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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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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说歹说,解青丝终于成功说服了王鸥蔓和叶欢一起去拜月教,但看着女儿脸上那抹开心的笑容,她突然醒悟过来,女儿也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心思。
为了近日的旅行,王鸥蔓做了很多的安排,但叶欢却一直没有出现,只剩下王鸥蔓等在这里。
“谁是大坏蛋?”
王鸥蔓听到了叶欢的声音,立即破涕为笑:“叶老师,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蔓蔓,叶紫蔓,快叫一声姐姐。”
叶欢也笑了,他走到了王鸥蔓的面前,离的很近,看着她。
王鸥蔓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感觉面红耳赤,觉得呼吸很急促,整个人都发软。
这个大坏蛋,自己再也不理他了。
曾经王鸥蔓最大的快乐,就是和叶老师在一起。
在洛阳的日子里,王鸥蔓经常找机会出现在叶欢的身边,她并不奢求什么,只要能够待在叶欢身边,那就心满意足了。
这一路的旅行,非常的愉快,王鸥蔓驾驶着马车,行驶的又快又稳,和梅兰芙一起旅行相反,叶欢根本不需要理会后勤,每天只要好好的吃睡就可以了。
因为赶路的缘故,他们有时候还会错过旅店,但王鸥蔓却将旅途变得比在家中还要舒服。
有一次王鸥蔓将马车停在路边后,很快就找到了不少蘑菇和野菜,并作出了美味的佳肴。
蓉蓉三人组之中,蓉蓉有领导才能,玲玲细致冷静,但一起出门的时候,一定会叫上王鸥蔓,因为大家都离不了王鸥蔓。
王鸥蔓除了会利用野菜野味做出美食之外,衣服破了,她身上的针线包就起了作用,她擅长各种生活技能,让大家少了很多的麻烦。
这一天,两人赶路赶累了,停在路边休息。
“这样会不会很累?”
看着王鸥蔓勤快的收拾着杂物,叶欢不禁问道。
“不累,我很喜欢做这些事情,过去在家中,爹常说这些事情都是下人做的,可是我不那样认为,因为蓉蓉和玲玲她们也喜欢我做的菜和衣服,而且……我也不会做其它的事情。”
王踏蔓的头慢慢低了下来,三姐妹中就数她最平庸,文不成,武不就,她能做的就是帮助她们,但在长安之变中,她却害玲玲变成了残废,她一直对此感到很内疚。
“但蓉蓉和玲玲出去玩的时候,一定要叫上妳,因为离开了妳,她们就什么事都没有办法做了。”
看到了王鸥蔓的神情,叶欢连忙安慰道。
“叶老师,我们走吧。”王鸥蔓轻声的说着,目光无比的柔和,摸了摸怀中的信封。
娘临走的时候,给了她一封信,告诉她,如果有事情无法决断的时候,就可以拆开。
昌江楼是新竹城最大的酒楼,其中一味松花鲈鱼非常有名,南来北往的客人都会到这里品尝,蜀地的变乱并没有影响到这里的生意。
昌江楼的陈掌柜满面笑容的迎接着一批客人,殷勤的招呼他们到楼上的雅座。
这批人总共有八位,为首的是一名青年公子,剑眉修目,英俊非凡,他身后跟着四名侍卫以及三名老者,连侍卫的脸上都有傲气。
这群人有骄傲的本钱,他们是金陵沈家之人。
金陵沈家是千年世家,门中高手如云,虽然名号不如武当少林等响亮,但就连宗师高手也不敢轻视沈家。
前朝大乱之时,数十万乱兵围攻金陵,结果沈家家主带领三百子弟兵夜袭敌营。
一夜之间,乱兵的统帅连同大将四十二人,被割掉项上人头——这是能改天换地的力量,乱世中甚至能成为天下之主。
这群人中为首的公子,就是金陵沈家最受宠爱的三公子沈远石,这次前来蜀地,算是沈家将实力向蜀地伸展的一个尝试。
但对于这个三公子,昌江楼的陈掌柜心中有些不屑,因为昌江楼是长生帮的一处产业,陈掌柜对沈三公子也有所了解。
江湖中人称沈三公子急公好义,却很少有人知道此人好色。
好色并不是什么坏事,但沈三公子却喜欢良家女子,江湖中曾经有数起采花案与他有关,但却没有证据,而指证他的人也都会失踪。
红袖盟曾经调查过此人,却无功而返。
沈远石虽然好色,但却非常的聪明,不该碰的人绝不碰,而且手脚很利落,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对他下手恐怕会揭起腥风血雨。
陈掌柜隐藏着心中的想法,一边招呼着沈远石,一边带着他慢慢走上了二楼。
当沈远石正准备走入雅间的时候,脚步却突然停住了。
他看到了不远处有一男一女正在用餐,就是那名女子让沈远石停了下来。
绝色——这是沈远石对那女子第一眼的感觉。
他浪迹花丛数十年,见过无数女子,但眼前的这名成熟女子最是让他枰然心动,鹅蛋脸白里透红,会说话的眸子无比明亮,淡黄色的衣裳,勾画出那玲珑浮凸的身段,纤腰丰乳,美艳如花。
沈远石看那两人风尘仆仆的样子,而那名男子衣着也很普通,不像是习武之人,于是向着身后侍卫使了一个眼色。
他本不是急色之人,但这种绝色怎能错过,这里不是金陵,沈家在这里没有势力,这两人一旦离开酒楼,人海茫茫,也许就没有再见到这美人的机会了。
“怒江双煞,想不到在这里见到你们。”沈远石的手下喊道。
怒江双煞是江湖中有名的雌雄大盗,女的貌美如花,男的心狠手辣,横行一方作恶多端。
“我们不是怒江双煞,只是准备前往成都城探亲。”说话的是那名美貌的女子。
她一开口,沈远石整个人放了心。
这女子明显不是江湖中人,谈话间露出的天真更让沈远石怦然心动。
“你们怒江双煞作恶多端,我是不会看错的,两个月前,金陵李大户家十二口遇害,就是你们做的。”那名侍卫向前走了一步,一把抓向叶欢的肩膀。
他的手成鹰爪,隐隐有着金属的颜色,如果抓实了,叶欢的骨头就会碎裂。
先诬良为盗,然后以正义之名将其拿下,等叶欢落入他们手中,那就只能任人鱼肉了。
侍卫的手已经落到了叶欢的肩膀之上,眼中闪烁着残忍的目光。
突然间,侍卫的脸色变了,他的手彷佛抓到了油腻的圆球,一点力道都用不出来。
侍卫发现自己苦练十六年的大力鹰爪功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对方的真气已经达到了沾衣即跌的境界,接着他看到了那名男子身形猛地往他怀中一靠,拳头狠狠击出。
叶欢一连三拳,胸口一拳,侍卫胸口骨骼尽粉,经脉全碎,小腹一拳,肝肠俱碎。
叶欢并没有给对方任何机会,武当破玉拳,讲究的就是一击必杀。
沈远石的脸色变得阴沉无比,对方居然在他的面前杀人。
江湖上除了实力之外,更要讲背景,金陵沈家这个金字招牌在江湖中,几乎无人敢触犯,就算是侍卫先采取攻击,一般人最多也只会击伤侍卫,双方各留脸面互退—步。
反正沈远石可以说是侍卫认错了人,然后再找机会纠缠。
这一手,沈远石玩的很娴熟,但却没料到今天对方却当着他的面,杀了他的侍卫,而且毫不留情。
几乎同一时间,沈远石身后的老者身形鬼魅般的出现在叶欢身前,手指如莲花般绽放,一掌轻轻印向叶欢。
空气突然变得寒冷无比,不远处的酒杯骤然裂开,这是极北冰雪神宫的风花雪月印,阴毒寒冽,专破各种真气。
叶欢没有回头,左手一拳迎上了手印,老者退后一步,叶欢也同样退了一步,内力相较之下,平分秋色。
“这位小哥,不知如何称呼?”动手的老者声音很和缓,一点火气都没有。
钱大同成名四十年,身为沈家的耆老之一,是江湖中绝顶高手,眼光自然很毒——面前的男子精气内敛,修为极高,三十岁能达到这种地步,未来更是不可限量,就是不知道武当派八大亲传弟子,明字辈中,是谁有如此高的修为?
“钱老,杀了这家伙!”沈远石的面色通红,怒道,“怒江双煞作恶多端,今天我们要替天行道。”
“钱大同,冰魄散人,师承极北冰雪宫,修炼的风花雪月封天印。”对面的男子说话了,但是回答却出乎沈远石的意料。
“还有破元血刀陈曦心,云台狂剑赵亚祥,金陵沈家的十八奉供,居然一次来了三个。”
“想不到你居然认识他们?”沈远石的眸子紧缩在一起,他的目光向着四周扫去。
钱大同三人身为沈家的奉供,武功深不可测,面前的男子既然知道他们在此,怎么还会如此嚣张?
“各位,有话好好说,这位是金陵沈家三公子……”这时候昌江楼的陈掌柜连忙出来打圆场,但没有任何人理会。
沈远石观察了一下周围,发面并没有什么埋伏,内心有些疑惑,难道面前这个男人自认能以一对十?
沈远石想向钱大同发出号令,却看到钱大同的目光凝聚在王鸥蔓的身上。
钱大同刚才看到王鸥蔓的语气和举止,只认为这是一位不通世事的贵妇,但是仔细一看,却是心中一惊。
他惊讶王鸥蔓的美艳,但更震惊讶她的修为,以钱大同的眼光,居然看不出王鸥蔓的深浅。
天下间能在三十岁左右达到精气内敛,真气大圆满境界的女子,寥寥可数,而她的相貌装束让钱大同想起了一人。
“解青丝……王夫人?”钱大同的脑海中想到了这个名字,不由自主的问道。
王鸥蔓不自觉的摇了摇头,因为她并不觉得这个名字属于自己。
“阁下既然不把沈家放在眼中,那么我们为何不到外面去做个了结?”沈远石冷冷的说道,他已经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这次总不能丢了沈家的面子。
叶欢冷冷的笑了一声,点点头。
“住手!”王鸥蔓向前一步,拦住了叶欢:“叶老师,我们走吧。”
她的手轻轻一招,三丈外的茶杯落入了手中,而茶杯中一滴水都没有溢出,这种内功修为让钱大同的脸色微变,沈远石也退后了一步。
收发自如的擒龙劲,只有内力大成之人才能用起来如此轻松。
王鸥蔓娉娉袅袅的走到了众人面前,按照自己听到的江湖规矩,想帮忙调解:“我以茶代酒,敬两位一杯,如何?”
她成熟的体态,绝美的面容,天真娇憨的举动,甚至还有一丝十四、五岁少女的羞涩,所有的一切,都对男人构成了强烈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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