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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却碰了个钉子,原因是准新娘江冬秀害羞得不肯露面。为此,胡适在8月30日的日记里有详细记载,读来颇为有趣。 …… 这一个要求,各方面都赞成了。我亲自到江村,他家请我吃酒,席散后,我要求一见冬秀。他的哥哥耘圃陪我到他卧房外,他先进房去说,我坐在房外翻书等着。我觉得楼上楼下暗中都挤满了人,都是要“看戏”的!耘圃出来,面上很为难,叫七都的姑婆进去劝冬秀。姑婆(吾母之姑,冬秀之舅母)出来,招我进房去。我进房去,冬秀躲入床上,床帐都下。姑婆要去强拉开帐子,我摇手阻住他,便退了出来。耘圃招呼我坐,我仍翻书与他乱谈,稍坐一会,我便起身与他出来。这时候,我若招呼打轿走了,或搬出到客店去歇,那事便僵了。我那时一想,此必非冬秀之过,乃旧家庭与旧习惯之过。我又何必争此一点最低限度的面子?我若闹起来,他们固然可强迫他见我,但我的面子有了,人家的面子何在?我因此回到子隽叔家,绝口不再提此事。 第二天早起,我借纸笔写了一封信给冬秀,说我本不应该来强迫他见我,是我一时错了。他的不见我,是我意中的事。我劝他千万不可因为他不见我之故心里不安。我决不介意,他也不可把此事放在心上。我叫耘圃拿去给他,并请他读给他听。吃了早饭,我就走了。姑婆要我再去见他,我说不必了。 回到家里,人家问我新人如何,我只说,见过了,很好。我告诉我母亲,母亲大生气,我反劝他不要错怪冬秀。但轿夫都知道此事,传说出去,人家来问我,我也只一笑不答。后来冬秀于秋间来看我母亲,诉说此事,果然是旧家庭作梗,他家长辈一面答应我,一面并不告诉他,直到我到他家,他们方才告诉他,并且表示大不赞成之意,冬秀自然不肯见我了。他没有父母,故此种事无人主持。 胡适不毁旧婚约是因为他不忤逆母亲,但他在见过世面,又沾染了新思想后,他对母亲包办的婚姻有了些不甘心。于是,他以婚前“见一面”作为条件,而且是“最低限度的条件”。可以设想,一旦这样的条件不成就,他大可借势毁约。此时,他是留过洋的,又即将是北京大学的教授,还是主张“婚姻自由”的新文化运动的骁将,而不再是胡家小毛孩子。如若他开了口,谅江家也无能为力,最多咒一句“负心汉”而已。
《日记的胡适》 第二部分婚前想见新娘而不得(2) 然而,当胡适真的连“见一面”都不可能时,他却什么也没说。至于原因,他在日记里继续写道: 那天晚上,我若一任性,必至闹翻。我至今回想,那时确是危机一发之时。我这十几年的婚姻旧约,只有这几点钟是我自己有意矜持的。我自信那一晚与第二天早上的行为也不过是一个gentleman(绅士)应该做的。我受了半世的教育,若不能应付这样一点小境地,我就该惭愧终身了。 受过半世教育的胡适,在婚姻这个问题上,的确颇有绅士风度。从他未能在婚前见到新娘一面却不迁怒于人就可看出,他很能为别人着想。在他看来,对于包办婚姻,如果说他是受害者的话,江冬秀一样也是受害者。他可以预见,如果他毁婚约,深受封建礼教洗礼的江冬秀将孤老一生。他不能弃另一个受害者于不顾,自顾追求所谓的自由婚姻,而将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因而,他最终还是遵守旧约,和江冬秀结婚了。 1917年严冬里的一天,在安徽绩溪老家,胡适和江冬秀的婚礼隆重而热烈。胡适一直都记得那一天。许多年后,胡适的学生胡颂平在以日记形式记录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这样记道: 1961年1月3日 先生谈起四十三年前结婚的日子,说:“当年女方要我定日子,我是不信好日子坏日子的,就定了我的阴历生日。那年因为闰四月的关系,阴历十一月十七日,是阳历十二月三十日。女方翻了历书一看,说这天不坏,也不反对了。今天也是阴历十一月十七日,是我的阴历生日。 一个满腹经纶的留洋学者和一个没有文化的农村小脚女人的结合,立即招来纷纷议论。这其中更多的是惋惜和叹息,大有哀胡适不幸怒胡适不争之势。这些人中也不乏受过半世教育的知识人士,他们在摇头哀怨中,都认为胡适“亏了”。在他们眼里,婚姻似乎是一杆秤,两头的重量应该是相当的,否则必有一方是吃亏的。于是,他们认为江冬秀配不上胡适。台湾学者夏志清曾在为唐德刚的《胡适杂忆》写的序中明确说:“我总觉得江冬秀女士不能算是我们一代宗师最理想的太太,两人的知识水准相差太远了。” 依此理,胡适的太太似乎应该是一个在知识水准方面配得上“一代宗师”的知识女性。为此,胡适不以为然,他在日记里写道: 1914年11月22日 若以“智识平等”为求偶之准则,则吾人终身鳏居无疑矣。实则择妇之道,除智识外,尚有多数问题,如身体之健康,容貌之不陋恶,性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独重智识一方面也。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家庭,犹可得之于友朋。此吾所以不反对吾之婚事也。以吾所见此间人士家庭,其真能夫妇智识相匹者,虽大学名教师中亦不可多得。友辈中择偶,恒不喜其所谓“博士派”之女子,以其学问太多也。此则未免矫枉过直。其“博士派”之女子,大抵年皆稍长,然亦未尝不可为良妻贤母耳。 尽管胡适也承认“博士派”女子也可能成为贤妻良母,但他否认“智识”是择偶的唯一准则。实际上,从他的这篇日记中的择偶观点可知,胡适的头脑是清醒的,也是智慧的。 很多人都说胡适的“不反抗”是因为他是母亲的孝子,他是看在母亲的分上才委曲求全的。的确,在他婚后不久给友人的信中,可见其意:“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之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 也许起初胡适的确只是为母着想而不得已娶江冬秀为妻。如果仅仅如此,那么在他母亲去世后,他大可以弃江冬秀而去的。因为在他们婚后第二年,他的母亲就去世了。没有了“博吾母欢心”的理由,胡适却仍然心甘情愿与江冬秀携手人生,除了他性格上的温和与宽容外,江冬秀的善良与独特的个性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
《日记的胡适》 第二部分称职又有个性的小脚妻子(1) 时光不可倒流,人生也不可重来。我们不能确知胡适与知识水准相当的女子结合就一定幸福或一定不幸福。但是,胡适的学生罗尔刚的一句话很能说明问题:“我处胡家五年,我却常常感到,假如适之师夫人是个留学美国的女博士,我断不能在胡家处五年。” 事实上,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的确是幸福的。就连夏志清也不得不说:“胡适夫妇恩爱白首,非常幸福。” 不可否认,江冬秀没有读过太多的书,更没有受过高层次的正统教育,是没有文化的。在思想上,她与胡适是不容易沟通的;在学问上,她也无法为胡适提供更多的帮助。但是,婚姻毕竟不是做学问,而只是夫妻相依相伴知疼知热柴米油盐的普通生活。因而,作为家庭主妇,作为贤妻良母,她是称职的。特别表现在她对丈夫的关心上。 早在1920年,胡适和江冬秀的阴历生日恰好是同一天。胡适便写了一首《我们的双生日(赠冬秀)》的诗: 他干涉我病里看书, 常说,“你又不要命了!” 我也恼他干涉我, 常说:“你闹,我更要病了!” 我们常常这样吵嘴—— 每回吵过也就好了。 今天是我们的双生日, 我们订约,今天不许吵了! 我可忍不住要做一首生日诗, 他喊道:“哼!又做什么诗了!” 要不是我抢的快, 这首诗早被他撕了。 有人据此诗认为胡适在江冬秀的“闹”下连看书作诗的自由都被剥夺了,很可怜。实际上,它恰恰反映出江冬秀对丈夫的关怀。难道任由病中的丈夫“不要命”地看书作诗,就是好妻子吗?江冬秀的干涉不是无理的、蛮横的,而是爱的一种表达方式。 在这方面,胡适日记里也有所反映。 1934年4月9日 近几个月来,《独立》(指《独立评论》——引者注)全是我一个人负责,每星期一总是终日为《独立》工作,夜间总是写文字到次晨三点钟。冬秀常常怪我,劝我早早停刊。我对她说,“我们到这个时候,每星期牺牲一天作国家的事,算得什么?不过尽一分心力,使良心上好过一点而已。” 1935年1月2日(1934年的回忆) …… 《独立》的原来社员大都是散了。……我一个人编了五十多期。每星期一的晚上,我平均总是三四点钟才睡觉。冬秀常怪我不应该这样糟蹋身体。 胡颂平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也有类似记载。 1959年3月2日 先生今天清晨四时才休息。于是说起:“每天有六小时的睡眠就够。在此地,太太不在此,没有人管我,可以放肆些;我终觉得这么静的夜去睡觉太可惜了,多作点工作,好玩。” 1961年5月24日 早餐时,先生看见有皮蛋,于是谈起:“从前在北京时,夜里总是睡得很晚的。我的太太往往剥一个皮蛋放在小碗里,旁边再摆一些酱油醋。其实我是不大吃酱油或醋的。工作到肚饿时,就吃一个皮蛋。有时太太预备好两个生鸡蛋,旁边放个热水壶;要吃时,先把鸡蛋放在开水里泡五六分,半生半熟的吃了。” 以个体而论,江冬秀这个人爽朗干脆直来直去,毫无扭捏之处。也许是书读得少,脑子清爽,也就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