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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水相逢,连对方姓名都不知道,到哪里找人去?
“就是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再回茶铺里去找。”她说道。
“既如此,便烧了罢。”况太妃不容置喙地说道。
“烧了?”
“难道你还想将这陌生男子的笔墨之物留下来,等着日后捅出麻烦来吗?”虽是经书,但也是亲手所书,若是落到有心人耳中,死的也能被说成活的。而既能避免这种可能,自然是要竭力避免的。
冯霁雯这才恍然过来。
她到底不是正宗的古代女子,在这种事情上,远不及况太妃想的周全。
可别人的东西就这么烧了的话……
“这城外有不少寺庙需要大量的手抄经书赠与香客,而这些经文皆是未经过装订,想来是接了抄经的活计用以赚取银钱的书生——东西虽多,却值不得几个钱。”况太妃又讲道。
小仙见状也劝说道:“是啊姑娘,就让奴婢去烧了吧……何况咱们那两双鞋的用料都是上乘的,可比这些纸值钱太多了,纵是拿去卖,他们也不算吃亏的。”
拿去卖……
那画面太美冯霁雯不太敢想象,但眼下听罢也唯有点头。
只是她没有想到的是,第一个解开包袱得见那两双拖鞋真容的人,并非是那主仆二人。
灵光寺中负责收验手抄经的老僧人满面惊愕地取出了一只绣着芍药花朵的棉拖来。
“和施主,不知这是何物啊?”老僧人颤抖地问。
脱离俗世大半辈子,他感觉自己已经不太能跟得上外界的发展了。
少年人闻声望去。
待看清老僧人手中之物之时,他也有着一瞬间的怔愣。
这不是他的东西。
“阿弥陀佛。”老僧人叹了一口气,将那只虽然不知道是什么鞋,但一瞧便不是正常男子该拥有的东西放了回去,虽然没有多言,但那一双眼睛里却是大写的不忍直视。
年轻人的世界他不懂。
现如今的八旗子弟真是越来越会玩儿了。
有生以来头一回被人拿这种眼神看待的少年人心境固然复杂,但为免越描越黑,并没有去做多余的解释,而是虔诚地道了歉,承认了自己的失误。
但这还是没能消除得了老僧人看待他时那异样的眼光。
少年人顶着这种眼神的洗礼,将那原不属于他的包袱提了回来,强自镇定着告辞离去。
虽然背过不少黑锅,但这种特殊癖好的黑锅,还真是背的让人难以习惯……
等在寺外的小厮见自家爷从寺庙中出来,连忙迎了上去。
少年人将手中的包袱丢了过去,吩咐道:“把东西送到英廉府归还,不必透露姓名。”
小厮将包袱接住抱在怀中,这才瞧见这包袱虽同样是深蓝色,但却不是自家的。
又想着主子的话,这才恍然过来原是拿错了包袱。
可是……不透露姓名?
岂不白白浪费了一个同英廉府来往的机会吗?
今日他帮着推车时同那车夫闲聊了两句,才得知对方竟是英廉府上的小姐。
如今京城百官关系错综复杂,党争派别之分却尤为明显,自家爷还未入仕,自然不能牵扯进去,可以傅恒英廉等大臣为首的中立派,却是大好的结交对象。
所以这包袱拿错了,却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啊……
“爷,不如让奴才……”
“不必。”少年人口气淡然,却不容置喙地说道:“无需使这种手段。”
一个不慎,只怕还会给冯家小姐带来麻烦。
也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
未时时牌左右,雨水方停歇。
冯霁雯同况太妃用罢了午饭后,正坐在堂中吃茶谈天。
况太妃虽身居城外,但对京城中的大小消息却知之甚详,对凤西茶楼之事衍生出的种种事端竟也一清二楚,只是出乎冯霁雯意料的是,她问了自己几处内情之后,竟没有给予批评。
当然,也不会有夸奖。
只是道:“此番虽然错不在你,但总跟你以往的行事脱不了干系。现如今你该是尝到自己分明没有做错,却仍然要承担他人误解讽刺的委屈了吧?”况太妃道:“但这是你积下的恶果,再委屈也要担着。”
冯霁雯已不再去刻意区分是不是她的过错,毕竟她如今就是冯霁雯,分的再清楚也没有任何意义。
只是她将这种‘恶果’,当做了重生的代价。
虽然偶尔有些烦心,却也不至于太影响她的生活。
于是她听完太妃的话之后,浑不在意地说道:“我也没觉得怎么委屈,到底是我自己做下的事情,且纵有误解,却也都是外人的看法,没什么要紧的。”又笑了看向况太妃说道:“再者说了,身边真正待我好的人都信得过我、维护我,这就够了啊。”
祖父,韶九紫云,还有面前的太妃。
只是况太妃闻言冷笑了一声,道:“看来脸皮厚,还是多少有些好处的。”
至少没那么容易被打击到。
冯霁雯闻言面容一囧。
况太妃也不再提这个话题,转而问道:“上回让你带回去的东西,可都用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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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今天爷爷过寿,明天外公过寿,都是七十三岁的高龄了,哈哈,要忙活几天,更新会尽早放出来~
043 未留姓名
“还多着呢。”冯霁雯移了移身子,面向况太妃笑着问道:“您看我是不是白了好些?”
往前的冯霁雯给人的印象也不算黑,但多是靠涂脂抹粉堆砌出来的,再加之脾气暴躁,饮食没有节制,脸上黄气很重,加上长痘儿,故卸下脂粉后,皮肤状态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望着她笑嘻嘻地向自己仰着脸,一副娇憨和气的模样,况太妃心头不禁一软,嘴上却还是道:“十多岁的小姑娘,还比不得我这个大半截身子没入了黄土里的人,竟还敢说自己白?”
冯霁雯觉得自己有点方。
望着面前这张挑不出一丝瑕疵的脸庞,她反问道:“我能跟您比吗?”
她才不要自取其辱。
“年纪摆在这里,你占着这么大的优势,却说得如此不争气的话。”况太妃扫了她一眼,道:“我如你这个年纪时,肤色不知要比如今好上多少倍,如今到底是老了。”
冯霁雯瞠目结舌地看着她。
这位年轻时到底得美到什么地步了啊……
还能不能给她们这些颜值平庸之人一条活路了?
冯霁雯拒绝再讨论这个话题,抱起了净槐玩儿。
“净槐似乎胖了,是不是最近鱼吃多了?”
她也是后来才知道,静云庵里养的那一池鱼不是用来观赏的,而是净槐的伙食。
况太妃自己虽然吃素,但并没有刻意改变动物的本性。
“不是胖了,是有孕了。”况太妃一面吃茶,一面淡淡地说道。
冯霁雯吃惊地问:“静云庵里不是没有其它的猫儿吗?”
“山后的野猫。”提到这里,况太妃轻皱了一下眉头,似是觉得自己高贵的净槐被玷污了。
冯霁雯却忙地问道:“那到时候下了小猫崽,能不能留一只给我?”
她很喜欢净槐,但也不想夺人所爱,所以一直没开口跟太妃讨要。
当然,就算她开了口,估计也没什么用。
太妃闻言淡淡地“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冯霁雯欣喜不已。
又留了片刻,眼见时辰不早了,冯霁雯便告了辞,并称等鞋子重新做好了之后便过来。
况太妃面无表情地点头,却同玉嬷嬷一起将人送出了大门外,眼瞧着马车消失在视线当中才折身返回。
……
冯霁雯刚回到府上,便有下人来报,说有人送了一只包袱过来,称是在城外捡到了她丢下的东西。
因来人是男子,故仆人并没有声张,只让人直接送去了棠院让冯霁雯鉴定。
冯霁雯一眼看罢,连忙地问:“送东西的人呢?”
“回姑娘,已经走了。”
“可有留下姓名吗?”
“并不曾。”
“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冯霁雯陷入了短暂的沉思当中。
对方直接让人将东西送还到英廉府,显然是知道了她的身份。
但却没有提出要回自己东西的打算,更连姓名都不曾留下。
一来大抵是那些经文确实不重要,二来……是因不愿给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吗?
“把带回来的那些经文烧了罢。”她这才对小仙吩咐道。
当时在静云庵中,她并没有听从况太妃的吩咐,让小仙将那些东西立即焚烧干净。
冯霁雯笑了一声。
对方思虑缜密,倒显得她多此一举了。
不过,由此看来北京朝阳群众做事不透露姓名的习惯,原是从数百年前沿袭下来的么?
……
这一场雨水下来,北京城内外又冷了许多,不少人已经穿上了棉衣。
可身上是护住了,寒气却同往年一样从脚底往上钻。
皮革制成的翻毛长靴不是谁都能穿得起的,羊毛袜也是稀罕物,大多数穷苦百姓只能穿上加了层棉布里子的布鞋,或是再多套上一双袜子来御寒。
如今还好,等再冷些,手脚难免又要同往年一样长出冻疮来了。
但今年却注定和往年不一样了。
听说有两家叫做“庆衣阁”的制衣鞋帽的铺子里,出了一种新样式的棉鞋,里头竟是直接夹了棉花进去,穿到脚上十分暖和——既有寻常百姓穿得起的粗布面料儿,也有专供富贵人家做工精细用料讲究的上乘品。
新鲜的东西向来传的快,加上穿上确实舒服,不过三五日的功夫,名声便在城中打响了。
庆衣阁加紧请了工人和绣娘,却仍然供不应求。
没过多久,其它的铺子也开始纷纷效仿起来,甚至还有人因此有了其它灵感,从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