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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第2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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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人问完后,轮到孟浪问她。
  “曹某骚扰你多长时间了?”
  “大约有大半年了,不过他跟我说过,年轻的时候就喜欢我,但一直没向我表白,到现在我孩子和他孩子都长大了,他又对我产生想法了,没事就来撩我,但我一直不喜欢他,他还老是撩我,撩我的不胜其烦,刚才公诉人说我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但我怎么解决?我们年龄都大了,也要脸面,要是公布出去,我们的脸往哪里搁?还能在单位里上班吗?刚才公诉人还说曹某骚扰我,有什么证据吗?这能有什么证据?我只有微信聊天证据,上面他说了一些肉麻的话,算不算证据?而且如果他没骚扰过我的话,我一约他,他会出来吗?”
  朱女士说的比较符合实情,曹某肯定是撩过她,而且还是撩而不得的那种,因此一接到朱女士的邀请,便屁颠屁颠地去了,不过这也说明,朱女士平时也没太拒绝曹某,对他并没有疾言厉色,如果疾言厉色的话,曹某接到邀请后肯定要考虑考虑有没有什么坑。
  但这也可能说明朱女士脾气好,不愿意得罪人,所以不好对曹某疾言厉色。而如果她对曹某真有意思的话,那么在发生关系后,也不会这样对他了,总之,她跟曹某之间确实有感情纠葛。
  “曹某骚扰你的事,你曾经对其他人讲过吗?”孟浪又问。
  朱女士道:“我就跟老赵讲过,其他人没有说过,这种事情,不是亲密的人,我不可能讲,对我丈夫更不能讲。”
  “你对曹某不胜其烦,你可曾明确跟他讲过,让他不要这样,不要再来骚扰你的话吗?”
  “我间接和他讲过,但没有直接对他说过这样的话,我想我们是单位的同事,如果话说的太过了,容易弄的大家不愉快,在单位里没法相处了,因此,我只是不太想理他,他有时发短信给我,我也会回,因为我怕不回的话,他会生气,见面会很尴尬,但是我一回他,他就以为我对他有意思了,再过来骚扰我,我只好不再理他,这样重复多次,我实在是烦他了,便想着教训他一下,想办法让他花钱,让他尝到一点厉害。”
  “你的初衷还是想教训他一下,并不是想敲诈勒索他是吗?”
  “是的,我都跟他发生性关系了,问他一点钱,不是很正常的吗?我是一个女人,吃了这么大的亏,现在却把我给抓起来,公平吗?”
  看到朱女士激动的样子,孟浪示意她要冷静,不要激动。
  朱女士平复一下心情。
  孟浪继续问她:“你是什么时候跟他讲,他要是不给钱,就告他抢奸的?是在要钱之前,还是要钱之后?”
  “是在要钱之后,老赵先问他要的钱,意思是发生了这事,他要给点补偿,他不愿意给,我才过去说要告他抢奸的,但他并不怕我告他,我见他这样,就报警了,就是这样。”
  孟浪点了点头,道:“你是先问他要的钱,而你只所以要钱,是因为你们之间有情感纠葛,之前他又骚扰过你,所以你想问他要钱,对吗?”
  “是的,他骚扰我,也该给我赔偿。”
  “警察来了之后,你有没有告发他抢奸?”
  “没有,警察来了之后,我就跟警察说,他占我便宜,是一个无赖流氓,我当时也是一时气急才报的警,他太无赖了,没跟我发生关系之前,说多么多么喜欢我,等到发生完关系了,我一问他要钱,他就现回原形了,说不欠我的钱,凭什么给我钱?他就是想玩弄我,我算是看清他的面孔了。”
  看到朱女士又义愤填膺的样子,孟浪可以看出来,曹某绝对是一个渣男,一个喜欢撩女人的渣男。
  孟浪问到这儿,就结束了,法警把朱女士带下去,把赵女士带了上来。
  赵女士感到自己更冤,自己只是想着帮闺蜜一把,结果帮进看守所了。
  公诉人便讯问赵女士。
  “你在侦查机关的供述是否属实?”
  “属实。”
  朱女士与赵女士在侦查机关讲的确实属实,但认识不一样,公诉机关认为她们涉嫌犯罪,但是她们认为自己不涉嫌犯罪。
  “你把案发当天的情况讲一讲。”
  “老朱跟我是闺蜜,我们之间的关系有好几十年了,老朱年轻时那是单位的一朵花,追求她的人可是不少。曹某也是其中之一,但是曹某长的太磕碜了,老朱一点也不喜欢她。结果最近这半年来,老朱对我讲,曹某又开始追求她,想跟她暗中好。老朱虽然年龄大了,但是一遇到这种事情,还是不知所措,既没有拒绝曹某,也没有答应曹某,就这么吊着,结果吊到最后,老朱实在是心烦了,就跟我讲,怎么才能摆脱掉曹某。
  我也想不出招儿,结果有一天,老朱给我说了一个主意,就要主动勾引曹某一次,然后狠狠问他要一笔钱,看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如果是假意,他以后就不会再骚扰她了,如果是真心,那就要一笔钱花花,我一听这主意,觉得虽然不太靠谱,但是如果老朱愿意,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就同意了。
  同意后,她就让我帮忙,我不好说不帮她的忙,因而就跟她一起去住宾馆,她去约曹某过来开房,等他们发生完关系后,我过去帮她问曹某要钱。
  我没想到曹某这人是提起裤子不认人的人,他既然喜欢老朱,现在问他要一点钱,他即使不给,也不会拒绝的这么快,没想到他张口就拒绝了,而且还很生气,一点也不讲情面,我和老朱知道后都非常生气,老朱这才说要告他抢奸的话,曹某听了,也没害怕,他大概觉得我们不会去告他抢奸,结果老朱一时冲动报了警,警察才把我们给抓了起来,要是老朱不报警,警察怎么会抓我们呢?曹某也不会报警的。”


第四百六十四章 非法占有的故意
  赵女士把经过也讲了一遍,公诉人听了问道:“你与第一被告在案发前是否商量过要问曹某要钱的事?”
  赵女士道:“是商量过,不过我们不是商量要敲诈他,就是想让他付出一点代价。”
  公诉人道:“你们要让付出一点代价是不是指问他要钱?”
  赵女士道:“是的,是问他要钱,但我们不是敲诈。”
  公诉人没理会她的解释,说道:“你们是不是要说过,如果曹某不给钱的话,你们就要报警告他抢奸?”
  赵女士道:“老朱是说过,我没说,但是她这样说也是为了问他要钱,并不是想敲诈他。”
  听了她的话后,公诉人便不再问她了,很显然,公诉人只是认为只要她们实施了这样的行为,至于你主观上怎么想,他们就不要问了,这明显是敲诈勒索。
  公诉人问完,轮到孟浪问。
  “第一被告是什么时候跟你讲,曹某骚扰她的?”
  “大约在案发前一个月,她跟我讲了,说曹某没事就给她发短信,还要约她一起吃饭,她都拒绝了,她不喜欢曹某,但曹某老是骚扰她,她心里头挺烦的,我当时还跟她开玩笑,说有人追求她还不是好事吗?这说明她的魅力还没有变,还没有人喜欢,她应当高兴才是,她就拉下脸跟我讲,说她是认真跟我说这事,让我别开她玩笑,问我该怎么解决这事。
  我当时就跟她讲,你直接跟他讲,让他不要骚扰她不就行了?她就说,曹某这人有些不要脸,她之前说过不要让他再骚扰她了,但曹某还是不罢休,她也没有办法,总不能跟他大吵一架吧,大家都是同事,不想把关系搞的太僵,就是这样子。”
  “当时有没有提到报复曹某的事?”孟浪又问。
  赵女士道:“当时没提,又过了有一个星期吧,她再次找到我,说起曹某的事,问有没有办法让曹某不再骚扰她,我说这有什么办法,难道要报警吗?她说不能报警,这要是传了出去,大家都没办法做人,还是想其他的办法为好。我说我没有办法,遇到这种死缠烂打的男人,神仙都没有办法,除非找他揍他一顿。她就问我,怎么找人揍他?我就忙说是开玩笑的,如果找人把他给打了,万一打伤了怎么办?那不要赔人家医药费?到时候,大家也都知道了。又过了一个星期,她突然找到我跟我讲,她想到一个办法,曹某这人平时挺抠门的,从来不请别人的客,如果想办法让他出点血,以后他就不会骚扰她了,我就问有什么办法,能让他出点血?她就悄悄跟我说了计划,我一听就笑着说,你是不是想跟人家发生关系,还想出这种馊主意?
  老朱听了,就正经跟我讲,除了这种办法,能问他要钱外,其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了,既然他这么好色,就让他尝到一点苦头,看他以后还敢乱撩女人不。我听了,虽然觉得她这主意有些疯狂,但是只要她愿意去做,我也不好反对。她就让我帮下忙,跟她一起合计这事,我不好拒绝就答应了。”
  赵女士说完这话,孟浪点了点头,又问:“当时第一被告提出要跟曹某发生性关系,你感觉她是被迫的呢,还是主动的?”
  赵女士不好意思地说道:“这种事情,除非真是抢奸,不然怎么好说是主动还是被迫的?我觉得他们应当是两厢情愿,老朱虽然不喜欢他,但是时间久了,也可能动心也不好说,至于问他要钱,那是老朱可能觉得吃亏了,想要一点补偿,我们当时真的不是想敲诈他。”
  孟浪又点了点头,问:“曹某在第一被告说出要告他抢奸的话时,有过害怕的表示吗?”
  “没有。一点也没有害怕,因为他知道我们不是真的要告他抢奸,你想想,我们三人都是同事,而且发生了这种关系,我们怎么可能告他抢奸?他淡定的很,一口就回绝我们了。”
  孟浪听了,又问:“在报警的时候,你们为什么没有告曹某抢奸的事呢?”
  赵女士道:“我们是因为曹某跟老朱发生完关系,一分钱也不给老朱,老朱一气之下才报报的警,又不是真的想要告他抢奸,所以报警之后,我们根本没想到要告发他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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