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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阴雄-第2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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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的薛举,也只有十七岁,只是这城中的一个军士,当时他们家也刚来金城落户不久,远没有现在这样的势力,薛举本人也是因为开皇二年与突厥作战时才应征入伍,当了一名府兵的。

    我走陇西的那次正是开皇四年的时候,仗刚刚打完,丝路也断了快两年,我估摸着这时候走趟货一定能赚大钱,就把家里所有的余钱都买了丝绸,带上了十几个伙计,准备去姑臧城贩卖,可是来到这金城的时候,却听说前方有盗匪横行,商队根本过不去,前几拨过去的商队都给劫了。

    那支粟特人的商队有两百多个护卫,他们不信邪,就直接过去了,我没跟他们一起走,结果两天后,这些粟特人回到了金城,货全给劫了,人也死了二十多个,就在这个客栈里,哭天抢地的。

    当时薛举就在下面的大堂里跟几个军士一起吃酒,听得不耐烦了,一拍桌子就吼了起来,说什么大丈夫给人欺负了就应该想办法找回场子,跟个娘们儿一样在这里哭哭啼啼算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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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九十七章 比武招亲(二更)

    麦铁杖听得哈哈一笑,写道:这话解气,是男人就应该战斗,换了我也看不上这帮粟特人,要么花钱赎回货,要么就绕道回去,哭有个屁用啊。

    王世充微微一笑,写道:铁杖也别说风凉话了,那批货就是这帮粟特商人所有的家当,就这么没了,连家都回不去,也别怪人家哭。

    当时我就说了一句,说看你们这几个军士都挺有力的,作为军人保护不了商队的安全,却在这里喝酒笑话人家,也不觉得脸红吗?

    薛举气得一砸碗,冲到我面前就想动粗,那酒气都喷在我脸上,我心里虽然有点怕,但总觉得自己占了理,没必要后退,就昂着头瞪着他,眼睛都不眨一下。

    我跟薛举这样瞪了半天,他哈哈一笑,说我倒是个勇士,还问我敢不敢和他一起去把货抢回来,我虽然不信他有这本事,但总觉得他可能认识这些盗匪,再说那些人盘踞在前路,我也过不去,就想着万一能跟这些盗匪搭上线,花点买路钱过去也好,总不能就这么回去。

    于是我就说,有啥不敢的,薛举当即就拉着我,跟他,还有他手下四五个兄弟骑马去了城西的山里。

    抢这些粟特人商货的,是祁连山里的胡人马匪,首领姓鞠,绰号沙漫天,武艺高强,来去无踪,他在金城里有自己的眼线,而这金城又是丝路之上的必经之地,所以只要有商队一到金城,他就会早早地带人去埋伏袭击,官府曾经攻打过他的山寨,可这人很狡猾,大军去时他就跟手下们逃往河湟,大军一撤就回来,几次三番金城守军捉不到他,也就懒得去剿灭他了。

    薛举却因此知道了他的山寨位置,他大概也知道如果大军出动。沙满天一定会跑得无影无踪,于是干脆就只带了四五个人,骑马进山,到了他的山寨前叫骂。让他把抢来的货物还给那些粟特商人。

    麦铁杖的眉头皱了皱,写道:就去了四五个人?是不是太托大了点。马贼再怎么也有几百上千人吧。

    王世充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还是捏了把汗,写道:可不是么,当时我也是年少气盛。一时冲动才会跟着薛举这样胡来,要换了现在,只怕不会这么冲动了。

    不过陇右民风强悍,崇尚武力,人人都敬畏真正的英雄,薛举这样只带了几个人过来挑战,那些马匪还觉得他挺有种,所以没有放箭射杀他,当时刚过辰时,沙漫天也就带了二十几个人骑马出了山寨。一看薛举只是个少年,便哈哈大笑,说小毛孩子也敢来闹事,让他快点滚回去。

    薛举其实一开始敢来也是因为酒喝多了,一时的冲动,这会儿已经有点后悔了,但给沙漫天这样一骂,面子上下不来台,就跟沙漫天说,他是纵横祁连山南北的巨寇。敢不敢跟他这个小毛孩子单打独斗,要是他赢了,就把那些粟特人的货物还掉,要是他输了。这条命就给他。

    沙漫天在前一天的战斗中中了一箭,还给砍了一刀,有伤在身,他本想拒绝,可他的女儿鞠红巾,却主动出来应战。说是要给薛举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徒一点教训。这鞠红巾那年才二十岁,生得貌美如花,自幼习武,弓马纯熟,尤其是擅使飞刀,武艺比起沙漫天也不遑多让,出道以来从没输过人,所以沙漫天当时想了想,就答应了。

    接下来就是薛举和鞠红巾的大战,薛举幼年时也逢江湖异人传授武艺,勇武绝伦,两臂足有千斤之力,这是沙漫天父女根本没有想到的,而且薛举枪法纯熟,竟然学得了当年三国时西凉锦马超的家传枪法,鞠红巾虽然也是使的双刀,刀法精妙,但毕竟是女子,在气力上吃了亏,若不是她的坐骑是吐谷浑的天马,神骏非常,只怕一百合内就要输了。

    薛举当天吃亏就吃亏在了马上,他的战马不过是普通坐骑,经常是磕开了鞠红巾的双刀后,却被其仗着马快逃了开去,无法形成连续的攻击,两人这一仗就打了足足有两三个时辰,从辰时一直打到下午的申时过后,还是无法分出胜负。

    最后鞠红巾眼看难以力敌,就卖了个破绽诈败而走,薛举不知是计,紧紧地在后面追,当时我看得清清楚楚,只见那鞠红巾的手一抬,薛举惨叫一声,就栽下了马,我那时心猛地一跳,暗道坏了,薛举一死,只怕我也难以脱身啦。

    王世充写到这里,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水,麦铁杖正听到关键处,都顾不得写字了,目光炯炯,急道:“行满,快说呀,后来如何了?”

    王世充笑了笑,继续写道:薛举在地上一动不动,那鞠红巾得意洋洋地策马来到了他的身前,跳下马准备取下薛举首级呢,却不曾想地上的薛举突然暴起,一把就抓住了鞠红巾的腿,把她掀倒在地,两人就这样抱着在地上滚来滚去,尘土漫天,也不知道里面出了何事。

    沙漫天和我们都没料到会有这变故,不约而同地奔上前,没跑两步,却发现两个身影从地上站了起来,薛举的左肩血流如注,左手揽着鞠红巾的腰,右手却拿着一把滴血的飞刀,架在鞠红巾的脖子上,得意地狂叫着,这回是谁胜谁败!

    麦铁杖算是明白了,写道:一定是那把飞刀,对不对。

    王世充点了点头:不错,后来薛举跟我说,他的马不如鞠红巾,总这么打下去,再打上三天三夜也赢不了,本想硬接这飞刀的,但鞠红巾的飞刀实在是厉害,他没接住,就扎到了自己的肩头,那一下摔下马来,倒也不是装的。

    结果他在地上盘算,只有装死让鞠红巾接近,近身格斗,才有胜算,因为那时候他的长枪也掉了,身上没有武器,等鞠红巾下马时,他咬咬牙,硬拔了自己肩头的飞刀,这才制住了鞠红巾。

    那沙漫天一看爱女被擒,慌了神,连忙过来说愿意归还货物,请薛举放了他女儿,薛举本想照做,结果我在一边说不能这时候放了人质,要他的那几个兄弟把鞠红巾捆了,押回去当人质,然后让沙漫天把货物送回金城,然后才放他女儿。

    薛举当时也流了不少血,已无再战之力,我们就四五个人,即使沙漫天把货物给我们,我们也不可能运回去,沙漫天当时虽然气得要炸,但也无可奈何,只能看着我们押着鞠红巾,回了金城。

    金城当时的最高长官是兰州刺史李景,还有金城司马王颁,一看到薛举捉住了沙漫天的女儿,大喜,当场下令要斩杀鞠红巾,以祭奠这几年死在沙漫天匪帮手上的商队护卫和士兵们,我赶忙阻止了李刺史,说是如果杀了沙漫天的女儿,只会让沙漫天从此更加仇恨官府,不如以此为诱饵,招安沙漫天,这样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这金城附近的匪患。

    李刺史和王司马听了我的话,一天后,沙漫天果然派人把货物送回了金城,而当时来送货的,就是现在薛举手下的头号悍将,身为沙漫天团伙二当家的宗罗喉,刺史和薛举收了货,但没有马上放人,而是跟宗罗喉大谈招安的事情。

    李刺史亲自许诺,要是沙漫天肯改邪归正,归顺朝廷,就把他编入金城的防卫部队,让他当金城的车骑将军,为了取信于沙漫天,刚刚给提拔成帐下都督的薛举还自告奋勇地跟宗罗喉回去当了人质,以换取沙漫天肯亲自前来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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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九十八章 与虎谋皮(一)(三更)

    房内的灯火一阵摇曳,王世充的回忆顺着他的指尖流淌在桌上:后来沙漫天同意了这个提议,不仅归顺了朝廷,还把女儿嫁给了薛举。

    那鞠红义跟薛举打了这么久,败在他的手下,也是输得心服口服,芳心暗许,嫁给这样的男人自然是求之不得。我在参加完了他们的婚礼后,由宗罗喉亲自护卫那支粟特人商队,一路到了姑臧城,也就是因为这一趟生意,我们王家才算真正赚到了第一笔钱,以后的广开店铺,慢慢发展,都是靠了这笔钱所赐。

    麦铁杖听完后长叹一声:想不到行满还有这么刺激的往事,我听着都是一身汗,你当时一个十五岁少年怎么撑过来的。

    王世充嘴角勾了勾,眼中绿芒一闪:当时可能是太年轻,初生牛犊不怕虎,也没什么好失去的,我只知道,那趟货一定要走成,全家都指望这趟生意呢。

    门外突然响起了一个洪钟般的豺声,透出一股凶狠与霸道:“世充,来了这金城怎么也不通知哥哥一声呢?”

    麦铁杖的脸色一变,而王世充却是神态自若,喝了一口碗中的水,平静地说道:“薛兄,别来无恙?”

    一阵楼梯响动声过后,那扇破木门被重重地推开,一阵烟尘弥漫,黑暗中只见一人捧着油灯,站在门口。

    来人头戴金盔,双目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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