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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过次日;汇入银行收到结算凭证,心须及时将款项支付给确定的收款
人;不准延误、积压结算凭证;不准挪用、截留客户和他行的结算资金;未
收妥款项,不准签发银行汇票、本票;不准向外签发未办汇款的汇款回单;
不准拒绝受理客户和他行的正常业务。
(3)对于邮电部门,应及时传递银行结算凭证,不准延误、积压银行结
算凭证。
3。银行结算责任
有关各方应认真执行银行结算纪律,违反银行结算纪律的,应承担相应
的责任:
(1)收、付款单位和个人,违反银行结算规定和纪律,银行按有关规定
予以经济处罚,比如付款单位签发空头支票,银行按规定处于5%但不低于
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停止使用有关结算办法,因此造成的后果由
其自行负责。
收付款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由于填写结算凭证有误影响资金使用,票
据和印章丢失造成资金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允许背书转让的票据,因不获付款而遭退票时,持票人可以对出票人、
背书人和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票据的各债务人对待票人负连带责任。
(2)银行办理结算因工作差错,发生延误,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
应按存 (贷)款利率计付赔偿金;因违反结算制度规定,发生延误、积压、
挪用、截留结算资金,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应按结算金额每天万分
之三计付赔偿金;因错付或被冒领的,应及时查处,如造成客户资金损失的,
要负责赔偿。
(3)邮电部门在传递银行结算凭证和拍发电报过程中,因工作差错而发
生积压、丢失、错投、错拍、漏拍、重拍等,造成结算延误,影响单位、个
人和银行资金使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由邮电部门承担责任。
□银行结算方式和结算起点
1。结算方式
所谓结算方式是指用一定的形式和条件来实现各单位 (或个人)之间货
币收付的程序和方法。结算方式是办理结算业务的具体组织形式,是结算制
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七种结算方式的分类如图5.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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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算起点
所谓银行结算起点是指办理每一笔银行转账结算业务的最低金额。凡是
不足结算起点金额的款项收付,通常需用现金进行结算,银行不予办理转账
结算。国家规定银行转账结算起点,既要有利于控制现金结算,同时也不能
影响各单位之间资金收付和经济往来的正常进行。结算起点过低,则银行转
帐结算的业务量将大为增加,既会给银行增加压力,同时也会妨碍各单位之
间的经济业务的开展;而结算起点过高,则会扩大现金结算范围,不利于国
家对现金流通量的控制,因此银行结算起点必须适度。按照《现金管理暂行
条例》的规定,现行银行结算起点为1000元。当然各种具体的银行结算方式
的结算起点是不同的,比如银行汇票汇款金额起点为500元;银行本票不定
额的金额起点为100元,定额的面额为500元、1000元、5000元和10000
元,等等。
□未在银行开户的单位(或个人)怎样办理结算
(1)办理汇款(信汇、电汇)。汇款人可持现金到银行按照汇款凭证的
填写要求填写齐全后,将汇款凭证及现金交给银行,并按照规定交付一定的
手续费、邮电费,款项即可汇出。
(2)到外地采购。可将款项汇给采购地银行,开立临时采购帐户,即可
办理结算。
(3)办理汇票结算。先填制票汇委托书,将票汇委托书及现金交给银行,
并交付手续费,即可换取票汇凭证。
如从外地带来的汇票,可将汇票交给银行,并持有关身份证件 (如身份
证、户口簿、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到银行兑取现金。
(4)从外地往家里汇款。要在汇款凭证上写明收款人姓名、住址及住址
附近的银行,款项即可汇到。款项汇到后,收款人持有关身份证明到银行取
款。
(5)在本市内购买商品,可填写本票申请书,然后将现金交给银行换取
银行本票,持本票到销售单位购货。
(6)银行为保证出差人员财产安全,开办了代管现金业务,出差人员可
将现金交存银行保管。代保管现金业务既可转帐,也可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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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银行结算中的汇票结算
我国国内现行的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大类。
□银行汇票结算
1。银行汇票结算的概念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
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汇票结算方式是指利用银行汇票办理
转帐结算的方式。
2。银行汇票结算的当事人
银行汇票结算的当事人包括:
(1)出票人。银行汇票结算的出票人是指签发汇票的银行。按照现行规
定,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目前主要是中
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参加“全国联
行往来”的银行机构办理。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没有参
加全国联行往来,这些银行向未设立本系统银行机构地区签发的银行汇票,
只能委托人民银行兑付,但这些银行可以兑付其他银行系统的银行汇票。非
银行机构不得签发银行汇票。
(2)收款人。收款人是指从银行提取汇票所汇款项的单位和个人。收款
人可以是汇款人本身,也可以是与汇款人有商品交易往来或汇款人要与之办
理结算的人。
(3)付款人。付款人是指负责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银行,同发票人一样,
并不是所有的银行机构都可以充当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必须是参加“全国联
行往来”的银行机构。如果发票人和付款人属于同一个银行,如都是中国工
商银行的分支机构,则发票人和付款人实际上为同一个人。如果发票人和付
款人不属于同一个银行,而是两个不同银行的分支机构,则发票人和付款人
为两个人。
3。汇票上的记载事项
银行汇票一律为记名式,即必须记载收款人的姓名。
汇款金额起点为500元。
付款期为一个月。应该从签发日起算。逾期的汇票,兑付银行不予受理,
原汇款人只能向签发行请求退款。
此外,汇票上记载的事项有:汇款人、发票日(签发日期)、付款地(兑
付地点)、三个金额 (汇款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多余金额)、付款日(兑
付日期)。
此外,汇票上还记载有“汇票用途”。这也是各国票据法所没有的。
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汇票反面有背书栏,有填写被背书人和背书人的地
方。汇票反面有记载收款人的证件的地方。
4。办理汇票的手续
(1)汇款人填写“银行汇票委托书”,向签发行申请办理银行汇票,详
细填明兑付地点、收款人名称、汇款用途 (军工产品可免填)等。
能确定收款人的,填写收款人姓名、单位等。不能确定的填写汇款人指
定人员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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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发银行受理委托书,在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将汇票和解
讫通知一并交给汇款人。
(3)汇款人持汇票到兑付地点,或支取现金,或者与填明的收款人办理
结算。收款人也可以用背书方式将汇票交给被背书人,办理结算。
(4)被背书人在收受汇票时应审查:汇票未逾期,日期金额等填写无误,
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齐全相符,汇款人或背书人证件无误,背书人证件上的
姓名与其背书相符。
审查完毕后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填入汇票和解讫通知。
(5)收款人(包括被背书人)将汇票与解讫通知提交兑付行。收款人在
银行开有帐户的可在汇票背面加盖印章,并填写进帐单,连同汇票、解讫通
知交开户银行办理转帐。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在交给证件后可支取现金。
(6)兑付行转帐或付款后将解讫通知送交签发行。签发行将多余款收帐
通知单交给汇款人。汇款人可凭此领取多余款项。
(7)汇款人可以要求签发行办理退款。
以下一一论述办理汇票的手续。
5。银行汇票的申请
单位内部供应部门或其他业务部门因业务需要使用银行汇票时,应填写
银行汇票请领单,具体说明领用银行汇票的部门、经办人、汇款用途、收款
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由请领人签章,并经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
由财务部门具体办理银行汇票手续。银行汇票请领单的基本格式如表5。1所
示。
表5 .1 银行汇票请领单
请领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人 开户银行 账号
汇款用途
人民币
汇款金额 ¥
(大写)
部门负责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