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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异界做游戏-第4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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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雯雯:“???”
  一想到自己竟然在违法,田雯雯整个人都不好了。
  田陌云又回复:“你这两本书我会安排,不会起诉你的,但你以后再写的时候,麻烦多考虑一下我国的法律,如果你看不懂,也可以咨询【雷霆杂志社】的法务团队,那边会给你提供切实可靠的建议和帮助……现在去把所有的邀约都拒绝吧。”
  “……喔。”
  田雯雯乖乖听话。
  在这种大是大非面前,她还是很懂事的。
  于是——
  田雯雯回复游戏公司:“不好意思,我没打算卖游戏版权。”
  之前聊天里,田陌云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你写的这些玩意儿,拿到【快乐游戏】去做改编就没问题,要是敢卖给其他游戏公司……哼哼。
  这明目张胆的威胁,将田雯雯之前的得意彻底土崩瓦解。
  熬出头了?
  屁啊!
  现在非但没熬出头,反而被对方管控的更严格了。
  好气啊,嘤嘤嘤。
  ……
  游戏公司那边却还不死心:“是这样的,我们愿意花150万购买《我的哥哥是恶魔》的游戏版权,您看能不能再考虑一下?”
  150万!!!
  田雯雯感觉自己要窒息了。
  她不是没见过钱。
  甚至,这笔钱按税后算的话,都不够她随便改装一下跑车的。
  但,这是自己凭本事换来的钱啊!
  跟田陌云、苏琼给的生活费完全不是一回事啊!
  可现在就这么黄了???
  想到这里,她就感觉自己好难受好难受!
  于是——
  田雯雯深吸一口气,双手化作佛山无影手,快速敲击键盘回复:
  “对面大哥你是法盲吧?不知道同人文不能改编吗?知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啊?”
  “看来你是不知道呢,没关系,我怜悯你可怜的法律常识,并且好心给你普及一下……”
  她将田陌云说的话,以一种“鄙视土鳖”的口吻告诉对方。
  然后,无比高冷的补充了一句:
  “我是不会跟法盲谈生意的,等你下次学好了法律再来找我谈吧。”
  一键发送!
  趁着对方没反应过来,直接拉黑名单、删除好友。
  呼!
  好爽!
  受伤的心得到了一丝抚慰!
  紧接着——
  她突然又想到了什么,连忙把田陌云发的消息截图(没截全部),然后发给苏琼。
  “嫂子,他要起诉我,太可怕了,你一定要帮我啊。”
  “你想想看,我写小说,订阅被他拿了抽成,改编还给他赚了钱,结果反手就要起诉我,这是人干的事儿吗?”
  “全世界只有嫂子最好了,嫂子一定要帮我说话呀,嘤嘤嘤……”


第577章 同人文的版权问题;购买《齐天大圣》游戏版权?

  “你闲的没事儿吓唬她干嘛?”
  苏琼明显是跟田雯雯站在同一阵营的。
  “她这明显是断章取义,非君子之道。”
  田陌云摇摇头:“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她现在写我当然没关系,我又懒得跟她计较,可如果以后她写了别人呢?人家会不会跟她计较?多学学法律常识是好事儿,免得以后吃亏。”
  “是这样吗?”
  苏琼微微皱眉,有些疑惑,这跟田雯雯说的不一样啊。
  见状,田陌云将自己跟田雯雯的聊天记录拿给她看。
  苏琼愕然发现,两边儿的聊天内容……不太一样。
  田雯雯给她发的截图,明显少了一些关键词和前提条件。
  “那丫头的话可不能随便信。”
  田陌云笑了笑:“其实现在这样也好,真要是让她觉得自己行了……没准就能上房揭瓦。”
  现在田雯雯还是比较怕他的,因为惹毛了会没有生活费。
  但如果田雯雯自己能赚钱了,或者说,她赚的钱够自己用了……到时候未必会听他的话。
  “那游戏的分成款要不要给她?”
  苏琼问道。
  “给呗。”
  田陌云完全不在意:“想来也是没多少的,她不是要追逐自己的音乐梦嘛,那玩意儿挺花钱的,我可不会掏钱支持她,让她自己赚去。”
  ……
  之后。
  【苹果文学网】也发布了郑重公告。
  明确提出了关于“同人文”的门槛条件。
  田陌云并不禁止这些作者们写关于自己的同人,但却也提出了几个约束条件。
  1、必须在【苹果文学网】才能写,且必须是正面形象的,不得抹黑、不得扭曲事实和价值观。
  2、网站会成立专区,除了田陌云本人之外,部分名人也都可以写(已授权的),会有专业的编辑负责审核。
  3、同人文禁止IP衍生,版权不可使用,上架后的订阅分成,将会让利20%给创作者作为补贴奖励。
  这条公告,也算是变相鼓励作者们去写同人作品了。
  相比起各大品类的网文,同人文的门槛是最低的,非常适合一些有创作欲的新人。
  不过——
  也正是【苹果文学网】的这条公告,才让沸腾的网文圈、游戏圈猛地惊醒。
  他们这才意识到“同人文”的背后,还有更深层的问题。
  从某种角度来说,“同人文”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只是因为体量小、影响力小,所以没人愿意多此一举而已。
  但如果大张旗鼓的改编影视、改编游戏什么的……那可就不是小事儿了,到时候指不定要去法院聊聊天。
  ……
  “《我的总裁哥哥》能卖的这么好,田陌云自身的流量价值起码占了90%以上,如果这款游戏的主角换一个人,再换一家制作公司的话,恐怕连现在10%的成绩都没有。”
  一名游戏设计师说道:“同人文自带流量,但改编限制太大,原创文的话,IP自身的流量显然不足以支撑一款游戏,除非IP本身的内容够好,否则,没有购买版权的价值。”
  这位游戏设计师的观点,也是目前大多数人的想法。
  他们起初兴冲冲的关注网文行业,是想要从中寻找下一个《我的总裁哥哥》,给公司开拓新的盈利项目。
  可现在却有些失望。
  同人文自带流量,改编成游戏的话,可以省掉很多风险和运营成本。
  这是很多游戏圈大佬的分析结果,他们认为《我的总裁哥哥》就是这样考虑的。
  但——
  现在拦在他们面前的问题是:
  同人文的版权有问题,无法改编游戏。
  想要破解同人文的版权问题,就需要得到当事人的同意。
  可,那些当事人基本上都是娱乐圈的大咖,想用这些大明星的形象来做游戏……得多少钱啊?
  恐怕没几百上千万是肯定不行的。
  花费上千万得到大明星的形象授权,再花费百万以上开发游戏,然后再投入运营资金……
  这其中的风险太大了,而且几乎没多少利润可图,最理想化的成绩就是不亏不赚。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费力不讨好的制作同人游戏呢?
  ……
  不要觉得《我的总裁哥哥》能成功,换成别的大明星做类似游戏也能成功。
  首先,所有的游戏设计师都必须承认一件事——
  在游戏圈,没有任何大明星的声望和影响力,能比得上田陌云。
  同样类型的两款游戏,一个是田陌云代言,一个是大明星代言,90%以上的玩家都会选择前者。
  当然——
  如果换成其他行业,比如说食品、饮料、服装什么的,那田陌云肯定是不如大明星的。
  但游戏圈嘛。
  田陌云自称第二,还没人敢称第一。
  《我的总裁哥哥》能在游戏圈大火,跟田陌云有最直接的关系。
  如果去除田陌云本身的流量和影响力,再去除【快乐游戏】的粉丝量,那么,这款游戏还能剩下多少价值呢?
  不谈盈利,连回本都够呛!
  这是很真实的答案。
  ……
  同人文改编游戏,游戏厂商们还没开始尝试就被腰斩。
  那么,游戏厂商只能尝试着,去从原创文里寻找可供改编游戏的IP了。
  原创文相比同人文,有好处,有坏处。
  好处是:没有版权纠纷,且内容足够纯粹,精彩的剧情将成为一款游戏的灵魂。
  坏处是:没有流量,版权的价值存在争议,且开发出来的游戏未必能赚钱,存在不小的风险。
  “尽量找一些脑洞大开的创意文。”
  有游戏设计师说:“这类作品既有饱满的剧情,又有不错的创意,应该能挖掘出改编游戏的价值。”
  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了。
  于是——
  这些游戏厂商的目光不约而同的看向了……《齐天大圣》。
  没办法,《齐天大圣》身上的光环就像是100W的LED大灯管,让人想不看到都难。
  网文圈成绩最好的书,畅销榜唯一的仙侠大作,剧情、人设、创意,都是上上之选。
  如果用来改编游戏的话,简直再合适不过。
  甚至很多游戏设计师认为,这部作品简直就是为改编游戏而量身定做的。
  很多游戏厂商都给【苹果文学网】发出合作邀约,希望可以拿到《齐天大圣》的游戏版权。
  但……
  “直接拒了吧,没有谈的必要。”
  当【苹果文学网】负责人兴冲冲的找到黎秋雅时,黎秋雅想都没想,就直接摆手让他回绝。
  “这……”
  负责人愣住,显然没想到黎秋雅会是这种态度,忍不住问道:“黎总,您就不先听一下他们的报价吗?”
  他发誓,那绝对是一个能让所有作者都嫉妒到眼红的价格。
  如果能促成这次合作的话,【苹果文学网】完全可以借此机会,一举将其他所有同行踩在脚下。
  就凭着“天价版权”的噱头,便足以让所有同行在他们面前显得黯然失色。
  “没必要听。”
  黎秋雅摇摇头。
  见他还想说什么,黎秋雅只好解释道:“《齐天大圣》的版权衍生计划,早在这本书发布之前就已经筹划好了,所以,甭管这些公司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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