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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希卡没想到这小东西心里竟然藏着这么多心思,见他这副模样,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想了想,她忍不住道:“安迪,要不,我教你冥想吧?”
“啊?”安迪愣了下神,奇道:“什么叫冥想呀?”
“冥想嘛~就是法师获取法力的手段。只有通过冥想,法师才能不断变强。换句话说,冥想是通向术法领域的必经之路。”
“好!”安迪立即点头应了。
“那你就好好干活。等这些活干完了,我就教你。”
“好!”
安迪顿时干劲十足。
当两人在草药铺中对话时,罗兰一路走出城东,到了巴沙尔城中心的猎鹰广场。
据说这广场以前叫钢铁广场,被红鹰军占领后,这个地标性的广场也随之改了名字。
作为巴沙尔城的中心地带,广场周边的建筑非常精美,基本都由巨石砌成,还有不少浮雕和雕塑作为装饰,广场周边的商户,也全都是为巴沙尔城的上层人士服务。
夜莺旅店就在猎鹰广场边上。
这旅店自然也是白色巨石砌成,墙上、门上都镶嵌着着许多精美的彩色玻璃,门口还立着一座精美的雕塑,是一对正在喷泉旁嬉戏欢笑的年轻男女。
当罗兰靠近大门的时候,就听见有歌声和欢笑声从门内传了出来。
他没有急着进门,而是走到边上的窗户前,透过玻璃往里看。
里面是一个宽敞明亮的大厅,厅后是一个小高台,台上有打扮艳丽的漂亮女子在唱歌。台子下则摆着十几张方桌,位置大概坐满了一半。他们衣着打扮都十分讲究,男的穿长袍、女的穿礼裙,一看就是城里的体面人物。
宾客们喝酒、聊天、听歌、打牌,又或者去挑逗一旁的漂亮女侍从,说不出的悠闲惬意。
和城东的贫民窟相比,夜莺旅店简直就是天堂。
罗兰看了一会儿,依旧没有急着进门,他绕着夜莺旅店转了一圈,在旅店后方发现了一个侧门。
侧门也有人进出,但这些人并不是旅店的顾客,而是吟游歌手、仆从、应召女郎等等下三流的人物。
凭借着隐身术,罗兰一直站在不远处观察。
大约半小时后,他给自己加持了一个幻形术。
在法术的作用下,他不再是一个肩挑着雪羽猫头鹰的黑脸壮汉,而是一个身材高大俊逸的白脸俊俏男子。
做完伪装后,他朝旅店后门走去。
到了后门口,他发现这里是有守卫的,是个高高壮壮,相貌凶横的壮汉,他见到罗兰,脸上横肉一抖,问道:“小子,来干嘛的?”
罗兰‘局促’地回答:“我叫霍米德,小提琴手,最近手头有点紧,听说夜莺旅店能挣钱,所以。。。。。。。”
壮汉上下打量了下罗兰:“小提琴手?那你的琴呢?”
“我的琴在路上被人给抢了,不过不要紧,只要给我一根绷紧的牛筋,我也能拉出美妙的音乐来。”
“绷紧的牛筋。。。。。。。。呵~那倒不用这么简陋。我们夜莺旅店可以为你提供小提琴,但要租金。1个小时1马克的租金,当然,你也可以花钱买断。一把小提琴8克朗。”
罗兰‘尴尬’一笑:“呃~~我还是租吧。”
说完,他就准备进夜莺旅店,结果这壮汉伸手将他拦住:“别急着进去,我的话还没说完呢。”
罗兰十分恭敬:“噢~您说。”
“你在旅店里演出,客人会给你打赏。这些赏金,九一分成。我们夜莺旅店拿九份,你拿一份!”
“才一份啊?”
壮汉脸一板:“怎么,嫌少?嫌少就滚!”
罗兰一脸讪笑:“不少了不少了,那就九一分成吧。”
“嗯,这还差不多。”壮汉脸色稍缓,又道:“旅店里的客人都是城里的上流人物,你们这些流浪汉平时随性惯了,但到了旅店里,就一定守规矩!千万要记住,旅店的首要规矩,就是绝对不要惹那些大人物不高兴,要尽力满足他们的要求。他要是想捅你的**,你就得立刻把屁股给我撅起来!”
罗兰额头见汗:“我记住了,我一定会严格遵循酒店的规矩。”
“行吧,你进去吧。”壮汉让开了身体。
罗兰抬步准备走进旅店。
就在这时,天上忽然有一只雪羽猫头鹰快速飞过去,它一边飞一边咕咕咕地叫,不一会儿,这猫头鹰就往城北方向去了。
罗兰看的怔住:“艾希,那猫头鹰长的和你好像啊?!”
“咕咕~”艾希连连点头。
白色猫头鹰是很罕见的,却在巴沙尔城周边却连续出现了两只,这足以说明,那个将艾希转化成猫头鹰的法师,很有可能就在巴沙尔城附近,甚至可能就在巴沙尔城里。
‘有人故意将人变成猫头鹰吗’罗兰皱了皱眉。
“喂~愣着干嘛,你还要不要进去?不进去就别堵门口。”壮汉不耐烦地催促。
“我这就进去。”
罗兰连忙走进了夜莺旅店。
第二百六十九章 舞曲:一步之遥
从侧门进入夜莺旅店后,先是一条狭窄阴暗的走廊,沿着走廊走上二十多米,就出现一个拥挤的小厅。
在走廊中时,罗兰脑子里还在想着刚才天空中飞过的雪羽猫头鹰,他忽然觉的将艾希一直带在身边有些不妙。
他当然不是怀疑艾希,只是既然雪羽猫头鹰不止一只,而它们又拥有能够看破法术幻象的眼睛,那艾希呆在公共场合,就不安全了。
走进小厅前,罗兰轻声对艾希道:“去,去屋顶找个隐秘的地方躲起来,别被人发现了。”
说着,罗兰又掏出几块肉感递给它。
“咕咕~”
艾希愉快地吃完肉干,便扑腾着翅膀,找了个地方躲了起来。
罗兰这才走进了小厅。
小厅里挤了不少人,有正在卸妆的歌女,调试乐器的演奏者,正在穿戏服的演员等等,每个人都在忙着手头的事。
罗兰出现后,这些人最多转头看上一眼,就收回了目光,继续忙碌,他们对新人已见怪不怪。
但有一个靠在墙边的年轻人朝罗兰走了过来,到了罗兰跟前,他上下打量了下罗兰,问道:“新来的,说说你的本事?”
罗兰也在打量这个年轻人。
很年轻,二十三四,男性,轻佻的妆容,浮夸的衣饰,女性化的动作和女性化的说话语气,让人一看就感觉这家伙十有八九是个**爱好者。
罗兰忍着心中恶寒:“我会拉小提琴。。。。。呃,我的琴在路上被人抢了,门口那家伙说可以从旅店租。”
“会拉琴啊,不错。”年轻人走到墙边,从墙壁上拿下一张小提琴:“走,到那边角落去,拉一段给我听听。”
见罗兰有些不解,他笑眯眯解释道:“来我们夜莺旅店的客人,都是城中的上流人士,他们的耳朵可是很挑剔的。你的水平要是不过关,我是不会同意让你上台表演的。”
“喔,明白了。”罗兰点头,这相当于面试了。
话说回来,这个年轻人说话时,皮笑肉不笑,眼神一直冰冷,真不知道他过往经历了什么,年纪轻轻竟然就将心性磨砺地这么淡漠。
拿到琴后,罗兰简单拉了几下,然后开始调弦。
不得不说,这张小提琴品质相当一般,远不如罗兰曾经使用的白山鹰,不过现在也没得挑剔,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好不容易将弦调好,罗兰走到房间角落,开始拉了起来。
一开始,他还有些生疏,但很快,他就找回了曾经的感觉,动作很快流畅起来,不一会儿,伴随着悠扬的旋律,一阵华丽的琴声飘荡而出,将小房间中每个人的耳朵都灌的满满当当的。
小厅中忙碌的众人都停下了手头的动作,转头看向墙角的演奏者,安静地倾听着。
作为这个时代的艺术工作者,鉴赏能力绝对在水准之上,每个人都能轻易感觉到,这个新来的小提琴手,似乎有两把刷子,他随手拉出的这段旋律,以前从未在夜莺旅店出现过,但却出乎意料的悦耳。
一小段拉完,年轻人轻轻拍了下手,眼中出现一丝暖色:“不错不错,虽然演奏技巧只是中上,亮点不多,但你拉出的这段旋律非常有新意,能轻易让人记住。它应该是属于某首全新的曲子,对吧?”
“对的。”罗兰点头,这曲子是他连夜凭记忆复现出来的。
“这曲子叫什么呢?”
“是一首舞曲,叫‘一步之遥’。”
“舞曲,一步之遥,好名字,好曲子,非常优秀。”年轻人连连拍手,他笑道:“那你就在这等着,如果有客人想要跳舞了,你就到外厅演奏这首曲子吧。”
“没问题。”
年轻人又问:“关于费用分成,洛德应该和你说过了吧?”
“都说了。”
“没问题吧?”
“没有。”虽然分成十分苛刻,但罗兰并不介意这点小钱,他是来打探消息的。
“很好,你非常明智。不过我仍然要向你承诺,就像我对这里的每个人承诺过的那样,如果你的表演得到广泛的好评,夜莺旅店并不吝啬提高你的分成比例。所以,年轻人,努力吧。”
好一口鸡汤呀。
罗兰‘咕嘟咕嘟’地‘喝’了个精光,而后拿起小提琴,‘踌躇满志’地开始预先演练起来。
“真是个不错的小提琴手。”年轻人满意地点头,他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人了,年轻、热血,有理想,稍稍说上几句话,就能被激起热血,然后拼命地为他赚钱。
不错,真不错啊。
过了小半小时,有个侍从从前面大厅走来,站在小厅门口道:“罗米欧,有客人要跳舞。”
花衣裳的年轻人便对罗兰招了招手:“去吧,这是你第一次上台,别紧张,不要搞砸了。”
“我记住了,先生。”
“我叫罗米欧,以后你就叫我罗米欧。”
“是,罗米欧。”罗兰心里暗暗翻了下白眼,罗米欧要是长这副德行,那朱丽叶怕是得守活寡了。
拎着琴走小厅,经过一条走廊后,进入了夜莺旅店一层的正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