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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小娇妻-第7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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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次的呀!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这是我爱人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具体多少钱并不清楚。”沈娇并没有纠正周茉莉的说法,就让她们误会是欧米伽的也好,如果她说是江诗丹顿的话,这些人怕是更没听说过了。
  说完沈娇便快步走了,再纠缠下去怕是得得将她全身都议论个遍了,真心腻歪!
  周茉莉羡慕嫉妒恨地看着沈娇的背影,她是个有眼力见的人,一眼就看出沈娇身上穿的戴的用的,甚至小到头上的发簪,没一样是便宜货,身上这一套穿戴,都比她一个月工资都还多呢!
  “小周,你咋认识欧米伽的?你买过?”有人好奇打听。
  周茉莉笑了:“我哪里买得起,再说就我一个小护士,连特供商店都走不进去,怎么可能买过?”
  “那你咋认识欧米伽的呀?我们这群土包子连听都没听过。”
  周茉莉脱口道:“谭医生戴的就是欧米伽手表嘛!”
  话音刚落,大家伙的面色微微一变,意味深长地看着周茉莉,齐齐地‘哦’了声,并没再问什么,很快众人便都散了。


第1130章 蝙蝠衫
  几位年纪稍长的护士走在前面,小声地议论着,面上满是不屑。
  “这个周茉莉蠢得似猪一样,当大家都是傻的呢,还敢这么大喇喇地说出来?呸,臭不要脸的!”
  “就是,咱们女人的脸都让她丢光了,真不知道院长是咋想的,竟还让这种骚狐狸呆在医院里!”
  “院长能有啥办法?谁让人家有靠山呢,可是戴欧米伽的呢!”
  “哼,也就是现在图新鲜,等过段时间厌了,你看谭医生还会不会给她撑腰?以前咱们医院走的那几个,哪个不是好的时候恨不得天天贴着,厌了就翻脸无情了!”
  这几位护士俱都对周茉莉鄙夷无比,神情十分复杂,更多的是不屑,还间杂着些微羡慕。
  “是啊,说起来男人有几个是有良心的,老公都靠不牢,哪还能指望姘头?小周脑子拎不清哟!”
  “脑子拎不清,眼皮子也浅,几双羊皮鞋就把自已给卖了,啧,所以养女儿一定要富养,得让她们见识一些好东西,否则长大了就同小周一样,几双破羊皮,一辆破三轮就神魂颠倒了。”年纪最大,约有四十多岁的妇人感慨道。
  “对对对,护士长说的有道理,我看沈医生一定是从小富养的,你们是没瞧见那天沈医生开车来上班时,谭医生的那个样子哦,啧啧啧,我现在想起来都要笑痛肚子了,破三轮和吉普车摆在一起,真是丢死个人哦!”
  “我也看见了,谭医生这次是碰到对手了,人家沈医生老公是大官,怎么可能看得上你个小医生?”
  几人有说有笑,由周茉莉谈论到了沈娇身上,大家都对沈娇的家境十分好奇,更对那位神秘的部队高官老公有兴趣。
  “你们晓得沈医生老公在部队里是啥官啊?”
  “我晓得,妇科的朱医生说起过,据沈医生自已说是师级。”
  “哦哟,师级可不得了了,那沈医生老公年纪应该不小了吧?我一个远房亲戚在部队里了熬了好几十年,都快五十岁了才熬到团级,师级比团级还要高,这样算起来,沈医生老公至少总得要五十好几了。”
  “不会吧?沈医生才二十同头呢,五十好几都能当她爸爸了,不可能的。”
  “怎么不可能?我听我那远房亲戚说,部队里的师级干部至少都得要四十好几,不熬个几十年根本就爬不到那个位置,沈医生爱人起码得有五十了。”
  “哎哟,老公都能当自已老子了,就是海市市长我都不要嫁,晚上睡在一起多膈应人哟!”
  “你倒是想嫁大官,人家大官可不一定看得中你?我听我亲戚说,大官都喜欢去文工团找十八九岁年轻鲜嫩的漂亮女兵当媳妇,长得一般的人家还嫌弃呢!”
  “哈哈,没错,男人都喜欢年轻漂亮的,年纪算啥,有钱有权就行,以前的皇帝头发都白了,不照样要选十五六岁的美人当妃子嘛!”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想着就不舒服,和个老头子睡在一张床上,哦哟,全身都要起鸡皮疙瘩了,吃龙肉也不香喽!”
  “好上班啦,你管别人是嫁小白脸还是老头子,又不是要你嫁?少管闲事多干活!”
  护士长出来喝了句,大家集体噤声,俱都去换衣服准备工作了,只不过,沈娇的大官老公是个四五十岁的老头子的传言,却悄悄地在医院里开始流通了,传到后面,韩齐修的年纪也大上了好几轮,变成七八十岁的糟老头了。
  沈娇本人自然是不清楚的,往往流言得到最后才能传到当事人的耳中,到了那时,流言很可能已经闹得满城风雨了,此时有关沈娇的流言还只刚刚开始,她还一点都不知情。
  与众人分开,沈娇匆匆走进了办公室,嗅到了扑鼻的咖啡香,不禁笑了,甫生华还真是咖啡狂人呢,每天喝都喝不腻。
  “甫大夫早,孔大夫早!”
  沈娇脆生生地同两位准时准点上班的同事打招呼,孔福志正在拖地,甫生华则在泡咖啡,显然是刚打了开水回来。
  “啊哟,沈医生你今朝这身行头真当漂亮,路上有几个撞柱子的呀?”甫生华眼睛一亮,笑着打趣。
  他这么说也是有典故的,前几天沈娇去食堂吃中饭,路上有位年轻男子看得傻了眼,咚地一下撞到了柱子上,好半晌才回过神,当时看见的人都笑得要死,不过沈娇的美貌也在医院出了名。
  还传出这样的说法,古有西施沉鱼,令有沈娇撞柱,都是一样的美如天仙。
  沈娇白了甫生华眼,没理会他的打趣,去了里屋换白大褂,再将松散的头发随便盘了个髻,懒洋洋地出来了,来这上班都一个多月了,她愣是没看过一个病人,每天比甫生华和孔福志这两个实习大夫都还要闲,要不是为了和唐大夫赌口气,她都想辞职不干了。
  今天那唐大夫要是再和以前一样,那她可要去院长那儿理论了,或者调去别的科室也成,反正就是不在这个老女人手下受气了。
  朱大夫穿着一件红白相间的蝙蝠衫摇曳生姿地走了进来,她的身材有些丰满,年纪当然也大了些,穿着这种宽大的蝙蝠衫着实不是太好看,不过人家自我感觉十分良好,特意起了个大早,就是为了在上班高峰期过来出出风头。
  一路上收获了无数赞美和艳羡之词,朱大夫的心情美得冒泡,红光满面,精神焕发,一扭一扭地进了办公室,还没坐定她就瞟到了沈娇身上的大领头毛衣,胖圆脸微微一沉,心情瞬间不好了。
  “小沈这衣服是哪买的呀?”朱大夫笑眯眯地问。
  “自已买了毛线织的,朱大夫的蝙蝠衫倒是不错,你自已织的?”沈娇随口问了句。
  朱大夫一听沈娇是自已织的,顿时便趾高气扬了,指着蝙蝠衫得意道:“这可是我亲戚从H城买了特意寄过来的,据说那边现在特别流行,叫蝙蝠衫来着。”
  沈娇抿嘴笑了,她当然知道这叫蝙蝠衫,H城确实挺流行的,南平那边也有不少年轻姑娘穿,身材高挑的姑娘穿起来很活泼,也很显身材,她的衣柜里都还有几件呢!46


第1131章 名牌护手霜
  蝙蝠衫好看是好看,可却是十分挑身材的,瘦高个穿起来会好看,矮胖的姑娘穿着会更圆润,两者蝙蝠衫一般是年轻姑娘穿的,很少有大妈会去穿这种活泼的衣服。
  朱大夫五十来岁了,而且身材也是丰满型的,穿上这件亮丽的蝙蝠衫实在是暴殄天物,当然人家自已觉得美就成,沈娇不会那么没眼力见儿,说人家的衣服穿起来不好看。
  “嗯,朱大夫你的亲戚眼光还不错。”沈娇违心说道。
  朱大夫得意极了,扬起圆润的双下巴炫耀:“那也得看什么人穿了,这蝙蝠衫可是很挑身材的,一般人穿不出那个感觉来,好衣服给她们就是浪费。”
  沈娇嘴角抽了抽,隐晦地瞅了眼朱大夫肥硕的身材,本应该飘逸的两只大袖摆,也让她身上的肥肉给撑得小了一圈儿,腰腹那儿紧巴巴的,都快成紧身毛衣了。
  这自我感觉真心好到爆!
  甫生华笑眯眯地走了过来,冲朱大夫竖起了大拇指,夸赞道:“朱姐姐,您这身装扮绝对是阿拉医院,不,是阿拉海市的头一份,明星都没有你这么时髦哦!”
  朱大夫乐得眉开眼笑,身上的肥肉欢快地颤动着,看着甫生华的眼神十二分的慈爱,她就是喜欢小甫的甜嘴儿,甜到了心窝子里。
  孔福志不甘寂寞,也凑了上来,大声说:“朱大夫就是时代没撞好啊,要是生在唐朝,就没有杨贵妃的事了嘛!”
  沈娇忙低下了头,费了好大劲才忍住没笑出声来,孔夫子这家伙不愧是老夫子哦,连拍马屁都不会拍!
  朱大夫先是一喜,可不多时就沉下了脸,冲孔福志哼了声,这个小赤佬真当是狗嘴吐不出象牙来,迟早要他吃老娘的洗脚水。
  “我家老胡出门前还说我吃得太少,瘦了好多,让我多吃点儿,瘦多了他要心疼的。”朱大夫一边小口啜饮着咖啡,一边娇揉造作地炫着自已的恩爱老公。
  沈娇搓了搓手上的鸡皮疙瘩,这个朱大夫也真是奇葩,生怕别人不知道她老公是十佳模范丈夫,成天都要想着法儿地炫炫老公,说家里的一日三餐都是老公做的,她从结婚到现在都没下过厨,因为她老公喜欢她的白嫩小手,还说她的内衣内裤都是老公洗的,诸如此类多的是。
  总之这位朱大夫的幸福生活足以让全华夏的女人视为全民公敌,生生地让家里的老公宠成了老公主,能不让人羡慕嫉妒恨嘛!
  只是——
  沈娇仔细观察过,这位幸福的朱大夫的那双肥掌,既不够白,也不够嫩,更不够小,完全就是一双普通的家族妇女的手,没看出来任何精心保养的痕迹。
  说到这儿,朱大夫从包里取出了一只白玉般的小瓶子,她打开盖子从里头挖出了豌豆大的小坨白色膏状物质,抹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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