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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不是。
老王转身离开。
你去哪儿?
去哪儿都行,只要不呆在这里,这里想要我命的人不少。
我有个去处,可以指给你。
老王顿了顿,又继续走,只说了两个字,不必。
从此再没有人见到过他,也再没有人提起他。
做这一行的,本就不愿也不该被谁挂念。他们贩卖的是暴力,索取的是人命,他们的手,分明是邪恶的爪牙。
?
小庄出手的价格不断上涨,组织里已没有人能比他更贵。
最近几年,已很少有人请他出手,能请动他的人已不多。值得他出手的人更少。
一个行业,像他们这一行,判断其成功的标准,就是能够自主选择服务的对象。这样看来,小庄已然是一个成功的杀手。这一点,连当初的老王都不能与他比肩。
但是,组织里是不养闲人的,况且要养一个像小庄这样的人,花销绝不会太少。
所以首领决定放弃这个最贵的招牌。
所谓放弃,有时候也就是杀灭。
而小庄,也在这时候接下了一个活儿。
刺杀的目标不是别人,是首领。
首领不是一般人,能一手掌握这么样一个杀手组织的人,怎么可能轻易就被别人杀死。
所以即使是小庄也得做足了准备才可能出手。
他是个杀手,有人出钱他就杀人,绝不管杀的是谁,也不问为何要杀,他要做的就是杀人拿钱。
这是最干净利落的一个行业。
没有人见过首领出手,有人说他的枪法比当年的老王还好。也有人说他的刀法比如今的小庄要强。还有人说,首领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只会使阴谋,耍诡计。
小庄考虑了很久,才发现连他,都对首领所知不多。
小庄只觉得背脊发寒,是的,他并不了解他的首领。
这是大忌。
杀手猎杀目标的第一步,是了解猎物,成为猎物。
小庄发现他连这一步,都迈不出去。
任务室友限期的,逾期首领不死,违约的赔偿,小庄拿不出来。况且,做杀手这一行的,失手一次,招牌就毁了,再想抬头,就难了。
这次的任务是小庄自己接下的,除了他和雇主,没人知道要刺杀的目标是谁。
刺杀首领。小庄觉得不现实,不过刺杀雇主,却不失为一条可行之道。
杀首领,还是杀雇主?
小庄在权衡,顺便寻找着雇主的踪迹。
限期到来三天前,小庄找到了雇主,不是别人,正是首领。
他买凶杀自己?
小庄明白了,首领不是想不开,这是要毁了他。
见首领不得带刀,小庄把刀留在了门外。
屋里只有一个人一张桌子一瓶酒,玻璃酒杯木头椅子。
这是间密室,没有不重要的陈设。
小庄入座,正对首领。
为什么?
小庄决定刚正面。
你不赚钱了。
我明明价格最贵。
所以没有人请得起你,你独孤求败。
我不求败,我不能败,做我这行的,败就是死,你知道的。我并不老,我不想死。
你找到是我的时候,就该明白,你的路,已经走到了尽头。
酒杯斟满,酒红胜血。
喝一杯,也算是这么多年的老朋友。
老板给小庄递过一杯。
小庄接过,仰头倒酒。
酒饮尽,刀出鞘。
小庄没有带刀,刀在门外,小庄就是刀。
有人倒下,不是老板,是小庄。
小庄耳眼喉鼻全是血,他才明白,老板之所以是老板,不是没有道理的。
拖出去。
老板招呼人。
门开了,进来的不是手下,是警察,还不少。
领头的不是别人,是老王。
首领被拷上带走,小庄被抬上担架。
?
来得真慢。
小庄抱怨,喷出一口血,染红担架上的白布。
刚刚好,你要不重伤,我来的才是不巧。
老王说完,用断臂撩开上衣,低头用嘴衔出一柄刀。
嘴中有刀的老王,眼神不老反而有光,凶光,像他从前,还是杀手的时候。
小庄瞪眼。
你不能!我也是警察!
刀落下,稳又狠。
杀手最重要的是一双手,小庄从此再不是杀手。他的双手也被杀了。
我能,我也是警察。
老王似笑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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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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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睁开眼。
咦?
似乎有哪里不对?
哪里不对呢?
噢!
我想起来了!
我是一个稻草人!
我只是一个稻草人。
稻草人怎么会睁眼睛呢?
二
秋天已经到了,今年庄稼长得很好,我身处在一片金色的海洋当中。天是青的,云是白的,麦穗儿是金子一样的黄色,啾啾是泥土一样的灰褐色。
啾啾是只小麻雀。
跟别的其他麻雀不一样,啾啾她不怕我。连一点都不怕。
其实我长得挺不好看的。干枯的树枝是我的手脚,一团乱杂杂的稻草绑起来,就是我的脑袋,另一团乱杂杂的稻草绑起来,就是我的身子。大概觉得我这样单薄,吓不走偷吃麦子的麻雀们吧,农夫就给我戴了一顶破草帽,农夫的小儿子,那个胖嘟嘟的小孩子,替我围上一条破围巾。红色的破围巾。
于是夕阳下,金色的天上和地上,乱杂杂的干枯的我,红色的围巾跟着风跑。
三
大概是破草帽和红围巾的缘故,贪吃的麻雀们一看到我就尖声叫着逃离了这片麦田。
其实……
我并不想主动吓唬她们的。
我甚至都没有动,张牙舞爪的不过是我脑袋上的破草帽和脖子上的破红围巾。
其实几只小麻雀又能吃掉多少麦子呢?
她们的胃口并没有多大的。
如果她们人数少的话,让她们饱餐一顿也不是不可以。因为秋天已经过了一半还多,天气已经有些凉了。
可惜她们害怕了,也许正是怕我,怕我长得不好看,甚至有时候还会吓着农夫,和他的小儿子。所以她们宁肯挨饿,受冻,也绝不敢到麦田里衔走一个穗子。
不过幸好啾啾并不在乎我。
她大摇大摆地落在麦穗上,两个爪子牢牢地抓住麦杆儿,微微眯着眼睛,很惬意地啄食着麦穗,啄一下,就吞下一粒麦子,啄一下,又吞下一粒麦子。等她吃饱了,就坐在那枚麦穗头上休息,等她休息好了,就忽扇翅膀飞走了。明天早上,或者晚上,她又会再来,大摇大摆地啄食麦子,然后眯着眼睛休息。只有在太阳是金色的时候,他才会过来。
幸好她很小,胃口也小,所以尽管她天天都来,这片麦田对农夫来说,也还是大丰收。所以他不用浪费力气再撒下捕捉鸟儿的网,所以我就不必替啾啾担惊受怕,怕她被农夫网了去,用一根绳子栓住她的脚,然后交给他的小儿子,那个胖嘟嘟的小孩子,他太小,他不懂得珍惜东西,那样子啾啾就再也不能飞了。
四
农夫把他胖胖的小儿子抱到肩上,他笑着逗他,用他长着胡碴的大脸,去摩挲他嫩嫩的小脸。小儿子咯咯咯地笑着,手舞足蹈。
“多亏了这个稻草人,今年那些烦人的麻雀都不敢来了!”
农夫拍了拍我的肩膀,他的小儿子也拍了拍我的肩膀。
大概小孩子的手掌也和他的脸蛋一样嫩,我肩膀上干枯的稻草戳破了他的手掌。小儿子就大哭起来,于是农夫生气了,踹了我一脚,就抱着他的小儿子回去包扎手掌去了。
小儿子哇哇地大哭着,农夫哟哟地哄着,风呼呼地吹着,嘎吱吱,嘎吱吱,我的左手,一根枯树枝,嘎吱吱地响了响,掉到地上去了。
五
今天傍晚,太阳不是金色,是红色,血红色。不过啾啾还是来了。
她吃完麦子,休息好了,忽扇着翅膀就要飞走,突然,她转过头,盯着我。
“你的左手呢?”啾啾问。
其实我跟她这是第一次说话,“啾啾”这个名字是我替她取的,只有我知道,因为她总是“啾啾啾啾”地叫。
“哦,我扎破了农夫儿子的手掌,于是他踢断了我的左手。”我对她说。
“可是你不会动呀!那是农夫儿子的责任,为什么怪你!”她看起来很生气。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是在替我生气,我一下子就从失去左手的痛苦中逃脱出来了,我感觉很温暖,因为从来没有人替我生气过。
“因为是他造出了我,我头上的草帽和脖子上的围巾,也都是他的。”
“哼,破草帽和破围巾!”啾啾很不屑。
“但总算是草帽和围巾。”我说。
“算了,懒得理你。”啾啾说,然后她又开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我说,“我只是个稻草人。”
“稻草人怎么就不能有名字!”她的扬起右边的翅膀,她的羽毛很干净,跟别的其他麻雀不太一样,他们并不爱干净,但是啾啾很干净,她身上几乎一尘不染。
“我给你取个名字,叫做‘阿草’!”啾啾啾啾地叫着告诉我。
“好的,我也给你取了个名字,叫做‘啾啾’。”
“啾啾!”啾啾啾啾地叫着,她红着脸突然就飞走了。
我看着她飞走的方向,“阿草”,真是一个不是很好的名字,我觉得有趣,但是这个名字也有好处,至少,我不会再去一直想念我的左手,那根树枝。
我开始想念啾啾,啾啾叫着忽扇翅膀的啾啾。
六
我成了啾啾的好朋友。
“阿草阿草!你真是个好人!”啾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