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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说不见-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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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里的记忆1

我搬了两次家,第一次,大约是7岁那年,坐着颠簸的绿皮火车,从伯明翰的最东部到西部,那里是我的养母约瑟芬的故乡,可是,那里没有任何关于我的记忆,伯明翰就像是凭空跳出来的一个梦境,一下子就把我套住,被迫让我的生命逆转成环状,不断的循环往复。

约瑟芬是个好人,她收养了我,一个7岁的中国孩子。

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这样说,我要怀着颗感恩的心,一个单身的打扮的鲜亮的名叫约瑟芬的贵妇人,从孤儿院中领走了瘦弱的可怜丫头,那时的我性格孤僻,有着可怜的模样,泛黄的毛茸茸的头发,冻得发红的脸颊,嘴唇也是干裂开的,一张根本不讨任何人喜欢的生硬的东方面孔,我不明白为什么约瑟芬会看中我,即使是买条宠物,也应该是看外表讨不讨主人的欢喜。

所以,我很感激。

因为感激,所以记得。

我一直记得伯明翰,某种意义上我第一个完整的家。

乡间的星星点点的黄色油菜花,山坡上鲜红小巧的野生草莓,还有灰色的长耳朵的野兔,雨后冒着尖尖头的小蘑菇,那是多美好的岁月,可是一切都在我12岁的那年不复存在,就像约瑟芬当初带我到来一样,用同样的方式,她残忍的打破了我刚编织起来的梦境,将我不由分说的拖出了伯明翰。

这里有我的小伙伴安东尼,也是这辈子我遇到的第一个肯对我好的朋友,他教我画画,纠正我不地道的英语发音和俚语,帮我识别颜色之间的细微差别,圣诞节的时候,他偷偷将他妈妈做的蛋糕和火鸡拿出来与我分享,中国年的时候,他总会有办法让我过的丰盛温暖,可我现在都没能来得及同他说一声再见。

想到这,我的泪水不由得氤氲在眼眶中。

“唐娜,我说了算,好吗?快点进屋去准备,待会车就到了,我可没有太多的功夫等你,别哭了,眼泪对我来说是没有用的,你知道的。”我叫唐娜娜,可是约瑟芬总是叫我唐娜,说了无数遍,她总是记不住,还是这样叫我,我不再纠正她,她扫了我一眼,然后背过身去麻利的盘点她名贵的物什。

我叹了口气,无可奈何的抹了一把脸,面无表情的将自己的东西打包。

门外传来托运车的鸣笛声,是时候开始出发了。

我从后视镜里看着这座充满了樟木气味的房子终于顷刻间倒塌,约瑟芬在这里私会了多少个男人?我已经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每个傍晚回家,她的房间里大多都会有一个白种男人,有穿着花格子裤衩到处乱走,因为找不到丢失的鞋子而大声咆哮的粗野汉,有从床上下来直接接着电话匆匆离开的商人,有面无表情的打量着约瑟芬穿着内衣在屋内乱走像是置身事外的观光客,当然,还有像绅士一样替约瑟芬盖好毛毯,悄悄塞一大笔钱在枕头下,然后捏捏我冻僵的脸蛋儿向我道别,脚步轻盈的年轻绅士。

我记得那个男人,约瑟芬亲切的叫他威廉。

他身上有一半同我一样的东方血统,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对我格外的照顾。

他有着温顺严谨的性格,还有一双紫色的眼眸,时刻都散发着精明的光芒。

他是来伯明翰出游的客人,无疑也是个有钱人,因为约瑟芬只与有钱人来往,约瑟芬有句话说的对,有钱人的朋友还是有钱人,所以,她只与有钱人交往,并且坚信有一天,她也能够成为有钱人,尽管她总是大手大脚,可是她总有办法在山穷水尽的时候弄到钱,这是我不得不佩服的,从而也使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女人有姣好的容貌并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在贫困交加的夜晚任何一位绅士都十分乐意为她弄一顿丰盛的晚宴。

约瑟芬很善于用身体挣钱,然后将挣来的钱如数花在她的身体上,她频繁出入高档的美容会所,她穿名贵的令人咋舌的貂皮大衣,她吸从镀金的烟盒里抽出来的女士香烟,还有珠宝、香水、红酒,甚至于宠物,全部都被烙上了‘贵妇人’的标志。

她没有钱,却过着比有钱人还要奢华的日子。

我16岁那年,约瑟芬带我去参加了第一个晚宴,当时,她穿着一身设计师专门为她量身定做的黑色晚礼服,腰间缠着一条白色丝绸,搭配上白色的高跟鞋,简直是完美的无懈可击,我抬起头瞟了一眼,就低下了头继续看我的油画书,约瑟芬很不满,那个时候她已经不能容忍一个16岁的孩子无视她的美貌,她挑了挑眉问我,“唐娜,你觉得我的衣服不好看吗?”

我又抬起了头,看了一眼,然后认真的说,“约瑟芬,我觉得你应该搭配上一双红色高跟鞋,如果可以,我想,那条腰带也最好也换成红色的,还有头发,散下来不好吗?妖艳对你来说比淑女式的打扮更加合适,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

她听了很不高兴,可最后她还是照着我说的试了一下,刺眼的红色虽然老套了许多,可是比刚才的黑白配要有生气,加上卷曲的发丝,她看起来既含蓄又充满诱惑感。尽管当晚那个设计师很不高兴,并且扬言,无论出什么样的价钱,绝不会让约瑟芬再碰一碰他设计的衣服,可是那晚,约瑟芬的人气还是相当的好,称赞她的男性不计其数,当然,那些淑女眼中的嫉妒和羡慕让约瑟芬更加的得意。

这其中包括威廉。

我想,也许正是从那一天开始,我才开始爱上了那些五颜六色的东西的吧。

从那以后,我几乎成了约瑟芬的专属设计师。

约瑟芬很惊奇于我对颜色和审美潮流的把握,我则是为了能够看到威廉眼中的赞赏。

那时候我就懂得适当的相互利用不是坏事。

我将紫色的桌布扯下来,用一根针这里缝缝,那里拆拆,最后穿在约瑟芬的身上出席名媛晚宴,并且让威廉追问这是出自那位设计师的妙手;我将一双废旧的袜子改成一个可爱的挂饰,缝在帽子上,既有特色又风趣的很,威廉对它的夸赞不绝于口;我用五颜六色的空罐子碎片制成一圈一圈的五色项链,虽然看似廉价,可是却让伯明翰流行起了一阵‘塑料潮’,那一季度威廉的扣子由银质的变成了塑料的????

我看在眼里,暖在心底。

约瑟芬开始带我出入威廉的别墅,洛克里2231号,座落在洛克里大街富豪区内的一座偌大的房子,一个伯明翰的居民都向往的地方,那里对我来说像是世外桃源一样,长廊上的花朵长年盛开,米色的长毛地毯淹没脚踝,大壁炉里火焰明亮温暖,还有墙上的向日葵油画,那是一幅没有完成,但是仍旧称得上是好看的作品,威廉痴迷于绘画,我听过一场他与约瑟芬的对话,他说,绘画是来自于心灵的声音,它能让人的心情变得不再压抑。

我深有同感,可是我坐在柔软的大座椅上并没有发言权,约瑟芬则无所谓的笑笑,她只懂得鉴赏红葡萄酒的年份和珠宝的价值,对于这种艺术深度的话题毫无反应。

威廉并不介意她的反应,他只是宠溺的笑笑,然后继续另一个话题,他对他的情妇总是这样多情又大方,我不明白威廉为什么会喜欢浅薄的约瑟芬,他有钱,会画画,说一口纯正的英语和不错的汉语,为什么还要容忍一个同自己毫无共同语言的女人,难道像外人说的那样,他是沉迷于她的容貌?他没有这么肤浅。

更何况,约瑟芬根本就不钟情于他。

我看不惯她的这种做法,可我又能做什么呢?我没有资格指手画脚,这是约瑟芬无数次警告过的,我原本以为会对约瑟芬的这种做法敬而远之,可是,天知道,我的内心也有强烈的对名贵物品的嗜好,不过不像是约瑟芬那样,对所有的东西都痴迷,我只热衷于精致的高跟鞋,哪些摆在玻璃橱柜里面的,细长的高跟,完美的流线型,眼花缭乱的颜色,这些,都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

可我没有钱。

每当我看见这些高跟鞋的时候,内心总有一张无形的手,紧紧地抓着我的欲望,让我的脑袋里的神经突突的跳动,我喜欢,又害怕,因为我见过约瑟芬对这些奢侈品的疯狂程度,她每次买回这些东西,都毫不掩饰自己的开心,在我面前一件一件的将这些东西穿上又褪下。

可是,在我18岁的那年,我拒绝再为约瑟芬设计衣服,因为她对名贵以及潮流的热爱到了我无法忍受的地步,因为流行银质的饰品,她在自己的身上穿了至少有20个洞,每天晚上从身上各个地方费力的扯下那些银饰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无法忍受约瑟芬的这种变态的自残行为。

我气得发抖,却无能为力,只能以这个威胁她。

夜晚我躺在床上内心矛盾的挣扎着,一方面,我希望继续为约瑟芬提供源源不断新鲜的玩意儿,得到威廉的赞美和垂青,另一方面,我希望约瑟芬可以好好的同威廉相处,她不应该得到了他的真心之后,还继续在其他男人面前花枝招展。

现在想来,那时我所有的观点都是偏向威廉的,我忽视了他也拥有很多的情人,我的眼里只有他深情款款的优点。



、洛克里的记忆2

在我18岁的那年,我独自一人回到了中国,我的家乡。

身无分文,举目无亲,我第一次做出了这样勇敢且没有一丝犹豫和后悔的决定。

汽车顺着崎岖的小道一路颠簸,终于在一家旅馆门前停下,络腮胡子司机大叔从驾驶座上下来,将两箱子行礼搬到我的脚下,我的肩膀上披着一条约瑟芬作为奖赏送给我的苏格兰围巾,右手腾出来给了司机4张10元的钞票,那是我唯一一次如此的大方支付费用,一个子儿都没有讲,那4张钞票就像是废纸一样,塞进了司机大叔的手里,我站在门口一直望着小车开出老远,扬起的飞尘落下,像是洒了漫天的飞雪。

我的心情高兴的无以复加。

我就这样又矛盾的过了几年,其间,在过度而思念威廉的赞美之后,我还是为约瑟芬做了几件衣裳。

23岁,我躺在床上,我想,这里的每一件东西都是我的了,我再也不用害怕肥皂水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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