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是,这样对他的威名也有伤害啊,现在周围几个国家的人都在耻笑他宁元宪了。
不仅沈浪成为笑柄,他宁元宪也要成为笑柄了。
所以,这位陛下真是忍得好辛苦。
这些天国君心中说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幸亏沈浪不是我的儿子,不然我真的会打死他。
天下的混账果然是一样的。
有多么牛逼,就有多么让人头疼。
观众看蜡笔小新,觉得好可爱。但某个父母如果真的有小新这样的儿子,大概只会想着塞回肚子里面重新生一个。
最后连大宦官黎隼都看不下去了。
“陛下,要不然奴婢派人去把沈浪的摊位砸了,把他给抓进来?”
黎隼算是很喜欢沈浪的人了,连他都忍不了了。
太丢人了!
你这是在招聘人才,还是在算命啊?
还摆摊?
卞妃也看不下去了,从来都不干政的她,有一天忍不住说了一句话。
“陛下,要不然你就把人给政儿配齐了?让他把侯爵府的架子搭建起来,免得沈浪这个破孩子天天在外面丢人?”
看看,连卞妃这样温柔贤淑的人都忍不了了。
国君宁元宪道:“要是之前,我还可以默默给宁政配齐了,现在不行了。”
现在确实不行了。
沈浪和宁政都几乎成为了笑柄,五王子府也成为了火坑。
就算国君下旨也没用。
这些人去了之后,保证立刻称病,甚至逃之夭夭。
去了之后别说前途没有,就算性命也可能丢掉啊。
最后国君放了一句狠话。
“随他去,随他去。”
“这个小孽障,以后千万不要落在我的手里,否则我打死他。”
卞妃听了,忍不住噗刺一笑。
这陛下和沈浪的缘分也真是有意思。
这位陛下根本是最没有耐心的,也没有什么宽容之心的,现在却要忍沈浪忍得这么辛苦,沦落到空放狠话的地步。
……
接下来时间内!
沈浪依旧每天摆摊招人才。
一开始每天周围还人山人海。
到后来,人越来越少。
因为丑剧也是会看腻的,丑人多作怪这种事情也是会有审美疲劳的。
渐渐地,连无赖闲汉都不愿意搭理沈浪了。
傻逼看几天还挺有意思的,天天看就乏味了。
因为天天都风吹日晒的,沈浪挂的那两个条幅都有些褪色了。
“招募从龙之臣,招募潜邸之臣。”
还是大傻牛逼。
这句话他喊了几万遍,十几万遍都不腻。
他怎么可能会腻,他可是未来的天下第一啊。
他可是被两个大宗师偷袭几百万次的人,他可是挡剑几百万次的人。
但是国都的民众已经听腻了,甚至听得都魔怔了,要发疯了。
大傻的声音完全如同雷霆一般,这一喊出去,方圆二里地都听得见。
“招募从龙之臣,招募潜邸之臣。”
整个国都无数人,每天都要听无数遍,真的要听吐了。
而这句无比神圣的话,也沦为了和后世大街小巷三轮车喇叭那句话同一个级别:
高价回收冰箱、彩电、洗衣机!
现在沈浪带着大傻去招募人才,去喊话的时候。
周围人甚至会怒吼。
“他妈的别喊,听吐了!”
“你他妈别喊了,喊得我屎都拉不出来了。”
“你他妈别喊了,喊得我都硬不起来了。”
整整一个月时间过去了!
沈浪依旧没有招募到半个鬼。
他和宁政从小丑彻底沦为了无人搭理的小丑。
宁政的长平侯爵府,依旧是空架子一个,除了沈浪之外,连一只小猫都没有。
第三十一天!
忽然有一个人出现在沈浪的摊位面前。
“你们招人对吗?”
沈浪道:“对!”
“招什么人?”
沈浪道:“未来的朝廷大臣,从龙之臣。”
那个人道:“那就对了,原本我这辈子是不打算出山的,但是见到你们这么有诚意,我就出来了,说好了我价格很高的。”
沈浪道:“啥价。”
那人道:“未来宰相。”
靠,这人比沈浪还会吹牛逼啊。
……
卓昭颜放出信息已经一个月了。
终于!
她再一次联系到了苦头欢,相约在老地面见面。
太子对苦头欢的耐心已经耗尽了。
卓昭颜看了一下手中的酒壶,这是毒酒。
喝下去之后,必死无疑。
她尽管不情愿,但是太子的命令,她还是要听的。
苦头欢虽然好用,武功难得。
但是天生的正义感太可笑了。
而且终究只是一条舔狗而已。
身影一闪。
绝顶高手苦头欢出现了。
这个天下传奇,十八岁的武状元,再一次露面了。
卓昭颜一笑,倒了一杯葡萄酒,递过去道:“哥,天气热,喝一杯酒解解渴。”
苦头欢依旧无比痴情,无比狂热地看着卓昭颜。
然后接过她手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第285章:浪爷发达了!国君颤栗
沈浪望着眼前这个应聘之人。
真的是超凡脱俗,放荡不羁爱自由。
好吧,说人话。
眼前这个人应该无拘无束,不被世俗所牵绊。
因为他好几个月都没有洗澡了,这夏天都快要过去了,他身上的衣衫应该还是去年的,已经油光发亮。
他的头发,应该洗过几次。
准确说是天上下了几次雨,他就洗过几次头发。
所以现在的发型,可以参考丐帮之王,横冲直撞,坚硬无比。
还有他的脸。
他已经没有脸了,因为全部被污垢糊住了。
这个形象让沈浪想起了星爷电影《功夫》里面那个卖秘籍的老头。
看上去像是捡垃圾吃的乞丐。
又像是世外高人的样子。
沈浪用喷洒了香水的丝巾捂住了鼻子。
“敢问先生故乡何处?”
高人回曰:“心安之处是吾乡!”
沈浪又问:“请问先生是什么功名?”
高人回曰:“功名利禄皆是过眼云烟。”
沈浪又问道:“那请问先生还有什么其他家人吗?”
高人曰:“孑然一身,无牵无挂,岂不快哉。”
呃!
沈浪听明白了,眼前这个人没有任何功名,半个秀才都不是,居无定所,超大龄未婚流浪汉。
沈浪一挥手,就要将他扔出去。
“公子,你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挑中了我,这难道不是一种缘分吗?”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我这绝世的才华,总要有一个归处吧。”
沈浪咬牙道:“那先生都会一些什么啊?”
高人道:“仰知天文,俯查地理,中晓人和,明阴阳,懂八卦,晓奇门,知遁甲,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自比管仲乐毅之贤,抱膝危坐,啸傲风月……”
沈浪咧嘴。
然后,他问道:“先生,那么请问有什么是你不会的。”
“所有小事,我都不会。”高人道:“我这一生,只能做大事。”
沈浪算是看出来了。
眼前这个人最大的本事就是吹牛。
奶奶的,太能吹了,比浪爷还能吹。
“哟,这不是兰疯子吗?”有人指着高人道。
“这下有意思了,两个疯子凑在一起了。”
“不,是一个疯子,一个傻子。”
沈浪听这意思,眼前这个高人还挺有名?
很快他就从周围人的对白听出来了,这个兰疯子何止是有名,简直就是闻名遐迩。
他本职是乞丐,还兼职算命。
当然,从来都没有算准过。
越国有些地方靠近蛮族,风气比较开放,甚至有些女子也会算命。
这个兰疯子趁着算命去摸人家女人的胸,结果被人打断了手骨。
算命活不下去了,他就去讨饭。
有一顿没一顿地吃饭。
十几年时间内,他的足迹遍布了吴国,楚国,越国等等。
当然普通的流浪汉,普通的算命先生是出不了名的。
关键他算命还要别人脱衣服。
一开始仙风道骨的样子,还真有人上当。
结果发现被骗之后,人家就回去将他打个半死。
当然,有人可怜他,也曾经给过他一点钱。
结果钱刚刚到手,他就去嫖了。
而且还是那种最最便宜的半掩门,换算之后大概是五六十块一次的那种。
不过到后来连最低贱的半掩门娼妇也不愿意接他的生意了,因为实在是太脏了。
当然脏还可以洗洗,大不了废一些水。
关键这个人渣嫖女人还记债,又不还钱。
如今整个国都内最便宜的娼妇,他都欠过嫖资,而且从来都没有要还的意思。
这些女人当然不愿意了,就找混混打了他几次。
每一次都打成死狗一样,蜷缩在水沟中。
很多次所有人都认为,他应该死了!
结果每一次都没死。
久而久之,他也就成为了国都的大名人了。
兰疯子。
大概是整个国都做下贱,最人渣,最底层的垃圾了。
被人揭穿了身份之后。
这个兰疯子也不在意,依旧一副高人的模样望着沈浪道:“沈公子,过了这个村,可没有这个店了,错失了我,你的霸业就永远都成功不了了。”
就在此时,一个粗壮女人走了过来。
大约四十几岁,二百多斤,浑身都是油膘,这是一个女屠夫。
她这一身横肉长得比男人还要粗壮,甚至嘴唇上还有胡须。
“啪……”这个女屠夫上前一巴掌直接将兰疯子拍到在地。
“你欠我的五个银币呢?不还钱我弄死你!”这个二百多斤的女屠夫猛地坐在兰疯子的胸口。
沈浪只听到咔嚓一声,顿时他猛地一哆嗦。
不知道高人的肋骨有没有被坐断啊?
兰疯子叹息道:“娇娇,明明说好我们两情相悦,怎么又谈钱了呢?”
“谁跟你两情相悦,不给钱我弄死你。”女屠夫左右开弓耳光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