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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不躲了!”吴志远微微一笑。
“你说的!”大汉再次大吼一声,猛扑过来,他的手臂,结结实实地抓住吴志远的肩膀。
他用力一甩,然而,吴志远犹如生根一般,丝毫不动。
大汉脸『色』一变,再次用力,吴志远依然稳如泰山。
“到我了!”吴志远低吼一声,双臂突然伸出,挣脱那两只大手,他,仿若复制一般,双手按在大汉的肩膀上。
双臂用力,吴志远一甩,然而,对面魁梧的身影,也同样动也不动。
“嘿嘿,我厉害吧!”大汉双肩一震,他的手,已然箍住了吴志远的腰杆。
“哈哈,你输了!”大汉长啸一声,竟然将吴志远举起来,过肩一摔。
吴志远的身影,从他肩头上,划出一条弧线。
大汉狂笑。
“你高兴得太早了!”一道淡漠的声音传来。
大汉一惊。
不知何时起,吴志远在半空中,已然挣脱了他的双臂,与此同时,借助飞起的力量,刚刚落地,出现在起身后。
大汉的腰杆,已经被吴志远抱起来。
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吴志远的手臂,举起那道高大的身躯,而后,往地上砸去。
“嘭!”一声沉闷的大响,霎时间,整彻了所有人的耳膜。
那个魁梧的大汉,四仰八叉,躺在地上。
那里,站着的,只有一个人,风淡云轻。
四周,一片死寂。
静了,静了!
直到,一道倩影,一瘸一拐,往空地上跑去,扑进那个人的怀里。
她骄傲开口“远哥真英雄!”
“英雄!”
“英雄!”
“英雄!”
一时间,四周人群,嘶吼起来,无论男女老少。
就连那个大汉,也爬起身来,随着人群一起大喊。
“英雄!”
……
摔跤比赛还在继续,不知何时,那一对男女,已经不见踪影。
吴志远和陈曦,悄然来到一个蒙古包前,找到了那匹黑『色』的骏马。
它已经吃饱喝足,且配上了马鞍和马绳。
“小黑真乖!”陈曦轻笑一声,跳上马背。
“小兄弟这是要走了吗?”一个老人,忽然现身出来,含笑道。
“谢谢前辈招待,我们得赶路!”吴志远说道。
“请问,要到哪里去?”老人问道。
“太阳升起的地方!”牵着马,吴志远望着茫茫夜空,悠悠说道。
“既然如此,我也不留你了!”老人说着,竟然拿出一只牛角,递给吴志远,“这是我们自己酿的『奶』酒,夜路天凉,累了渴了,喝一口,一路珍重!”
“谢谢前辈,不用担心,累了就歇着,以天为被,以地为席,有她在,哪里都是家,我怕什么?夜再长,太阳总会升起!”
大笑一声,吴志远跃上马背,他抱着她,马蹄飞扬间,他们的身影,越来越远,直到消失不见。
“如此神仙眷侣,我活了半辈子了,第一次见,但愿你们,真的能找到属于自己阳光。”
望着那两人一马消失的方向,老人低声细语。
他手中,突兀地出现一张纸,上面,有通缉令三个大字,格外醒目。
“吴志远……烧了吧,当我没见过你!”
……一念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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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七章 二叔,二婶
天才!!
夜,漫漫而悠长。全本小说网;HTTPS://。.COm;
夜『色』中,有一匹黑『色』的骏马在奔腾。
马背上,两个人,一男一女。
清风徐徐间,一缕晨曦划过天际,遥远的东方,开始泛白起来。
随着一声长啸,那一匹黑『色』的骏马,仿若从黑夜冲向白天……
天亮了。
马背上,那一对男女,他们的身影,也随之清晰。
他,剑眉星目,她,清丽脱俗。
这是一池湖泊,干净透明,一如她的眼睛,纯净无暇。
这时,一只雄鹰从他们头顶上飞过。
两人的目光,慢慢地,往东方移动。
他们的目光所落之处,有一轮红日渐渐升日,它犹如一个羞涩的少女,满面红霞。
这是朝阳。
她的辉光,犹如一只温柔的大手,轻抚着山川大地。
朝阳下,东北方向,那里,有一座山峰,巍峨挺拔,通体赤红,在阳光下,更是格外的醒目,格外的耀眼。
“红『色』的山峰,赤峰!”陈曦轻呼起来,“远哥,我们到了!”
“嗯,到了,我们快到家了!”马背上,他抱紧了她。
此时此刻,他们的脸,也是红扑扑的。
他抱着她,从马背上一跃而下。
“小黑,自己去找吃找喝的,别跑远了!”轻拍一下马背,牵着陈曦的手,两人一起,来到水边。
捧起一捧水,吴志远打湿了自己的脸。
水很冰,很凉。
三天了,与那群可爱的蒙古族人告别,到现在,三天过去了。
他们穿过了广袤的牧区,走过丛林密布的林区,跨过百转千回的山区,一路上,跋涉八百多公里,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他们累了,就地休息,无论白天黑夜,以天为背,以地为席。
渴了,他们饮朝『露』,饿了,他们食干粮。
风尘仆仆,终于到了。
“真好!”陈曦洗脸梳妆,忍不住笑意。
从离开婺城起,她一直担惊受怕。
只有这三天,她什么都不用想,完全放松。
虽然辛苦,但她觉得充实满足无比。
这是前所未有的幸福感。
因为,他在。
他一直在守护着她,从未离去。
心底的那一丝忧虑,也随这三天,也慢慢淡去。
也许,是她想多了。
远哥真的不会离开她。
“小曦,担心吗?”吴志远说道,“待会儿,嫂子就来了。”
“有点点!”陈曦俏皮一笑,坐下身来,靠在志远肩膀。
两人相依,于湖畔旁,望着湖水滔滔,望着云卷云舒,望着东方的骄阳,望着一群大雁往南飞去。
很静。
整个世界,仿若只属于他们二人。
“大雁南归了,而我们,却要继续北上,离家越来越远……”吴志远心里说道。
感受到怀里的柔软,他心里一痛。
他说,她在哪,家就在哪。
可是,北边,终究不是他们的家。
他们的家,在遥远的西南大地。
就在吴志远黯然之时,忽然间,他的眼睛,一下变得熠熠生辉。
“来了!”吴志远激动,心里起伏。
陈曦抬起来,顺着志远的目光望去。
那是一辆黑『色』的越野车,缓缓地,在对面湖畔停下。
从中,走出两个人。
一个女子,一个少年。
她,四十出头,一身黑『色』长裙,温柔典雅。
他,十四五岁,一身西装革履,竟然有些清秀。
刚一下车,那女子举目四望,正彷徨时,她终于看到了志远和陈曦二人。
她惊喜起来,一时间,热泪盈眶。
“二弟!”一声呼喊,透『露』出浓浓的思念,她,往这边湖畔跑来。
黑裙闪动间,她已然扑到他怀里。
“嫂子……”吴志远声音哽咽,他的手,轻拍着她的后背。
这是他的嫂子,朱小雅。
七年了,整整七年了,自从那一天,她抱着大哥的骨灰,黯然离去,从此之后,他从没见过她。
吴志远心神有些恍惚,七年之间,再见时,恍如隔世。
她依然美丽动人,然而,才四十出头,她的头上,已然有些许白发。
而他,从一个少年,变成了成熟而稳重的青年,却已经是一个通缉犯。
“二弟!”许久,两人分开。
朱小雅悄然擦去眼角的泪水,抚着志远的脸,细细打量起来。
他长高了,超过一米七了。
他也长大了,更加内敛与成熟。
还曾记得,他们认识的时候,他才十五岁。
那时,他才华横溢,锋芒毕『露』。
曾几何时,是他,不动声『色』间,将丈夫的数千万账款收回来,解决丈夫的燃眉之急。
曾几何时,是他,陪伴着自己,一路北上,把丈夫的尸体接回家。
曾几何时,也是他,一怒之下,当着警察的面,抢枪差点杀掉那几个害死丈夫的凶手。
七年了,他变了,变成一个通缉犯。
但他又没变,他的心,一如既往,他一直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嫂子,你……你更漂亮了!”一时间,吴志远竟然不知道说什么,闷了半晌,说了这么一句话出来。
“噗呲!”朱小雅笑了。
二弟从来很少夸人,绝不会奉承,除非他真的喜欢,要他说出这么一句话来,实在太难得了。
随着她的一笑,她的情绪,也舒缓了许多。
朱小雅慢慢转过头来,目光落在陈曦身上。
霎时间,她的眼睛,闪现出惊异的光芒。
好一个天生丽质的美人!
一开始,她对陈曦,心里还有些复杂,她始终觉得,志远如此这般,皆因陈曦而起。
她甚至有些后悔,当初就应该想法子让志远出国深造,这是丈夫的遗愿,如果真出国了,以志远的才华与抱负,定然能拼出一个好的前程,更不会成为一个通缉犯了。
但看到陈曦,她的想法变了。
这是一个绝代佳人,她不但生得美,更重要的是,她的气质,更难让自己排斥,甚至,第一眼,朱小雅对陈曦就很是好感。
那不是她的错,不是志远的错。
他们,是身不由己。
一时间,朱小雅心里不由得巨痛起来。
老天何其不公,竟然让这对神仙眷侣如此颠沛流离,浪迹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