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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听到姑爷二字,剑娘脸蛋瞬间红了,颇有做贼心虚的感觉。
金晦心中无语,终究忍不住道:“剑娘,姑爷是很优秀,但……但……”
一下子金晦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姑爷了。
说不好吧?不舍得,也不敢。
说他好吧,真是不甘心啊。
这位姑爷有多渣,没有人比金晦更了解的,很多事情都是当着他的面发生的啊。
“哥,不许你说姑爷坏话,否则三天不理你。”金剑娘脖子都红透了,直接出去办事了。
金晦忍不住道:“造孽啊……”
……
金晦找到沈十三(田十三)的时候,他正坐在黑暗中发呆。
他进入玄武伯爵府,已经几个月了。
我十三也是一个人才吧?
你沈姑爷招揽过来之后,且不说重用,且不说以礼相待。
直接就是忘记得干干净净。
真的是忘记了啊。
这几个月来,沈十三吃穿不愁。
父母也过得很好,尤其母亲,竟然和沈浪的母亲,大傻的后母宋氏结成了好友。
每天都跟着一起刺绣纺织丝绸。
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三个女人怎么会玩在一起的。
但是沈十三就被忘记在这个城堡的角落,真正的白天没屌事,晚上屌没事。
最可怕的是,他母亲竟然正在给他相媳妇。
大傻的后母宋氏到处打听打算做媒。
可能几天之后,他沈十三就要去相亲了。
我这他妈的还是江湖杀手吗?
他的断腿已经长好了,每天没事就只能拼命地练剑,练剑,练剑。
当金晦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沈十三正望着外面的大雨发呆。
终于有人来找我了啊,我还以为组织早就将我忘了呢。
怎么会呢?就算是一张草纸,一根撅屎棍也有它的用处啊。
金晦道:“走,有任务。”
沈十三好兴奋,猛地站起来,拿起剑就往外走。
他的身体,都快生锈了啊。
至于什么任务?
他不想问,总之有事情做就好。
在这样无所事事下去,他都要疯了。
……
来到沈浪和木兰住的小院子。
金晦在外面喊道:“小冰姑娘,我奉姑爷之命前来找你。”
片刻后。
院子里面好多窗户都亮起了灯火。
紧接着大部分都熄灭了,就剩下一个窗户亮着。
半刻钟后,小冰出来了,睡眼朦胧。
“什么事?”小冰道。
金晦道:“姑爷让我来向姑娘要三号地下密室的钥匙。”
小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三号密室,三号密室。
姑爷很讨厌,总共十几个密室,而且临走的时候把钥匙交给她保管了。
记起来了,三号密室钥匙。
小冰拿出钥匙,打开姑爷的房间,又拿起新钥匙,打开姑爷的密室,又拿起新钥匙,打开姑爷的柜子,在第三个格子里面拿出了钥匙。
一切都好熟练啊。
能不熟练吗?
小冰经常三更半夜悄悄摸过来偷人的。
金晦递过去沈浪的亲笔信,小冰看完后,将钥匙递了过去。
然后发出一声低呼。
因为,她穿着丝绸睡衣,这一伸手,露出粉嫩胳膊了。
她赶紧将袖子一扯,遮住了自己的胳膊,道:“你们闭上眼睛,不许看我胳膊,我是姑爷的女人。”
金晦和沈十三无语。
接过钥匙二话不说就走了。
“造孽啊……”
金晦忍不住道:“十三,你有想过娶媳妇吗?”
沈十三想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金晦道:“去外面找吧,有姑爷在,我们在府里找不到媳妇的。”
沈十三深以为然。
金晦去三号地下密室,取出了两只大箱子,用油布层层包裹起来。
姑爷说过了,不能打开看,不能问这是什么东西。
他将其中一口大箱子递给沈十三道:“箱子千万不要被淋湿,不要打开看,你去苦水地的堤坝,在两丈高的地方挖穿一个洞口,然后将这个箱子塞进去,点燃引线,然后立刻远离到两千尺范围之外。等堤坝被炸开一个大口子,洪水倾泻到苦水地后,你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沈十三结果箱子道:“是。”
金晦道:“如果有人拦截。”
沈十三道:“格杀勿论。”
金晦道:“如果打不过,就拼命逃。如果真的逃不了,就点燃引线同归于尽,你手中的箱子一定不能落在任何人手中,明白吗?”
“是。”沈十三道。
然后,两个人骑上快马,分道扬镳。
一个去炸兰山子爵府北边的堤坝,上演洪水淹没祝氏家族的大戏。
一个前往东边的苦水地堤坝,炸坝泄洪。
而这个时候,祝兰亭子爵才率领着上百名精锐武士冲出怒江猎场赶赴玄武城。
时间差,很重要!
……
次日一早!
大雨竟然还在下。
这天气,真心是妖了!
今天就要正是宣布金山岛之争的结束。
判定金山岛的归属。
木兰准备的那一身华丽长裙终于有机会穿上了,美美地站在沈浪的边上,掩盖群芳。
在场数百人,光女子就有百人。
全部都是权贵千金贵妇,美人无数。
但木兰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沈浪好骄傲,虚荣心得到了巨大满足。
不过,他当然也发现。
祝兰亭子爵不见了,怒潮城的少主仇枭也不见了。
敌人果然如同他想象中的那样毫无底线啊。
面对这样无耻之辈,就要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啊。
不知道祝兰亭得知自己的几万亩庄园田地,还有几百亩的城堡,几百年的家族基业被大水彻底冲毁淹没,会是何等表情呢?
“肃静!”
一声断喝,全场静寂,几百人整整齐齐坐着。
宁启王叔朗声道:“我宣布,金山岛之争比武三战,正式结束!”
“比武过程,公平公正。”
“比武结果,公正有效。”
“金山岛之争最终获胜者是玄武伯爵府,金氏家族。”
“从今日起,金山岛的拥有权,永久归为金氏家族所有。”
……
第146章:亮瞎人眼!惊天一炸!洪水滔天
在整个大厅内,沈浪和木兰真是一对天造地设的璧人。
尤其是沈浪身上又换了一套衣衫。
最贵的锦缎,上面绣着不仅仅是金丝了,还有另外一种更加昂贵的材料。
一种兽筋。
这种兽筋非常坚韧,适合用来做弓弦。
但是它还有一种特别出色的地方,那就是在光照环境下,它能够不断变幻颜色,显得特别华贵神秘。
所以这种兽筋的价格,是同等重量黄金的十倍以上。
沈浪这件新袍子上面,就用了几十米这样的兽筋,所以这身新锦袍别提有多么华丽了。
这个骚包,来怒江猎场不到三天,他就换了四套衣服了。
今天这一套是最贵的。
不认识他的人见到他这身衣服还会吓一跳,这人谁啊?
莫非是那位侯爵府的世子,哪位公爵府的公子?
殊不知仅仅只是玄武伯爵府的赘婿,还是一个乡下平民的子弟。
唉!
没有办法啊。
没有身份的人,才需要穿名牌啊。
马阿里,李港诚从来不穿名牌,也不喜欢戴名表。
很多人就说瞧瞧人家多么低调,那么牛的身份都带着卡西欧的电子表,什么劳力士,百达翡丽都是傻子才会去买。
然而真相就是,低调是一种很昂贵的东西。
普通人的低调,其实就是默默无闻啊。
不过有一点破坏了沈浪绝世美男的风范,他脸上的那个牙齿印。
不但没有消去,而且还变得更显眼了,因为已经青紫了。
但奇怪的是,在场众多美女还就盯着他脸上这个牙印看。
哎呀,好羡慕金木兰啊,有这样俊美无匹的面孔可以咬。
换成我,别说是咬脸了,就算要其他地方我也愿意啊。
……
接下来,就是签订契约了。
晋海伯唐仑尽管有千万般的不甘,但众目睽睽,而且在三位超级大佬的目光注视下,不得不签字,并且盖下大印。
这一瞬间,他的身体都颤了。
眼眶有一些发热。
金山岛啊,他家族的命根子啊,已经经营几十年了啊。
如今,却要落入敌人的手中了啊。
真是让人不甘啊。
所以哪怕是毛笔,唐仑的签字也几乎要划破契约羊皮纸一般。
接着,玄武伯金卓签字盖印。
一式三份。
其中第三份,要送入国都给国君盖下大印,然后封存归档。
太守张翀也来了。
仅仅一夜之间,他仿佛瘦了不少。
本来刀劈斧砍的面孔,更加尖削了。
他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更加看不到一点点失败的沮丧。
沈浪还是没有忍住,朝着张春华望去一眼。
今天从早上到现在,这个狐狸精竟然都没有看沈浪一眼。
唉!
女人真是输不起啊。
之前你家要赢的时候,天天来勾搭我,就差伸手来掏我裤裆了。
现在我沈浪只不过小赢了一场,你竟然就对我毫不搭理了。
关键今天的张春华也穿得很美。
和她之前低调才女的打扮不同,一身大红裙子,加上妩媚的狐狸精面孔,真是要亮瞎人眼。
沈浪看了她一眼,张春华没有任何反应。
沈浪看第二眼,张春华面无表情,没有任何回应。
沈浪看第三眼。
哎呀!
腰部位置,一阵疼痛。
木兰的手指拧着他一点点腰肉,就要一百八十度旋转。
沈浪瞬间痛得眼泪都要下来了。
木兰绝美的面孔依旧带着笑容,如同孔雀开屏一般,拼命绽放自己的美丽,仿佛要将张春华碾压下去。
沈浪搂上娘子的腰,凑过去在她嘴唇上吻了一口。
众目睽睽啊。
所有人有些惊呆了。
所有男人妒忌得心中吐血,暗中破口大骂:小白脸,无耻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