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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眼望去,那是一座土山,高不过千米,却险峻异常。
只有一条泥巴路,弯弯曲曲,折叠而上,宛若一条金黄的绳子,蜿蜒于山间。
从山脚,到山顶,足足有十二道弯,每一道弯,都格外的急,吴志远目测,不足四十五度,且,有一些弯拐,只有三十度。
更重要的是,这座山,从山脚下望去,像是一座孤山,若是,有警方知道他来,只要包围封锁,他将无处可逃。
“远哥别担心!”陈曦笑道,“叶小雯不是说了吗?这是三角寨,这座山背后,与后面的岩峰相连,我们要去梦然姐那里,也得从后山去!”
“就算这样,从三脚镇到梦然姐那里,也得好几十里!”
吴志远皱眉,“小曦,你看,江畔有小船,有竹筏,我们划船而下,虽然绕路,但却能少费一些力气!”
“划船而下,不安全,还是走山路的好!”陈曦说道,“我没事的,真的没事的……
叶小雯说,沿江下游,还要经过一个苗寨,才到他们那里,但那里毕竟交通不便,而且,那里虽然是处大寨,但却只有几百户人家,陌生人进去,全寨人立马知道,我们不能在那里歇脚……
只有这里,这里好歹是个镇,也足足有千户人家,也有很多游客来,我们进去,没人会注意,而且这里很多旅馆,我们听叶小雯的,去找她说的那个老板娘,就可以住下来,等弄清楚情况,我们直接去看梦然姐,不必在下面的那处苗寨停留!”
“先上去,看看情况而定!”吴志远点头,轻踩油门,黑色大众车,缓缓往山上而去。
吴志远开得很慢,一是对地形不熟悉,二是路不好走,路上,有很多山石,很是危险,若是他一人,倒也无妨,这种路,贵州比之多的是,不足为奇,但陈曦在旁,他不得不小心翼翼。
一路颠簸,陈曦却是毫不在乎,兴奋不已。
“远哥,你快看,灯亮了!”陈曦喊道。
此时,半山腰上,已然灯光点点。
夜,来临了。
“这个寨子,座得真奇怪!”
吴志远说道,“别处都是从山脚下座起,这里从半山腰到山顶,越到山顶,住户越密集,听说,山顶是平的,面积很大,是个三角形,有一只脚,就是连接后面的岩峰,去往梦然姐家……”
“好像以前不是这样的!”陈曦说道,“住山脚下当然好,更何况还在江畔,取水容易,听说是以前这边土匪很多,所以,就搬家越搬越高……”
黑色的大众车,继续往上行驶。
终于,过了第九道拐,此时,已然过去了半个小时。
“咚!咚!咚!”这时,山顶上,有隆重的鼓声传来,震耳欲聋。
“远哥,这是干什么?”陈曦愣道。
“到了就知道了!”吴志远咧嘴一笑。
他加快了车速。
不多时,他们终于来到了山顶。
鼓声越来越响,还有厚重的芦笙的声音。
“果然是一个大寨,和我贵州的西江苗寨有得一比了!”
架着车,穿过家家户户,黑色的大众车,开到苗寨中央。
一时间,沸沸扬扬。
这里,很平,且,热闹非凡。
这是一个大院,足足有数千平米,呈三角形。
每只脚上,有一栋古朴而沧桑的吊脚楼,院中央,有一只大鼓。
此时,有一个壮实的青年,正在击打大鼓。
大院中,有无数苗族男女,个个盛装,银光闪闪,手腕着手,围着大鼓,蹦蹦跳跳,在欢呼。
其中,最里的一圈,有八个男女青年,吹着芦笙,跳着独属于他们苗族人的舞蹈。
此情此景,壮观无比,也是陈曦平生第一次见,她心里无比震撼。
“定是有人结婚了!”吴志远说道,“小曦,你会苗家话,一会儿,我们去找那位老板娘,你来说!”
“也不知道你怎么长大的!”陈曦白了志远一眼,“你们安城,到处都有苗寨,你一句话苗家话都不会!我还想看看新娘新郎出来呢!”
“这些是三苗人,是最正统的苗人后裔,与我们安城的不太一样,论正统,只有西江苗寨的能和他们相提并论……”吴志远说道,“你形象好,这事你来办,我们把住处安定下来,你要看人家结婚,我陪你出来!”
“你说真的?”陈曦眼睛一亮,“到时候可不能找借口把我关在房里哦!”
“说得我好像挟持你一样!”吴志远摇摇头,“我这不是为了安全着想嘛!”
吴志远架着车,绕了大院半圈,随后,消失在一条小巷子中。
黑色的大众车刚刚消失,这时,那其中一栋吊脚楼中,有两道身影,慢慢显现出来。
这是一男一女。
昏黄的灯光下,有一张脸,冷艳无双。
“叫你盯着路口,你倒好,盯着人家跳舞的少妇,你他妈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欢儿,我发现你是一个控制狂,你别把我当成你的那些手下!赶了一天的路,我看看人家跳舞怎么了?你不是说吴志远很厉害么?他要是厉害,会明目张胆的进寨,要知道,只有一条路进来,他这不是找死么?”
“就是因为只有一条路进来,我才叫你盯着!他以为我们会在柳梦然坟周围埋伏他,我偏偏在这里截胡,打他个出其不意!”
“放心了,他来了,我会发现的,你赶快去休息,明天我们下去,去柳梦然那里等他!”
“说不定,人家已经走过了,你没发现……一会儿,你去那些旅馆查一查,这不是旅游区,游客少,有人来一查就知道……”
“那你干什么?”
“睡觉!”
“靠,老子什么时候成你的苦力了!”
“要做就好好做,不做就滚,别烦老娘!”
……
一念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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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谁是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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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脚苗镇,鼓声震天,芦笙悠扬。
有男女老少,围着一对青年男女,在欢呼,在祝福。
这里,沸沸扬扬。
然而,有一个地方,却格外的静。
这是一个房间,红色的窗,红色的床,有一个女人,一身红装。
她慵懒地坐在一张椅子上,面对着房门。
手中,一根香烟,一把枪。
她安静地坐着,面无表情,看不出其所思所想。
直到,一阵清风掠过窗口,吹乱了她的长发,一团烟灰也随风脱落,那冷艳无双的脸颊上,终于荡起一抹红霞。
她,想一个人了。
一个人的时候,她总是会想起他。
“海叔……”
她低喃一声,随着她的一声轻呼,平时里的高不可攀,平时里倔强与漠然,瞬间,荡然无存。
她,还是第一次,如此娇柔而无助。
毫无疑问,她是欢儿,风华绝代的欢儿,是公安局眼中的一级通缉犯,更是很多人心中的恶梦。
“吴志远,你杀你妹妹,你杀我男人,我必将你碎尸万断,你不是爱那个死瘸子么?我要她在你面前,受尽万般屈辱而死!”
忽然时间,欢儿的脸色再次变换,那一抹温柔,消失得无踪无影,取而代之的是满腔恨意。
她,将烟头狠狠按灭,如同在按着一个人的头颅。
“咔!”正在这时,门外,传来一声轻响。
“谁?”低喝一声,欢儿握紧手枪,枪口,对准门口。
“是我!”门外,传来秦诚诚的声音。
欢儿起身,打开房门。
“做人别鬼鬼祟祟的,子弹可不长眼睛!”欢儿漠然道。
“这不是怕吵到你休息,不敢敲门嘛!”秦诚城讪讪一笑。
“是么?”深深地看了秦诚成一眼,欢儿坐回原来的椅子上。
“我靠!”忽然,秦诚诚惊呼一声。
他才发现,这个房间,不知什么时候,全变成了红色。
之前,不是这样的,除了窗子之外,其他颜色都正常不过。
现在,床单也是红色,窗帘也是红色,欢儿本人,也穿上了一套红色的裙子。
秦诚诚心里的一突。
太诡异了。
表面上,现在的欢儿,宛若一个待嫁的新娘,实际上,她像是一只鬼!
对!就是这样的感觉,他感觉进了鬼屋!
想到这里,秦诚诚不由得汗毛倒竖。
欢儿是苗人,且,这是在湘西,湘西什么最为有名?赶尸人!
难道,她在祭奠谁?她多年后回湘西,是祭奠她们村里死去乡亲父老?还是她妹妹和陈定海?
还是,她根本不是在祭奠谁,而这本就是她的习惯?
这就更恐怖了,如此怪异的习性和癖好,这种人,哪个好惹?
她,远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可怕!
“欢儿,你这是?”秦诚诚问道。
“我讨厌白色和蓝色,所以叫老板家换了!”欢儿淡淡地说道,“怎么,这么久才回来,一来就在门口鬼鬼祟祟的,你是去看新娘子了,还是暗中和你主子通电话了?得到了指示,所以在我门口偷偷摸摸的?”
“这个时候,我还有通知他的必要么?”秦诚诚摇头,“在长沙的时候,你也说了,他可能连我也想除掉,我得想法子活下去不是么?”
“哦?”欢儿眉头一挑,忽然,她笑了。
“不想做狗腿子了,想做人了?做人很难的,你可要想好了!”
“老子不是狗!”秦诚诚怒吼,不由得握紧拳头。
“是不是与我没关系,你的死活与我更没关系!”欢儿摆摆手,“说吧,发现吴志远了没有?”
“没……”秦诚诚深吸一口气,“镇上的宾馆旅店,我都查过了,没有发现……他们可能没有来!”
“哦!”欢儿点头,“你回去休息吧,四点起床,我们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