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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场中吴栾的攻势越来越是猛烈,那熟铜棒使将开来,凌厉迅猛,却又偏偏刁钻异常,使人想不到下一招将会从何处攻来,便仿佛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再看郭斌,从不主动进攻,而只是以玄龙枪护住周身一丈远处,在外人看来便是可以乘隙而进,直捣中宫的好机会,他都丝毫不为所动。
就这样,双方又斗了四五十个回合,正当众人愈发为郭斌忧心的时候,却见他竟趁着吴栾一棒进攻失利后力道将收未收的机会,突然挺枪向前。只见郭斌双手震动揉搓,以独特的手法轻易间便挽出八九个枪花,仿佛纷纷坠落的腊梅一般,向吴栾周身几处大穴攻去。
这一变故,非但出乎场外众人的意料,身在场中的吴栾亦是大吃一惊,不过随之便是一喜。在他看来,郭斌这显然比王越还要小了几岁的年轻人所以能支撑了这么久,虽确是有着一身的蛮力,最重要的却还是占了兵刃上的便宜。
便是适才未曾发现,如今也当知道郭斌手中所用玄龙枪应是世之珍宝。这枪身与枪头浑然一体,虽是以漆黑而不见光泽的不知名金属制成,却是兼具重量与韧性,满足了长枪所必须拥有的所有特点,无论是在功能性还是杀伤力上,都达到了长枪所能达到的极限。
如今郭斌的一番反击,在吴栾看来不过是气力不支前的一番折腾而已,只是他战斗经验极为丰富,先前既然取得了战场上的优势,如今又怎么会让他轻易扳回局面?是以郭斌的反击在吴栾的眼中,却是显得如此无力而可笑。
心中既存了轻视之心,再加上这一反击实属突如其来,吴栾的应对便颇有点儿随意。见郭斌枪花攻来,他竟以手中熟铜棒招架过去。
在枪法之中,枪花是最为炫敌耳目,也是最具攻击性的招式。只要是对枪法有点儿认识的人,便都晓得当面对敌人攻来的枪花之时,最好的应对方案便是黏在他的枪上,顺势抖动。因为长枪不同于马槊,其枪杆虽较短,却是极具韧性,这就使得它在使用的时候可以用出更多的招式,而枪头更是可以随着枪身的抖动改变攻击方向,使得自己的攻击愈加变幻无定,不可琢磨。
而枪花,则是长枪使用者最常用的进攻方式,也是长枪韧性最常见的展现方式。所谓棍怕点头枪怕圆,对战长枪之时最怕的便是敌人挽起来的枪花。一枪扎出去,朵朵梅花,既是为了攻敌惑敌,更是为了试探,所试探者便是对方应对的方法,从而决定自己下一步的行止。
这枪花扎过来,对手若是举起手中兵刃格挡,那便算是正正着了道儿。因为长枪的枪身极具韧性,舞动枪花时虽尚不觉得什么,可一旦遇到格挡之力,那这边枪把一转,枪头便会立刻以更大的力道打回来,而打回来的时候所以力道会更大,全因借上了敌方兵刃格挡的力道而形成了一股绷劲儿。用枪之妙,便在于此。
吴栾经验丰富,对于长枪也自不陌生,所以挥棒格挡,一是因为心中存了轻视之心,二是因为适才郭斌一番毫不留情的犀利言辞,使得他大失面子,三是因为他便是要破了郭斌的枪花,彻底从心理上将其击溃,这也算是对他不恭敬的惩罚吧。
按照他心中的算计,郭斌既已是强弩之末,自己这拼尽全力的格挡自然能使对方长枪难以寸进。须知,武功招式虽确有相生相克一说,可若是在双方实力差距过大的时候,却也并非是完全不变的。
譬如一个八九岁的顽童,便是再有精妙绝伦的招式,亦挡不住成年人堂堂正正打来的一拳。按照吴栾的计划,这一棒是要在郭斌借上自己格挡之力后顺势一领,顺着郭斌的力道将玄龙枪领到身侧,然后他便可以中宫直入,利用自己灵巧而郭斌空门大露的优势将其手到擒来。
然而,就当他格挡了郭斌一枪之后,待要顺势将长枪领向身侧之时,却忽觉长枪并未随着自己的熟铜棒的方向走。只见枪头借了自己棒上的力道之后,以极快的速度向着自己绷来,自己熟铜棒上的一领竟然并未起作用。
吴栾心中大惊,难道郭斌并非力气耗尽?并非强弩之末?直到此时他方晓得郭斌适才一直是在装模作样,所以一直采取守势,并非是力气衰竭,而是想要迷惑自己,使得自己心中大意,从而乘隙而入。
霎时间,他眼瞧着玄龙枪向自己刺来,却毫无办法,浑身登时便惊出了一身冷汗。此时的郭斌并未手下留情,只见长枪仿佛长了眼睛一般,绕过了吴栾的熟铜棍,径直攻了过去。
围观众人见变起突然,登时便都是张大了嘴巴,发不出一点声音。只听“噗”的一声长枪刺入肌肉的声音,吴栾便倒在了地上,随着郭斌一甩玄龙枪,围观众人只觉点点鲜血飞溅到了脸上。再往场中看去,却只见吴栾大腿中枪,鲜血潺潺流出,这林邑国的一代武学宗师,竟倒在地上,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直到此时,吴栾方后悔自己适才太过大意,中了郭斌那并不甚高明的骄兵之计。
郭斌虽有能力在吴栾的腹部来上一枪,将其肚子刺个通透,却并未下此杀手。这并不是他手软,南征北战一年多,无论是黄巾军还是羌人、乃至鲜卑人,死在郭斌手中的都不在少数,他也并没有因为自己来自后世的文明高度发展的社会而因为杀人背上沉重的心理负担。连他自己都觉得惊奇的是,在第一次杀人之后,他并未出现诸如头晕、恶心、身体不适等各种症状。
此时他并未对吴栾下杀手,实在是因为此事牵连甚广,这非但是中国武林的事情,更是牵扯到了林邑国,一个处理不当,便极容易引发边疆的大战。杀了吴栾虽然痛快,却并没有太多的意义。更何况如今郭斌若是想要杀他,只是反手间事,如捏死一只蚂蚁一般简单。
当即,他朗声道:“吴前辈远来辛苦,此番来到番禺,一定要多多逗留几日。”郭斌扭头对尚自目瞪口呆的王越道:“王兄,吴前辈一行的一应食宿游玩的花费,自然还是要着落在你身上了。”
王越此时方回过神来,连忙说道:“那是自然,那是自然!”随即对身后的士家仆从道:“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抬一个卧榻过来,将吴前辈送到府中疗伤!疗伤的一应药品,全要最好的,不得有误!”
众人哄然应诺,纷纷从门房中找卧榻去了。
直到此时,围观众人才反应过来。这兔起鹘落之间胜负已尘埃落定,实在是大大出乎众人意料之外,听了王越的话,中原群豪之间更是爆出了一阵哄然笑声。此番吴栾北上挑衅,非但没有成功,自己还身受重伤,实在是赔钱的买卖。
第三百二十五章 交州之行(三十)
早有人从门房之中抬出了一个不小的卧榻,几个人一起动手将大腿受伤无法动弹的吴栾挪到了卧榻上,经过简单的包扎后送入了士府内一处独立的院子中,而随行的一众占人,也一同被带进了另一处院子,好酒好菜地招待起来。全本小说网,HTTPS://。.COm;
这些人于院子中坐卧行走并不受限制,一应酒食也是应有尽有,只是想要离开便难能了。士燮弟子众多,士家子弟中有极高修为者虽不甚多,如王越这般杰出者更是绝无仅有,可是待要找出几个人来守着这院子,不让这些占人偷偷跑了,却是绰绰有余。
郭斌既然取得了大胜,于士家自也算得是有极大恩德。因此,是日夜中,还是在那个规模极大的花园里,王越又安排下了一场极盛大的晚宴,单为庆祝郭斌所取得的大胜。士燮虽然身上的伤还没完全好,却还是露了脸,在对郭斌表示感谢的同时,很是将他夸奖了一番。因为伤势未愈,士燮还是老样子,只过来陪着众人饮了三杯便歇息去了,士燮一走,场上便开始热闹起来,紧张拘束的中原群豪亦露出了豪迈洒脱的一面,纷纷大呼畅饮。
郭斌正与王越说着话,却见徐万左手拿一个大碗,右手提着一个酒坛子,甩着硕大的臀部向他走来。
霎时间,场中便是一静。喝酒的、猜拳的、比武的、吹牛的,纷纷停下,向郭斌这边望了过来。徐万武功既高,性子又极粗豪,再加上那与“公子剑”这绰号殊为背道而驰的长相,这满脸的横肉无论如何都不会使人联想到和平友好的信号。
若说众人初时对于郭斌的武功还有心中存疑的,那么经过今日一战,也该服气了。那个林邑国来的林栖,只一个仆从便可与小蜻蜓打个不相上下,最后虽是靠着偷袭伤了他,却也使人不敢再小瞧这些北上的占人。
后来吴栾亲自出手,先是干脆利落地将徐万打个落花流水,后又将近年来名震中原的王越逼得进退两难,还是靠着郭斌给的台阶,方保全了脸面。可以说这几场比试,无不证明了吴栾武功之高,经验之丰。
而正是这个吴栾,竟败在了郭斌手中,当初亲眼见了郭斌与徐万一场战斗的中原群豪方恍然大悟,原来当初郭斌还是留手了,否则又怎么会与徐万打成了不分胜负?
其实,郭斌之所以能在与吴栾的战斗中获得胜利,虽确是自身实力达到一定程度的功劳,却不可否认还有许多偶然因素在里面。当时吴栾已然比过两场,郭斌为了让他恢复体力,初时虽并未挑明,后来那一句“可曾休息好了?”却实在是狠辣得可以。
这一句话,非但使得吴栾没有脸再休息下去,更是摆出了一副极大度的样子,于双方以及围观众人的心理上留下了郭斌尚留有余地的印象。可是吴栾毕竟是林邑国中有名有姓,地位极高的武林前辈,若是在面对一个晚辈的时候还要对方留手,那岂不是太没有面子?因此,他便需要以最快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