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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仙志-第1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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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道:“姐姐,就算真的有什么水君,但他既然没把太湖的水灵之气同自身结合起来,成为真正的水神,就对我们形不成压制。若是在太湖水中,就是那三茅真君联手也未必能赢过你,又何必怕他。”

白素贞道:“还得小心才是,天外有天,人上有人啊!”

许仙道:“反正还有些时间,还是慢慢来吧,等到熬璃结合了,从钱塘江到太湖的全部水系,定然能够提高不少实力。”龙族同化水域的速度是最快的,只要有足够大的水域,很轻松就能获得更大的力量。

敖乾虽说自己寿命将尽,但对这些一活几千年的家伙来说,对于“将要”这个词的理解和凡人很是不同。一个人说自己“快死了”,那快则数日,慢则半月就是要死了。但一条龙说自己快死了,那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死。只要敖乾的架子不倒,熬璃就有足够的时间来慢慢消化她得到的一切。

小青见他们同气连声,都不同意自己的看法,不禁心中闷闷,道:“你们都对,就我错了。”

许仙同白素贞相视一眼,一起来劝她。小青却道:“好了好了,不跟你们说了。”转身“扑通”一声,跳入湖水之中。

白素贞露出怀疑的神色,道:“我不在的时候,你对青儿做了什么?”

许仙左顾右盼的道:“没,没做什么啊!”心虚的连三岁小孩也能看出他在说谎,但在她面前撒谎,实在是格外的困难。

白素贞自有一种预感,摇头叹息道:“你的事你自己做主,我只希望你莫要忘了,远方还有在等你的人。无论是云嫣,小倩,鸾儿,还是那位远在京城的潘大公子。这是她们写给你的书信,托我交给你。”从广袖中拿出几封书信。想起在杭州的时候,她们一个劲的问着许仙在这里的生活,几乎令她无法脱身。不由令她生出许多感慨。

白素贞幽幽叹道:“汉文,姐姐亦不是要怪你,只是美人恩重,你又消受得几许呢?”

许仙一正颜色,接过书信。手中信笺,字字情切。虽做笑语,字句之间,却难掩别离之苦。拿在手中忽然变得灼热起来。

雁寄鸿书,鱼传尺素。只因此情可待,此心可凭。红颜情重,只是自己是否真的经受得起呢。不禁一时惘然,“姐姐,我该如何呢?”

白素贞给他了个白眼,道:“现在觉得有压力了?不要来问我怎么办,我和她们一样,都指着你呢。”

许仙一愣,心中莫名一宽,知道她是在用这种方式安慰自己。却也激起了他心中的豪情,不由一笑,握住她的素手道:“放心吧,交给我吧!”达成她们的愿望,给予她们幸福,不是本就肯定无误的吗?又迷茫个什么劲。

白素贞脸色微微一红,站起身道:“时候不早了,快去睡吧!”许仙望望窗外,却是刚入夜。白素贞道:“对了,这瓶催胎的药丸,是我专门到峨眉山上采的。”拿出一个瓷瓶,许仙接过,她也挣开了手,怕他胡缠,急急的走了出去。

许仙却也老实的回房,引燃烛火,写起回信来。

但此时还没有邮局,只有官方的驿站,却只通官方的文书,民间的书信传递,还以捎带为主,才使人有鸿雁传书的想象。许仙与潘玉的书信都是借着潘家固有的信息渠道往来。

许仙却不好借用,苏州与杭州虽然距离不远,但要通信却并不方便,所以自来到苏州,与杭州并没有多少书信往来。今日接到这几封书信,方觉得愧悔,如何这般轻慢了她们。

而他心中并不是不想她们,但比之女子的细腻心肠,他还是难免显得怠惰了。如今明白了此节,自然要亡羊补牢。而一封书信,却是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了。

几封书信,写到烛残才将将写完。松一口气,装模作样的感叹道:“女朋友多也是一种痛苦啊!”其淫荡下贱的表情,让人恨不得给他一耳光。

至于通信的方式,许仙也想到了。那传说中的“鸿雁传书”对他而言,并不是不可能的,他想到了一个被自己遗忘的法术。

第二天一大早,赶到苏州的鸟市,果然是人声鼎沸,百鸟齐鸣,各种叫不上来名字的鸟儿,发出悦耳的鸣声。

太平盛世,繁华鼎盛。这时的娱乐又没什么电脑电视,坊间玩鸟斗鸡的,也就多了起来,而且不只限于老头,年轻人也一样喜欢。

许仙忽然在人群中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却正是赵才子赵大公子带着折扇,大步走在街上,所过之处,人马避让。苏州城里的百姓,谁不知道漕帮少帮主的威名。出了名的游手好闲,见树踹三脚。

有认识的就称一声少帮主,赵才子也笑着点头回应,让人惊讶这煞星的脾气最近好像好了很多。

许仙也避在人群中,不欲理会他。但街道委实不宽,赵才子一眼把他揪了出来,喜笑颜开的迎上前道:“哥哥,你怎么来了?”街上的人一阵惊讶,何曾见赵才子对人这样客气过。

许仙也只能拱手了,见他虽然脸色苍白,竟然已经能够溜大街了,武功倒真有点根底,同他寒暄了几句,说起此行的目的。

赵才子“唰”的一合折扇,道:“这你算遇着人了,小弟就是个懂鸟的人啊,特别是鸽子,什么点子,鹤秀,花狗眼,我家里就养了不少,你随便挑。就是‘飞奴’,总堂里也有几窝好的,你要是要,我给你偷几只来。”

他大病初愈,自然不敢再逛窑子喝花酒,而是准备呆在家里修身养性,就想再买几只鸟,在家中玩几天鸟。他口中那些绰号,都是不同鸽子的名号,而所谓“飞奴”,就是信鸽,更是珍贵。

但许仙虽然想用鸟来传信,但却不是来找信鸽的,鸽子带不了太重的信笺,一般只带一些简要的消息。许仙一次可要传好几封书信过去,篇篇都当作小说来写的,叠加在一起,很是不轻。

再则信鸽在路上被捕杀的几率实在是太大了。许仙捣腾的那几封连自己看着都脸红的“情书”,若落到别人手里,还不笑掉大牙。所以一定得保险,许仙打算找只大点的鸟来,想什么大雁白鹤,但却并不容易找寻。

许仙摆摆手道:“我准备买只别的鸟,你有什么事就去忙吧!”想要同赵才子就此别过,赵才子却道:“我没事啊!咱们一起转转吧!”想到了什么,贼兮兮的左顾右盼一番,想要附耳对许仙说些什么。

许仙心中一阵郁闷,摆摆手道:“就这么说吧!”

赵才子道:“那天晚上的事,我可谁都没说!”

周围人的表情就有些怪异,心里健康点的就想他们是不是同流合污,一起做了什么坏事,心里变态点的就不知想到哪去了。许仙恨不得一个窝心脚踢死他,吐一口浊气道:“才子啊,你知道周处吗?”

赵才子摇摇头道:“不知道,哦,是不是东街那个卖臭豆腐的。”

许仙无力的摇摇头,周处的故事是在三国以后,大概这个时代没这段历史吧!却没想到,就是有这段历史,赵才子也一定是这三个字“不知道”,事实上,他能认识字在赵家人眼里已经是天降祥瑞,祖坟冒青烟了。

许仙也不理他,当先走在前头,赵才子跟着一边东拉西扯,他只当充耳不闻。

街道被两边的棚户夹得很窄,人流又密,本来是有些拥挤的。但现在许仙和赵才子走在一起,却觉得松快了许多。

在鸟市上最大的一家鸟贩停下来,店家先对赵才子陪了个笑脸,招呼许仙道:“想玩个什么鸟?咱这什么鸟都有。”而后嘴里蹦出一串鸟的名字与外号,只如说相声报菜名一样。

许仙问道:“有没有大点的鸟?”

店家一愣,笑道:“咱卖鸟这么多年,有找毛亮儿的,有找声儿好的,没想到还有找个儿大的。”暗笑许仙是个外行。

赵才子不耐烦的道:“让你找你就找,费什么话。”

店家一惊,道:“您稍待。”忙回身在一堆鸟笼里,寻了又寻,提了一只青羽大鸟来,许仙也不知道是什么鸟,但比了比,不过巴掌大小,道:“没更大的了吗?”

店家苦着脸道:“这就是最大的了。”

这时旁边一个摆小摊的过来道:“你看看我这个鸟,个儿是够大,就是不好养。”他的摊子边摆着一个用黑布罩着的大木笼子,旁边都是些杂色的鸟,生意并不好。

许仙走过去,那人蹲下身,揭开一条缝,道:“你赏一赏吧!不敢多露,怕惊了别的鸟。”

笼中透出一点金色,许仙眯眼一瞧,喜道:“鹰!”这正是他要找的,上前揭开黑幕,终于得见真容。一只半米还高的大雕立在笼中,圆圆的锐眼,如勾的鸟喙,赤褐色的鸟羽,边缘却是金黄,竟是一只金雕。

金雕一见阳光猛地张开双翼,做扑击之状,然则笼子太小根本施展不开,只得收回,但那种威猛的姿态却不负鸟王的称号。

四周笼中的鸟儿立刻叽叽喳喳的惊慌鸣叫起来,不复方才的悠闲姿态,一个个在笼子里乱撞。惹得旁边的鸟贩一阵谩骂,被赵才子一个“恶狠狠”的眼神扫过去,就鸦雀无声。

那捕鸟者连忙要用黑布罩上,许仙阻住,问道:“怎么卖?我买了”

“这畜生命数不好,撞到我的鸟网上,我也养不活它,您看着喜欢,随便给点就成。只是有一样,这鹰给了你就是给了你,将来怎么样,我可不管。”

这捕鸟者极为痛快,这鹰放在家里光是吃的肉钱也让他心疼,金雕的性子最是燥烈,寻常人根本养不起,也养不活,落在寻常人手里也只有死路一条。鹰不低飞,竟然能撞到鸟网上,那也真算是命不好了。

赵才子蹲着,啧啧称奇:“真是个好东西,忒漂亮了,养不活还能吃肉不是,我还没吃过鹰肉呢!”看的那鹰哆嗦了一下。

在历史上,玩鹰是自满清入关才真正兴起来,现在北方虽然也有养鹰,都是豪门子弟狩猎之用,鹰都得配有职业的饲养者,就是普通的富户也决计养不活。而南方都是水乡,并不适宜狩猎这种娱乐。这鹰要搁在北方,倒是能卖出点价钱,在南方,能卖出去已经算是不错了。

许仙对这鹰极是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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