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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从1350年起,萨斯迦本禅虽然仍旧存在,但统治前、后藏的实际权力,早已转移到不屑称本禅、宁愿自称“第悉”(sDe…srid,译言“摄政”)的帕木竹巴派首领的手中。赏竹监藏在他的类似遗嘱的告后人书里说,“对待宣慰使司和各地大小首领,应像裁剪小孩的衣服一样临机处置”。乌思藏宣慰司在这个跋扈的“大司徒”眼中,已经完全没有什么权威可言了。
黄金家族曾按吐蕃佛教各派所统僧俗人户在各支成员间进行分封,由此与藏地人户结成领属与被领属的关系。这绝不是一般的“施主—福田”关系,而是按家产制的观念将藏地完全纳入元朝政治统治体系的一种方式。元代藏地的政教势力把元帝的“札撒”(圣旨)、宣政院的“札付”文书、朝廷颁发的金银字牌符和印章看做自己权力合法性的依据。他们要打倒敌对势力时,务求剥夺对方所有的这些权力象征。他们在与藏域的地方政权发生对抗时,往往要派人到朝廷为自己辩解,求得元廷对其行为的认可。直到元末,他们对中央政府承担的赋役和驿站差发,未经朝廷同意豁免,也不能擅自停止缴纳。“本禅”、“本巴”等词语的产生,有力地证明了内地中央王朝的政治权力及于藏域的事实在藏人政治观念中的反映。省政、王政与段氏大理“唐标铁柱,宋挥玉斧,元跨革囊。”
——昆明大观楼长联省政与王政并莅从8世纪中叶到13世纪中叶,云南先后被独立于中央王朝的区域性政权南诏和大理所统治。唐王朝曾遣使与南诏王会盟于点苍山(在今云南下关)下,并树立铁柱以为见证。北宋平灭蜀地后,统兵大将王全斌向宋太祖献图,建议乘胜进军云南。宋太祖用玉斧比划着舆图上的大渡河说:“此外非我有也。”云南“正朔不加,车书不一”,长达500多年。
根据云南地方史书,元与大理之间最早的直接军事冲突,发生在1244年。大理国权臣高禾(一作高和)领军,与从灵关(在今四川雅安西南)南下的一支蒙古偏师交战于大理北境,战死。近代在云南丽江九和里白王庙遗址发现的圮塔残砖,上刻“……兵到高逾城白王在阵亡……”“……追为高逾城和高福善及战亡……”等汉字和梵文咒语。这座白王塔,显然是为纪念阵亡的高禾建造的。
蒙哥即大汗位后,命忽必烈率兵进征南宋。忽必烈奏准蒙哥,先攻取大理,以迂回包抄南宋。1253年夏,他从漠北进抵六盘山驻牧;至秋,挥兵南下,由川西入滇,乘皮囊、木筏渡金沙江,直逼大理国首府大理城。所谓“元跨革囊”,即指此。大理国主段兴智和重臣高泰祥杀谕降使臣,迎战失利后,弃城东逃。不久,高泰祥被追兵擒获,处死前叹曰:“段运不回,天使其然。为臣陨首,吾事毕矣。”1254年初,忽必烈留大将兀良合台继续攻略未下诸地,自己由原路北返。秋,兀良合台克鄯阐(今云南昆明),追获段兴智。乌良合台转战云南各地再历两年,遂收服“大理五城、八府、四郡,洎乌、白等蛮三十七部”。段兴智被遣送到大汗处北觐。翌年献地图,“条奏治民立赋之法”。蒙哥许其仍用“摩诃罗嵯”(梵语,译言“大王”)的名号,管领云南诸部。
古代文人段氏灭国的最初20年间,元对云南实行的基本上是军事占领式的统治,大理国时代的行政地理概念仍得到保留。所谓“五城”,即洱海沿岸大理国的王畿内诸城;“八府四郡”都是王畿之外分封给权贵(主要是高氏)的行政区,主要分布在滇东和滇西北;“三十七部”则是散布在今滇池和抚仙湖周围广阔地带的各部族酋寨,其中的主要成分大概是乌蛮。按照蒙古人的概念,则当地云南包括了哈刺章、茶罕章、鸭赤、赤突哥儿和金齿等几大部分。作为专称,哈剌章指滇西的大理王畿或者大理城。蒙语哈刺译言黑,与哈剌相对的是茶罕,译言白。茶罕章指位于吐蕃与大理交界处的今云南丽江。两个名词中都有“章”,应当是蒙古人从吐蕃那里听来的他们对云南地区及其居民的称呼,因为吐蕃把南诏称为hJang。至于hJang的来源就更加古老了,它原先是吐蕃对南北朝时期南中著名统治家族痞氏的姓氏之音译。鸭赤指今昆明。这是蒙古人从云南地区最先归附他们的丽江“茶罕章”(纳西人)那里听来的。纳西语至今称昆明为Yichi(纳西语南方的意思),因为它是纳西人居地南方的大城。赤秃哥儿是蒙语chitkcr的音译,意思是“鬼”。元代蒙古人用它指称滇东北和黔西地区以及居住在这里的乌蛮(罗罗斯)诸部。从宋代开始,这里就有一个著名的地域性部族集团“罗氏鬼国”(或称罗鬼)。蒙语的赤秃哥儿即对罗鬼之名的意译;再从蒙语倒译为汉语,遂产生了“鬼蛮”这样的名称。金齿“国名百夷”,指大理西部的傣语居民。上述五部分中间,最核心的地区是哈刺章和鸭赤。南诏、大理立国于滇西500年,哈剌章又是最重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所以这个名称亦可用来泛称整个云南。
忽必烈即位后,始而加强对云南的控制。中统年间先后置大理国总管(仍用段氏)、大理元帅府。至元四年(1267),封皇子忽哥赤为云南王,王府之外又置大理等处行六部,用云南王和行六部限制段氏的行政权力。朝中有人对于派忽哥赤到“荒服”之地表示担心。忽必烈说:“我实在很喜欢那里的风土。如果不是天命落在我的身上,我一定会请求把自己分封到那里去的。”忽哥赤莅镇云南不出四年,被都元帅宝合丁和行六部尚书兼王傅阔阔带合谋毒死。此后云南局面一直不稳。十一年(1274),元廷命赛典赤瞻思丁带中书省平章政事的相衔行省云南。元对云南的统治遂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赛典赤祖先是中亚不花剌城(今译布哈拉)的贵族。他本人从侍奉成吉思汗起家,历仕诸汗,“功闻五朝”,积累了各方面的经验。回回人长于理财,他曾经是蒙哥得力的财政官僚。他也曾长期担任地方行政首脑,甚至还作为统军将领,在前线带兵与宋军对垒。忽必烈要找一个谨慎、宽厚的官员去“怀柔”云人,结果选中这个兼有治军和经济才干的全才型政治家。他确有知人善任的高明本领。
以赛典赤为首的新的统治云南的机构,没有设立在大理城,而建治于鄯阐。这不但摆脱了段氏对行省治政的干扰,而且反过来把世任大理总管的段氏的势力钳制在滇西,尤其是大理地区范围之内。因赛典赤的建议,元廷改变对云南实行军事占领式统治时期以当地首领充任万户、千户官员兼摄地方行政,军民不分治的局面,在各地遍置郡县。郡县行政官员均由朝廷委派。由于离开中央政府太远,元政府后来规定,三年一次遣使云南,会同行省首脑长官,就便委任或迁调六品以下官职,事后呈中书省追授。五品以上官员则仍需移咨中书省铨注。边远地区的土官有品秩但不入迁流,死后由其兄弟子侄袭职。为鼓励内地官员到云南任职,至元后期宣布,中书省直辖地区的官员迁调云南,可升二等任用,去极边重地任职甚至可升三等。在云南做吏员,出职进入流官行列也比内地容易一些。官员病死云南任上,可由政府提供驿站服务,归葬原乡。云南地方官本来有权擅决死罪,至元二十年诏,自后死刑判决仍须像其他地方一样,报中央政府审核。行省建立后,对云南的治理逐渐被纳入与元对其他省区的统治相一致的体系,虽然云南比在中原汉地罢世侯、军民分治、立迁转法晚了十多年。
除行政建置方面的大规模调整,赛典赤在云南的治绩,在纪念他的“德政碑”里被概括为:“省徭役,招散亡,恤鳏寡,兴儒教,备水抗旱灾,礼接贤士。削去冗官,建屯田,制楮币(发行纸币),设路食以待劳民,薄征税以广行旅。”元代云南社会,在建省后的二三十年,也就是赛典赤和他的儿子纳速刺丁、忽辛等在云南任职的时期最为繁荣安定。这表明赛典赤的上述治滇方针是收到了一定程度的实效的。
元成宗以后,元朝封在云南的出镇宗王势力渐大,世袭大理总管的段氏也羽翼再丰。双方“一恃宗亲,一恃故物”,因两不相下而交恶,同时又都对行省形成牵制。三种政治势力间错综复杂的关系,逐渐把云南统治当局的内部矛盾推向尖锐。
赛典赤入滇时,有“宗王脱忽鲁方镇云南”。至元十七年(1280),即赛典赤死于云南任上的次年,被毒杀的忽哥赤之子也先帖木儿得袭封云南王。至元二十七年,忽必烈复以皇孙甘麻剌(真金子)为梁王,镇鄯阐,地位在建藩哈刺章的云南王之上。二十九年,甘麻刺徙封晋王,移镇漠北。次年,其子松山袭封梁王。至大元年(1308)初,也先帖木儿从二字王进封为一字营王,离开云南。武宗怕梁王势大难制,以其“有风疾”将他召回,另任诸王老的(忽必烈第七子奥鲁赤之子)代镇,仍封云南王。老的出镇不久,就想把势力伸向大理总管段光控制下的滇西。至大二年,双方的冲突发展到以刀兵相见,段光战败。他惧梁王遣兵西袭,派高蓬守重镇罗那关(在今云南牟定西)。梁王想收买高蓬,高蓬写诗回绝。诗云:“寄语下番梁王翁,檄书何苦招高蓬。身为五岳嵩山主,智过六尺缩地公。铁甲铁盔持铁槊,花鞍花索驭花聪。但挥眼前黄石阵,击破孤云几万重。”梁王乃重赂高蓬的厨人刺蓬。厨人以蓬首出献,梁王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