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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扎甲,属于广义上的鳞甲,多是用长方形的甲片直接用皮 条或者是绳索互相穿组捆扎而成。甲片横向纵向均互相叠压,刀剑难入。其甲片间的缝隙基本与人体平行,即使从伸缩部位的空隙钻入,兵刃也会被上下叠压的甲片压制在一个和人肌体平行的角度,难以对人体造成有效伤害。
在商周时期,中原便出现了甲片以青铜制作的扎甲,这种扎甲一直保留到了秦代。而随着汉朝钢铁产量的提升,铁质扎甲出现,使得其防御力大大提升,非但可以防御到刀砍枪刺,更可抵御极近距离内的弓箭射击。因此,扎甲便成为这个时代最为传统,也最为流行的主力铠甲。
然而,其防护性虽然极好,却也并非没有缺点,这种扎甲的缺点便是整体质量过重。对于郭斌这个懒人来说,披上重达几十公斤的铠甲,再拿上玄龙枪,会成为极大的负累。虽未达到影响行动的程度,终究是极不方便的,至少平添了百余斤的重量后,便是战马亦承受不了。
郭斌本不想穿这沉重的铠甲,可毕竟抵不住郭嘉、苏双等人的坚持。若是在中原,他可以穿上命人自制的更为轻便的锁子甲,可此次北上原本并未曾想到会有大战,便未曾携带。
锁子甲又称环锁甲,一般由铁丝或铁环套扣缀合成衣状,每环与另四个环相套扣,形如网锁。此时的锁子甲,多为从西方流传过来的舶来品,是实实在在的高档货。因为其每个环都以铆钉加固,因此有一定的防穿刺能力。可普通士兵所穿的锁子甲,质量却是堪忧。因其多为细铁条弯扣而成,铁条接口处只是挨得极近,却并未连接起来,当然亦未曾使用铆钉加固。因此,其虽然在面对刀剑的劈砍时有着极佳的防御能力,可在面临铁枪或弓箭等穿刺力极大的兵刃时,却是力有未逮。极大的穿刺力会直接将环扣撑开,使得锁子甲形同虚设。
而直到如今,穿上了如此沉重的铠甲后,郭斌方深切地体会到为何江湖人在战场上并不占优势了。江湖拼斗讲究的是辗转腾挪,讲究的是招式与步法的结合,因此需要轻灵的身法和巧妙的招式相结合。而战场厮杀却不讲究那么多花里胡哨,因为披上了沉重的铠甲后,除了郭斌、关羽、张飞这种天生神力的猛将,亦或者是如华佗这种身怀绝世内功的绝代高手,没有人可以做出辗转腾挪的轻盈姿势。
因此,披上了铠甲的“江湖高手”,便是懂得对战的技巧,身怀灵巧的步法,亦难施所长。可若是有人为了身体的轻便灵活而放弃铠甲,那么一支不知从何处射来的冷箭便可将其重伤。若要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厮杀的同时,还要时时刻刻担心不知会从何处射来的冷箭,除非要练到招式运用随心所欲,对阵敌人随意秒杀的地步,方能达到。
骞曼看清了来人面容,又瞧了瞧对面军中飘扬着的“郭”字帅旗,心中一凛,道:“来者报上名来!”
郭斌哈哈一笑,道:“这位小兄弟久违了,在下郭斌,便是塞外三城的城主!你可是鲜卑大单于和连的儿子骞曼?”
骞曼心中暗暗叫糟,自己当初在醉仙楼中与扶罗韩的一番冲突,竟给郭斌瞧个正着。当时自己头脑发热,将鲜卑大军要南下攻略塞外三城的消息说了出来,想必郭斌自当时便开始做准备了。随即想到自己离开塞外三城前,曾被张世平留了两日,虽比平日里所花费的时间多了不少,可自己忙于和沙翰林商量于城中作乱之事,亦未曾将此事放在心上。若这一切并非巧合,那此次大军南下,所以获此大败,和连单于生死不知,自己实在是罪魁祸首。
可他虽想到了,却哪里敢说出来?当下只得强自振作精神,道:“本将军便是鲜卑大单于之子,原来中原人亦晓得本王子之名么?”说罢,鲜卑大军中爆出一阵哄然大笑,显是极不将郭斌放在眼中。
郭斌见了,也不动怒,朗声答道:“我于塞外立城,一年有余。行事有规,从不惹是生非,更与鲜卑各部互通有无,为草原之人谋利,深得草原各部赞赏,便是你鲜卑王庭亦颇受恩惠。如今却为何公然南下,意欲图谋我汉家的产业?这岂不是倒行逆施,触众人之怒?”一时间,汉军士气大作,鲜卑大军则士气略沮。
骞曼强辩道:“自檀石槐单于开始,草原上便处处是我鲜卑人的牧场,你私自于长城以北建城,才是逆天而行!我大单于顺天应人,南下攻略,是解救鲜卑各部于水火之举,你如今迟滞大军,实在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已极!”
骞曼一席话,使得鲜卑军中响起一片轰然叫好声,能与汉人如此有来有往地骂战,在鲜卑族中亦是极杰出的了。
第二百五十章 塞外之战(十八)
郭斌闻言,也不打话,只在马上哈哈大笑。(全本小说网,https://。)这笑声直似龙吟、如虎啸,竟将两万鲜卑大军嘈杂的笑骂声盖了过去。却原来是他以内劲灌注胸腹,以脏腑发声,将这一年多来勤加习练道学内家气功,在四肢百骸间所凝聚而成的内气源源不绝地喷薄释放了出来。
笑声持续了盏茶功夫,只让一众鲜卑大军的表情变了几次,自嘲笑,而惊讶,而震骇,当笑声止歇后,双耳之中仍嗡嗡地震得生疼。
待将鲜卑大军镇住,郭斌一招手,汉军阵中便竖起了鲜卑大单于和连的帅旗,而挂在旗杆顶上的,依稀便是他的首级。郭斌朗声道:“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大汉天子奉承天命,继承大统,既为中原百姓臣民之父,亦是天下酋首共主。曩者鲜卑大单于檀石槐,骁猛凶桀,傲慢不驯,不受册封,故上天降谴,年四十五而亡。其子和连,不恤前愆,枉顾忠义,今率三万大军南下侵略,以被我斩首。其帅旗、首级、并衣服甲胄在此,可以为证。尔等若不顺天应人,负隅顽抗,则只有身死族灭之厄,而无侥幸偷生之幸。”
说着,更是有人从后面将和连所穿甲胄捧了上来。
骞曼见了,心中既是害怕又是兴奋,如今和连身亡在鲜卑高层之中已非秘密,而自己便是大单于毫无疑问的继承人。所以如今手下的这两万铁骑,定然亦要听从自己的指挥。他害怕的是,骁勇善战又身份高贵的和连竟然都败在了郭斌手中,自己哪里是他的对手?况且他骞曼并无任何领军经验,在军中威望更是远远不够,大多数部落的酋首哪里会理会他的话?
不过,便是如今想着要撤军,也不是那么简简单单便可撤离的。若是听说了和连的死讯后,一个屁都不放就灰溜溜地撤了,那别人会如何看自己?先不说孝顺不孝顺的问题,面对杀父的仇人,起码要有所表示吧?此时若是一声不吭,转身便跑,那胆小如鼠的帽子算是结结实实地扣在自己的头上了。这让“志向远大”的骞曼以后如何统领鲜卑一族?
况且,此次和连所率领的大军,与单于王庭关系极是紧密,不是直接隶属的,便是与王庭极亲近的部族,因此方能全心全意为他卖命。可如今这些最亲近单于庭的部落精锐在此战中尽数战殁,仅有剩下的约千人的部众尚能听骞曼的话,因此单于部在此战中可谓元气大伤。
若是就这么回去的话,以骞曼少的可怜的资历和低的可怜的威望,如今兴师动众一点儿好处都没有捞到,怕是走不到单于庭便会给各部的酋首们嚼得连骨头渣都不剩。因此目前对骞曼来说,最紧要的并非为和连复仇,而是削弱其他各部的实力,这是在昨日抵达升龙谷后便定好的策略。目前和连单于余威仍在,再加上骞曼手上的五千部众与和连余下的上千精骑,想来在一两日内震慑一众酋首还是做得到的。
于是,骞曼立刻对郭斌的话做出回应,道:“宵小之徒,休得狂言!和连单于勇猛无双,岂能被你斩杀?大单于檀石槐更是英雄盖世,又岂能受你汉天子的摆布?汝适才言语,定然皆是妄言,帅旗和首级、衣甲,自也是仿制。左右,谁敢上前搦战,若能将郭斌斩杀,赏百金,牛羊各百头!”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骞曼话音刚落,便见一员猛将纵马驰出。这人身高近丈,四肢极长,坐在马上时,便仿佛双脚着地一般。手中的长枪舞动开来,较之寻常人攻击范围自也远了极多。此人一出,鲜卑阵中登时便是一片议论纷纷。
“哎呀,没想到,这第一阵便是他,对面的汉军将领那个叫郭斌的白面公子,怕是要小命不保咯!”
“他塔喇大叔,那个人是谁?看他长得长手长脚的,真是吓人啊!”在骞曼大军阵中伸长脖子的小贺拔舍问道。
他塔喇大声道:“他你也不知道?这个人便是‘大骆驼’了。”
“什么?他就是大骆驼?”贺拔舍惊叫道,显然听过这个“大骆驼”的名头。
他塔喇得意地道:“不错,只因他生来长得高大,又是手长脚长,骑马的时候恨不能双脚踩着地面,因此被称为大骆驼。想当年,我随着大单于檀石槐南征汉朝的时候,曾经见过此人,他曾徒手将一个汉人的将军活活撕开,端是神力惊人。”
登时,贺拔舍奉上了吃惊羡慕的眼神,他塔喇愈发得意洋洋,口沫横飞地为小贺拔舍说起当初跟随檀石槐单于南下的故事来。
他塔喇为人虽不甚稳重,却也是曾多次跟随檀石槐南征北战的,故讲起军中的典故来,也是言之有物。这个所谓的“大骆驼”,因为四肢长大,身形魁伟,兼且力气惊人,作战英勇,曾被檀石槐单于亲口称赞,说其便像是大漠中的骆驼一般壮实。于是,“大骆驼”这个名号便在鲜卑军中流传开来,时间久了,其真名反而被人们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