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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爱你,没有人会不爱你的。”山猫忙道。
“大巫,你看到死去的人,可你没看见你救下的人吗,我,山猫,还有炎高、金猴他们,都是你救下的人。大巫,你是神女,跟我们不一样的神女,我真得相信!你是!”
花珠拉起简华的手,紧紧握住,崇敬道。
“大巫就是神女!这个还需要相信吗,大巫本来就是神女!”山猫瞪一眼花珠,在她那微带一点棕色的眼瞳内全然是认真的光芒。
“我不是神女,只是比你们知道的多了那么一点点而已。”简华汕笑道。
“大巫,你就是,你就是神女。”山猫特认真道。
简华被她们这样一说,心情倒是平复了许多,治病是救人,其实有时候杀人也是救人。
为了她的朋友,她的爱人,那她就算手染鲜血又如何。
“好了,山猫,吹响羊角把他们都喊回来吧,我们把有陶人埋了,早点回部落,尚者大人他们该担心了。”简华起身说道。
“好。”山猫欣然掏出羊角吹了起来。
呜呜呜的号角声传出很远。
***
虎毛大叔颤颤起身,把憋了好久的一口气从身体内吐出来,颓然道:“我们走吧!”
五个汉子不约而同沉默地随在他身后。
走出一段,老人转身开口,“你刚才在炎族,看见虎娃了吗?我怎么好像没见到?”
“没有。但看到虎娃的阿姆了,她说虎娃跟木野他们出去办事情了。”虎族的汉子回道。
“还是虎娃这娃子有见识,早早跟了炎族,以后差不了啊!”虎毛大叔感慨道。
“我们还想留下来帮炎族打仗呢,没想到人家根本不需要我们帮忙。”鹿角部落的汉子叹了口气,“有这样武器的炎族,哪个部落都不敢惹他们了,炎族将会成为这块土地上最强的部落。”
“你们说,炎族这样强大,会来攻打我们部落吗?”风族的汉子问道。
众人一阵沉默,还是大山部落的那个汉子憨憨笑了起来:“你们在炎族吃到的食物,觉得好吃吗?”
风族的汉子瞪了他一眼,正说重要问题呢,提什么吃的呀。
“做出这样好吃食物的炎族肯定不会来攻打我们的,大巫是个大仁慈的人,她跟有陶部落不一样。”大山部落的那个汉子抿了下嘴唇,似乎还在回味美味。
“他说的对,大巫是个好人,不然也不会在春季大会上交换那么多老人和小娃了,你们看到没有,这次打仗也有老人在呢,那身体看着可是比以前好多了。”
“是,是,这倒是。”众人点头。
“虎娃的阿姆告诉我,说她吃的食物跟炎族人都一样呢,身体也好了许多。”虎族汉子说道。
“炎族还送了我们这些东西,陶罐,羊皮袍子,炎族是个好部落,只要我们不惹他们,他们肯定不会来打我们的。”鹿角部落的汉子总结道,“我们跟炎族好好相处就是了”。
“嗯,好好相处,我们以后还是多想想怎样才能不让部落里的小娃娃在寒日里挨饿吧。”虎毛大叔最后添上一句。
第132章 小别胜新婚
死了十四个有陶人; 大伙一起挖坑,在小树林边的平地上; 把他们掩埋了。
简华带着队伍回到炎族,两族人在巨石上开个了篝火晚会,烤肉舞蹈庆祝胜利。
这是炎族卷羊族兄弟部落头一次利用先进的武器打退来敌; 保卫了部落。
尚者拿着压平的泥板,用骨刀在上面细致刻画出两族交战的场景,让简华烧制成了陶板; 祭祀后供奉在尚者的树屋里。
这些神一般的事迹是需要一代代流传下去的。
族里的小家伙们,天天对着树杆练习射箭,那劲头恨不能让他们也上战场发射几箭杀个敌人才好。
简华带着老人们,又擀制了十几条羊毛毡毯; 剩下的羊毛全都纺成线; 用来织衣服。
橡树林的橡子一筐筐搬回来,摊开在巨石上晾晒; 然后剥出橡子,磨成橡子面; 清洗后把橡子粉晒干存贮到陶缸中。
天气一日寒过一日,简华里面穿上一件羊毛衣; 外面再套上那件木野送他的狼皮外套,下身毛裤加牛仔裤; 脚蹬牛皮靴子,一条快及腰的长辫子甩在了身后,面容白晳不再; 泛起小麦色却更显轻盈矫健了。
她用粗细均匀的藤蔓编织了无数回,拆了编,编了拆,终于做出一个强差人意的马鞍来。
一匹性情温和的母马被牵了出来,先绑上一块兽皮,再把马鞍牢固绑上,两旁两个藤蔓编成的脚蹬子垂着。
“拉住马,我要上去试试。”简华一手扶上马鞍桥。
“大巫,不可,不可,让山猫来吧。”尚者大人被美搀扶了出来,忙阻拦道。
“尚者大人,您永远这么消息灵通。”简华笑道,听她的话,把马让给了一旁跃跃欲试的山猫。
山猫一手撑鞍,一腿飞跨马背,人就轻盈坐上了马背。
“把脚踩在这个马蹬里,人就可以站立起来。”简华指点道。
山猫双脚踩进马蹬,人一下就立了起来,她欢快喊道:“大巫,让我骑马跑上一圈吧。”
“你这……”简华犹豫一下,“能控制好马吗?”
“能,能的。大巫,你没看到的时候,我已经骑过好几回马了。”山猫激动道。
简华的头还未点下,她一拨缰绳,手在马屁股上一拍,马儿就奔出了部落。
“在部落里跑跑就好了嘛,还要去外头,小心啊……”
简华追上去喊了一声,就见同样羊毛衣,狼皮背心,羊皮裤的山猫,英姿飒爽骑在马上,马儿顺着山坡冲下去,她的一头短发在风中飞扬,欢畅的笑声洒满一路。
飞马一骑跑下山坡,又穿过小树林,就看不到身影了。
“山猫胆子也太大了,得去个人看着她。”简华自言自语道。
正担心间,却见山猫从树林后又转了出来,挥着手高声呼喊,“大巫,男人们回来了!”
与此同时,瞭望台上的皮鼓响了起来。
咚,咚咚,咚,咚咚……
简华一手扶在木排门上,就见小树林后飞奔出几骑人马来。
当先一人,一件兽皮背心,光裸着两个胳膊,一手拉缰一手持骨茅,身材削瘦精干,神彩飞扬地骑在大红马上,正朝部落飞奔而来,一抬眼见了她,脸上露个很大的笑容出来。
“木野!”简华高喊一声,欢快跑了下去。
他回来了,快要一个月了,他终于回来了。
喜悦如同温泉水一遍遍洗刷过心田,简华的脚步越跑越快,辫子甩在脑后似要飞起来。
他回来了,晚上有人给她暖脚了;他回来了,打仗的事不用她扛着了;他回来了,吃不完的烤肉可以丢给他了;他回来了,不舒服的时候可以跟他抱怨了;他回来了,有人可以让她撒娇了……
木野从马上飞身而下,一把抱起了简华,朗声大笑,“简华,我回来了,你好吗,好想你啊。”
简华捧住他脑袋,在他脑门上重重亲了一口,然后凑到他耳边,笑嘻嘻低声道:“你有小木野了。”
“小木野?”木野微愣。
“在我肚子里,你要当阿父了。”简华咯咯笑起来,“你喜欢吗?”
“我要当阿父了,我有儿子了?”
木野震惊得目光发直,然后又狂喜起来,抱紧简华旋转起来,“我要当阿父了,我有儿子了!我要当阿父了,我有儿子了!”
四十多个归来的炎族卷羊族勇士骑着大红马踱过来,含笑望住两人,既高兴又羡慕。
“别转了,我头都被你转晕了。”简华红着脸,拍着他肩膀让他放下来。
木野停下,小心翼翼把她放下,如同捧着个易碎的鸟蛋,目光从上到下打量了几道才微微吁了口气出来。
“我有儿子了,我有儿子了,简华,儿子什么时候出来啊?”
“早着呢,要等到明年天气最热的时候吧。”简华笑道,又跟众勇士打招呼,“都回来了,没人受伤吧,一路上顺利吗,这么多匹大红马,真好啊。”
“我们就是为了等这个大红马,不然早回来了。大巫,恭喜你。”
黑狼笑微微望住简华,为她的欢喜而欢喜。
“黑狼,花珠也怀上小娃娃了,你也要当阿父了!哈哈哈!”简华大笑起来。
“黑狼,你回来了!”
简华笑声未停,花珠已奔了过来,扑到黑狼马前,正好落进飞身而下的黑狼怀里,“你这个坏人,怎么现在才回来,我想死你了。”
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你这个坏人,怎么现在才回来,我想死你了。”羊鞭学着花珠撒娇的声音,尖细着嗓音说道。
众人笑得更加大声了。
黑狼微微红了脸,他的女人就是太热情,让他有些吃不消啊。
“羊鞭,你也该找个女人能管你的。等我下次回花族,帮你选个好看的,你说行不行?”
花珠转头,笑盈盈望向羊鞭。
“不用了,不用了,花族女人都太野了,我扛不住啊。”羊鞭忙摆手。
“羊鞭,你不是一向说蛋蛋很硬的嘛,怎么扛不住啊!”
“羊鞭,你吃两付雄鹿蛋蛋吧。”
“雄鹿蛋蛋不行,得老虎的虎鞭。”
众人拍手拍脚,骑在红马背上,笑得前仰后合,终于回来了啊。
勇士们的回归,让整个部落又放松了下来,众人忙碌,手脚爽快,不再那样急慌慌。
简华睡觉前,又有人帮着她烧热水了,洗过躺在暖和的兽皮垫子上,还有人帮她轻轻按摩手脚。
“你说这次有陶部落的人逃回去后,还会不会再来攻打我们部落?”
木野的手一顿,眉头皱紧,真是该死啊,有陶部落竟然在他们不在的时候来攻打,幸亏简华做出了弓箭、掷茅器,不然等他们回来,看到的该是被焚烧后的部落吧。
男人都死光,女人小娃被抓走……
木野甩了下脑袋,手上的力道放轻柔,说道:“放心,有我和黑狼他们呢,有陶族要是再敢来,那就让他们死。”
“别说得这么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