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并不算短的一段咒语,对于每一个音节语调都有很严格的要求,在林枫的口中只不过五秒,就被咏唱而出,清晰明亮,富有力量。
林枫从未觉得自己有当一个哓舌歌手的天赋,可是以他如今的口舌伶俐和发音技巧,去当一个哓舌歌手那是绰绰有余的。
可见天赋什么的都是说出来骗骗人的,只要舍得卖力,你就可以做到许多你原以为自己做不到的事。
至于“虹魔之手”,除了施法时间缩减到了0。5秒之外,由于随着他魔法技能熟练度的提高,被炼狱世界的世界意志强行灌输的施法技巧,秘法的增加,这一个魔法有了一个脱胎换骨的改变。(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五十八章爸爸,你的感受我终于懂了
(全本小说网,。)
原本使用虹魔之手你只能使被施法的目标在某一方向上进行运动。比如向前,向后,向上,向下移动。
但是现在,随着林枫技能等级的提高,施法技巧的加强,他已经可以控制目标进行一些简单的操作,比如说画一个圆弧,走上个s道,来个回旋翻什么的。
一个他从小就很熟悉,一直就觉得高大上的名词出现在了他的脑海。
“御剑术”,可千里之外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之易,可御剑飞行,隐淪无方,神异变化让人防不胜防的御剑术!
只要“虹魔之手”强化到一定程度,自己完全可以靠它山寨出一套异世版的御剑术来。
到那时自己去搞它一把好剑,赶路时踩在上面当飞行工具用,同人家争斗时还能御使它去“唰唰唰”砍人脑袋。多好!
到那时自己搞上一件白长衫,见人就说自己是来自遥远的东方的林枫。蜀山,人称来无影去无踪战力超群实力破表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英俊潇洒无极剑仙是也。
想想都开森!
最大的改变在他的施法攻击的准确度上面。
这法术用的是越来越他喵的准了,从原本十发十不中,一下子上升到了十发中两发,这进步!离它指哪打哪也就是分…
好吧,离这目标还有点远,但离十发中个五六发,也就是一两天的事。
干啥,笑毛啊!没见过脱耙手啊?切!
总之,林枫当时是昔日悍熊无踪迹,?今朝疯牛突奔起。?春风得意满目喜,?一月净赚两万柒!开心着呢。
就在这时,他居然遇见金毛吼“长尾”了。
遇见“长尾”林枫可是有些小激动啊!
能不激动吗?虽然之前林枫从没和长尾照过面,可是这两天一直在拜读《离群之狼》的林枫对于长尾这个书中的第二男主角还是挺有熟悉的。
废话,能不熟悉吗?整本书七成的篇幅都在描写崩牙怎么偷袭这只金毛吼的过程。
对于崩牙的难缠林枫是深有体会,所以对能经受住崩牙这么多次丧心病狂的偷袭之后还能活蹦乱跳,甚至还常常占了上风的长尾,林枫还是很佩服的。
所以林枫决定,给他留个全尸,不用血炼术。
当然以下这段鉴定结果并不是主要因素:
“金毛吼以全身漂亮金色皮毛而闻名于世,这皮毛在贵族小姐夫人眼中价比黄金,常常被猎手疯狂捕杀,所以存活的金毛吼一直不多。但世人往往忽略了它的肉的鲜美程度在中低级魔兽中可排前五。”
肉!鲜美的好肉!不解释!
整整三十四级的金毛吼长尾是林枫自进入安息森林以来所见到的最高等级的魔兽,属性方面比那只疾风狼崩牙也高上了一大截。
但是做为一只纯物理攻击的中级魔兽,面对有血遁术在身的林枫,根本和一只只能挨打的耙子没有区别。
面对长尾的攻击,林枫连躲闪的意愿都没有,站在原地任你攻击,不紧不慢地练习技能。
不过这长尾层出不穷的各式各样的攻击套路,特别是它那几套杀手锏还真让林枫开了眼,真不愧是林枫到现在所见到的唯一拥有自己的名字的魔兽,这智高!
不过任你智比天高,只要你是只物理攻击的主,就伤不了我一根毛。林枫在原地任它各种发挥,满不在乎地发着魔法吓唬着长尾。
终于长尾崩溃了,转过身就逃,只想从林枫手中逃离。
之后那就简单了,解除了血遁,追着长尾,石化,石化,再石化,一直石化到你崩溃。
直待到长尾几乎吓得跑不动路了,躺在地上闭着眼等死,心地善良的林枫这才一记魔焰术结果了长尾的性命。
捡起掉落物:
“长尾的恐惧”装备,单手剑
物理攻击力:+29
魔法攻击力:+29
力量:+12
施放速度+2%
魔法暴击率+2%
攻击敌人时,有2%%的几率使敌人进入恐惧状态7秒。?敌人进入恐惧状态时,减少敌人各项属性10%,可叠加,当所遭受的恐惧状态叠加到了3层时,敌方进入胆寒状态,各项属性减少50%,无法施放武技魔法。
金毛吼长尾年幼时的恐惧同如今死亡前所遭受的恐惧共同凝聚具现的产物,具有让人心惊胆寒的力量,爸爸,你的感受我终于懂了!
装备,装备,装备!
林枫高兴得想跳,苍天啊,大地啊!终于出装备了!而且还是件挺好的装备。拿在手中挥动一轮,轻重合适,手感不错!拿在手上就觉得一般神奇的力量加持到自己身上,真不错。
兴奋的林枫也不好意思再去将长尾剥皮拆骨,去取肉了。看在你给我留下装备的份上,还是把你埋了吧,就用手中的剑在地上挖了个大坑,将长尾推进去埋了。
不错不错,真锋利,挖起土来一点不废力,比起自己在集市上买的那些铲子省力多了!
在之后的七天时间里,林枫共计杀死中级魔兽七只,低级魔兽六百五十只,初级魔兽一百九十只,毁坏森林面积无数,新入手装备,无,新入手血炼丹六百九十枚。
倒是他刚刚准备回赤血城前灭杀的那一队心怀不轨的来历不明的冒险者给贡献了魔石六十枚,金币三百七十枚,银币一把,不入流的拉圾装备若干。
这一队冒险者,自然是大名鼎鼎的“牛头人狼狐狸和鬼”佣兵小队一干人等。
当日,斯瓦格。巨角领着“牛头人狼狐狸和鬼”佣兵小队的众人怒气冲冲地追进了安息森林,原以为有小宝贝“闻风鼠”在手,想要找到一个初入安息森林的二世主还不是小菜一碟?
然而可是并没有。一入森林,连那小子的影子都找不到,闻风鼠把它那小巧的鼻子嗅得发红都没能找到一丝粘在林枫身上药草的特殊气味,林枫早已经离开斯瓦格他们五公里之外了。
开始时斯瓦格只是意外,并没有特别着急,他太了解这些二世祖了,一个个就想在安息森林的遗迹中寻个宝贝,找个开心,也不看看自己是不是有这么个实力。(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五十九章野蛮冲撞
(全本小说网,。)
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多少个安息森林现阶段开放的遗迹转过了,肥羊是见了不少,可是就是没有他们一直寻找的那一只金毛羊。
这是他们进入安息森林的第十天,此刻他们正向一处就快被激活入口的遗迹走去。
这是他们最后的希望,如果过了今天,沾在林枫衣服上的药草汁就会失效。
一边走斯瓦格一边心疼地看着在不停地抽动着鼻子的小闻风鼠。自从进了这安息森林之后,小家伙就没回自己的怀中休息过,一直都在不停地到处东闻闻西嗅嗅,一刻都不能停,小小的鼻子都变得红红的,而且脾气还变得越来越焦燥。
“这小宝贝,可真是累坏了!”斯瓦格见到自己的心肝宝贝的一副疲惫不堪的模样,心中像被纠着一样疼。
自从他们俩从部落中离开那一天起,小家伙就是自己唯一的亲人,他可是把这小东西当儿子看的。
如今小东西这么辛苦,他的心中也不好受。
队伍中的气氛比较沉闷,大家都看出斯瓦格心情不佳,也没人敢多说话,除了安洛斯以外。
安洛斯。道格在“牛头人狼狐狸和鬼”佣兵小队中的位置很特殊。他是一个狼族的附庸种族犬族的兽人。
狼族做为兽人族五大强力战斗种族之一,在大陆中赫赫有名,然而在他们麾下还有一支力量如果不是种群之中各分族实力相差较大,有些良莠不齐,完全就能在兽人强族之林中占有一席之地,那就是犬族。
俗话说“凶狼不敌疯狗。”,一个发了狂的犬族强者的战斗力完全能同一个狼族精英相媲美。
安洛斯就是这样的一只疯狗。按平时的实力划分,安洛斯在队伍里前八都排不上,但一旦他狂化了,在短时间内他能稳居全佣兵小队第一。
人同人之间说起来真得看缘份,当年安洛斯刚进队伍时对谁都是一幅心怀警惕的模样,可单对斯瓦格,完全是自来熟,老爹老爹叫个不停。
刚开始的时候,他为这个被斯瓦格狠狠收拾了不少,自从斯瓦格出了部落之后,叫他老大的有,叫他头的有,叫他队长的有,叫他大叔也能接受,“豪杰之春”的那些表子也叫过他心肝宝贝,这他也乐呵呵地应了。
唯有“老爹”这个称呼,谁叫一次他打一次,往死里打。久而久之也没人敢乱叫了,只有安洛斯这个不要命的,无论被打多少次,依然改不了口,还是叫个不停。
说也奇怪,“疯狗安洛斯”这个佣兵小队中的麻烦源,一个就为别人多看他两眼都能拔刀子的破落户,被斯瓦格一次次往死里打都不曾翻过脸,伤好了继续“老爹老爹”叫得更欢。
次数多了,斯瓦格也只能由他了。相处时刻长了,斯瓦格反而对安洛斯这个小队里人人厌恶的疯狗产生感情了,几乎将他当作那只小闻风鼠外自己最亲近的人。
不仅仅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