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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鳞开-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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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陌点了点头。

佘安这才略略放心。现在东宫侍卫营的军官纯粹是纸上谈兵,照本打仗。谁都没有作战经验,同样是试探敌人虚实深浅,有些将领看都能看出来,有些却不得不拿人命去换。这些都是血的教训,是每个将领成长道路上必不可少的养料,所以诗人感叹“一将功成万骨枯”确非虚指。

但只要为了那“身前身后名”,即便千万骨枯又如何?

“当牢记视兵卒为兄弟,身先士卒,首战立功!”萧陌提点道。

“卑职明白!”佘安捶胸行礼道。

佘安的第五司收纳了沿途的流民,经报批之后设立了独立的辅兵局和民夫局。这让第五司格外庞大,成为诸司之首。佘安也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一念之仁,竟然得到了扩大编制的机会,更因此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全营先锋司。

“全营准备作战,军议之后开始全城戒严。第五司为前锋,先行出击,甄飞宇,你率部接应!”萧陌连连下令。

“是!”甄飞宇也是当日杀进成国公府的老下属,理所当然分配到了权重仅次于先锋营的任务。

佘安一向与甄飞宇熟识,知道他虽然有时候爱说大话,但办事总体还算牢靠。而且他那边的操练成绩恐怕比自己的第五司还要好些,也是靠得住的助力。两人当下签了军令回执,各自回去整顿部曲。

崇祯十六年九月下,豫省久旱之地竟然接连下雨,颇有些越下越大的趋势。天气已经转凉,偏偏下了这么多雨水,庄稼恐怕又要歉收乃至绝收了。江南运送来的军粮日显窘迫,这一仗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而且孙传庭连翻野战获胜,虽然再没有斩将夺旗的大功,却将李自成逼进了郏县城。秦兵与豫兵将这小县城团团围住,只是碍于大雨无法作战方才停下了脚步。

李自成本想佯败诱敌,但此刻看来却还是低估了孙传庭打仗的功力。这位老督师读书的时候是学霸,行军打仗也是不输古今名将的兵法大家。手下牛成虎、白广恩、高杰等总兵官在孙传庭的带领下,各个威猛无双,丝毫没有官军一触即溃的暮气。就连屡战屡败的河南兵,借着秦兵的兵威好像都强硬了几分。

李自成维持着表面上的镇定,好像一切都在自己掌控之中。实际上从谢君友战死那天开始,他便知道自己恐怕是玩脱了,今年要想打下洛阳实在不现实,还是得回兵襄阳抵抗。到时候孙传庭进了客地,必然要与左良玉生出摩擦,倡义营也兴许也就没事了。

“元帅,咱们这边日子不好过,官兵那边恐怕更不好过。”顾君恩看出了李自成苦恼,上前低声进言道:“刘将军那边很快就要有消息了,无论捉没捉到朱太子,孙传庭都逃不过保卫不力的罪名,不怕他不回兵。再者说,这雨下得实在是老天爷厚爱。一是让秦兵的火车威力大减,二是让他们运粮不济。”

李自成近来越发看重顾君恩,他就是喜欢这种直言献策不弄玄虚的谋士。他问道:“如今就这般耗着么?”若是依着李自成的梗脾气,说不定真是会这般耗着。崇祯十一年时候义军陷入低谷,连张献忠都招安了,只有他李自成宁可带着十八骑躲进商洛深山,也不肯向官府低头。

“耗着也不是个事。”顾君恩抿了抿嘴唇:“以学生之见,把郏县城扔给孙传庭更好。”

“哦?已经诱敌诱到了此间,为何还要再送?”李自成有些不满。

“元帅,”顾君恩顿了顿,“我是担心孙传庭想回回不得。”

大军在外,扎营安寨,要想分兵回救,势必会导致军心不稳,很有可能不战自溃。孙传庭手下不止有秦兵,还有河南兵,谁留谁走?一个不好就会导致分裂间隔,不能再战。想这位督师老于阵战,绝不会犯下这种错误。

“若是将郏县城扔给了孙传庭,也就解了他的燃眉之急。”顾君恩道:“他大可以郏县为依托,命豫兵防守,自己回兵救朱太子。”

“到时候咱们再煽风点火说秦兵逃了,那些豫兵必然大乱!”李自成一点就透,脸上洋溢出灿烂的笑容:“先生真是额的贵人!这都让先生想到咧!”

“元帅过誉!过誉!”顾君恩做出一副惶恐模样,打了个揖,将头埋入两臂之间,嘴角都咧到耳根去了。

“就把他们放进郏县来打!”李自成大手一挥,已经下定了主意,命人传令下去。

这比言语上的夸赞更让顾君恩感动,颇有些言听计从的知遇之感。

 第119章 男儿赌胜马蹄下(5)

凌晨的浓雾之中,汝阳城外的营帐之中一如往素的宁静,就连灯火都不比昨日多一把,丝毫不见大战在即的模样。在这股安宁之中,却潜伏着一股暗流。身穿大红胖袄的军官们正挨个营帐推醒熟睡中的队长,压低嗓子重复着:“衔枚整队。”

被叫醒的队长们只认清了军官肩上的星章,便一个翻身站了起来,飞快穿上衣服,再挨个拍醒身边战友,一声声重复道:“衔枚整队!”

自古偷袭一方为了防止自家士兵口中发出声音,都要衔上一枚筷子长短的木头。东宫侍卫营虽然操练严格,但不能保证每个士兵都不出意外,嘴里咬个东西可以防止无意中发出的惊呼,同时也能减轻一定的心理压力。对于四百年后的职业军人而言,夜战都属于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军事行动,更何况在这个流行“雀蒙眼”的时代。

尤其今晚天色阴沉,天地间只是一团浓墨,只有零星飘散着如同鬼火的灯光,那是双方大营所在明哨。至于半道上的伏路兵,那是绝不喜欢光亮这种东西的。

“醒醒!醒醒老四!衔枚整队!”队长重重拍着一团黑乎乎的厚肉上,手掌被肉浪反震得微微发麻。

刘老四双腿蹬了蹬,脑袋还是有些发蒙,硬撑起一口中气道:“醒了醒了!”话未说完,他嘴里已经被塞进了一块冰凉的木牌,那是吊在他颈上的士兵名牌。除了士兵姓名、年龄、体貌、编号之外,还有个最近才急急忙忙刻上去的“血型”,好像是青衫医在太子殿下的指点下新弄出来的玩意。

刘老四一个激灵,总算想起了衔枚整队的意思。营里的夜间紧急集合是他的弱项,但只是因为他手脚慢,睡得沉,不过对于衔枚整队他却不担心,因为这个考核的标准是“悄然无声”,而非单纯的反应快。

——是作训官又在折腾了?

刘老四含着名牌,渐渐适应了黎明前的黑暗。他扫了一眼周围战友,都一个个悄悄穿着衣服。这时候就看出训导官一再要求大家把衣服叠好放的重要性了,极大避免了找不到衣服的情形。

他以自己最快的速度穿上了衣服,却还是落在了全队的尾巴上。那些比他晚醒过来的战友都已经穿好了胖袄,一个个鱼贯而出,在营帐门口的武器架上取了各自的兵器。刘老四很快发现这不是作训官闲得瞎折腾,因为本队的火兵已经挑着担子过来了。

扁担两头的筐子里,属于刘老四的装备,从里到外的皮甲、锁甲和棉甲。整个小队只有两个人有这样专人服侍的待遇,那就是藤牌手和圆盾手。

作为顶在队列最前面的藤牌手,一定要壮硕有力,用足足一人高的方形藤牌掩护好自己身后的战友,好让长枪手从间隙中刺杀对面的长枪手和牌盾兵。当然,现在还没听说哪家流寇有用鸳鸯阵的,所以对面往往直接就是长枪兵,或是手拿木棒的流民——纯粹是用这些命如草芥的可怜人当做冲乱敌阵的马前卒,并不在乎他们的死活。

“四哥,这回是真的要上阵了!”同队的圆盾手穿着棉衣,并未着甲。

藤牌手和圆盾手在野战中就是人肉长城,要能够站得稳挡得住。如同大宋时代的重步兵一般,他们也要全身披挂,最里面是一层牛皮轻甲,然后套上一层精铁打造的锁子甲。锁子甲可以有效防御箭矢和锐刺,但对于砍刀和钝击就有些力所不逮,故而还要在外面套上棉甲。

明军的棉甲是棉衣里面缀以铁板。说是棉甲,其实是铁甲,用来防御刀砍斧斫,乃至铁槌的攻击。这棉甲实在是外柔内刚,防御力高强,而且格外保暖,为东虏与朝鲜所偏好。反倒是出身南方的戚家军中喜欢棉甲的人并不多,一般战兵往往只穿一袭锁子甲对阵。

在东宫侍卫营中,除了藤牌手与圆盾手是身披三重甲,其他战兵也是根据气候条件单穿锁甲或是棉甲,至于队中的火兵则只穿一领皮甲。

考虑到盾牌手要冲锋在前,又要承受最初的锐利攻击,三重甲的分量实在不轻,故而平时由火兵担着行军,只有要对阵的时候才会全套披挂。

刘老四伸出蒲扇大的手掌,捧起自己的明盔,轻轻捋了捋明盔上的缨子和色旗,低声道:“咱们吃肉吃粮,等的不就是这一天么!”

“对!”圆盾手可以视作是藤牌手的副手,两人非但要随队操练,平时还要进行单独的合练,感情极深。鸳鸯阵重在正奇变幻,互相配合支援,同一队中两个伍要配合默契,主要就落在当头两堵“城墙”身上。

“衔枚整队!”压抑着声量和怒气的声音打断了两人的对话,是本队的队长。

在队长身后,一双散着寒光的眼睛紧紧盯着刘老四,那是一个路过的军法官。

刘老四看着军法官手臂上戴着的白底黑“宪”布箍,没来由一阵胆寒,连忙将自己的名牌含进嘴里,站好位置。他一站定,整个队都有了自己的位置,很快就按照操典的要求成了队列。

队长等那军法官走了,上前重重踢了刘老四一脚,一手捂着嘴,低声骂道:“驴蛋货!你舍得死他就舍得砍!再敢乱了军纪,仔细你的脑袋!”

刘老四低下头,只是任队长骂了两句。说起来这队长对人虽然不客气,尤其对于纤夫出身的士兵不怎么看得上眼,总觉得矿工才是最好的兵,但当初作训官说刘老四不适合当藤牌手,最终还是队长去说了半天,才将他从火兵一举推到了藤牌手的位置上。

藤牌手要比其他兵士每天多一个鸡蛋,干粮不限量,吃饱为止。这对于只有十八岁的刘老四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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