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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傅-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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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云月你疼我,所以才专挑你坑啊!」喂喂喂!「人家也是讨生活啊,近来阁里的生意清淡了许多,再这样下去,我就得出来端茶了。」
  「清淡?!」我差点失笑出声:「你刚刚是在说京城最红的暗香阁?夜夜笙歌、客如潮水、佳宾满座的暗香阁会生意清淡?!红歌,你这玩笑也开得也忒大了,当心被嬷嬷听到了,气你咒她喔!要找借口多得是,何必专挑触自己霉头的。」
  「所以啦!谁会挑这种借口触自己霉头,那是因为事实就是如此。」红歌没好气的倒了一杯茶给我。
  现在才午时没过多久,暗香阁向来是傍晚才开始做生意的,因此平日里热闹的景象、众多的酒客、来回穿梭的小姐们,全都不见踪影,就连红歌的贴身丫环,也都被她打发了事情,偌大的厅堂里,也只有我和红歌两人。因此,肯给我倒茶的,也只有她了。虽然茶凉了、涩了,不过我一向喜喝凉茶,爱那一丝涩后回甘,所以没什么反应是正常的,异常的是,红歌居然也给自己倒了杯茶,喝将起来,这才让我看得目瞪口呆。印象中,红歌对这种小事最是讲究,此时居然能面不改色地把那杯茶喝下去……再看她面带愁容,这事莫不是真的?
  「……真的生意清淡?」我迟疑地问。
  「没错!来的客人…连平时的一半都不到。」红歌点了点头。从她的表情,我看不出一丝破绽。
  「暗香阁怎么会生意清淡?京城里的大官小官,平时闲着没事做,不是都会来这边花钱吗?难不成你们也有分旺季淡季啊?」
  突然,我脑子里灵光一闪。
  「啊啊!莫不是上回我见到的那疯子把客人都吓跑了!他后来还有继续来这边闹吗?」
  「跟那人没关系,来这里的客人顶多把他当笑话看,扫了兴致倒还说不上。而且客人不来后,那人也没什么来了。狗会找地方撒尿,疯子也是要选地方闹的,是吧?」红歌无奈地一笑,当下我就决定把我骗人赚的钱都给她,剩的钱也不用找了。
  「红歌,反正这阁就算垮了,也不干你的事啊!就算你跟嬷嬷的交情深厚,也不需要太难过…」我试图安慰她。
  「云月,覆巢之下无完卵,你听过吗?何况嬷嬷说过,她说假如暗香阁垮了,她就……她就……」说到这里,红歌脸色一暗,便说不下去了。我只好继续安慰她。
  「就算她说要自杀,你也不用太难过。生死有命,由得她去吧!」
  红歌摇了摇头。「她假如说要自杀,我会烦恼吗?」啊?「嬷嬷说,假如她撑不下去了,就要把我们的契约转卖给别人,自己就拿那些钱去乡下养老。云月,虽然赚皮肉钱不好受,但是起码这里福利优沃,我们每个月都可以发到上等的胭脂水粉、绢丝布匹,食宿精致,小费不少。要是转到了别家,还能有这种待遇吗?人家不要啊!!」
  「……」我真的无言以对了。
  后来,在红歌一双哀怨的眼神下,我又出去行骗了几次,只是地点得错开,一下城东,一下城西,这次城南,下次就城北,免得被人拆穿了西洋镜,丢脸就丢大了。红歌看我几次来回,每次都满载而归,当下就硬缠着我教她。教就教,这又不是什么不传秘典。可是红歌这人,光听我说、看我做,还嫌不够,非要我实地演练不可。可是能去的地方都去得差不多了,我也不可能带着红歌这头牌满城地跑,可是又扭不过红歌。灵机一动,登时把场地设在暗香阁前。
  于是,我和红歌就躲在门边看,寻找看来金光闪闪的肥羊。
  「啊啊!这个!浑身金光闪闪财大气粗样,就找这人了!」红歌在一旁出着馊主意。
  我摇头否决。
  「啧啧啧!你没看到这人身后跟着一堆保镳家丁,个个凶神恶煞,看起来就跟这人一样的德性。依我看,就算他们撞死了人,也不给赔的,跳过!」
  红歌沉寂了半晌,再接再厉。
  「咦咦?那那个呢?浑身金光闪闪,身边没有保镳家丁,及格了吧?」
  我大大地叹了口气。
  「不行!你看这人,穿戴虽华丽,但是满脸的畏琐气,衣服细看之下还磨花了几处,身上的首饰啊,与其是戴着当装饰,还不如说是全摆出来充场面──八成是家道中落的败家子。这种人可小气了,从他身上抠不出什么钱来,换一个!」
  「……好吧!那那边摇着玉骨白丝金流苏扇的男人呢?身上衣饰金光闪闪,气度雍容华贵,看他买东西也是出手大方不用找……这人应该可以了吧?」
  「可以……才怪!」我摇了摇扇子:「没错!这人有钱,没保镳跟着,可是你看他的气度,你也说了,雍容华贵嘛!你说,这种人像是会被骗的吗?依我说……」我的目光一转,食指向前指去:「那个人才好。」
  「他好?!」红歌的声音里满是不可置信:「他哪里好?!又瘦弱,又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身上玉器首饰没半个,一身素衣,你还说他好?!」
  我这次摇头叹气一起来。
  「红歌,做人不能只看表面。谁规定有玉器就要挂在身上?风尘仆仆就没钱吗?你仔细看看,这人虽着素衣,但这衣可不便宜。质地上等,织功细腻,就算是在江南,也只有几家老字号的才织得出这种布。更何况,这素衣上,还有人特地用白线绣上了图案。绣功精致,花样繁复却搭配得刚刚好。还有他用来束发的带子上,挂的可是上好鸡血石。再说这人个性啊!一看就知是急性子,顾得了前顾不了后,对金钱观念淡薄,八成是家里宠的。出来闯天下,但是还是不缺钱用,不用愁于生计,所以单纯。功夫一流,眉宇间有正气,成日大概就会行侠仗义,刀子嘴、豆腐心……该怎么说呢……标准的肥羊啊!我只要撞他时,吐一点『血』,就大事底定了。」
  红歌瞧了老半天。「……我怎么看不出来?」
  「所以说你功力不够,要练啊!我去示范给你看。」
  于是我走出大门,直直地朝那人走去。那人对周遭环境像是不太在意,又好象不习惯在人多的地方行走,虽然武功不弱,但是丝毫没留意我的靠近。我嘴角挂上了笑,在跟对方擦身而过的瞬间,我一个错步,撞上了那个人。
  一切就跟我在想象中排演的一模一样,简直太完美了。可是我还来不及吐血倒地,对方就先吐血倒地,这点倒是出乎我意料之外。
  半刻钟后,在红歌质疑的眼神下,我带回暗香阁的,不再是叮叮当当的首饰玉佩银两金叶子,而是一个吐血吐到昏过去的人。
  这能怪我吗?我哪知会遇到真货啊!
   
                  第三十六章
  一步、两步、三步……我一个转身,避过了一队正朝我这个方向走来的卫兵。趁着人注意的空档,我轻轻一跃,两只脚交替着踢上城墙,五步便冲至城头,接着半空中一个鹞子翻身,我没三两下就轻轻松松地落了地。沿途全仗着我耳聪目明,还有自小修来的轻功,这才顺利地躲过了众多人的耳目。
  唉!今天真是背,不提也罢!一想到红歌那里的事不但没了,还越拖越大,就像滚雪球一样,心里就像压着块石头,沉甸甸的。我觉得,在未来的某一天,我有被雪球压死的可能。可是因为是自己先开始滚雪球的,被碾死了也怨不得人。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事,是在不引人注意的情况下回房,不然不用等麻烦雪球滚来,我就可以直接死了。
  当我偷偷摸摸,好不容易才在未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跃上通往自己寝房的走廊时,才这么一抬头,远远就看到在一个比我更偷偷摸摸的人,站在我房间的窗前。
  我眯起眼,放轻了脚步声,直朝着那人走去。近看之下,乖乖不得了!
  王.公.公!
  不期然,当初他那副欲在四王爷面前陷我于不义的嘴脸,突地跃进了我的脑海中。谁叫老爸老妈生给我这么一个脑袋,记不住四书五经,记不住三纲五伦,就记仇最在行。
  可是身在宫中,也不好随便跟人起冲突。菊儿说过,这王公公是宫里的太监总管,很多大小事都会经他的手,偏这人又没什么气度,趋炎附势、锦上添花最在行,可是从没做过什么雪中送炭的事,棒打落水狗倒是时有可闻。我不禁开始怀疑,为什么这种人也可以坐上太监总管这个位子?瞧这人在我窗前鬼鬼祟祟的样子,定是不安好心眼了。哼!
  一番思前想后,我暂时绝了对他动手的意思,可是要我硬摆出热络的样子,光是想着,心下就老大不痛快。权衡良久,我决定采折衷之法。于是我缓缓地走了近,一手拍上了他的肩,冷冷地道:「王公公,你好啊~!」
  王公公放声尖叫,一个回头,背靠着窗,冷汗澿澿而下,脸色因为惊恐而瞬间幻化为死白色。
  「?」我一脸疑惑地看着他,莫不是见鬼,怎么吓成这样?对了,菊儿说过,要适时地问候别人。因为有了前几次的经验,这次我不再坚持个人创意,还是使用通用规格问候语吧!
  我清了清喉咙。「王公公,吃饱了吗?……咦?」一阵风吹来,我的鼻子嗅到了一丝异味,一种腐臭的味道。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什么东西这么臭?」
  为了表示亲善,我摆出一张笑脸,面向王公公。「王公公,您有闻到臭味吗?」
  「臭……臭味?」王公公还是惊恐地看着我,紧张的程度像是随时会跳起来一样。
  我刻意嗅了嗅,那味道是越发的清晰。「是啊!……嗯…好象是什么肉烂掉的味道…」我话还没说完,王公公突然尖叫起来,连滚带爬地远离我的视线,转瞬间就逃得无影无踪。
  「……」
  愣了一会,我开始接受菊儿的说法。或许人真的有分会打招呼和不会打的。摸了摸头,算了!睡觉去吧!
  才走没几步,我微搁下脚。
  对了!我还没有去看……
  突然,噫呀声传来。我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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