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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中有一名叫孙之獬的平周人官员,做工却不甚精细,很有些粗糙,背上还被贴着一个大大的白布条,上写:“剃发易服”四个大字。
这名叫孙之獬的平周人官员,生时做人素来毫无底线。欺下媚上,逢高踩低都是这货做惯的手段。即便是那些和他一起投靠突辽国的无耻平周人官员,都受不了孙之獬的这股子无耻劲儿,纷纷与其划清界限,将其孤立。
这孙之獬发现自己在平周人官员圈子里混不下去,干脆一咬牙,把脸皮放在腚上,彻底投靠突辽阿史那权贵。
当年突辽国太祖皇帝听从范国师意见,为拉拢平周人来突辽国当官,特意允许他们不必穿突辽族服侍,仍可保持平周人衣着发饰。
这位孙之獬特意挑一天大朝会,将自己头发模仿突辽人扎成一串串小辫子,身穿一身皮袄,弄一身披发左衽的打扮,公然堂而皇之地想要站到阿史那权贵朝班当中去。
当时阿史那权贵自诩高过平周人一等,哪里肯接受低等孙之獬混入自己队伍,立即把他赶出朝班。孙之獬尴尬之余,又想要退回平周人官员。
朝会上的平周人官员早已恨透这孙之獬平日里谄媚逢迎,踩着下面往上爬,哪里肯接受他,又一起将其赶出。
这下孙之獬左右不是人,当场闹了个大红脸。
这事儿要是搁在一般人身上,早就羞愧到上吊吃药抹脖子。可孙之獬不愧是为了官位富贵彻底私撕破脸不要的平周朝文化人。他回去之后思索一番,第二天就给突辽太祖皇帝上一道奏章。
这道奏章也是臭不可闻,通篇充斥着逢迎拍马的恶臭。
“陛下平定中周,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周旧,此乃陛下之从周旧,而非周旧之从陛下,难言平定,难言臣服也。”这道奏章,可谓无耻之极,可谓是逢迎突辽国皇帝之极。
当时突辽太祖皇帝也早有此意,因此顺水推舟,就下达“剃发易服”令。从此后以,这孙之獬凭借此功,顺利在突辽国赢得高官显爵。
只可惜,他没快活几年,这权势富贵还没享受够,就被定北守备团打上门来,将其满门抄杀。孙之獬本人更被李得一重点照顾。李得一亲自动手将其活扒皮,然后看着孙之獬剩下的身子像个血葫芦一样在雪地里跳跃大呼,最后在极端痛苦中慢慢死去。
其余那些平周人官员标本,则都是老兵高守和他徒弟们的手艺。
这么漂亮的活,自然是老兵高守带着徒弟干的。说实在的他这么大年纪,还要处理这么多两袖清风一肚子草包的平周人官员,也是有些吃力,好在有徒弟们帮忙。
随着李得一和三叔两人渐渐走远,这些两袖清风一肚子草包的平周人官员,仍立在这喇喇寒风中,静静站立不知多少岁月。
他们,将作为警告后来仍想投靠外族,出卖杀害自己同胞的那些败类的标本,永远立在这突辽狼畜生用人命垒起来的城墙上,万世遗臭。
突辽狼畜生固然该死,但给狼畜生当狗的平周人,简直比畜生都不如,死的只能比畜生还惨。
路走到一半,李得一忽然想起一事,挥挥手叫来一名传令兵,对其低声吩咐几句,这名传令兵立即领命而去。
不多时,这名传令兵赶上刚走不远的三国世家子弟,高声喝令道:“定北守备团李副团长有令!尔等回去之后,定要大肆宣扬守备团将那些投靠突辽国当官的无耻平周朝文人剥皮揎草之事。此后若是谁还敢投靠异族,以陷害杀戮昔日同胞作为自己的晋身之资,也当受此剥皮揎草之刑!若有不信者,可试我守备团兵甲之坚!”
一干世家大族子弟,颤颤巍巍恭敬接令。等这名守备团传令兵一走,他们迫不及待转身调头,加速离去。
千百万年来,这世上也不知经历过多少次改朝换代,但总有些世家大族能够历经风雨而不倒,一直延绵至今。
他们延绵的手段很简单。盛世依附朝廷,为朝廷出工出力,同时开始吸朝廷的血来壮大自身。若朝廷衰弱,他们的家族又足够强大,就趁机寻找机会化家为国。
若朝廷衰弱,自己家族实力也不够强悍,他们就会将家族一分为二,为三,甚至为四。分别投靠各自看好的能再次一统天下的一位英雄势力。
这样,等新朝建立,这些世家大族总能延续下来。对这些世家大族而言,根本没有忠心可言,“为国尽忠”不过是他们攫取自身利益的一个借口,他们自家利益和延续才是头等大事。
这些世家大族更不会管那些低贱百姓的死活,他们吸食朝廷血液以自肥,压榨下面百姓以自壮,既无忠也无德。至于会不会把天下搞得大乱,把天下搞得民不聊生,他们也更不在意。因为对他们来说,换个朝廷继续效命,已是家常便饭。
天下大乱,正是这些世家大族有所作为之时。故此,这些世家大族行事肆无忌惮,根本不计后果。
而普通百姓,只能随着一治一乱,苦痛煎熬。
故此,先贤有云: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可千百万年来,这些世家大族偏偏都混得不错,甚至引得天下百姓也都对其趋之若鹜。稍微有点见识的百姓,就会让子弟读书,做官,然后把自家搞成家族,再慢慢朝着世家大族发展。
这些世家大族,虽然一次次垄断朝政,垄断仕途,垄断天下田产,丁口,生意,一次又一次将一个个朝廷搞垮,将好好的天下搞乱,害死无数黎民百姓。但世间百姓却偏偏不恨他们,只恨自家不是世家大族。
这人之道,就是这么**裸的残酷。
大家都对成为能够“损不足而奉有余”的权贵世家心向往之,趋之若鹜。甚至于,当百姓自己是那些被损的“不足”时,百姓自己都不同情自己,百姓只会恨自己不是成功人士,不能损不足而奉自己。天下百姓将自己从被损的“不足”中拯救出来的方式,就是努力生儿子,让儿子向上爬,以期将来能够成为损不足的“有余”。
这天下百姓,虽然可怜,但也是这么可恨。他们并不同情也不怜悯自己的同类,反而一心想要成为掠食者,成为能够大快朵颐“不足”的“有余”权贵世家。
只可惜,百姓不知道,或者即便知道也不会相信。这世界,乃是六道轮回。
今生是吃羊的狼,下一世,就要变为被狼吃的羊。那些世间可怜百姓哪儿来的?曾经的权贵人家福报享尽转世来的。那些世间权贵世家又哪来的?普通百姓修福修来的。
现在,李得一这番言行,无疑在向天下释放一个信号。以往世家大族肆无忌惮损害一个朝廷,吸食朝廷血液自肥,搞垮一个朝廷再投靠下一个朝廷的这种模式,已经行不通!
因为这种行径,将招致定北守备团最严厉的处罚,抄家灭族,剥皮揎草。
三叔听到李得一那番话之后,略有些惊讶地看着李得一,道:“行啊,小李子。我原来当你那些誓愿不过是随口说说,想不到你还真能想出些手段。”
李得一嘿嘿一笑,道:“俺还有好些手段哩。这次到底要跟这天下掰掰手腕,看看俺能不能驯服这天下,驯服这人心贪欲。”(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六百七十二章 岁月悠悠,萋萋满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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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边的太阳将要落山,落日的最后一点余晖,也行将从统万城那破败的城墙上退去。更新最快
定北守备团已将整个统万城作为一座大营,在里面安营扎寨。香喷喷的饭菜香味儿已经飘起,整个统万城即将进入黑夜。
呜……随着一声沉闷而低沉的狼嚎,太阳在最后一番挣扎后,终于落下。显然,失去狼王没多久的狼群,依然徘徊在周围不肯离去。或许,这些狼群是在附近选出新的狼王。
整个统万城,变得死寂无声。
片刻后,一点一点灯火开始点亮,那是定北守备团特有的火麟石照明灯。
连续忙碌这么多天之后,李得一终于有点空闲,能提前回到自己的营帐歇息。坐在不知从哪个阿史那权贵家抄来的凳子上,李得一伸手摸着四眼早已僵硬的身躯,低声喃喃自语。
由于李得一坚持,这么些天过去,四眼的遗体一直未曾火葬,就这么停在他营帐内。
“四眼,俺还记着你小时候,最爱跟着俺一起进山逮兔子,逮野鸡。后来你渐渐大了,心也跟着大了,开始瞄着林子里野猪、野鹿这些大家伙。结果有一次,你被林子里一头老虎给欺负,抢了你的野猪去。你气不过,第二天就叫着悍马,一起进山将其收拾……嘿嘿,那可是你头次带回大猎物。那条虎鞭,师父还特意泡了酒。”李得一摸索着四眼,缓缓回忆着前尘旧事。
在风云过处,湛蓝的天空下,曾有一个满肚子坏水儿的半大小子,带着一头狼,一头骡子,称霸整个山林。这仨在山林里横行霸道,山里所有的老虎,黑熊只要遇到他们仨,就没一个能逃生。
一晃多年,当太阳落山,夜空如剧终帷幕般笼罩而下。曾经的三兄弟,却已是阴阳相隔。四眼,昔日草原狼群之王,称霸整个草原的最强传奇狼王,已经身死命陨。
李得一,曾经满肚子坏水的那个毛头小子,如今已是跺跺脚整个天下都要颤抖的盖世恶霸。
只有悍马,除了一身本事更强之外,似乎没什么改变。
轻轻给四眼整理着毛发,李得一不时傻笑一声,似乎又想起当年跟四眼和悍马一起在山林中横行的趣事。
突然,李得一手顿住,惊声大呼道:“四眼,你刚刚是不是动了一下?!你是不是动了一下?!悍马,悍马!你看见没?!四眼是不是动了一下?”
悍马凑过来,用鼻子闻闻四眼,然后轻轻摇摇头。
李得一兀自不肯相信,使劲儿盯着四眼,拼命想要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