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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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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邵渊的正义观和今天的律法有相似之处,但有不尽相同,简单说来,是通过正义来达到一种平衡,而律法却常常不能这样,这是因为律法常常暴露出不公义来。在小说中,九把刀力图使它重现古龙小说中的简洁,却做得很不够,这也是使其魅力略有削减的缘故,但这部小说已足够引人入胜了。 

虽然在当今网络小说迅猛发展的时代,一些年轻的作者如韩寒、郭敬明等等也大量涉足这样的小说,但能够像这部小说一样吸引人的不多。这大约是这部小说包含了宿命、轮回、记忆、仇恨、爱情、家庭等等诸多的内容,同时,还包含着奇幻小说的元素在内,从而将它与其他同类的小说划出一个分界,他用充满漫画及电玩图像的文字,重构出一部壮阔又奇特的武林史,有点奇幻的味道却又不失武侠的韵味,,也给人在体验梦想中的热血与感动。现在的流行口号就是:唱周杰伦的歌、练九把刀的功夫! 

很有意思的是,在小说中,九把刀对正义和功夫进行了解读:正义不是拿来用在无尽的报仇回圈,整个武林消失了也没什么了不起,因为正义之心未必跟随功夫典籍消失,寻常贩夫走卒也可拥有浩然正气,小人物捍卫正义的模样格外动人,那是一种比武者更大无畏的姿态,也是我一直向往的热血分镜哲学。我想,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一种东西,叫正义,正义需要高强功夫!”这其中的“功夫”二字,解释成豪迈激昂的情怀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九把刀是一把什么样的刀
由于工作和写作的关系,每天总能收到全国各地寄来的新书不下10余部,由于这些朋友的一味“纵容”,致使我在不自不觉中丢掉了买书的习惯。不过逛书店的习惯却一直保留着,但到那里大多是随意翻翻,一般不买,直到一个偶然的机会在书店里见到了九把刀的这部青春小说《功夫》,我的这个坏习惯才终于有所改变。相信当你在书店里邂逅了这本书之后,也会想遇到宝藏一样想居为己有。
犚恢币岳次沂前研∷档背晌宜暗囊恢ё钣行У拇呙咔睦炊恋?并不是由于喜欢或者不喜欢,就像要去远方必须在飞机、火车、汽车之间作出选择一样,并不是由于喜欢。但这次九把刀的这支催眠曲却成了一剂兴奋剂,把书买回家的那个晚上我就熬了个熬通宵。想来这种“瘾”也只有上学时在学校的寝室里点着蜡烛,偷看贾平凹先生的《废都》时才曾经有过。九把刀的这部小说用语是那么成熟、老道,完全不像出自一个出生于一九七八年的年轻人之手。看来正在年轻人中悄悄流行的“养最蠢的狗,交最贱的朋友,看周星池的电影,听周杰伦的歌,读九把刀的小说”。这句话不是空穴来风。 
功夫是指在某个领域或某个方面的本领或造旨。在可以把书柜撑破,可以把书架压弯的数不胜数的书籍中,涉及功夫的书籍可谓无法统计。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没有一个敢以功夫或者没有想到以功夫这两个字直接作为自己的书名的,这就为后来者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年轻是无畏的代名词,年轻的小说作者九把刀就把握住了这个机遇,把自己的这部小说起名为《功夫》,这本身就代表着一种智慧和才气,只这一个魅力四射的书名,就足可以让这部小说的读者增加一成。只九把刀的《功夫》这个书名就足以彰现作者小说的天分,就更不用说那奇幻神秘而又险象环生的内容了。 
掌劈山河,拳打八卦的老人那劈墙的一掌所显示的绝世武功,与穿着一身破旧的唐装,脸上布满污垢和不明物质的老人身份形成的鲜明对比,足以给这个物质时代带来强烈的震撼。正义和武功,这种穿越政治、经济、文化障碍的功夫,在这个以时尚和金钱为主流的时代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因为稀缺所以可贵,我想这才是九把刀这部小说《功夫》畅销的真正原因。 
在与九把刀同一个年龄段的韩寒、春树、郭敬明的青春小说卖的很火的时机,华艺出版社慧眼识珠推出的台湾青春小说作者更有小说天分的九把刀的青春小说《功夫》,无疑会使青春小说火上浇油,让青春小说的火暴达到另一个颠峰。我们知道,港台小说向来在内地就很有市场,这大概是因为那里的土地更容易使小说——这门文学茁壮生长,关于这些有那么多的“金庸迷”、“三毛迷”为证,无须我来证明。相信这部《功夫》的面市,“九把刀迷”会为青春小说界增添一道靓丽的风景。 
第一篇
我蹲在老人身旁,遮住围观同学的眼光,快速从口袋拿出几张一百元的钞票塞在老人手里,轻声说:“老先生,我不是看你不起,只是想帮帮你几顿饭。不过别再来烦我了,行不行?我是个二十世纪末的国中学生,这个时代的学生是要念书而不是去深山习武的。真的很抱歉。”
楔子
一九八六年。
那年,我十三岁,一个不吉利的年纪。
那年,张雨生还没死,王杰正红,方季惟还是军中最佳情人。
他们的歌整天挂在我的房间里。
那年,我遇见了他。
那年,功夫。
老人(1)
我这个人蛮枯燥的,至少在朋友的眼中,我是个没有特色、中规中矩的国一生。
国一没什么功课压力,没什么值得烦恼的事,但因为年代的局限跟自己个性拘束的关系,一些现在年轻人觉得很屌的玩意儿,像是嗑药、飙车砍人大赛等等都跟我一点干系也没。
我也不是刻意将自己搞成这么枯燥,只能说不同的个性会有不同的排遣方法,而我这个娱乐庸才在放学后的重大消遣,就是到书店站着看书。
站着看书,不代表我没钱买书。事实上我家是间纺织代工公司,在八○年代末期还算是个挺赚钱的行业,但是我根本就不想回到了无生气的家里。
当我爸的猪朋狗友霸占我家的客厅,把我家当酒家乱声呼喝时,我都会低着头闪过他们,溜到书店看小说。
一站,常常就是两个小时。
我看小说的品味也平凡得紧,不是金庸就是古龙,他们笔下的武侠世界深深吸引了我。一个拿着剑就可以痛杀坏蛋的简单世界,比我家可爱多了。
还记得那一天黄昏,我依旧靠在沉重高大的书柜旁,翻阅着金庸的《鹿鼎记》,看韦小宝怎么跟白痴俄国佬签尼布楚条约,如何将清、俄、天地会三方耍得团团转。
《鹿鼎记》要是看完了,金庸的武侠小说我就全看过一遍了。
“要不要看这本?”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
我抬起头来,发现一个老头正在旁边看着我,手里还拿着一本书。
是金庸的《笑傲江湖》,我早看过了。
“谢谢,那套我都看过了。”我微笑道,随即又回到书里的世界。
但我隐隐发觉,老人的身影仍旧伫立在我身旁,一双眼睛看得我发麻。
“那这本呢?很好看喔!”又是老人的声音。
我只好抬起头来,看看老人手中的书。嗯,是金庸的《侠客行》。
“那本我也看过了,谢谢。”我彬彬有礼地说。一个平凡的人,如我,总是拥有恰如其分的礼貌。
礼貌之余,这次我稍微注意到老人的样子。
老人的年纪我看不太出来,因为我分辨年龄的能力一直很差,不过他肯定是个老人,他穿着破旧的绿色唐装,脸上的污垢跟不明分泌物质掩盖了表达岁月的皱纹,但苍老还是不免从酸酸的臭气中流露出来。
我有点怀疑,这老人是不是店家请来的临时帮手,暗示我不要整天杵在店里看白书?这样一想,心中有些不好意思。
我开始犹疑是否要马上离开,却又怕……万一这老人只是热心向我推荐书籍,我这一走岂不是让他难堪?
我的个性一向善良胆小,予他人难堪的事我是绝不做的。大家都说我怕事,也有人说我好欺负,更有人说我龟毛。所以我拿著书,心中却盘算着何时离开?该不该离开?怎么离开比较不丢脸?一时拿不定主意。
“这本呢?精彩喔!”老人又拿着一本武侠小说在我面前乱晃,我窘迫地看着那本书,是古龙的《流星蝴蝶剑》,坦白说,那套略嫌枯燥了些。
“那套我也看过了,真是不好意思。”我看着热心的老人,心中微感抱歉。
或许我应该假装没看过,顺着他的意思翻一翻吧?
但老人没有丝毫气馁之意,神色间反而有些赞许。
“年纪轻轻就涉猎不少啊!很好,很好。那这本呢?”老人从书柜上抄起一本布满灰尘的《蜀山剑侠传》,期待着我的答案。
啊,这套我的确是没看过,因为《蜀山剑侠传》实在是太长了!长到我完全不清楚它有几本?七十本?八十本?还珠楼主婆婆妈妈的长篇写法,我一向敬谢不敏。
“嗯,这套我没看过,我看完《鹿鼎记》以后一定会看。”我诚恳地说。
不料这老人眼睛闪耀着异光,扬声笑道:“很好、很好!小小年纪就知道去芜存菁,分优辨劣!这蜀山狗屎传满篇胡言乱语!什么剑仙、血魔!什么山精、什么湖怪!看了大失元神,不看也罢啊!”语毕,竟将手中的《蜀山剑侠传》从中撕裂,双手一扬,断裂的纸片在书店内化作翩翩纸蝶。
我当时心中的惊诧,现在也忘不了。
一生中遇到的第一个真实的疯子,这种记忆谁也无法抹灭。
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这老人应该不是老板派来提点我的帮手,因为我看见气急败坏的老板踱步过来,手里还挥舞着扫把。
“出去、出去!要不然就赔我的书钱来!”老板压抑着怒火,低声喝令着老人,几个书店的客人好奇地朝这里张望。
那老板是个明理的人,一眼就看出那老人绝无可能付钱,要强送他进警局,却也可怜这精神失常的老叟。
那老人深深一鞠躬,语气颇为后悔:“真是失礼,我一时太过兴奋,却把您的书给撕坏了,我瞧这样吧,我身上钱带得不够,赶明儿我带齐书钱,一定双手奉还。”
那老人一口外省腔调,至于是山东还是陕西、山西的,我就不知道了。
“快出去,别妨碍我做生意!出去、出去!”老板的脸色一沉。
老人歉疚地摸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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