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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坑姐的穿越-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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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的。”

“公子,你,你……”那人明显被这副药贩子的行径吓到了,睁大一双水汪汪的杏眼,犹如受惊的小白兔一般往后缩了缩。

刘苏冷笑,将药瓶都收起来。她就知道,要寻死都是凭着一时的想不开,真的想死的人,才不会骑个小毛驴跑到这么远。更何况面前这人看上去从身到心都很娇弱,死一死这种事情对他来说明显太过刺激。

“怎么,又不想死了?”

“公子……”一声娇呼后,那人又开始潸然泪下。刘苏叹了口气,也懒得去劝,而是自顾自的欣赏起美人梨花带雨的模样来了。

说实话,她不喜欢看到人哭,不管男人女人都不喜欢,可是面前这人,哭得实在太有美感了。

不但没有眼泪鼻涕一把抓,反而哭得风情万种,泪光闪闪,娇喘吁吁,鼻头红红的,简直就像,就像她养的那一笼用作药物试验的药兔!完了完了,她有一种喂此人吃毒药的冲动了!

“行了,别哭了!”

美人还在抽噎着,被这一嗓门给憋了回去,茫然的抬头看向她。刘苏扔过去一块帕子:“擦擦脸,我叫刘苏,你呢?”

“我姓陈,叫做春兰。”美人怯怯开口。

春兰?刘苏额头一滴大汗,再次认真打量了他一番:“你应该是个男人吧?”

春兰同学粉无辜的点了点头。

是男人还叫这种名字啊口胡!就算是个空调,叫格力也比春兰霸气点好不好?刘苏黑线:“你这个名字,是你爹娘取的?”

可怜的娃,摊上了这么不负责任的爹娘,你确定你不是买菜送的?

春兰摇摇头:“我没爹娘。”

好吧,我不该戳你的痛处。刘苏迅速转移了话题,又开始戳他的另一个痛处:“看你身上的衣料也挺好的,双手保养得也很是得宜,可见你生活富足。好端端的,为什么又要寻死?”

春兰顿时眼泛泪光,却强忍着不落下来:“因为,因为他,他不要我了,他厌弃于我,他任由旁人辱我骂我,欺凌于我……他,他对我视若敝履,我,我还活着有什么意思……”

看样子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恨情仇啊!刘苏望天,她不就是抱怨生活太平淡,没有电视剧看吗,至于弄这出现实得一塌糊涂的TVB大戏吗?此时此刻,她是不是应该拍着春兰同学的肩膀:“人嘛,最终要的就是开心,所以,想开点啦!”?

 3替身什么的,最讨厌了

现实永远比电视剧更苦逼。

春兰同学的身世可歌可泣,简直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当然,见多了狗血文铁石心肠的刘苏除外。

据说,他从小就没有父母,是在某相公馆长大的,过的是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的生活,然后,很俗套的,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某个人出现了。

“他,他从别人手中将我解救出来,给我赎身,带我回家,还给我上药。”春兰的叙述中带有很明显的梦幻成分,“他是那么的俊朗,那么的体贴,那么的优秀,他还是第一个对我这么好的人,我以为,我遇到了终身的依靠。没想到,他对我好,无非就是我和他心上的某个人长得相像而已……”

好吧,又是个替身的故事。故事的男主角爱上了一只古董青花瓷瓶,可惜无力购买,于是便大肆搜刮制作精良的赝品,然后每天摇着赝品咆哮:“你肿么可以不是真的!你肿么敢不是真的!”

“是不是他的心上人回来了,你就被赶走了?”刘苏很没有同情心的猜测结果。

“不是,是他找到了另一个更像他心上人的人……”

刘苏黑线:空调同学,输给正品古董不丢人,丢人的是输给一个赝品啊!

她拍拍春兰的肩膀:“好了。他赶你走的时候还送你一头毛驴,可见他对你还是有几分情谊在的,说不定峰回路转,他发现你才是真爱无敌呢!”

“不,不可能,”春兰的语气带着极度的伤感,“他怎么可能对我真心呢?这毛驴只是平时与我交好的一人所赠,和他全无半点关系。”说着,他卷起袖子,露出鞭痕累累的胳膊,垂泪道:“公子你看,这都是他那新宠鞭打于我,我去找他诉苦,可他居然毫无所动!”

乖乖,这伤得够重,映着那白嫩精致的皮肤,好似是冬天的雪地上被泼上了几道血痕,分外的触目惊心。

刘苏再次掏出自己的瓶瓶罐罐,挖出些药膏敷在那只胳膊上,春兰只觉得伤口一阵清凉,可是对“伸腿瞪眼丸”的惧怕还是占据了上风,想要动一动却不敢,只好怯生生的开口:“刘公子,你这是……?”

“强迫症。”刘苏头也不抬的回答,内心却在不停的咆哮。

强迫症神马的伤不起啊!她就是不能看到任何有一丁点凌乱的东西,例如说,书和笔墨必须放在正确的位置,药材必须收得井井有条,被子必须叠起来,衣服必须收整齐……那个新宠简直是太没有水平了,抽鞭子居然抽得凌乱不堪,但凡是有一点艺术美,她也不至于这么劳心劳力的一定要上药啊!

“强迫症是什么?”春兰见她开始包扎,终于明白自己一时半会儿是死不了的,便小心翼翼的开始发问。

“和你没关系。”刘苏收起药膏,“好了,天色已晚,我还要找个人家借宿。你愿意继续挂在树上玩就继续,愿意回去就回去,我走了啊。”

“刘公子,不要啊!”一声娇呼,衣襟被牢牢的抓住,刘苏回头一看,某个美少年脸上满是乞求,“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喂,你这样弄得我很像个始乱终弃的负心汉啊有没有!刘苏叹了口气:“我要赶路,带上你很不方便的。”

“我会洗衣服,会铺床叠被,会煮茶倒水,我什么都会的,所以,不要赶我走!”春兰抓得越发紧了,“我,我,公子要是一走了之,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求求公子收留我吧,就当是让我报恩,好不好?”

月光下,春兰美少年的眉目间仿佛笼着一层淡淡的哀愁,双眼含泪,好似刘苏一拒绝,他便会再次没命一般。

刘苏抚额:“是不是不管是谁把你救下,你都会跟着他走?也不管那人是好人是坏人?如果我把你卖到青楼,让你继续你之前的日子,那你该怎么办?”

“我……”春兰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他从小出生在青楼,后来又被人买走,所以从来都没有自己生活过,被赶出来后,更没有考虑过该做些什么。

唉,堂堂一个男人,怎么可以这么没有担当,比女人还女人!

刘苏努力让语气和蔼一些:“你看,你现在也不是一无所有。你有出色的容貌,如果不怕吃苦的话,去个什么偏僻的乡下,绝对会勾引到,不是不是,是吸引到某个年轻的男人,你只要隐瞒你小倌馆的一段经历,他一定会被你迷得死去活来神魂颠倒,然后你们就可以一起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了,多好!”

说着,她一指那头毛驴:“诺,你还有一头驴,卖了它起码可以得两吊二百钱,就当做盘缠,省吃俭用点还是能走不少路的。”

这一番话是多么的语重心长通情达理,刘苏认为,只要是正常人,都能听进去并且考虑可行性的,无奈春兰同学明显不正常,反而是惊叫一声:“毛驴!”

“毛驴怎么了?”刘苏有些不耐烦的抬头看去,却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

光天化日之下,不,是月黑风高之际,刘苏的坐骑阿毛正放肆的嚣张的骑在春兰的毛驴身上,完全不顾忌那两个活生生的旁观路人,欢快的做着某种必须和谐掉的活塞运动。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刘苏有些不自然的转开脑袋,眼角余光却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应该看到的东西。

“那个,你的毛驴,是公的是母的?”她有些不确定的指着下面的那头驴胯/下某根可疑的高高翘起的东东。

“是,是公的。”春兰同学早就俏脸飞红,根本就不敢抬头。

阿毛,你这个不要脸的!刘苏的表情瞬间有些扭曲:在这个基情四射的世界,难道不光光是人类,就连动物都难逃这个法则吗?

春兰看着面前这个貌似文弱的少年黑着脸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寒光四射的小刀,吓得一哆嗦:“刘公子,你这是要干嘛?”

“阉了他。”刘苏对着阿毛的方向比划了一下,回答得天经地义。

“刘公子……”春兰条件反射的捂住了自己的关键部位,“那只是头驴子,不用和它置气吧?”

是,她幼稚了。刘苏眯了眯眼睛,手指微动,一些药粉微不可见的落在阿毛身上。春兰目瞪口呆的看着那只本来还龙精虎猛的毛驴哀怨的叫了一声,慢慢的滑落,顿时满脸的不可思议:“刘公子,你做了些什么?”

“没什么,上了些药。”刘苏观察了一阵,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子翻开,然后又摸出一支碳笔,开始疾书,“这种药粉无色无味,但如果沾了一点,哪怕是大罗金仙面对光溜溜的仙女,都要痿掉。怎么样,是不是很厉害?不过我没有做过人体试验,只能用动物来测试效果。毛驴的剂量比人用的剂量应该是多一些,我得做一个记录。”

春兰只觉得有一种诡异的感觉在心里翻滚。下药神马的,明明是件很卑鄙无耻的事情好不好,为什么这个人却能说得如此理直气壮,且语气里充满了骄傲?他不敢对刘苏做些什么,只好对着阿毛投去怜悯的目光。

“好了。”刘苏记录完毕,收起纸笔,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要知道,制作毒药之类的,实验是相当重要的,她又不愿意像老头子说的那样,去抓个村民来当药人,只好用动物来代替了。可动物是要花钱买的,所以,每次师兄出去砍柴的时候,都会给她抓一两只兔子啊山鸡啊之类的回来,用驴子这种值钱的动物,还是第一次。

嗯,果然是她研制出来的,完全没有副作用。刘苏又观察了一番,满意的点点头,对一旁杵着的春兰同学看法也改善了一些——这可是他家毛驴勇于献身的结果啊。

“天色不早了,你一个人也危险。这样吧,我把你带到下一个城镇,你看如何?”

春兰大喜,连连点头:“谢公子收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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