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现在,李世民已经下令将《齐民要术》这本书列为地方官员必读之物,并且将作者贾思勰创立农学一门的事情也公诸于众了,当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执政的地方官员更懂得农耕生产,还为了让大家更加理解自己为什么不杀孙享福这个农门第四代传人。
然而,农门有一书为当官者必读之书,这就让农门的地位瞬间高大上起来,要知道,此前隋朝科举的时候,只是将四书五经列为了必读之书,大唐立国之后虽然军伍之风盛行,并没有像后世宋明时期那么尊重儒学,但儒学依然是不可动摇的主流,而李世民把农学书籍捧的跟儒学经典一样高,朝中却没有多少人反对。
因为有实例在这里,那些胡瓜,棉花且不说,亩产接近翻倍的小麦是孙享福这个农门子弟种出来的吧!亩产十石三的稻谷是孙享福这个农门子弟种出来的吧!
古时候国家无不以农为本,对于能够这么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的典籍《齐民要术》,谁敢不尊重?
是以,最近在长安,《齐民要术》依旧是一书难求,而农门这个词,也在坊间流传度很高,事实上,所有关于许仙的扮演者孙享福的事情,在长安的流传度都很高,没办法,明星光环嘛!
“那个,你们也算是学了我一些本事,这么自称也无不可,不过你们既然入了农门,就要记得农门的规矩,以发展农业生产为己任,为汉民族的农耕事业鞠躬尽瘁。”孙享福貌似很严厉的道。
闻言,牢房中的几人纷纷跪倒,向孙享福郑重其事的行了个叩首礼,从此,他们也算是农门的第五代传人之一了。
而且,这还不算完,第二天,虞秀儿来给孙享福送饭的时候,将幸福村的孩子们都带过来了,他们身上的棉衣,胸口和后背上都用黑色植物染料写了个大大的农字,来到牢房,见了孙享福他们就下拜。
“呃,秀儿,这是唱的那一出?”
孙享福见了这场景,有一些发愣道。
“这是阿爷的主意,他说,这么做,即便陛下有万般理由,也杀不得你了。”
闻言孙享福又是一愣,随即心中了解。
大唐以农为本,把孙享福旗帜鲜明的标榜成农学一门的当代掌门,除非皇帝想要否定农耕兴国,不然,都不能轻易的处死孙享福这个掌门人,更何况孙享福虽然有过,但是对农学的造诣乃是当世无二的,他有实实在在的功绩摆在那,新稻种会使天下百姓受益,如果不想丧失天下农民的民心,李世民就必须不能杀他。
“那好吧!你们这些小家伙,就算是我农门的第五代正式弟子吧!记得,咱们农门的弟子必须要会种地,回去之后,各选一块试验田,三种农作物,亲自播种耕种,等哪天我出来了,检查你们的功课。”
戴着枷锁的孙享福大刺刺的受了小家伙们的一拜,像王富王贵他们那些工匠,说白了,就只是跟孙享福沾了点边而已,种田水平最高的孙二力,也因为自身文化功底不足,很快就会产生瓶颈,农业技术,绝不仅仅只是一些体力活,他是植物科学技术,只有这些系统的学习了孙享福传下来的知识的小家伙们成长起来之后,才有可能在这条植物科学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所以,今后,幸福村的那些人,只会在农耕事业上贡献更多的体力,帮助孙享福将成熟的种植经验推广出去,而真正研究创新的,还是这些小家伙,而孙享福,也会将更多的科学知识传授给这些小家伙。
“大哥,我想把试验田选在岭南。”
等一众小家伙们行完礼起身之后,孙得寿最先道。
“选在岭南?为何?”孙享福将其招过来问道。
“岭南有好多水果,还有大象,我也想养一头······”
才刚刚准备把一身所学教授给这些小家伙们的孙享福瞬间认清了事实,他们还是孩子心性,承担不起那么多,孙得寿就是见到了骑着小象在幸福村乱逛的阿月很威风,才想要去岭南的,而且,岭南的水果真的很甜。
“想去就去吧!大哥在那边起了宅子,田地也不少,以后每年过冬在岭南过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孙享福无语道。
第171章 李承乾探监
既然孩子们都来了,孙享福就顺道给他们讲了一堂课,反正在牢房里也闲的的无聊。
“大家都知道,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本来就没有多少雨水的田地里,就更加缺水了,然而,就真的没有水份可以利用了吗?
未必,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你们会发现,晨雾很浓,地上,树枝上,都布满寒霜,这些寒霜也是水份,有些农作物,只需要这样的一丁点水份就能够活,咱们将他们培植出来,就可以在旱灾的年景,创造一些收获······”
对于这些家传绝学,虞秀儿是禁止任何外人收听的,所以,牢头都被她赶的远远的了,而她自己,则是在牢房门口充当起了门卫。
晚饭时分的时候,太子李承乾居然带着食物来探监了,那么,孙享福的授课就只能被迫终止了,看着一个个胸口和后背上写着字的小孩子从牢房里出来,李承乾玩兴大发,觉得,自己作为孙正明的弟子,应该也写这么一个字在胸口,虽然孙正明教他的是乐曲。
“老师在这里住的还好吧!孤知道你的事之后就马上去求了父皇,只是,父皇并不听孤之言。”
一番见礼之后,李承乾一边打量着这间被布置一新的牢房,一边道。
“草民多谢殿下了,不过,以后碰上这种事,殿下就不要急匆匆的跑去求陛下了,这样会让陛下认为殿下是个帮亲不帮理的人。”孙享福朝李承乾微微施礼表示感谢,又正色道。
“母后也是这么说,他还说,你那么贪生怕死,一定会想到办法不让自己死的。”
李承乾倒也懂孙享福的意思,眼瞅他也开始懂事了,对于这种帮自己着想的人,他天然的就感觉到亲近,其实历史上的李承乾在做太子的最初几年都是比较仁德贤明受夸奖的,是跛了脚,李世民又表现出对李泰的宠爱之后,才逐渐心里不平衡,做出了过激的行为。
“草民可不怕死,怕死的话,就不会杀狗上田了,草民那是处事谨慎,思路长远,这狗上田妄图窃取我大唐发家致富,横行四海的利器,就必须杀。不杀他,大唐海疆要不了几年就会多出一强敌,所以,草民即便是知道会被陛下问罪,也要杀他,这片为国为民之心,殿下要理解。”
小孩子,一旦对一个人产生了看法,很容易固定下来,就像孙享福小时候害怕镇子上那个叫霍海的疯子一样,即便是十几年后再见到他,心中也会不自觉的产生害怕心理。
有些孩子怕一个老师往往会怕一辈子,这就是心理作用起的效果,孙享福想在李承乾这里全部都留上好的印象,所以,自夸这种事情,不会少干,等以后他真的长大了,孙享福这些自夸的话可就说不出口了。
“狗上田,呵呵,这个外号起的好,孤以后要是做了皇帝,一定会防备这倭国人的。”
李承乾和孙得寿年纪差不多,还是有些孩子心性在,很容易就被一些古怪的用词带跑偏了,为此,孙享福也是无奈,又道,“防备他们干啥,直接灭了不就得了。”
“对哦!孤防备他干啥,直接灭了他。”
对于在李承乾心里种下一个灭倭的种子,孙享福是很高兴的,不过李承乾可不是没事来找孙享福聊聊天而已,从跟着他来的内侍抱着琴就知道了,这小子应该是又想学新歌了,才闲聊了几句,他就很生硬的把话题转到了这个上面来。
“那个,父皇初八要在皇城阅兵,孤想在那时给父皇献歌。”
说到这里,孙享福自然就明白他什么意思了,阅兵的时候献歌,当然是以军歌作为主旋律乐曲,现在,《精忠报国》和《男儿当自强》几乎是军汉们酒后必唱之歌,当真正歌颂军人的歌还没有,李承乾很想唱一首真正的军歌来博取军士们的认同,这个出发点是好的,孙享福自然也支持。
说到军歌,孙享福很自然就想到了一首歌,但这首歌目前大唐估计是没有人能够唱出那种味道,毕竟,后世文工团的顶级歌手接受的,可都是非常专业的训练,这个时代,根本没有一套这样的声乐训练系统,孙享福自己,也只是值得那种声音发出来是什么样子而已。
“我这里有一首歌,却是你一个人唱不了的,必须很多人一起合唱才有气势。”
“人?孤的人太多了啊,你还不知道吧!孤的太子六率这次也要参阅。”李承乾听孙享福说有歌可以唱,脸色一喜道。
太子六率,每率三千,虽然李世民并未给他满编,但也有一万多人。
“那既然这样,秀儿你执笔记录一下,这首歌必须要整齐的军鼓和长号演奏才好······”
孙享福只说了最佳效果,至于做不做的好,就看李承乾和虞秀儿的能力了,他给出的歌就是《咱当兵的人》。
这首歌如果由一万多军士一起唱出来,那是真的能把人震的头皮发麻的,歌词浅显却有深意,在部队听过现场的人,无不为此歌激动落泪,孙享福也是在大学军训的时候在教练们的带领下学唱过。
不过,让孙享福始料未及的事情是,他随手整的这么一出,后来却把自己整到坑里去了。
拿到了曲谱之后,虞秀儿很快的调动了望江楼所有的鼓乐手,不仅如此,太子东宫以及后宫的鼓乐手也被李承乾全部调动了起来,数百个腰系小鼓的人两天之后就在东宫集合了,长长的铜号也有数十柄,这是望江楼所有的存货,本来还想连夜打造一些的,但临时也找不到那么多会吹奏的人,也就这样了。
然后,东宫每天从上午开始就会传出震天的吼声,李承乾亲自拿着一杆现眼的红色缨枪指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