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才能真正答应婚事。
周黎晓并修仙,超能力,法师,奥特曼之流,无能力去逗一条龙,好在他很巧跟墨歌认识,二人曾经的相遇也是个有趣的缘分。在此并不多说,因为黎晓性格直爽淡然,和墨歌的淡定很搭,所以二人这跨越人和情书的友情便一直继续着。墨歌当时说帮忙,黎晓不让,说自己总是要试试的。为此雷翼河还跟那芷鸢理论过,最终被骂了回来。
说来那时芷鸢本人并不知二姐这么过分的要求,只是见雷翼河开门就骂她不讲理很生气罢了。
后来黎晓很衰,没遇到蛟龙,却遇到南海龙王的四儿子了。这下他直接丢了半条命,也没能成功,墨歌当时出手,将那龙打剩了一口气,最后一击留给黎晓,也算他自己尽了些功劳。
可是芷鸢姐姐当时很不领情,觉得这定然是周公子仗着家里有钱有势富二代买来的龙筋,便冷嘲热讽了一段。黎晓本来从小到大都没发过脾气,终于受不了,发作了。这一发作,还被芷鸢看到了。【怎么这么狗血?有木有!!!有木有!!!!!!】
这样的误会充满了周黎晓和芷鸢的一生,所以他们最终因为误会,走差了一步棋。
南海龙王见自己儿子闹海闹了许久未归,就算去各地的红楼都遛一遛,也不该这么久。所以三年后,龙王终于在浅海底下见着了自己的悲剧四儿子。他那时正瞧见芷鸢脖子上带着的龙筋项链,便想将其直接拍死,好在当时有个和尚,将芷鸢救了下来。
此后周黎晓得知芷鸢因为自己被关在当地某著名塔底,便奋不顾身的去救了。墨歌当时跟他一起,毁了九百九十九个佛祖的封印,将她救了出来。可惜当时芷鸢因为身中佛塔的幻术,再外加有身孕,本就多疑多虑。便幻觉里觉得周黎晓是为了自己脖子上的龙筋才来要挟他。
这之后便是和尚以周黎晓的名义害得芷鸢孩子没保住。芷鸢的姐姐为了妹妹派人杀了周黎晓的家人。从此仇恨便产生了。上面我说了一堆,其实就是四个字,蝴蝶效应。
之后还有一些事情,过程不太重要,便不详细说了。只是凡人惊动九百九十九个佛像,便被判了魂飞魄散之刑。当时墨歌不服,却没保住黎晓,黎晓散了几十年后,他终于将聚魂灯拿到,这周黎晓便又回来了。这时的周黎晓,说白了已经看世界风轻云淡,再不在意什么,也因为魂魄散到各处,几十年经历了许多东西,有了许多感想。
那时候周黎晓静静地自己住在海边,用二十年以剩下的龙筋做成了木隐琴。芷鸢那时也受了牵连,但是黎晓没让墨歌帮他寻人,只想就此过去。
可是天网恢恢,周黎晓被救回来受到举报,正是芷鸢的家人后人将事情告诉给了那和尚,就此他便再次受了九百九十九次惨死轮回之刑。人类魂魄并不能无数次转世,这样的悲惨轮回,料他也撑不住几世。可惜周黎晓这次特别争气,到今天已经转世就转了几百世了,每一次都没活过三十,就挂了。他那时主动别让墨歌插手,只说把自己一切的怨念等负面情绪封在木隐里面。并且以后多少世里,如果产生怨念,继续被木隐吸收。
墨歌的五件法宝之一,也就这样形成了。
'所以许多事情都是被误解放大化了,做人要宽容。跟这个世界相比,人很渺小,生命很短暂,这短暂恰巧是临界美学的最妙一点。也是生命的妙处。'
第四十四章 南极冰青(上)
说起周黎晓,还有那二十年间跟墨歌和雷翼河沉在海底的酒。这陈酿要是被酒老头知道,肯定得闹出什么神界老神仙偷酒的笑话。
穆不雨听完这些陈年旧事,也不禁眼底带着笑。这世界真的奇妙,为何能闹出这么多奇怪的事情,谁都说不清。“那芷鸢竟然怨恨到如此地步,需要阎老儿用鬼魇烛来镇压。”
“……”墨歌看着围栏外面的云雾,和云雾下面的海。海上什么都没有,他们的船,就像在空中没动地方一样。“帝洌绯鍪率鞘裁词焙颍俊�
穆不雨摇头。“不记得了,多少万年的事情,谁记得清。”
“为何有还债一说?”
“那你何不告诉我要着鬼魇烛来做什么?”
“……”二人此时不像原来,见着就掐架冒火星。却言语里多有保留,说话不是十分明了。遇着敏感话题,便没了下文。
躲魔界的人,又不能寻神仙二届的庇护,是件不易的事情。墨歌这些天来已经奠定了自己“船长”的地位,只是这船上,除了“船长”墨歌,决定方向。“船苦工”雷翼河,负责开船,下到陆地上买菜买杂志,买卫生X,买特产等等。剩下的众人,都是悠闲地旅客罢了。
这几天下来,船上的设备已经越来越齐全,雷翼河自己掏腰包,买了电视,电脑,Wii,这躲避的气氛也着实缓解了。【擦,作者你是游戏狂人不要把人物都写这么贪玩啊!!什么Wii,有空玩么!有空么!!!】有时晚上时分众人会围坐在一起看看电视,这船上没有电线没有网线,当然有控制电的雷翼河在这里,倒是不用担心。
吃饭只对于白夕狐是必须的事情,但船上每次开饭,也总是有人凑上去大吃一顿。所以做饭也从固定的墨歌,改为了小组轮番上阵。酒老头跟穆不雨一组,白夕狐跟墨歌一组,琉彩跟雷翼河一组。当然子律是个婴儿,以此为由天天在上网。
说来子律原本是个守阁神君,这才有机会上网见到了大千世界,长了许多见识。
说这么多,因为墨歌一直没喊停,船便一直朝着南方飞了一个星期。说来速度到不快,一是因为控制一艘船御风并不像自己那样容易,二是快了也没什么好处,绕地球几圈目的还是一样,躲着夜岚。
这几天越来越冷,船身虽然有结界护着,寒风不至于吹进来,众人也都变换了衣服,羽绒服上阵。
第七天一早,雷翼河站在船头大叫。
“墨墨,下面有个大冰块。”
众人一看,这哪里是冰块,这莫不是南极?怪不得……怪不得这么冷。本以为船会绕过南极,走海的上方,继续走下去。墨歌却这时说要去极点的位置,让船下降些距离。
此时众人的位置在罗斯海东岸爱德华七世半岛附近。此时天空无云,下面是什么看得清清楚楚,而且除了白色和深蓝,便再没有其他颜色。
众人不禁奇怪这墨歌同学到底要干嘛?难道要把某国的国旗拔下来再换上别的?说来这南极陆地被各个国家分成了多个站,却依旧有许多地方并未到达过,依旧有许多谜一样的存在。当然这船上载着虽然都不是普通人,却没有活了几亿年知道泛大陆历史的神人存在。到底这里有什么吸引着墨歌,谁都猜不透。
当船身慢慢飞到陆地上空的时候,眼下一片白茫茫,看久了眼睛很不舒服。底下什么都没有,雷翼河再次问墨歌的指示。
“墨墨,到底去哪?极点怎么找?”
“这次我自己去,你们把船停在附近,天黑之前我就会回来。”
“不行。你这小情儿自己什么状况还不知道么?就算你不说自己要找什么,自己去是不行的。”
“……”墨歌没反驳,但是此去不像东漠鬼城那里,比较明晰目的地,和他要寻东西的所在。这般冰天雪地里,会遇上什么都无法预知。
“老小继续看船,其他人一起去。”
“对对,墨墨,这破地方我几千年都没来过,也算到这里走走。”
琉彩也点点头。
他们此时说着,船已经快要落地,处在离地十几米的高度上缓缓飞行。此处约在伯(哔——)站以南,横贯南极山脉附近。
下面一片白,不见动物,更没有人类的气息。好在天气是晴朗的,有阳光照射,到过这里才知道,原来阳光不能让世界时时刻刻温暖,眼见着阳光,却感不到半点热度。这地方当然在南极圈里面,好在极昼总是要比极夜强一些的。
“擦,也没个企鹅来迎接爷。”雷雨趴在船头向下看,忍不住有些兴奋,虽然这鸟地方他平时没有任何原因会来。如今站在这里,便有了兴趣。
几人终于决定,和上次一样,分为一堆人留在船上,一堆人下去。
穆不雨这懒狐狸其实更愿意在船上睡觉,但他不放心这帮年轻人胡乱闹腾一通,终究还是凑在白夕狐的兜里面,跟着去了。
雪地里若是人类自然不能穿白衣,以防出了事情不容易被发现。但几人的目的正好相反,便都是白色羽绒服上阵,好像队服一样整齐。几个灵力不济的,好在也有能力护住自己的体温,对他们来说,灵气护体,气温不过也就零度左右。并不难熬。
白夕狐一直觉得墨歌醒了就在疏远自己,这次也就不主动往他身边凑,落在了队伍的最后。她手有些冷,便插在了兜里。没想一下摸到了小八,小八则是尾巴一卷,将她冰冷的手指围绕了起来。
白夕狐心头一暖,面上也不禁一笑。
这几天她养的好了一些,面上的阴气也完全退了下去。只是偶尔总觉得会看到些模糊的场景,梦醒又记不清到底是什么。还有些时候瞪着眼就会走神,也不知心飞到了哪里。
琉彩陪着她,偶尔见到白夕狐的表情,觉得自己心里也会微微一动。那天墨歌将聚魂灯给她,她却并没用。不知为何,也许对放弃的已知,也会有莫名的恐惧。
“这……”雷翼河在第二的位置突然停了下来。他眼睛盯着右面的巨型冰锥上,表情疑惑。“这像不像脚印?”
几人都凑上前,只见这冰锥足有几米高,底端与其他冰锥和其他连在一起。这上面有个不起眼,也不算深的脚印形状。看着不禁觉得有些奇怪。即使有其他人类来过,有能力在侧面留下脚印么?而且……
“小心!”墨歌说时已经将雷翼河拽着向后两步,同时斜前的上方飞过几个飞镖一样的东西插在了地上。这仔细一看,并非飞镖,而是非常尖锐的冰锥。
“艹!什么人?”雷翼河马上朝冰锥飞来的方向看,来自于一个足有二十米高度的冰川之上,由于几人在下面,看不出上面的情形。方才墨歌发现不对劲,正是看见这脚印的四周还有些小小的裂痕,说明不过是刚刚被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