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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我来自军情九处-第3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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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秋站在浩浩荡荡的百官之前,恭敬有礼的对我笑,她说:“恭送殿下。”

鼓号声高声奏响,我一步一步的离开咸阳,离开这座我生活了三十四年的古老城市,马车渐渐行驶,我离开了我的国家,我的子民,还有,我的爱人。

公元196年年末,我死在前往南方还巢邑的路上,举国大丧三月,最后,被葬在龙脊山的大秦皇陵中。

公元195年,秦氏点秋登基,成为大秦帝国唯一的一位女帝,其子秦念之被册封为国储,居于太子东宫。

公元193年,秦念之继位,国号仍为大秦,尊秦点秋为秦母,胡亥为圣祖大帝。

岁月空洞,时光急速,我安住在大秦皇陵中,一睡百年。

这一百年里,我睡得很不安稳,我总是会梦到很多年前的一个夜晚,点秋端着一碗参汤,送到大殿上,我正要喝,她突然拦住我,然后像是做梦一样的问:皇上心底的人,真的是臣妾吗?

当年,我只是笑笑,轻声的说:你是朕的皇后。

然后点秋轻笑,笑容淡然,轻声说:喝吧,是臣妾亲手煮的,皇上操劳国事,身体要紧。

这个梦一直纠缠我,以至于让我过早的从沉睡中醒过来,商丘的族人井井有条的活动在大殿里,保持着世代的恭敬。

商正已经很老了,我睡着的时候,他才不过七岁,如今,已经是百岁高龄的寿星公了。他颤巍巍的来到我的面前,佝偻着背脊,跪在地上,声音苍老的说道:青木大殿在百年前,就住进了人。

大门打开的时候,到处都是刺鼻的灰尘,鞋底踏在厚厚的尘埃上,有细小的风从主殿的方向传了过来,掀起满地纷纷扬扬的梨花花瓣。青碧的竹子清幽的摇曳着,沙沙作响,湖面波光粼粼,一切都是静谧的幽静和安详,和我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

只除了那座竹制的小屋,和屋前那片兰草花园。

打开房门,到处都是她生活过的痕迹,青色的纱帐,干净的衣服,竹制的椅子,密密麻麻的书籍,还有书籍中那些他讲给她的改头换面的小笑话。

时间无比缓慢,又无比急速,在我无知无觉的陷入沉睡的时候,她就生在这座青色的竹屋之内,细细的回忆着我们这凄苦而又无涯的一生。

她没有坟,甚至没有一块石碑,坐在那个幽深的温泉边上,两旁都是沙沙的竹林,我突然就明白了。

我知道,她就在下面,化作了水,化作了风,化作了这万千竹叶中的一枚,在等着我,给她一个答案。

秦风之死,并非我有意为之,他犯了通敌之罪,将兵部的消息卖给匈奴单于,害死边境将士无数,我不杀他,不足以平民愤,也对不起为大秦战死的百万将士。

你恨我为了霸占你,陷害杀死了你的丈夫,让你成为寡妇,让你的孩子成为孤儿。我曾对你解释过,只可惜你并不相信,如今,尘土归墟,万事了了,我终于有勇气站在你的亡灵之前,将这些话再重复一遍。

你不愿怀我的孩子,逃出寒沙城,于雪地中浸泡冰湖,骑马摔跤,甚至不惜被匈奴人蹂躏糟蹋。其实,如果你不想,只需跟我说一声,也就可以了。你想要我走,想要我死,想要坐拥大秦的万里江山,我就统统都给了你。

点秋,你长得真的很像是一个我曾经爱过的女人,但是这么多年的朝夕相处,你早已不再是她,你是秦点秋,是我的皇后,是我深爱的女子,是和我风风雨雨渡过半生的女人。只是,我们之间有太多的猜忌,有太多的憎恨,有太多的怀疑,这些东西像是一条绝望的鸿沟,横在我们两人之间,我在这边,你在那边,谁也不肯踏前一步,终于背道而驰,越走越远。

然而,你已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又何必放弃一切,追随我到这暗无天日的地下,孤独而寂寞的活着?

难道,在你亲手送来那一碗一碗毒药的同时,也会有丝丝缕缕的不忍和伤心?

点秋,你我一生错过,今生,我已无力回天,但是,我绝不会就这样屈服于天命,我会等待千年,用我的双手将历史的轨道归于原位,然后,再一次在2516年5月6日的那个晚上,回来找你。

这一次,我不要皇位,你不要嫁人,将时间倒退回原点,好不好?

请你等着我。

就这样,清鹏一部,变成了清鹏七部,我用尽办法驻颜长生,研究象龟的沉睡千年之法,钻研细菌学、商贾之道、统筹华夏的经济命脉,静候那个扭转乾坤的时机。

然而,我还是太高估了自己的力量,无数次的努力一次又一次的付诸东流,刘邦项羽早已作古,唐宗宋祖早已淹没,何来汉唐盛世?何来明清败落?何来民国共和?

我的那些执念,终究只能成为一个笑话,大风呼啸而吹,所有的梦想零落在千古的岁月之中。历史沿着一个无法控制的方向奔腾而去,我什么也做不了。

离开皇陵的那一天,秦之炎也醒来送我,在他的身上,我总是可以看到点秋的影子,很多时候从沉睡中醒来,看到他独自坐在青木大殿的竹林之中,我都会有一瞬的恍惚。

我见过那个女子,在楼兰的纷飞战火之中,那个一身戎装的女子像是一朵璀璨的流星,凌厉绝辣的燃烧着狰狞的戾气。那是个倔强且孤傲的孩子,有着未来世界的女人中少有的坚强和独立,这样的性格,是一把刀,伤害别人的时候最先受伤的,永远都是自己。

我不知道之炎会这样孤独的沉睡多久,那是属于他的命运,我不能多加干涉,因为我自己的,本身就已经失败了。

我走遍了华夏的每个角落,无所谓到哪里去,只是慢慢的走,看不同的人,不同的风景,肆意的挥耗着我的时间。

这一生太过于漫长,原来世人眼中充满诱惑的所谓长生,就是这般的寂寞和孤独。

那一天,我跟着英国的水手一起去印度,在海上遇上风暴,迷失了方向,在风暴中,一束明灯突然刺透黑暗,水手们欢呼一声,就向着灯塔的方向而去。

上岸之后才知道我们偏离了轨道,来到了波斯湾,大荣皇后千年前在此修建的白塔救了我们的性命,当地的百姓告诉我,这座白塔的名字,叫做长生。

我就此没有离开,而是成为了一个守塔人,一直居住在长生塔上,为过往的船只点燃灯火。

一日又一日,生命,很简单。

十六年后,我老了,那天早上,露玛跑到塔顶,拉着我的手大声叫我去她家吃饭,露玛是印度人,有着大大的眼睛和小麦色的健康皮肤,今年刚刚十四岁,总是会缠着我为她讲东方的故事。

终日吹着海风,我的耳朵已经不好用了,我大声的问她,你说什么?

可是话音出口却像蚊子一样小,露玛吓坏了,不停的摇着我的手臂,然后擦着眼泪就跑了出去。

我想,我可能是要死了,不知道是不是幻觉,生命的最后一刻,我似乎看到了点秋,她仍旧是当年的那副模样,明眸皓齿,扎着细细的辫子,满脸泪痕的拦在我的车架前,大声的喊:我不能没有丈夫的,我的孩子不可以没有父亲。

点秋,我想做你的丈夫,我想做你孩子的父亲,可惜时间错了,我终究不能取代。

海风吹进我的眼睛,一生中的第二次,眼泪缓缓而下,不是伤心,我只是累了。

这无涯的一生,终于走到了尽头。









   金少凰番外之《弦心漫步》——金砖
一辆精致的马车缓缓停在森森楚宫前,宫门口原本执戈肃立的士兵看到马车,立刻迎上前。

“金二公子万安。”

车内传出极为清爽的笑声。“你这奴才,拍马屁也要选对词啊,对我说万安,那对大皇你还说什么?这话可别再说了,万一传到大皇的耳朵里,你我都要倒霉。”

“是是是,金二公子说的是,小的是看到您心里欢喜,就……”

那士兵点头哈腰,而车内的人已经款款走出。明媚的阳光下,一身银丝暗绣的长衣夺目生辉,衬托着本来就雅致的白玉脸庞更加俊秀非凡。只是他唇边看似温和宜人的笑意却隐现一抹算计的诡异。

那士兵抬头看到下车之人,不禁咦了一声。

怎么不是二公子?

银衫公子笑眯眯看着士兵,整了整衣摆。“金家不是只有二公子能坐这辆马车的。记住,今天打赏你的人,是我。”

随手扔给了那小兵五十两银票,银衫公子大步迈进楚宫,身后小兵躬身大呼——

“谢金三公子!

当神秘的金三公子风度翩翩行走在大楚禁宫的长廊上时,另一头的栖凤殿中,大楚国母庄皇后正在和金少凰茶聊。

她饮了口茶,缓缓放下茶盏,淡淡说道:“少凰,我一直当自己是你的朋友,是以,在你面前我也不会多说那些虚的废话。眼下长江流域洪水成灾,整个流域两岸千万顷田地民房被洪浪吞没,两个月过去了,国库为赈灾已过度损耗。情非得已,我希望你能慷慨相助。”

殿前的庄皇后眉如远山,目似深湖,看起来不到三十岁年纪,却自有一番尊贵的气度和慑人的风采。对于其他人来说,庄皇后是个值得敬仰与尊敬的女人,她一手帮着丈夫夺得江山,实现天下一统,巾帼不让须眉。但是对少凰而言,她还有一点不同——她是这世上唯一能看透他的女人。更何况,贵为一国之母,她说把自己当作他的朋友,而非把他当作自己的朋友,有此一句,足够了。

“少凰站着的这方黄土,是大皇的天下,身为大楚子民,国家有难自当出一份力,少凰责无旁贷。皇后放心。”

青夏闻言轻笑,淡淡瞥了他一眼。

“到底是个生意人,让你掏口袋心疼了罢?也是,要动用到你的又怎会是小钱,区区几十万几百万白银仅仅够塞牙缝,这次洪灾,百年一遇,整个长江流域已是死海一片,救灾、赈灾、重建、废旧业新……哪一样不花钱,只可惜大楚江山初定,国库尚不够充盈,否则我何至于揪着你的银子不放,身为国母,这点银子我不会欠你的。”

少凰静静听着,明白皇后是怪自己刚刚那几句话不实在。“这,少凰绝不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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