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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种子王-第2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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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香四溢,配合着调味的蒜蓉,还有微微的焦香,热腾腾的羊排,摆放在一个碧翠的莲叶盘中,一个半开的莲花碗里,装着一点调制好的蒜酱,放在莲叶盘边上,如画之景。

    这画面,把艾萨克肚子里的馋虫,硬生生地勾出来。

    不仅艾萨克口水要流下来,一只黑背,一头白猴,也馋得满房间乱窜,最后赖餐桌桌角不走了。

    不过,他好歹知道红仔还没有回来,忍住伸手抓一个塞进嘴里的冲动,转而进入厨房,帮林曾拿其他食物。

    清炒的厚叶木耳菜,也用了大把的蒜头,油亮青翠,摆在几乎同色的翠绿莲叶盘里。

    还有丝瓜炒蛋,是经常食用,却很难厌倦的美味蔬菜。

    除此之外,满满一盘红烧大虾,一尾糖醋鲤鱼,口感就略显逊色了。这是林曾从超市订购的冰冻海虾,毕竟经过冰冻保存,肉质有些松散,咬上去和鲜虾相比,稍逊一筹,不能清蒸,只能红烧。至于鲤鱼,也是冰冻过的。

    这批食材,是林曾在没有鱼鲜气泡的时候购买。等下一批食物,林曾就打算用鱼鲜气泡保存。

    艾萨克用汤勺舀起高压锅里的花生羊肉汤时,大门传来钥匙开动的声音。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激动地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红,你终于回来了!林做的晚餐太美味了,你再不回来,我就控制不住我自己了!”

    红仔莫名其妙的看着如同打了兴奋剂一样的艾萨克,吸了吸鼻子,明白林曾今日居然从自己的工作室走出,兴致大发地烹饪了一桌美食。

    “哥,要帮忙吗?”红仔和林曾生活的时间久了,逐渐将他当成自己的亲人,上学之后,更是直接称呼林曾为“哥”。

    “不用,洗手,开饭。”林曾端着最后一盘炒羊肉,放在桌上,脱掉外套。

    “米饭?米饭?”艾萨克跑到厨房,本想给大家装饭,却发现电饭煲中居然没有米饭,很奇怪地跑来询问林曾。

    林曾一笑,看着客厅的角落,也不在意艾萨克有没有听懂,笑眯眯的说道:“今天,让我们来尝一尝另外一种主食。”

    艾萨克看到林曾走到客厅的那个角落。

    那个角落,有一棵非常奇怪的植物。

    艾萨克知道,那肯定是从秘境空间中兑换得到的。

    它看起来不像植物,反而像是木架搭起来的架子,架子上挂着一个一个核桃大小的果子。有些是嫩绿色,有些已经是金黄色。

    艾萨克好奇地跟在林曾身边,看他打算做什么。

    只见他从茶几上,拿了一把剪刀,“咔擦咔擦”从这棵架子似的植物上,剪下五个金黄色的沉甸甸的米果果实。

    林曾从橱柜里找了三个完全盛开的大号莲花碗,在莲花碗中,各放入一个米果。

    然后从水珠莲上,摘下花瓣,取了一杯清水,分别倒入莲花碗中。

    打开燃气灶,铁锅加水,煮沸,三个莲花碗放入锅中,盖上盖子。

    大火旺蒸五分钟,一股特殊的香味,从锅盖的缝隙中冒出来,很快盖住了原本的肉菜香,完全占据了整个房间。

    别说是艾萨克,就是红仔,还有两只小动物,都眼巴巴地从客厅里跑出来,

    林曾看到火候正好,一把掀开锅盖。

    略带金黄色的饱满颗粒,将莲花碗装得满满的,就像一个高高的小山堆。

    蒸汽萦绕着三碗高高的米果饭,一种仿佛带着果香的气味,窜入鼻尖。圆润的淡金色颗粒,每一粒大小一致,形如红豆,热腾腾犹如带着诱人流光。

    林曾将三碗米果果实端出,红仔和艾萨克很自觉地接过自己那份,脚步急促的往座位跑去,忍不住准备品尝。

    倒是小爷和赛克,看见没有自己的份,着急起来,一个劲地绕着林曾脚边打转。

    “好了,好了。这两个给你们,可以了吧?”林曾只好将另外两个米果下锅蒸煮。

    别小看动物的智商,聪明的犬类,其智商相当于四五岁的孩童,而白毛小爷,更是一个机灵过分的主。

    它们看到林增的动作,才安心的跑到饭桌旁边,等待开饭。

    林曾端着自己的米果饭,来到餐厅,就看见艾萨克碗里的米果饭,已经消失三分之一。红仔也不甘落后,拿着筷子,一个劲往嘴里塞饭。

    见林曾出来,两个家伙不约而同的用塞满米果饭的嘴巴,含糊不清地说道。

    “好!好!太好吃了!林,太美味了!比白米饭好吃,好吃很多,比面包也好吃。”

    “哥,我还想吃!太香了,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我以后不吃米饭了,我要吃这个。”

    林曾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笑着舀了一勺金黄的米果饭,送入口中。

    发烫的米果饭,口感特殊,并不绵软,很有弹性,正如红仔所说,是一种让人忍不住一口接着一口不愿停止的喷香。

    林曾没有像两个小家伙那样狼吞虎咽,他细嚼慢咽,那种清甜的果香,是其他主食里所没有味道。很值得花些时间,静静品尝。

    当然,大部分原因是他在煮饭之前,已经吃了点心,肚子五成饱,现在可以用心品尝这份美味。

    普通的米饭,很少能香到只吃米饭,却想吃到地老天荒的的感觉。

    但米果饭却带给食用者这种心境。

    就算没有配菜,自身也是一道极致的美味。

    艾萨克和红仔已经一下子吃了半碗,可桌上的其他菜肴,却还没碰过。

    林曾吃了两口米果饭,意犹未尽地放下勺子。他其实更好奇刘山寄来的羊肉,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拿起饭桌上的筷子,他朝那盘蒜蓉烤羊排夹去。

    全本欢迎您! t1706231537

 第三百八十六章 吃神仙草的羊

    蒜香羊排的口感,恰到好处,一块正好一口。油滋滋的羊排上,沾着细碎的蒜蓉,凑近鼻尖,不见一点羊肉的腥膻。

    一块塞进口中,口腔里还未散去的米果香味,加入烤羊排的浓浓肉香,混合在舌尖上,细细咀嚼,竟是一种至极的美妙。

    羊肉的质地细嫩到了极致,一点也不腻味,外皮酥脆,内里娇嫩。肥瘦均匀的羊排,没有半点柴感,只有满口喷香。

    林曾真正尝过来自刘山老家的羊肉时,才算明白那小子离开家后,几乎对市场上的商品肉毫无兴趣的心情。任谁从小吃这么极品的羊肉,将自己的味蕾拔高到这样的高度,再品尝那些商品育肥羊,简直是对自己味蕾的最大虐待。

    林曾尝到羊肉之后,下定决心,就算为了自己后半辈子,不用勉为其难的吃着市面上的滋味不佳的商品羊肉,也要不遗余力地支持刘山在自己老家创业。

    将这种极致美味的羊肉,很好的开发出来。

    对了,这般美味,江画这饕餮人物,定然非常喜欢。

    等两天就给她送几斤。

    艾萨克腮帮子里鼓鼓地塞满了金黄色的米果饭,眼睛突然瞥到林曾身上。

    只见他闭眼,嘴巴嚼动,一脸享受。

    林曾刚才好像是夹了一块羊排肉?

    努力将口中的米果饭咽下,艾萨克也忍不住拿起手边的叉子,给自己叉了一块焦黄的小羊排。

    他端出时,就觉得这盘羊排香气扑鼻,只不过刚才被米果饭吸引,一时忘了这盘肉。

    看林的表情,应该味道也不差吧?

    艾萨克将羊排送入口中,嫩香的羊肉,丝毫不比米果饭逊色,肉香混合着米果香,艾萨克觉得自己活了十几年,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美味。

    他甚至舍不得吞咽下去,希望这种口感,能一直残留在他的口腔中。

    天!天哪!

    太喜欢了!

    仅仅这一口羊肉,他从a国千里迢迢来到华国,完全有价值了。

    味道简直能美妙到让人热泪盈眶。

    艾萨克睁开眼,立刻再伸手叉一块羊排。

    红仔也发现桌上的羊肉,味道一点也不逊色米果。

    他给自己舀了一碗花生羊肉汤,有滋有味地呷了一口,脸上绽开灿烂笑容。

    一顿饭,餐桌上几乎无声。

    每一个人都专注地品尝着心仪的食物。

    连小爷和赛克,食槽里都放上满满的一堆米果饭,它们吃得可香了。

    唯一可惜的地方,是红烧大虾和糖醋鲤鱼,丝瓜炒蛋里的炒蛋,几乎没有人有兴趣。

    毕竟,米果饭配上刘山老家的羊肉,这美味的等级,比超市卖的普通大虾和养殖鱼,拔高了不止一个等级。

    吃着这些,再吃大虾和鲤鱼,普通鸡蛋,完全是食不下咽。

    这两盘菜,估计就算赛克和小爷,都没兴趣。

    “哇,太饱了!”艾萨克瘫在沙发上,揉着快要爆炸的肚子,脑袋供血严重不足。这个贪吃的家伙,为了米果饭配上羊肉这种绝佳的口感,由恳求林曾摘了一个米果。

    要知道,一个米果别看只有核桃大小,但非常沉重,放在电子秤上称重,大约有300克左右。蒸煮之后的饭量,相当于一个普通成年男子一顿饭的饭量。

    而艾萨克这小子,硬是吃了两碗堆得高高的米果饭,还有很多羊肉,丝瓜。这种吃法,完全是要撑爆肠胃的节奏。

    一顿令人沉醉的晚餐后,各自消食。林曾的饭量不小,虽然饱腹,倒是面色如常,并无大碍。

    林曾煮了晚餐,红仔和艾萨克就会主动帮忙洗碗。还会打开扫地机器人,清扫地面。

    林曾不喜欢陌生的钟点工来房间打扫,所以干脆买了一台价格昂贵的扫地机器人,虽然还不能达到清洁十全十美的程度,但至少能保持基本的地面清洁。

    林曾回到书房,在房内踱步沉思,继续思索刚才潘若明提及的东街90号的事情。

    东街90号的建筑,给他开启了一个思路。

    他想到,和清河市政府的净泉凤眼莲交易,未必要单纯使用现金。有些东西,往往比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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