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无人知晓-第19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嘉琪连连点头,她突然想到了什么:“老板,那个小姑娘是什么来头?我听说她挺有钱的。咱们和她打官司,不会惹麻烦吧?”
  老板哈哈大笑:“我早就找道上的朋友打听过了。这个叫谢玲的小姑娘,是谢文华的一个亲戚。几年前还在内地呢。是谢文华把她一家接到了香江,过上了好日子。”
  他摸了摸下巴:“我是听人说,这小姑娘名下很有钱,但也只是听说。也有人说,那些钱其实都是谢文华的,只不过是他避税转移资产用的。”


第155章 法庭擂台赛
  唱片公司老板大大咧咧地道:“这谢文华是地产大佬,可他的手伸不到咱们娱乐圈里来。就算把这事儿闹大了,他也只得捏着鼻子认了--除非--”
  李嘉琪一愣:“除非什么?”
  老板盯着李嘉琪:“除非你的歌真是从那个小姑娘那儿偷来的!”
  李嘉琪浑身僵直,张了张口,却不知该如何辩解是好。那老板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开个玩笑。那谢玲才七八岁大,她就是一个天才,也不可能写出《跟着感觉走》那样的好歌来。”
  李嘉琪呵呵了几声:“是啊是啊,一个七八岁的毛孩子,怎么可能写出这样好的歌曲来。”但她越说声音越小,心里慌慌的。
  没几日,谢玲接到了律师函,听着别墅外聚焦的大量媒体记者的吵闹声,谢玲已经气急得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了。
  柳涛一个劲安慰着女儿,她道:“我到私家琴房那儿去过了。那私家教练说,那天她的确听到你和李嘉琪都弹过《跟着感觉走》,可是她忘记是谁先弹的了。”
  谢玲死死咬着唇,颤抖着声音道:“我要打官司!妈,你给我找律师来,找最好的律师来!”
  柳涛看着委屈得声音都沙哑了的女儿,心痛地道:“我早就找过律师了,那律师还是你谢爷爷介绍的呢。他听说了这件事后,也很生气,托人给我介绍了最好的知识产权律师。可是--”
  谢玲急燥地道:“可是什么?请律师的钱我来出!我就不信了,我有这样多钱,还找不到一个好律师。”
  好嘛,谢玲虽然到香江没几年,小小年纪却已经知道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道理了。
  柳涛苦笑道:“玲儿,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那律师说,关健是没法证明《跟着感觉走》是你原创的。如今大量证据证明李嘉琪当着公司很多人的面首唱了这首歌,可你,只是一个内地来的小姑娘,就算是当着法官的面,也没人相信这首歌是你写的。”
  谢玲连连摇头:“那歌当然不是我写的,是辰辰哥写的。”
  柳涯回首瞟了王宇辰一眼,轻叹口气,悠悠道:“那这就更没人信了。”
  王宇辰表情淡定:“这样说来,咱们这场官司是必输无疑了?”
  柳涛叹了口气,不知该如何说才好。
  王宇辰问道:“那个什么李嘉琪,提出什么样的赔偿条件?”
  柳涛道:“她要求玲儿在全香江各大媒体头条连续三天公开道歉,然后赔偿她名誉损失费一千万港元。”
  王宇辰点了点头,对谢玲招了招手:“跟我来。”
  谢玲抹了把泪,乖乖跟上了王宇辰。王宇辰将谢玲带进自己的卧室,关上门。
  然后--
  然后,他开始放声歌唱。
  一口气唱了三首歌,他才停顿下来,问傻乎乎站在那儿的谢玲:“记住了吗?”
  谢玲摇摇头,又忙点点头:“再多听几遍,就能都记住了。嗯,辰辰哥,有几个地方,你好象唱错调了。”
  王宇辰点点头:“那是当然,有首歌是女生唱的,我嗓子跟不上。好啦,这三首歌的创作者,都是你--谢玲。”
  谢玲瞠目结舌,呆站原地,半晌才结结巴巴道:“什么?我、我不懂辰辰哥你的意思。”
  王宇辰上前,揉了揉谢玲的如云披肩秀发:“傻丫头,那个什么李嘉琪偷了咱们俩的歌曲倒也罢了。可她居然蹬鼻子上脸欺负到你头上来了,我可饶不了她。接下来,你凡事听我的就是,总要好好帮你出这口恶气。”
  谢玲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头:“嗯嗯嗯,我听辰辰哥的,你让我怎么做就怎么做。”
  接下来几日,别墅里琴声悠扬,歌声飘飞,谢玲不再外出,连学校也让柳涛请了假,安心呆在王宇辰的别墅里。两人弹琴唱歌,小日子过得不知有多舒坦。
  可是在外界,尤其是香江的各大媒体上,却如同炸了锅一般沸腾起来,因为谢玲由监护人柳涛出面,聘请了大律师,要和李嘉琪对簿公堂,争夺《跟着感觉走》的原创权。
  一个是突然爆红的女歌手,一个是八、九岁的来自内地的隐秘小富豪,争夺一首唱红香江正向东南亚华语圈扩散的热门歌曲--这个话题真是太八卦了。
  香港各大媒体以大量篇幅报道了李谢之争,狗仔队不分昼夜堵在李嘉琪公司和王宇辰别墅门口,企图挖得独家的猛料。
  李嘉琪公司的老板都快乐疯了,这真是千金--不,万金难买的炒作机会啊!
  他频频接受媒体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各大电台直播,用最恶心的言辞攻击谢玲。
  但不得不承认,他的这番炒作是成功的,多家音乐制作巨头和他洽谈,希望巨资收购他的公司--这才是老板真正的意图所在。
  他其实是个非常非常聪明的人,敏锐地察觉到李嘉琪在昙花一现创作出《跟着感觉走》之后,就再没能创作出好歌曲。
  他并没有因此怀疑李嘉琪是抄袭了谢玲,而是认为这种灵感闪现的情况在艺术界颇为常见,有的作家一生就只写了一部好作品,有的画家激情之下画出一幅惊世巨作后,让他重新再画一幅,却是万万不能。
  王羲之醉写《兰亭序》,醉酒状态下写出二十个不同的“之”字。可是等他酒醒后,就再也写不出如此神作。
  乐坛也是如此,不知有多少歌手、曲词作家,创作、唱红了几首歌后,一辈子只能吃老本。
  在老板看来,李嘉琪灵感一动创作出《跟着感觉走》后,就江郎才尽了。所以,他要借着李嘉琪最红最火的时候,把她把公司卖个好价钱。
  李嘉琪是知道真相的,但她如今已经被架在了火上烤,只能前进,不能后退,退一步就是万劫不复。
  她只能跟着老板一起,不断参加各种新闻发布会,不断攻击谢玲是小偷、骗子。
  李嘉琪最大的依仗就是,此事死无对证!
  她在暗中花了相当大的功夫,请人到内地调查《跟着感觉走》,但调查人员告诉她,如今这首歌也已经传唱到内地了,但人们都认为李嘉琪就是原创者。从来没人在此前听过这首歌。
  这给了李嘉琪极大的信心,无论谢玲是从何处听到这首歌的,但是,此前这首歌一直默默无闻。原创者不知所踪。
  李嘉琪曾经疑惑过,为何原创者不愿借这歌名利双收,而只是传授给了谢玲这个小孩子。难道这世间真的存在不计功名利,只顾自娱自乐的隐世高人?
  哼,就算真有这样的隐世高人,你如今也是百口莫辩,没有任何证据和自己争夺《跟着感觉走》的原创权了。
  香港的媒体以及市民几乎一边倒的站在李嘉琪一边,在他们看来,真相是毋庸置疑--一边是一个本土女歌手,有着多年的创作经验,一个是来自内地的八、九岁小女孩,这个年龄的孩子,最多也就是唱唱儿歌,怎么可能创作出《跟着感觉走》这样成熟的爱情歌曲呢?
  不过,并不是没有媒体质疑。
  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一家惟恐天下不乱的媒体记者故意问老板:“如果法官判李嘉琪和你们公司输了官司,你怎么办?”
  老板哈哈大笑,举起了自己胸口的领带:“香江是个法制地区,我相信香港的法官不会乱判案,但是,如果我们公司真的输了,那我就把自己的这条领带吃下去。”
  在一片沸沸扬扬中,《跟着感觉走》著作权争夺案正式开审,小小的法庭里挤满了各路记者,当李嘉琪和谢玲在律师们的陪伴下入庭时,顿时闪光灯闪成一片。
  谢玲的小脸有些发白,她虽然如今也算是小富翁,但毕竟年小,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大场面,但当她扭头看到坐在大厅角落里的王宇辰时,却又安心下来。
  她冲着王宇辰微微点了点头,和律师坐在了被告席上。
  戴着卷发的法官入场,他对这个案子也颇有兴趣,仔细打量着李嘉琪和谢玲,情不自禁摇了摇头,哪怕以常理推论,也没人相信那个紧张地坐在被告席上的小女孩会是歌曲的原创者。
  开庭。
  从一开始,原告的律师就占据了绝对的上风。他请来了音乐制作公司的老板、助理、乐手等大批证人,证明他们亲眼看到,亲耳听到李嘉琪在公司创作了《跟着感觉走》。
  而相形之下,谢玲的律师只能请别墅的司机、菲佣作证,他们曾听到谢玲在别墅弹唱《跟着感觉走》。
  但原告律师立刻以司机和菲佣领取薪水是相关利益悠关方为由,请求法官认定证词无效。
  谢玲律师也反诉音乐制作公司方的证词无效,因为他们同样和李嘉琪有利益关系。
  最关健的证人是私家琴房的教练,因为她与原告被告都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
  但是,琴房教练却表示,她听到谢玲和李嘉琪在自己的琴房弹奏《跟着感觉走》,却记不得究竟是谁先弹的了。
  从表面上看,李嘉琪和谢玲打了个平手,双方都没有能够一锤定音的证人,但是在场的媒体记者们却都知道,李嘉琪已经大获全胜,坊间早就已经认定谢玲是个撒谎精、小骗子、内地来的大话精。
  这时,谢玲的律师和谢玲交头接耳说了几句什么,谢玲再一次看向坐在后排的亲人--柳涛、谢亚国、蒋阿婆,以及,王宇辰。
  王宇辰举起拳头,做了个加油的动作。
  谢玲绽颜一笑,坚定地对律师点了点头。
  律师站了起来:“尊敬的法官,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