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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血超辣-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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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了它。”浑厚的声音,伴随血的腥气而来。
  我抬头望向那个男人,是个金发的中年人,后来我知道,大家叫他D伯爵。他和他的妹妹E夫人,是不少血族心目中的领袖。
  “喝了它,站在我这一边。”男人脸上是足可以称得上温厚的笑,手里端着的那杯鲜红液体,是我朝思暮想却又无比唾弃的。
  他将它递到我唇边,“这是我的诚意。我可以庇护你。”
  我用生涩的英文回应他:“不。我不需要。”
  “我不会囚禁你。”男人似乎颇懂我的顾忌,“我知道,你们中国人有句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我看看无星无月的天空,喃喃接道:“也没有免费的晚餐。”
  D伯爵轻笑出声,“有趣。我欣赏有幽默感的人。这份点心,并非完全免费。但是它的代价,也并非高昂到需要你付出自由。我甚至不需要你为我效力。我可以给你一切,让你恢复在太阳底下的自如行走,而我的要求只有一个,只希望,像你这样拥有强大灵力的人,不要站到对手的阵营。”
  我将信将疑地看着D伯爵。
  这些话,听起来实在很像欺骗小孩。
  周星驰的电影里不是有么,小叫花要骗小孩子花十元买武功秘籍,便说:“这位小哥,我看你骨骼清奇,是个练武奇才……”
  故此,尽管他看起来颇为可靠,我还是坚定地拒绝了他。
  我依旧流浪着。
  我还记得我的家乡。
  我还记得我的家人。
  我要调查清楚我为何会变成这样人不人鬼不鬼兽不兽的样子。
  如果从我降生算起,到我死亡为止,我的年龄,应该是十六岁。
  我死在十七岁生日的前夕。只差一点点。几个小时。
  血族的状态封印在死去的那一刻。
  因此,吸血鬼的容貌,可以数十年如一日。
  不会长大,也不再衰老。有血液滋养,就光鲜亮丽。否则,就形同枯朽,黯淡凋零。
  我是在米兰一个小镇开始被猎人盯上的。
  在他们的追捕计划中,我的代号是宋11。因为我叫宋清晨,是他们十年内追捕的欧洲大陆上第十一位宋姓吸血鬼。我掀翻了一位猎杀我的吸血鬼猎人,那汉子足有两米高,体能约等于十个奥运游泳冠军,可即使这样,也远非血族的对手。
  哪怕是我这种,只喝小动物血液,从不打人类主意的素食吸血鬼。
  我趁他昏迷时,将他随身携带的笔记夺下来看。
  不看则已,一看,简直啼笑皆非。
  档案中冗长的文字总结起来,大约是在说:我,宋11,是一个来自中国的吸血鬼。我之所以不喝人血,是因为口味特殊,喝不惯欧罗巴人种和高加索人种的鲜血。我时时地地都在筹谋回国,大约是要回去啃同胞的脖子,好大快朵颐。亚洲是血族尚未染指建立族群的所在,一定程度上,是“干净”的。
  “东南亚与东亚或者也在她的狩猎范围。”
  哈哈哈哈。
  我笑着将那电子设备捏成碎片,扬长而去。
  我确实要回国。但目的没有那么堕落。
  我只是想,调查清楚前因后果。
  与吸血鬼猎人的斗智斗勇许久,我费了不少周折,回到了我的出生地,L市。
  我的父亲宋致远,是一名普普通通的物理研究员,他像多数沉迷于科研的男人一样,戴着厚厚的酒瓶底眼镜,薄薄的嘴唇紧抿在一起,显得寡言而冷静。他的时间分配,一天当中大约有十八小时呆在实验室,剩下的六小时,用于吃饭和休息。
  尽管已经这样刻苦,却并没有做出什么惊人的成绩。
  我父亲这一生最大的成就,应该就是娶到了我的母亲朱诺。
  她不同于我的父亲,是一位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
  母亲专修上古史,在顶尖的大学,跟随最有才华的导师做研究。
  朱诺女士,是充满奇思妙想的。课业对她来说渐渐失却了吸引。她迷上了神秘学和通灵。因此被同门所唾弃,可她九死未悔,非但不悔,还将那些在大多数人看来都是胡说的东西写成文字。
  更凑巧的是,曾有一位与她志趣相投的出版商为她出版过一本《恶魔法则》。
  这书曾经风靡过,后来遭到了封杀。连同朱诺女士的名字,也一并抹掉了。
  但是这本书在黑市里仍有交易,卖到不菲的价位。成为某些神秘学爱好者心目中的白月光。
  我回到家乡之后,觉得非常激动。
  我没有想到的是,我流落外头这样久,我的父亲,居然还很矍铄。
  中年丧女的悲痛,只给他两鬓染上斑白,却并未击倒这个坚强的男人。
  我急不可耐地声泪俱下,一边呼唤,一边用手轻轻敲打他书房的窗户。
  可是,迎接我的,却不是至亲之间久别重逢的喜极而泣。我亲眼所见,我的父亲,弯下身,从书桌下方拿出了吸血鬼的克星之一,火焰枪。
  ——他要烧死我。
  我仓皇而逃。
  两天后的午夜,我潜入生前自家的住宅,去到宋致远的房间。他睡得很警醒。但在他醒过来之前,我已经先发制人掐住了他的脖颈。
  “别动。”我说,“我掌握不好力道。你反抗的话,我也许会失手掐死自己的父亲。”
  “谁是你父亲!”宋致远目眦尽裂,目光中是彻骨的恨意,“怪物,畜生,恶魔,鬼怪,害虫。”
  我听见意义重叠的名词从他嘴里涌出。
  他是那样无助,整个人都在瑟瑟发抖。
  “看来你知道不少事。”我很平静,“可以都告诉我吗。”
  宋致远突然冷笑:“可以,让你死个明白。”
  我是从那天起,忽然发现我的父亲生前的力气都用错了地方。他把自己的青春埋葬在物理实验室,是一种多么巨大的浪费啊。他应该去讲故事。
  他瞪着满是血丝的眼睛,用详略得当的口吻讲述事情的始末。我出车祸之后,我的母亲,我那对神秘力量诸多研究的母亲大人,与恶魔做了交易,用她自己的生命,换回了我重生的机会。
  “你是重生了。”宋致远泪流满面,“可是成了一个什么东西啊,啊!”
  我忽然觉得,能理解了他对我的恨意。
  我令他失去心爱的女人。同时,我又是这样一个令科学蒙羞的存在。我是超自然的。我是唯物主义解释不了的夜的生物。我是站在宋致远信仰对立面的,魔鬼。
  “就是现在!”我听到被我钳制住的人这样说。
  耳后呼啸声起,蜂拥而出的各种武器。
  《恶魔法则》中说,凡人想要制服吸血鬼,只要以木箭刺穿吸血鬼的心脏,虽然不能使他即刻毙命,但可以令他麻痹倒地,进而再上火焰枪,将之烧成焦炭。化为粉末,随风而逝。
  那些潜藏在家中的吸血鬼猎人,不过都是我昔日的手下败将。
  虽然,因为分神的缘故,我左腰挨了一下,肾脏破裂了。
  还是有一点影响的。
  像五脏六腑这样重大的器官,修复起来自然没有额头皮肤裂开的伤口那样快。
  我捂住腰间血液汩汩而出的破损处,逃出了那个再也不能称之为家的地方。
  我很久没有哭过了。
  吸血鬼的力量是那样强大。强大到,日常的磨难都不足以称为磨难。
  可是从那里逃出来时,我感到脸上奔腾的眼泪。
  多么可笑。
  所以我的仇敌,只是自己的母亲?
  忘记跑出去多远,我忽然察觉不对。
  我不止一个仇敌。
  那个在我回家路上,将我碾成花泥的醉鬼呢,去哪儿了?
  我死了,我无辜的母亲死了。那个醉鬼呢。
  以前,我从来没有用过精神控制这种法门。
  《恶魔法则》里说,低阶的吸血鬼臣服于高阶吸血鬼,人类则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臣服于低阶的血族。
  这种特定的情形,就是精神控制。
  但这个黑魔法,有代价。代价就是人血。小动物的血液所蕴含的能量,是不足以让血族施展出精神控制的。
  我去血站顺了点血袋。
  很快就找出了当年的那个杀人凶手。
  他还活着。
  那个叫伍建瓴的男人。他竟然逃过制裁。他竟然这样完满,这样快活。
  我站在伍家的屋外,透过玻璃橱窗,看他们一家三口和乐融融的样子。看情形应该是坐在正中间的那个小孩过生日。
  “郑丽同学,”血族强于人类千百倍的听力让我将他们的声音尽收耳底,“咱们的小宝贝七岁了。”
  “八岁!”小孩嘟囔着喊,“过了七岁的生日,就是八岁了!”
  “好好好,八岁。”“哈哈哈。”

  接下来是吹蜡烛,切蛋糕。
  我木然看着这一切。但内心却起了狂风巨浪。
  这是多么地不公平。
  我的母亲,白白失去生命。我人生甚至都还没来得及开始,便戛然而止。而这个杀人犯,却这样逍遥快活。
  我决定要报仇。
  以吸血鬼和人类悬殊的力量对比来说,杀戮,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但杀人的最高境界,并不是肉体毁灭。
  诛心才是。
  我要这个男人先尝尝我母亲的痛苦,再要他的命。
  我站在那张小床前边时,她已经睡熟了。
  我那时还不知道,这个女人,会与我纠缠一生。
  在我初次与她相见时,她甚至还称不上是什么女人,只是粉而混沌的一小团。嫩藕似的手臂放在毯子外边。柔软的脸颊上隐约有泪痕。
  …奇怪,分明方才还笑得那么开怀的小孩…
  我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先是舔了她眼角的泪珠,吻了她的额头,祝过她好运之后,再拉过她的手臂,闭上眼睛,亮出尖牙,咔地一口咬破了她的手腕。
  一声尖锐的哭喊声刺破了夜空。
  随即响起混乱的脚步声。显然是有人下楼来了。
  房间里,我与她面对面相望,彼此都有些不知所措。
  我初次对人行凶,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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