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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见王-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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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门终于顺利关上的那一刻,她才彻底软了下来,倚着墙才不至于让自己瘫坐在地上。扶着墙,她一步一步地进了电梯,随着电梯一直往下降,觉得自己像是要往地狱里降。
  
离开那所房子的叶炯榆并没有回家,她坐在开往机场的出租车上,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借口是早就想好的“公司有事儿要赶回香港。”
家人自然不放心,也不甘心,毕竟今晚是他们周家小公主的终身大事儿,但毫无意外的没能拦住她离开的脚步。
赵枚启握着话筒,这次也不免有些生气。
“这孩子每回都是这样,想走就走,任谁也拦不住,真是在外面野坏了。”
周家年端着茶杯靠坐在沙发里,隐隐的他猜测着这会儿叶炯榆走得如此匆忙,如此决断必是知道了他们瞒着她的事儿。
“哎,这孩子怕是知道了。”
赵枚启回过头,看着老伴儿脸上无可奈何也带着惋惜的表情,她也明白过来。
“你说,她知道秦家的事儿?”
“哎……这丫头太聪明了,在感情方面容不得半点沙子,终究是要苦了自己。”
“你说邦子也真是为了秦家的事儿才对我们家丫头好吗?”
“老太婆,我们这样的家庭,若说没有一点利益牵扯必不可能。但看得出来,那孩子对我们家小丫头也是上了心的。”
话才出口,周家年突然觉得这话很熟,想起,三十年前,他也曾这么说过“那孩子对我们家丫头是上了心的”,当年并非他错看,也并非他们家丫头选错了人,只叹世事多变,人也多变。
我们无法阻止世事的变迁,更无法阻止人心的改变。
  
69、奢望 
  
即将飞往香港的班机上,密闭的机舱空间里,回荡着空姐细腻温柔的声音,她正一遍一遍的敦促乘客系好安全带,飞机即将起飞。
叶炯榆坐在头等舱宽敞的位置上,不为所动呆呆的坐着。又要起飞了吗?这次要飞往哪里?几天前,她窝在他的怀里回到这座城市,几天后,她独自一人离开,第一次觉得飞机的空间是那么的空旷,空落落的就像她的心。
她捂着胸口不禁低头苦笑,怎么就不习惯了呢?她以前不也是孤独一人的赶着路吗?那时也从不觉得孤独、落寞,她不过是回到过去的生活,或者只有那种独来独往的生活才适合她。
分开到现在,她想了许多,突然发现自己其实不怨他,更不恨他。他没有错,他不过是做了他该做的事情,维护家族的利益本就是他该做的事情,无可厚非,换做她,想必她也会这么做。他们的分开,是因为她,因为她无法接受罢了,与人无尤。
“爸,如果你还希望我能幸福,你就跟她分手。”
十年前那句话应犹在耳,在心间闷闷的回荡着,她怎么就忘了?幸福是张蒙眼的网,让人看不清许多事情。
是她对他心存奢望,是她对自己的爱情心存奢望,她忘了他们不能选择的那道光芒,更忘了她的幸福早就押给了恶魔,并输得精光。
叶炯榆仰头躺在座椅上,紧闭着双眼,不觉的有一道泪珠从眼角滑落,落椅子的真皮面料上,化成水珠。
“小姐,你没事吧?”
空姐关切的声音传来,在叶炯榆眼睛的时候,一张洁白的纸巾已然递到她面前。
叶炯榆这才发现她脸颊的湿意,是泪水,她哭了?十年前,她以为自己再不会哭了。
  
叶炯榆离开后,秦振邦在那房子里呆了很久,这次,他再没有去寻她。
她又走了。负手站在窗前的秦振邦,嘴角牵起一丝苦笑,对于她的离开,她不是应该早就习惯了吗?
第一次她的离开,是不告而别,不,准确的来说是他没有接到她要离开的消息,她没有向他告别的必要。
高中开始,秦振邦便开始搬到学校去住,只有周末才回家。
一直以来,秦振邦都不知道他对叶炯榆是什么样的感情,说不上来,因为很复杂。在大院儿的孩子里,她依然不服从他,他也没再勉强,或者是习惯了她与他处处争锋,他也习惯了成为她赶超的目标,看着她紧跟着自己后面,却无法超越的时候,他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满足感,所以他一直保持着最优秀的状态,尽情享受着这种满足感。
高三那年,因为学业的关系,他周末回家的日子,从两天变成了半天,但就算是半天,他也一定要回去,看看她与他争锋的模样,他就觉得很安心。
这日,他周末回家在大院儿里没看见她,辗转的才听说她走了,去了遥远的国度。
而他们这一别就是十年,隔着万水千山的十年。
高三剩下的日子,他陷在莫名的烦躁里,后来便有了他的无疾而终的初恋。再后来,大学的那次恋爱不欢而散,原因是那女孩子想要从他身上得到A市的户口和工作。
对于他的两段感情,沈嘉昊给出了正解:“她们终走不进对你的心里。”
他对于这样的解释不置可否。一个人的时候,他总会想起年少大院儿的日子,想起她偏要与他处处争锋的日子,想起她软软的小手,想起她的好强,想起她的不辞而别,想起她与人打架,想起他因为她被罚,想起…………很多很多。
后来的年月里,他在对她的莫名的思念里明白,他对她的是爱情。
爱情,之于很多人来说,意义都不尽相同。有人视它如生命,必不可少;有人视它如工具,谋取利益;有人视它可有可无,被动不勉强。
而他,秦振邦,他的家世注定了爱情之于他只是件锦上添花的物件,他无法抛开所有去追寻,他只有将所有的可能埋在心里,告诉自己他也曾拥有过。
他不是没想过与她重逢,只是没想过他们能相恋。以前没有,后来重逢后,她带着如此名声与他重逢,他们就更不能了。
相爱,不过是种奢望。
所以,他压抑着,就算与她再见也压抑着。有人说,不是在压抑中爆发,就是在压抑中变态,他在小岛上寻到她的那一刻,他再难抑制的爆发。
事实证明,当某些奢望变成现实时,必要付出沉痛代价。
  
秦振邦不知道自己在房子里呆了多久,一直站着,未曾移动过,脚像是生了根,死死的扎在窗前。若不是房子里的电话声,他真要在这里生根石化了。
他麻痹的双脚艰难的移动一下,牵动了腰上的肌肉,有点扎扎的酸胀。他还是一步一步的走到电话机前,拿起话筒。
“喂。”
他关了手机,这时候能找到他的也只有胡耀华了。
“邦子,叶总回香港了。”
其实,她的去处很难瞒得了他。
“嗯。什么时候走的?”
“刚刚的飞机。”
秦振邦抬起头,望向墙上的挂钟,原来她离开了不过三个小时的时间,他怎么觉得像是一个世纪般长远。
原来,她早就做好离开的准备,不然不会预定机票,谁都知道这个时间飞香港的机票是多稀罕,不是预定如何能有?
叶炯榆,既然早打定主意离开,你又何必来此走一遭?何必来问?何必让我回答你?何必将这一切丑陋揭穿?倒不如轻描淡写的说一句,我们性格不合岂不是更好。
  
背着情殇的人,要么就痛哭流涕,要么就找朋友倾诉,要么疯狂购物,要么就暴饮暴食,要么就剪短长发,要么就寄情工作,要么就远走他乡…………
但据说,忘记情殇最快、最有效的方法,那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感情。
  
“Fiona,法国有个全球经济论坛,你去走一转吧!”
脸上用厚厚的妆盖掉自己憔悴的叶炯榆抬头看着赖胜峰,不明白这个差事怎么会落到自己身上。
“这不是赖氏海外集团的业务范围吗?应该Jason去才对。”
叶炯榆可不想因为自己的越俎代庖而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Jason去新加坡谈个很重要的项目,暂时没办法赶去,这次会议又十分重要,所以我决定派你过去。”
说实话,叶炯榆是真想去,为了公事,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为了私事,她想离开一段时间,逃避也好,疗伤也好,反正就想换个环境,换个呼吸方式。
“Jason也同意?”
“就是他提议的,我也觉得很合适。我们公司就两个副总裁,Jason不去,自然是你去,无可厚非。”
难得赖哲宁这小子有这份肚量,她可就却之不恭了。
于是,叶炯榆搭上了飞往法国巴黎的班机。
  
会议在两天后才正式举行,提前到达的叶炯榆打扮为的就是打扮时髦地逛遍各大名牌旗舰店,疯狂的刷卡买下她很喜欢或者一般喜欢的衣服、包包、鞋子。之后,她漫步在浪漫的香榭丽舍大街上,悠闲的喝着咖啡,邂逅着各色法国帅哥。
叶炯榆的美是东西方审美观共认的美,所以,当她独自一人坐在露天咖啡厅时,自然吸引了不少法国男人的目光,上前搭讪的人络绎不绝。都说法国男人是世上最浪漫的男人,她觉得这句话是没错的,因为他们风趣,有风度,真的能逗得女人很开心。
叶炯榆用熟练的法语与某个前来搭讪的男人谈笑风生,她似有似无地与法国男人亲密的靠近,嫣然巧笑、风情万种的惑人心智。
这恐怕就是传说中的妖精托生了。
那个法国男人惊喜于自己遇上了这么一位绝色东方女子,且暧昧热情,他被她的妩媚蛊惑着,伸手一只手搭在她吊带裙的裸肩上,一只手大胆的牵起她正转动勺子的芊芊玉手。
叶炯榆抬眼看向身旁热情的法国男人,秀眸惺忪的牵动嘴角,顾盼生辉,撩人心怀。
“Baby; je pense que je suis tombé en amour avec toi。”(宝贝,我想我爱上你了。)
法国人的爱情就是这样,来得比台风还要快,他们是世界上最容易一见钟情的人,就是这样法国是世界上最浪漫的国度。
叶炯榆在想,若自己也能做个法国人,对爱情如此豁达,那该多好。
“Vraiment?”
反问完这句,叶炯榆半倚在法国男人的怀里,格格的笑出声来。法国男人揽过她,以为自己的表白成功取得了这个女人的欢心。
但是,只有叶炯榆知道,这笑声比哭声更令人纠结。
法国男人说他爱她,是真的爱了,爱上她的皮囊,快如闪电的爱上。
那他呢?他又有没有真正爱过她,不掺杂任何杂质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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