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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的量词是一只-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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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基本舒适的睡眠都满足不了?甚至不知道这姑娘喜欢睡懒觉?
  卡斯僵住了。
  卡特拉了拉她的袖子。
  “但是、但是……”
  嗯,我知道这并不是教团中任何一个个体的错误,所有祭司都是这样过来的,区别不过是所处理事务的种类、数量。
  早晨七点开始接受下属的汇报,提前一小时起来净面着装,被一层又一层几乎能让喉管窒息的宽袖重袍绑起来,需要主持正式仪式时还要在头发上佩戴沉重的冠饰。
  沈凌那种天赋般的性格能让她在这种生活下也长成快乐的孩子,但对曾经的他而言,不过是沉默地受刑而已。
  薛谨收回思绪。
  不管如何,现在自己只是个平凡的猎魔人,准备去睡桥洞。
  “那么,明天见。”
  “喂!喂!不许带祭——不许带沈凌去睡桥洞!喂!喂!你回来——我出钱我出钱行了吧?”
  “不。”
  屑魔人坚定拒绝,“老婆的钱可以自由使用,陌生异性的钱在未建立交易的前提下不能用。”
  其实老婆的钱他也不怎么舍得用,但凌凌每次逛街给他花钱都看上去非常高兴。
  那就让她花吧。jpg
  卡斯:???
  她呆滞地目送对方重新消失在街道的阴影里。
  卡特推推她。
  “老婆?”
  “卡斯。”
  “老婆?”
  “卡斯。”
  “老婆——喂,卡特,卡特,刚才那个低等猎人说了什么瞎话,喂,卡特,你没听见对吧——”
  【数十分钟后】
  撇开某只银渐层的崩溃不谈,薛先生再怎么(屑)也不可能真的带着老婆露宿街头。
  ……虽然他的目标的确是L市某个藏在阴影里的桥洞。不过这其中的深层原因,还是找到目的地再说吧。
  “具体是在哪来着……上次来L市的时候……”
  那地方是他第一次来E国猎魔时在L市建的临时居所,按年代来算都能当成历史古迹收门票了吧(。)
  薛谨正在寻找方向,就感到口袋里动了动。
  “喵……”
  “醒了?”
  口袋里先是窸窸窣窣探出一颗粉粉的鼻子,左右嗅嗅后,又探出了一只金色的毛茸茸脑袋。
  接着,探出口袋的是脖子,扒住口袋外缘是两只爪爪。
  小猫转转薄荷色的漂亮眼睛,新奇地打量附近的街景。
  在E国下午的阳光下,她金色的毛发真的像在发光一般——或者就是被裁下来的阳光本身。
  天生就应该被全世界宠爱,不需要长大,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的小孩。
  薛谨停在她所待的口袋外的手又顿了顿,但最终还是没有伸出去。
  也许……
  沈凌却“喵”了一声,主动爬出来,顺着他的手臂一路攀到了他的肩膀,熟练地找到位置蹲坐好。
  蹲好后,她收回打量周围的视线,仰起脑袋蹭了蹭他的侧脸。
  “喵~”
  下午好!要开始工作了吗?辛不辛苦?我要陪你一起!
  薛谨:“……”
  他轻咳一声,侧过了头。
  沈凌也新奇地歪了歪头。
  耳朵,变红了哎。
  好像很好亲的样子。


第75章 第七十五只爪爪
  第七十五只爪爪
  因为企图蹭过去亲对方的耳朵; 直到被带着拐进了阴暗僻静的小巷,沈凌才想起问别的问题。
  “喵喵喵喵?”
  阿谨; 我们去哪?
  薛先生第四次把自己的兜帽向下拉紧,以此挡住这姑娘蹭来蹭去的暴击,而这次他总算成功了。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这样不好。
  “去睡桥洞。”
  沈凌眨眨眼睛。
  她又扭头看看薛谨走过的小巷,路面越发狭隘,屋檐越发阴森; 还出现了几个蜷在破布里用可疑眼神盯着他们俩的流浪汉。
  ……哇; 好像还是贫民窟的桥洞。
  只睡过豪华酒店套房的祭司大人立刻兴奋了起来:“喵喵!喵!喵!”
  睡桥洞!好玩吗?去睡桥洞吧!
  薛先生:“……”
  他张了张嘴; 条件反射想教导对方“女孩子不能这么好骗好拐”,又想起自己和她结婚的过程就是拐骗她的过程。
  这姑娘曾入口的大抵都是最珍贵材料制作、最顶尖厨师创造的菜肴; 但一块五一瓶的AD钙奶和油炸小黄鱼就能让她满足;这姑娘曾住的地方估计摆上一百一千只抱枕随她摔都没问题; 但她却满足于和他沙发上那几个抱枕抱来咬去;这姑娘……
  如果不是抓住时机出手拐骗; 大概根本不会成为我的妻子吧。
  ……嗯; 算了。
  女孩子还是好骗好拐比较好。jpg
  屑魔人轻咳一声; 打消了教导对方的念头。
  左右现在除了他; 也不可能有什么东西敢去拐骗沈凌。
  “就是这儿。”
  L市下午四点三十分,他们停在了一座低矮的石桥前。
  这座石桥的位置有些奇怪; 它矗立在阴暗狭隘的小巷尽头; 桥面则直接连在某条放着“等待施工”告示牌的柏油公路旁; 行人少得可怜,无论是侧面扶手的石砖还是脚底的石砖都积了厚厚一层灰。
  与柏油马路相连的奇怪设计让桥的另一侧完全被混凝土立柱堵死,而从下方的小巷来看,只能看出一口黑黢黢的小洞——没有采光,没有风声; 就连这小洞也被纸箱锡罐之类的东西堆得几乎消失,剩余的缝隙大概只能让一片瘦成骨头的畸形儿挤进去。
  它阴森得像是被垃圾封印的谋杀案现场,又或者只是一个愚蠢桥梁设计师的可悲错误。
  “再下流的流浪汉都不会到这儿来。”
  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
  薛谨停在那黑黢黢的缝隙前,“他们曾管这儿叫‘渡鸦出走地’,因为夜间经过这里会从里面听到拍翅膀的声音,放在洞口的老鼠或虫子尸体却全部自然腐烂,直到发臭都没有被啄咬的痕迹,偶尔还能捡到几片颜色可怕的羽毛,捡到羽毛的人会在一周内染上奇奇怪怪的疫病。”
  他顿了顿,又向沈凌说明:“E国人认为渡鸦是福兆,但他们认为离开高塔停在洞里的渡鸦,象征着噩运与不祥。”
  ……就某种意义上而言,他们的这个传言其实是对的。
  薛谨记得那个曾捡到他羽毛的小姑娘很喜欢紫色,所以就把它夹在书里作了书签,天天随身携带……她原本就是个普通的人类,在灾祸之主的影响下感染鼠疫,也是很正常的事。
  天知道偷偷帮她把病治好花了他多大功夫,为此还专门花了好几英镑去购置全套的鸟嘴医生服,就是为了让她歇斯底里的父母放自己进屋。
  人类就是人类,那小姑娘劫后余生后竟然还因为找不到他的羽毛而大哭。
  ……但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知道现在流浪到这儿的人还会不会给这里起外号。
  收回遥远的思绪,他伸出手,在黑黢黢的缝隙上轻轻按了一下。
  黑暗里缓缓亮起了一圈又一圈藤紫色的花纹,最终,仿佛有什么东西扭动了一下,这些花纹互相组合、交叠,像怀表后的齿轮那样转开了。
  黑黢黢的缝隙变成了黑黢黢的巨口。
  现在这是一个桥洞理应的大小了。
  薛谨本打算直接迈步走进去,却猛地停住了脚步。
  “里面有段路会很黑。”
  他轻声说,“害怕的话,还是回我的口袋吧。”
  沈凌歪歪头。
  “喵!”
  不要害怕!我会陪着你的!
  “……嗯。”
  沈凌依旧蹲坐在薛谨的肩膀上,随着他的脚步,很快就感到自己没入了纯粹的黑暗。
  古老的石砖沙沙作响,墙壁上的青苔闪着幽幽的绿光。
  但她不怎么怕黑,旁边又是熟悉的气息,所以完全没关系。
  ……这里,就是阿谨曾待过的地方?
  阿谨以前也走过这么一段路吗?
  为什么他以前要把家建在这种地方?
  有人陪他走过这段路吗?
  应该没人,阿谨说过我是他第一次喜欢的对象。
  那一个人在这种黑暗里回家的感觉,是什么样的?
  沈凌想直接问出来,但又觉得这似乎不是什么适合直接问出口的问题。
  她仔细思考了一下。
  ……想不通啊,光是在C国明亮的小家里蹲坐着等待他三十分钟,都觉得难熬寂寞。
  “喵喵喵,喵?”
  阿谨,我不做你第一次喜欢的对象了,这样你以前走这种路的时候就有人陪了吧?
  ——这句猫语,薛谨没有听懂。
  他理解猫语从来靠的是沈凌丰富的肢体语言和什么都写在脸上的表情,此时四周完全黑暗,忙着找到过去那扇门的他可不会动用变态的视觉去看妻子。
  大抵是催促我的意思吧。
  薛先生应道:“嗯,很快就到了,别害怕。啊,门就在这儿。”
  沈凌:“……喵。”
  我没有害怕,你陪着我呢。
  门把手转动,某扇隐在黑暗里的门缓缓打开,周围积灰的石砖与蔓延的植物都微微颤动起来。
  自这里的主人上次归来,已过了很久。
  “啪嗒。”
  沈凌眼前骤然亮起了暖黄色的灯光,她眯了眯眼睛。
  祭司大人唯一不算突出的就是视觉,每逢光暗切换,眼睛瞳孔的变化总是让她觉得怪怪的。
  所以她索性直接从薛谨的肩膀上跃下,踏在地板上,伸个懒腰重新变成了人类的模样。
  嗯,眼睛舒服多啦。
  面前是一间空间显得很小的屋子,因为它被主人用最富有生活气息的拥挤风格,摆满了东西。
  厨灶紧邻着木制的正方形小餐桌,平底锅与砧板并肩挂在书架下的挂钩上,旁边的瓷砖台子上是洗碗用的餐布,擦布上垫着一只碗,一副筷子。
  小餐桌中心摆着一只威士忌玻璃杯,杯身上雕着薰衣草的图案,杯子里则盛了三分之一的清水,水里斜斜插着一束铁线莲。
  铁线莲上方悬着的就是散发出暖黄色灯光的光源——那是一盏被铁丝挂起来的煤油灯,只不过灯里点的不是煤油,而是一枚通透晶莹的符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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