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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僧想还俗-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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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感受着人气的熏腾,望着世人百态,法海那颗麻木的心终于又恢复了知觉,扑通扑通的跳着,血液加速,一股活力在体内复苏,感觉自己重新活过来一样。

    “山下终比山上好,怪不得那个胖子下山之后就再也没有了音信,看来已经沉迷在了红尘繁华之中,”法海喃喃自语:“胖子也真是的,私信也不给我来一封,现在想要找他,也没有地方去找!”

    法海心里又有些担心,按照常理来说,胖子不可能不给自己音信,现在只言片语都没有,是不是出了什么事,若不是寺里面渡仁的长明灯还亮着,法海还以为渡仁已经登上了极乐世界!

    抛开心中的烦恼,法海准备好好的享受一番,但随即一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和装束,便觉得肆意去潇洒有些不合适,不管怎么说,走在外面不能坏了白云寺的声誉,要知道那些一品门派可都盯着白云寺护国之宗的位置。

    法海找了一家衣服店,买一件员外衣裳,因为不是量身定做,显得有些宽大,穿在身上,那丝绸特有的丝滑,还是一番不错的享受,怪不得那些有钱的富人都喜欢穿丝绸衣衫。

    又买了一定员外帽子,遮盖起自己光的发亮的脑袋,一身打扮下来,花去十两白银,法海还有略微有些心疼。

    一路向南,路过很多城池,每一城都有每一城的特色,而这特色大多表现在吃住上面。

    越是往南,居住的房子越是高大,格局也越发的规整,四角翘起的屋檐,直直的对着天空,屋顶之上的鸱吻形状各异,千奇百怪,风格迥然不同,一路走来,仿佛走过来几个纪元。

    帝国强大,帝王贤明,百官廉洁,百姓的生活自然是欣欣向荣,而民以食为天,在几年的时间里,关于吃的文化自然是飞速发展。

    贫困的时候,只想着怎样填饱肚子,富裕的时候,则追求一种精神上的享受,对食物的追求自然不会停留在食物本身的价值上,还对食物的色、味以及吃法,都有了新的要求。

    色绝对要美,就算不能和鲜花相比,但也不能相差太多,至少要让人看着耳目一新的感觉,味则是重中之重,入口要细腻,进喉要润滑,咀嚼之间能品味到精髓,吃法也有了新的讲究,吃的时候要慢,坐下来的时候,左手应该干什么,右手又应该干什么,绝对不能错,添加调味料的顺序与量,也不能有丝毫的差错,换一句话说,吃已经不是吃了,而是一种象征地位的标志。

    自从法海冲和尚变成了员外之后,他就开始混迹各种或奢华或精致的酒楼之中,从北向南,尝遍各种特色菜肴,身上的钱财已经花费的差不多了,这才想起来此行的目的,开始动身前往南华州太清郡金光县的金山寺。

    进入南华州,法海才发现,区域之间的贫富差距之大,南华州邻州的百姓吃香的喝辣的,把吃上升为了一种贵族的标志,而南华州的百姓还在为温饱而挣扎着,可以想象当年的战争对南华州的创伤。

    南华州的人也少了许多,即使郡城这样的大城池,街上也显得空空荡荡,没有什么人气,大家都很穷,更本没有钱去买生活必需品之外的东西,更别提那些只停留在观赏价值上装饰品。

    法海没有骑马,他的马匹早就被他卖掉了,换了钱,变成了肚子里的食物,无影脚大成的他已经不需要马匹这样普通的脚力了,踏步之间,并不比马匹赶路要慢,甚至更快。

    在进入南华州的时候,法海换上了自己的僧袍,搭上了一支进入南华州的商队,那件已经满是油渍的员外袍被他收了起来,打算安顿下来,洗一洗再接着穿,毕竟用十两银子买来的,丢了有些可惜。

    这是一支贩卖酒水的商队,由三家商会组成,法海偷偷的尝了一下他们的酒水,一点都不好喝,入口全是一种羞涩的苦味,因此法海非常不看好他们这次的生意,况且南华州还没有从战争中恢复元气,百姓也无力购买非必要的酒水。

    法海搭乘这只商队,就是为了吃,减少一些麻烦,而商人最忌在生意还没有开始之前,就说些晦气的话,所以法海没有打算跟他们说自己的心里话,要知道实话是有颗粒感的,能够磨出血的,万一不讨喜,被赶出了商队,身无分文的法海到哪里去找吃的。

    商队有刘、黄、戴三家组成,这三家人自从祖上五代算起,都是沾亲带故,毕竟一个家族的发展,少不了联姻,上百年下来,三家成为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这次南下贩酒,三家也是无奈之举,朝廷整合了朝廷,就要给那些门派饭碗,要不然别人自由自在的多好,为什么要给你朝廷卖命,而贩酒这一行利润颇高,三家所在的地方,酿酒和卖酒就交给了五个不大不小的门派,刘、黄、戴三家无奈的被挤出了局。

    无路可走的情况下,三家就决定南下,到门派实力比较弱的南华州,重整旗鼓,东山再起。

    商队主事的是一位二十多岁姓戴的女性,名字叫做戴怡,刘家派了一位老成的主事,黄家派一位同样二十多岁的嫡系子弟,共同辅佐戴怡,管理商队,开拓生意。

    黄家那位二十多岁的嫡系子弟名叫黄晟,他对法海的感官非常的不好。(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七十六章 男人和女人

    (全本小说网,。)

    天道之下,世上的人只分为两种,男人和女人,这男女一出生便纠葛在一起,难以理清,到最后,男人离不开女人,女人也离开男人。

    戴怡是女人,黄晟是男人,两人又是从小相识,一直有着感情纠葛,小时候,黄晟是弟弟,戴怡是姐姐,长大后,黄晟把戴怡当做自己的女人,而戴怡依然把黄晟当做自己的弟弟,身份位置的不对称,让这两位两小无猜的人,相处起来,变得尴尬,无形当中多了一份隔阂。

    戴家传承到现在,人才凋零,能够主事的男人就那么两三位,而戴怡从小聪慧,长大之后,又展现了非凡的才能,戴家就想把她留在家中,招婿入门。

    黄晟是黄家嫡系子弟,自然是不能倒插门,丢了自己的姓,而其他人因为畏惧黄家的势力,也不敢到戴家倒插入门,不畏惧黄家的人,自然也不会坐那受气的上门女婿,因此,二十好几的戴怡依然是待字闺中。

    这次出来,戴怡未尝没有摆脱黄晟的意思,而黄晟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依然想方设法的跟了过来。

    法海长得眉清目秀,皮肤皙白,虽然穿着上有些落魄,但单独拎出来细看,还是一位不错的年轻人。

    看见法海,戴怡动了心思,在他们那里,年纪轻轻的边去做和尚,都是因为穷困没有出路,出家做和尚恪守那些灭绝人性的清规,都是没有选择的选择,若是有选择没有谁会愿意做和尚。

    虽然绝大部分都信佛,可这些人也信道,信神,信祖宗,他们没有唯一的信仰,只要对自己有利,他们谁都信。

    戴家虽然现在没落了,但好歹也是一大户人家,家庭富裕,良田上千亩,戴怡心想,若是向法海和尚抛出橄榄枝,这位长相不赖,谈吐不俗的人,绝对会脱去僧袍,还俗入门,最重要的像这样的人,孤身一人,没有顾虑,更能够安心的待在戴家,等生下孩子之后,便是完整的戴家人了,不会出现什么身和而心离。

    戴怡可以有这样的自信,她除了家世殷实之外,自己本身也长得不错,要不然也不会让黄晟穷追烂打这么多年,毕竟红尘俗世女男谈婚论嫁的年纪一般都在十四五岁,二十多岁还没有谈婚论嫁,那绝对是大问题。

    法海随着商队行走,脸上没有苦恼,没有哀愁,也没有嬉笑,说是没有表情,却又有表情,可若说什么具体表情,却又说不上来,他的那张清秀的脸就像是佛殿**奉的佛像。

    这倒不是法海故意装深沉,而是因为佛经看多了,有些东西自然而然的在身上沉淀,散发出别样的气息。

    把法海扔到人群中去,自然是不会注意到他,可是单独拎出来,仔细的琢磨,就能发现他身上的那股别样的气息,深深的吸引着人。

    戴怡就是这样不知不觉中被吸引了,她知道出家人是不能喝酒的,但是她偏偏拿起一壶酒向法海和尚走去,只要法海和尚喝了酒,便破了戒,然后就有机会让法海和尚还俗,引其入门。

    法海走在队伍的前面,因为商队连绵一里路,车马溅起无数灰尘,走在后面,除了吃灰尘还是吃灰尘。

    戴怡常年奔走在外,身上多了一股豪爽之气,走起路来,少了几分深闺的羞涩,多了几分豪杰英气,看起来英姿飒爽,在见惯了女人婉约姿态之后,肯定会被这种飒爽英姿给吸引,然后沉迷。

    戴怡没有掩饰自己的行踪,大摇大摆的走到了商队的最前面,法海和尚被着灰色的包裹,一路走一路看,虽然风尘仆仆,但也有一番宠辱不惊的味道,不知道为何,看到法海这副神情,戴怡没由来的不自信,觉得自己的计划将会失败。

    戴怡暗自笑了笑,便把刚刚升起的念头甩了出去,走到法海和尚身边,与他在同一条线上。

    法海有些奇怪的看着戴怡,说:“女施主有事?”

    戴怡用空着的一只手,轻掩自己似玉的面容,笑说:“难道没事,我就不能找法师你吗?”

    法海笑道:“可以,当然可以,说来贫僧还得多谢女施主收留,不然贫僧此时定会在满山找那果腹之物。”

    戴怡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嘴上却说:“法师严重了,我想凭法师的本事,上哪都能找到一口饭吃,能与我们随行,那是看得起我们,为了表达我们的敬意,我特意给法师送来了一壶酒,希望法师不要嫌弃。”

    嫌弃,法海当然嫌弃,这酒的味道他早就尝过了,一点都不好喝,他当然不会接受馈赠,落不到好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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