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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济法概论 2
第一节 法和经济法的概念 3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15
第三节 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28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33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34
第二节 会计核算 39
第三节 会计监督 52
第四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60
第五节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73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77
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概述 77
第二节 税收制度 81
第四章 流转税法律制度 87
第一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88
第二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114
第三节 营业税法律制度 126
第四节 关税法律制度 137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144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144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157
第六章 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 170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171
第二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 175
第三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177
第四节 契税法律制度 182
第五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 185
第六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律制度 188
第七节 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 189
第八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192
第九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197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202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203
第二节 税务管理 206
第三节 税款征收 239
第四节 税务检查 250
第五节 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250
第八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57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257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 259
第三节 票据结算 271
第四节 银行卡结算 297
第五节 结算方式 301
第六节 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311
第一章 经济法概论
本章知识点简介
本章介绍了法学中一些基本的概念与知识。
本章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法和经济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通常由假定、处理、制裁三部分构成。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组成。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通常划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是经济纠纷的解决逾径。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仲裁适用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采取协议仲裁和一裁终局制度。行政复议适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舍法权益,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范围内的行政纠纷。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提起民事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诉讼有管辖和时效的限制。
三是违反经济法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关系主体发生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需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责任性质不同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大类。
第一节 法和经济法的概念
一、法和法律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建设法治国家,就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作为公民,应当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地学法、用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本章对最基本的法律概念和经济法律知识作简要介绍,便于考生学习和理解以后各章的相关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
1.法与法律的概念
一般来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法律一词可分别从广义、狭义两方面进行理解。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而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在一般情况下,“法”和广义的“法律”同义;但在某些场合,“法”又和狭义的法律同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在我国历史上有很长一段时问,把法称为律,如“秦律”、“汉律”、“隋律”、“唐律”、“明律”、“大清律”等;近代才把法与律连用,称法律。在法学上,法和法律有时有严加区分的必要,法指前面所讲的特殊的规范体系;而法律则指法的渊源之一或泛指法的表现形式。本书对此不加以严格地区分。
2.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不是超阶级的产物,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都能体现为法,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随心所欲、凭空产生的,而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它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法体现的也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即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所以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例1-1】会计小王在学了法律课程后感到疑惑:噢,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那是不是说统治阶级想制定什么样的法律就制定什么样的法律,被统治阶级在法律的制定上是无能为力的?分析小王的认识是否正确。
【解析】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并不是说统治阶级的所有意志都能上升为法,统治阶级中任何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制定法,这一意志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例如,奴隶制法确认奴隶主对奴隶的人身占有,封建制法确认对农奴的半占有,资本主义法确认人身自由、契约自由等,都不是由任何人的主观好恶所决定的,而是统治阶级赖以存在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客观要求。统治阶级的意志由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所决定,其形成和调节必然受到被统治阶级的制约。所以,小王的认识是不正确的。
【例1-2】法律课后,小李对小王说:法既然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那统治阶级犯了法,是否就不用受到法律的制裁了?分析小李的观点是否正确。
【解析】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但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的个人意志都能上升为法。这是因为,统治阶级的每个成员除有其共同利益外,还有各自的特殊利益,要使法就统治阶级每个成员的特殊利益作出规定是不可能的,法反映的只能是统治阶级的共同的、根本的利益,所以法对统治阶级的每个成员来说也是必须遵守的,他们的违法行为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违法行为都是对统治阶级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的侵害。所以,小李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3.法的特征
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还具有自己的特征。其特征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能直接形成为法,它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和程序,即通过统治阶级的国家制定或认可,才能形成为法。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也是统治阶级把自己的意志变为国家意志的两条途径。法是通过国家制定和发布的,但并不是国家发布的任何文件都是法。首先,法是国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次,法是按照法定的职权和方式制定和发布的,有确定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说,法需要通过特定的国家机关、按照特定的方式、表现为特定的法律文件形式,才能成立。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的规范。法的强制性是由国家提供和保证的,因而与一般社会规范的强制性不同。其他社会规范虽然也有一定的强制性,如道德主要依靠社会舆论的强制,习惯受到巨大习惯势力的强制,这些强制都不同于国家的强制。国家强制力是以国家的强制机构(如军队、警察、法庭、监狱)为后盾,和国家制裁相联系,表现为对违法者采取国家强制措施。法是最具有强制力的规范。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法的主要内容是由规定权利、义务的条文构成的,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来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维持社会秩序。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二)法的形式和分类
1.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是指法的具体的外部表现形态,即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的,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法律文件。法的形式的种类,主要是依据创制法的国家机关不同、创制方式的不同而进行划分的。
我国法的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