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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安全,我等你回家!”柳梦然低声说道。
她的话音未落,吴志远已经走远,他每次出门,她都会说这句话,这成了她的一种习惯,也是她的一种期待,有时候,等待一个人,也是一种幸福。
柳梦然看着她面前那只空空如也的碗,她笑了……
今晨,没有风,天空之上,只有黑压压的乌云,如同一张余怒未消的脸,俯视着婺城大地。
吴志远刚走出楼梯间,这时,下雨了。
“哒!哒!哒!”
他伸出右手,有雨水滴落在的手心,左手轻动,他的指间,触着雨水,放在舌尖上。
“酸的!”
吴志远眉头一皱,他才反应过来,这是梅雨时节。
梅雨,是酸的,如同思念。
雨渐渐地大,地面开始湿了,吴志远却不停留,迈开脚步,往北而去。
越越来越大,吴志远的身影越来越挺拔,他消失在雨中。
再次出现时,他来到了合群路,他的目光,死死地盯着一块牌匾:鸿运宾馆。
这里,他不是第一次来,然而,每一次来,他都有不同的感受。
因为,这里的老板,叫楚雄。
前天晚上,他在这里,还碰见了张逸杰,还打了一架,就在这里,他对张逸杰开了一枪!
昨夜,他从岑云山别墅里拿着一百万走出来的时候,他当时觉得,他的路断了,可他反复思考,还有两个人,对他还有用。
一个是街上的小混混,百事通。
另外一个人,自然是眼前鸿运宾馆的老板,楚雄。
对于此人,吴志远深有忌惮,他到婺城,第一个接触的人,就是楚雄。
此人工于心计,深不可测,吴志远看不透他。
但有一点,吴志远可以肯定,楚雄必然知道他很多不知道的事情,对他而言很重要的事情。
所以,他又来了!
雨水已经打湿他的衣服,他毫不在意,顿了片刻,他走进鸿运宾馆。
他没想到的是,刚一进去,那个平时里总是萎靡不振,趴在柜台上呼呼大睡的女收营员,此时,一脸笑容,精神奕奕。
她仿若是在等他一般,她知道他会来!
“吴先生,早上好!”
“你们老板呢?带我去见他!”吴志远说道,语气平淡。
“不好意思,我们老板不在!”女手银一脸歉意。
“你告诉我他在哪就好了!”吴志远的声音变冷起来。
“我不知道,老板的行踪一向飘忽不定,他在哪里,说不好!”女收银摇摇头。
“说不好?”吴志远上前一步,目光锐利起来,『逼』视着她,“也就是说,他要去的地方,你大致知道?”
“不知道……”她不闪不避,迎着吴志远的目光,恢复了笑容。
“也罢!”
吴志远现在明白了,楚雄是故意让这女的在此拦着他,分明就是故意躲着他,根本不愿见他!
他也许在这里,也许不在。
可就算他在,吴志远冲进去,找到他,他不愿多说,吴志远也决计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那晚,和我一起来的那个女的呢?她在么?”吴志远问道,他问的,自然是叶小雯。
“她倒是还在的!”女收银不卑不亢地说道。
“没出去过吗?”吴志远继续问道。
“出去的,昨下午六点钟左右就出去了,晚上一两点才回来!白天不见她出门。吴先生想找她,直接上楼便是,不必问我的!”
“怎么,不高兴了?”吴志远再次上前一步,几乎贴着她的身体。
“不敢!”女收银嘴角翘起,挑衅味十足。
看着她的神『色』,吴志远摇摇头,既然楚雄不愿见他,他也不想在此作过多停留,对于此女如何,他毫不在意。
“你们老板回来了,请你转告他一声,我来过!”吴志远转身而走。
“吴先生,就这么走了啊!”刚到门口,女子在吴志远身后喊道。
吴志远顿下了脚步,没有回头,低声道:“记住,我不管你是什么人,也不管你与楚雄是什么关系,但我劝你,做好自己本分的事情,别没事找事!”
吴志远的话音刚落,消失在宾馆门口。
“百事通!”
雨中,吴志远大步而行,“先去弄辆车!”
……一念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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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一场群架
雨一直下……
城北,工业区,一栋低矮的楼房,一个消瘦的青年,背着一个行李包,从房里,走了出来。(全本小说网,HTTPS://。)
“悠心,悠然,你们要乖乖的,听许老师的话啊!大哥哥走了!”
他低喃一声,脑海里,浮现出一对灵动地可爱的双胞胎女孩,他笑了。
在门口顿足片刻,他头也不回,往南而去。
他一身黑衣,举着一把黑伞,戴着一只口罩,每上前一步,他的眼睛,都在不停闪动着,左顾右盼,他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且如此小心翼翼,很明显,是怕有人认出他来。
毫无疑问,此人便是百事通。
昨天,他去了一趟幼儿园,把吴志远给他的那一万块钱,交给悠心悠然的老师后,在城南绕了几圈,最后回到自己的住处。
晚上,他出去晃悠了一圈,原本想『摸』点钱,可听到一则消息后,便立刻返回,自此,他没有出过房门。
婺城接连二三出事,他心里阴云密布。
他有一种预感,他摊上大事了!
他是一个『摸』包的,一个扒手,一个街头小混混,知道他的人,都会对他退避三舍,可一天之内,竟然连续有两个人主动找他。
一个如同杀神的煞星,一个不是警察的警察,他们问的却是同一件事:面具宴会!
他可知道,这是一场死亡盛宴!
这件事,绝对不同寻常!
百事通原本是想,回来之后,收拾好行囊,待吴志远把余下的四万块钱的尾款给他之后,就此离开,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但他没想到,他晚上打开电视,在新闻上看到,三优幼儿园不远处的一条胡同里,有一个女人,被人生生勒死!
他白天才走过那条胡同!
而且,那女的死亡时间,与他走出那条胡同的时间,相差无几!
也就是说,他刚走出那条胡同,就有人紧随其后,死了!
他忽然想起,他刚走进那条胡同的时候,背脊发凉,像是有人在他背后盯着他。
可他当时回头,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他走出那条胡同之后,那种感觉,却消失了,他当时没有多想,以为是自己坏事做多了,疑神疑鬼。
可看到新闻后,他有一种直觉,当时的确有人在跟踪他,不知什么原因,没有继续下去。
或者,就与那女的死有关。
甚至,那女的死,可能会查到他身上!
这趟水,越来越浑了,这种游戏,不是他这种小混混能玩得起的,他对那四万块钱再也不敢奢望,直到天亮,他下定决心,什么都不要了,索『性』离开婺城!
雨越下越大,他在雨中,一个人默默行走,来到一个三岔路口。
然而,这三岔路口,原本人声鼎沸,现在却空无一人了,就连平日里,停在路口的三轮车,也不见了。
“他妈的,人倒霉起来,什么都不顺利!”
百事通无奈,只好沿着大路,往南而去。
“那个煞星,还有张逸杰,你们爱怎么玩就怎么玩,老子不奉陪了!哼!我闪人了,看你们怎么找我!他妈的,拿老子当枪使么?老子惹不起你们,躲你们还不行么?”
百事通走一步,便骂一声,愤愤不平。
最后,他来到一个十字路口。
有一条主道,由西往东,横在南北之间,如同一道阶层线,把贫穷与富有,高级与低贱分割开来。
路以南,是市中心,鸟语花香,高楼大厦林立,住的大多是有钱人,路以北,是工业区,乌烟瘴气,混『乱』不堪,住的外来的打工人员。
这条路,便是合群路。
百事通站在十字路口,一时间,竟然不知何去何从了。
他回头往北望去,沉默半晌,又转过头来,路,还是原来的路。
一头如同过去,一头却走向未来。
“不想了,先走人再说,到别的地方,隐姓埋名,谁他妈的也别再想找到我!”
低骂一声,百事通迈开脚步,继续往南而去。
“刷!”
正在这时,百事通刚行走出两步远,合群路上,一辆黑『色』的面包车,气势汹汹朝他而来。
“日!”
百事通急忙后退,退回到原来的位置,只听嘎的一声,那辆面包车,骤然在他面前停下。
百事通堪堪避过去,惊魂未定,一滩污水飞洒,却正巧不巧,飞溅在他身上。
“你妈的,怎么开车,眼睛瞎了!”
百事通扑上去,破口大骂,恰在此时,驾驶室,车窗玻璃缓缓而下,『露』出一张阴沉入水的脸。
这是一个青年,他的脸上,有一道触目惊心的疤。
“你刚才说什么?”吴志远盯着百事通,脸『色』难看,此人嘴巴太臭了,比起他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没……没说什么……口误,口误!我以为是别人!”百事通不由自主地后退几步,战战兢兢地说道,“那个,好久不见!”
“也没多久,才一天而已!”吴志远似笑非笑地说道,“你是自己上车呢?还是要我请你上来?”
“那个……我还有事,回头见啊!”百事通目光不停地转动,很明显,他想逃走。
他万万想不到,会在这里遇到这个煞星,但他此时此刻,只想离这个人越来越好。
开什么玩笑,如此处心积虑的找他,必然有大事!
“你跑两步试试看,看我不打断你的腿!”吴志远何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