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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大帅哥朝着这边走过来,小倩这队的女生叽叽喳喳的,似乎有点小激动,石玉清清嗓子提醒大家,咳咳,别忘了正事儿啊!
龟丞相也有点小激动,正准备在长官面前好好表现,展示下他的训练成果,突然看到,他带的这个队,集体齐刷刷的做起了蹲姿。
喂!没让你们做蹲姿啊!
关键时刻的突发状况,让吴云飞额头冒了冷汗,这个动作是他用来惩罚这些学生做的,他们怎么会在长官来的时候做这个?
“起立!”
没人听他的,大家蹲的好high。
不知道谁起了个头,这边队伍齐刷刷的开嗓。
清脆的歌声在操场上空飘扬。
“就这样被你征服!喝下你藏好的毒!我的心情是坚固,你的决定是糊涂~”
3年前的流行歌曲,就这样被齐刷刷的唱了出来,龟丞相麻爪了。
操场上正在做训练的其他队伍,连口号都不喊了。
一时间,所有人都朝着这边看。
一群年轻的学生们,蹲着唱征服的画面,成了上千人聚集的焦点。
吴云飞怎么也不会想到,被他欺负了两天的学生们,会在这样关键的时刻,给他玩这一出。
陷害神马的,要不要这么顺手!这眼药当着领导上,简直不要太爽。
小倩觉得,龟丞相这会的表情,能让她多吃好几碗米饭,真的。
惹女boss的下场,就是这样,那些小了小去的手段,她不乐意玩,要出手,就得来个大的!
龟丞相不敢看于副团的表情,他低着头,后背都被突然冒出来的冷汗侵透了。
“报,报告副团长,二连正在进行站姿训练,请首长指示!”
按着常规流程,于明义只要回一句“正常训练”,就应该过去了。
但是一整个连队都在蹲着唱征服,想过都不行,更何况,于明义本来就带着小霸王的命令过来,怎么可能不好好看看,让小霸王发那么大火的女人长什么样。
“你就是这样,体罚新兵的?”于明义的声音比于明朗还冷,于明朗平时说话的态度如果只是冬天有点寒,那于老二一开口就是北极,能把人冻死。
军训教官体罚学生的事儿其实也不多奇怪,但是被首长视察抓到,这事儿就大了。
龟丞相低头听训,哪里还有之前的嚣张,于明义视线扫一圈,停留在小倩身上,虽然老么没明说是谁,但是随便一眼看过去,这队伍里能够让人多看一眼的,也就是这个带着美人痣的女孩了。
气度不俗,身体疲惫心态却从容,没有这个年纪的年少轻狂,于明义看了小倩两眼,然后又把视线挪到其他地方,看到队伍后面的那个高个子女孩,他微愣。
冻一的视线在这一刻,跟他相对,从来都是没表情的脸上,竟也多了情绪波动,经常没有焦距缥缈的眼里,希望和激动充满她的瞳孔,心跳加速,呼吸也变的急促。
于明义看了冻一几秒,然后才别开视线,对着他身边的跟班说道。
“这个连歌唱的不错,有兴趣可以去合唱团,吴云飞,你马上归队,这里不需要你了,换个教练过来。”
学生里发出一阵欢呼。
小倩对着站在她面前的于明义用只有俩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谢谢。”
于明义看她一眼,同样的回了句。“留着跟于明朗说去。”
小倩跟他对视也只有这一次,短短的不超过2秒,但小倩就断定了,于明义跟于明朗不一样,于明朗只是空有高冷的表,他二哥是真冰。
于明义除了这两句,再没说其他的,随便的转了一圈,吸粉无数,小倩身后的几个小丫头简直要疯了,一直议论这个帅帅的军官。
跟她们对着干的龟丞相被调走了,这一组骤然清闲下来,一群人围着小倩叽叽喳喳的说话,如果没有小倩这神来一曲儿,她们也没有这样好的运气。
“看到吴教官的脸色了没?还以为他多牛呢,在首长面前跟孙子似得。”
“还是陈小倩的办法好,这歌一唱出来,我看到吴教官脸都绿了。!
“对了,刚刚是不是有人没唱?那个高个特狂的女生,谁也不搭理的那个,她叫什么?”
有人开始算小账了,刚刚大家都蹲下来唱歌的时候,只有冻一站着。
她平时不跟人交流,也不合群,在队伍里存在感极低,可是大家集体搞事情她不参与,还是引来了众怒。
小倩听到大家议论冻一,拿眼睛扫了一圈,刚刚还在后面站的灵异女生冻一,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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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那些年华
于明义一只脚已经迈上车。
“小叔叔!”
于明义停下脚步,跟他一起来的文书疑惑的看着向他们跑过来的那个女孩,刚想开口问她是谁,于明义抬头制止,止住脚步。
冻一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过来,看到他还没走,没有表情的小脸上,露出开心的光彩。
太阳很大,她一路追过来,身上的迷彩服都被汗水侵透了。
“小叔叔,我是,我是那个——”她的气息因跑步有些不稳,脸也红扑扑的。
于明义刚刚看她第一眼,就觉得有点眼熟,也不敢肯定。
但是听她叫自己小叔叔,那些封尘的记忆就想起来了。
于明义是飞行员,在他还在航校没毕业的时候,会有很长的时间由教官带着飞行,他18岁的时候,跟着教官出了他人生第一次出的大任务,就是到某个暴雨灾害爆发泥石流的山区救援。
那时候于明义还是个菜鸟,部队也没有武直,就是海豚改装的直升机,好多跟他一样的国防生都跟着过去了,虽然他后来执行很多大任务,但第一次的惊险,他永远记在心里。
灾难有多残忍,只有看到才知道,破败的村庄都被淹没了,他看到穿着少数民族服装的小女孩,面无表情的坐在房顶上,只有几岁的年纪,脸上却已经有了茫然。
他们去的那个山区都是少数民族,正好赶上节日,孩子们都穿着传统鲜艳的服饰,可是她的身上被泥水蹭的很脏,就那样绝望的坐在房顶上,看着消失的家园,满目怆然。
她的家人都没了,一个才几岁的小孩,就已经目睹了生死。
一个村子的人只幸存一半,当时的救援条件特别差,风非常的大,直升机不具备飞行的条件,过去非常危险,于明义说服了带着他的教官,仗着艺高人胆大飞过去,教官开飞机,于明义放下软绳,给那孩子抱上直升机的,刚起飞,房子就塌了。
可以说,这孩子的命是于明义和他教官救回来的。
“你是冻一吗?”
这个名字,于明义一直记得,冻这个姓很少见,他把这孩子抱上飞机后,她好长时间都面无表情,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他们都死了。
这个孩子给于明义留下太深刻的印象了。
她绝望的眼神跟她当时身处的满目疮痍的家园,一直在于明义的心里,这个孩子让他第一次明白了,什么是军人的使命。
听到他叫自己的名字,冻一眼泪在眼圈转了好几圈,她之所以觉得陈小倩的男朋友眼熟,就是因为,于明朗跟她记忆里那个军人叔叔好像!
“小叔叔,我是冻一,我是你救过的冻一啊!”她边说边哭。
如果没有这个叔叔,她就跟父母一起死在那场可怕的灾难当中了。
她的梦里,经常会回到那个受伤的家园,阿爹阿娘把她扔到房顶上,随后就被淹没。。。
而这个解放军叔叔,从天而降的身影,就成了唯一的救赎。
有时候冻一会想,自己如果跟父母一样,一起死在那场灾难中,或许就不会有后面这样辛苦的生活,这个叔叔留给她的,依然是神一般的印象。
隔了这么多年,再看到当年的恩人,冻一的内心是激动的。
“你长大了。”于明义也一反冷漠的性格,露出一个淡淡的笑,看着自己救过的小姑娘,能够考上这样的名校,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小叔叔,我原本是想空军学校的。。。可是我近视眼,我,我——”
本来就不善言辞,又看到恩人,激动的冻一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其实她也想当个解放军,像当年救过她的那些军人一样,可是她的身体条件考不了军校。
“没关系,就算不当军人,你一样可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加油,好好的学习,珍惜学习的机会,这是叔叔的电话,你以后有什么困难,就打电话给叔叔,当年参与救援的叔叔们,如果看到你这样有出息,一定会很开心。”
于明义把自己的电话和联系方式,写在纸上,郑重其事的交给冻一。
其实他很想带着冻一,找一家餐厅坐下来,联络当年的那些战友看看能不能聚聚,他们救下的小姑娘已经长大了,这种喜悦,只有做过军人的人才懂。
如果说,农民最大的喜悦,是丰收。
对一线的军人来说,还有什么,比看到自己当年救过的小孩子成长为优秀的人才,更加有成就感?
可惜,当年参加救援的同届,现在已经分布在各大军区,都是身兼要职,没办法聚一起。
对于冻一来说,这是找到恩人叔叔的激动时刻,对于明义来说,能看到自己救过的小女孩考上大学,也是值得激动的时刻。
这就是一种很单纯的感觉,一种特别单纯又美好的感情,不含杂念,无关男女。
但是如此美好的一幕,看在车上的文书眼里,就成了另外一个画面了。
他趁着于明义跟冻一聊天的时候,偷偷的掏出手机,发短信给自己的姐姐,也就是于明的妻子。
“姐,姐夫跟一个年轻的女大学生聊天挺长时间,刚刚还在大学军训里面大发雷霆,我看他就是为了这个女的特意过来的。”
事情明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