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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姨娘听到吴老爷对自己孩儿的殷殷期望,眼中不由得闪过丝丝笑意,不发一言,温柔地注视着吴老爷的一举一动。
而此时兰晓不知道陆绍棠为着她已经大大得罪了吴老爷,她正忙着为邻居孙大娘做午饭。
孙大娘年岁有些大了,近日受了凉,便躺在床上动弹不了。她有个儿子,从小就是个懂事、沉稳的,家里的粗重活是一肩担了,而且隔壁邻居、三姑六婆有什么事他也喜欢帮一把,因此虽然孙大娘说话经常带刺,不太讨人喜欢。看在她儿子孙志鸿的份上,左邻右舍也从不与她计较。
这几天孙大娘卧病在床,而孙志鸿在私塾教书,白日里无暇照顾,就他那份微薄的薪资,也用不起丫头,邻居们就轮流上门为她做个饭帮个手。
今天就轮到了张婶,张婶忙着面馆的生意走不开,兰晓便自告奋勇地揽了这个差使。
孙家的院子不大,里面是一排坐北朝南、一楹三间的平房,几竿稀疏碧竹掩映着有些破旧的黑瓦白墙,却也收拾得干净整齐。
孙大娘倒不客气,指使兰晓一会端茶,一会递水的,又要叫她炒菜炒得可口些。来时张婶已经和兰晓嘱咐过了,这孙大娘人不坏,不过脾气不甚好,要兰晓让着她点。兰晓想着一个寡妇带着儿子生活也挺不容易的,何况她因为病痛,无处发泄,说话语气不好也是正常,也不理会,她要什么都给她端了去就是,然后用心炒菜。
忙了一会,兰晓便把饭菜送到了孙大娘床前。原本病恹恹歪在床上的孙大娘立时闻到一阵香味,看了看碗里居然不是寻常吃的白粥,其中还有几颗红枣,问道:“这是什么粥?”
兰晓微微一笑,说道:“大娘,这是红枣粳米粥,吃了对身子好。”
“白粥清爽,这梗米粥能好吃吗?”孙大娘皱了皱眉,又指着旁边一小碟茄子,说道:“又是茄子,唉,嘴里都没味道了。”
抱怨归抱凶,孙大娘还是吃了起来。粥一入口,就觉得淡而清香,又绵又滑,孙大娘顿时有了食欲,她又夹了块茄子,比她平时吃的味道好多了。
兰晓瞧孙大娘的样子,知道她比较满意,心里有些得意,这茄子自己可是切成斜刀块,放在油锅里炸软,再取出来拿蒜末炸香炒成的。虽比不上红楼梦里的茄子,不过也是平常人家没吃过的。
孙大娘三口两口就吃完了,还有些意犹未尽,又朝兰晓要。
兰晓边收拾碗筷,边说道:“昨儿听刘婶子说你一天都没吃什么东西,今儿虽然有胃口了,但也不能一下子吃太多。大娘,你先休息吧。”
孙大娘听了这番话,想到原先还取笑张家无端认了个女儿,等着做赔本买卖。现在看着眼前的兰晓,温柔恬淡,秀丽端庄,对着自己也是尽心照顾,只不过孙家代代都是读书人,兰晓有些配不上儿子,要不然讨来做个媳妇也是不错。
孙大娘念头一闪即逝,对兰晓却也和言悦色起来。
兰晓还以为自己的厨艺收服了孙大娘,心里暗道好厨艺不但能抓住男人的心,也能抓住老太婆的胃。
到了黄昏,想着孙志鸿就要回家了,兰晓便离开孙家。走在路上,兰晓不由得牵挂起陆绍棠,算起来也有好几天没见面了,不知道他现在近况如何。在后世有手机网络果然是很方便,不像现在消息闭塞,非得见个面或者捎个话才能知晓情况。
兰晓边走边想,没注意看道,和前面的来人撞了个正着。兰晓一个趔趄,来人连忙伸手相扶,然后忙不迭地松开手,做了一个揖,嘴里说道:“姑娘,无意冒犯姑娘,是小生唐突无礼了。”
兰晓抬眼望去,只见一个年轻人,二十岁左右的年纪,中等身材,俊秀挺拔,温文尔雅,脸上还有着可疑的红晕,不会吧,难道这样相碰他就有些害羞了吗?
又听到他的歉语,兰晓不由地“扑哧”一笑,看来是个读书人,她可是很少听到这种文绉绉的说话了。
看到兰晓绽露明艳的笑容,那个年轻男子一怔,兰晓柔声说道:“是我不曾看路,多谢相扶,告辞。”便继续前行。
走了几步,听到身后在唤“姑娘”,唤了几声,兰晓以为在叫别人,也不回头,这时那个年轻男子赶上前来,说道:“姑娘,请留步。”
兰晓有些诧异地看了过去,前面那几声原来是在叫自己啊,前世一般看到不认识的女人,如果要打招呼,都是叫“小姐”的,不过自从2011年春晚上已经明确说过“小姐”有另外一种含义了,这也算是一种回归吧,可惜自己也回不去,这种称呼上的错误也没有机会犯了。
“姑娘,你的东西掉了。”那男子手掌里托了个玉蝴蝶挂件,递到兰晓面前,打断了兰晓的胡思乱想。
兰晓回过神来,拿了挂件,说道:“多谢。”
那男子连连摆手,说道:“不用客气。”转身急急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居然忘了昨天已经周五了,呵呵
69
69、风波 。。。
兰晓望着那个年轻男子落荒而逃的背影,觉得又是好笑又是好玩,这人也够单纯羞涩的,她突然想起第一次见到前男友赵凉的情形。
那时学校正时兴蹦迪、跳钢管舞。所以兰晓经常和室友到学校附近的迪吧去玩,认识了一些朋友,那个新交结的男性朋友就把赵凉拉了过来,说兰晓很会跳舞,让她教教赵凉,赵凉一副羞涩的大男孩模样,从此兰晓心中就有了他的身影。一来二去,两人也顺理成章地谈起了恋爱,他便成了自己的初恋男友。
没曾想…。兰晓摇了摇头,是不是现在日子过得自在舒坦了就开始胡思乱想了。以前的事还想它做什么,真是吃饱了撑的,兰晓狠狠骂了自己一句。
回到家后,兰晓却听到面馆里头有些吵嚷的动静,心想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吧,便连忙朝店堂赶去。
此时店堂里一个长着满脸横肉的汉子正用力一拍桌子,大声叫道:“你这个黑心肠的店家,你过来,看看碗里这是什么东西,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拿虫子给我们吃,你想吃死人啊!”
张叔走了过去看了看桌上的汤碗,那里面竟真的浮着一只虫子,那虫子又粗又青,很是显眼。张叔脸色顿时涨得通红,憋出几句话来:“我们店里的东西一向干净,怎么会有虫子?”
那汉子立马从碗里捞出虫子,捏着它向四周晃了晃,说道:“大伙瞧瞧,这是什么?”身旁一个汉子也随即捂了肚子连声叫唤不舒服,另外三个汉子跟着叫道:“我兄弟肯定把虫子吃进肚子里去了,这虫子有毒得很,你要害死人了,你得赔银子。”
张婶瞧见这几个汉子一脸凶相,心里有些发慌,也不敢上前,站在一旁,分辨道:“这碗筷是我洗的,洗的很干净,从来没见过什么虫子啊。”七斤也在那里帮着辩白,只是在他们的凶神恶相前显得有些苍白无力。
店堂里食客听到他们的对话,就有几个正在吃面的人虽然没有吃到虫子,却觉得一阵恶心,扔了碗筷,也在那里指责张叔,有的人还没开始吃,便不在意,只顾看着热闹,也有人趁乱不付帐就悄悄地溜走了。
一时之间场面有些乱哄哄的。
那满脸横肉的汉子眼中闪过一丝得意,更把拳头挥到了张叔的面前,说道:“快赔银子来。”
兰晓皱眉,心想这帮人绝对是来找碴的。一般做餐饮生意的是很有可能出现小虫子、飞蛾的,以前自己和朋友去小肥羊吃火锅的时候,锅里也惊现一只虫子,当然体积很小,悲催的他们还是吃了一半才发现。那时他们便把店长请了来,然后抬出1818黄金眼,说要到那里去给小肥羊爆光,那店长压根不慌,连个五折都没打,也就稍微打了个折扣。他们也没辙。
哪像那个大汉,吃了一个虫子就捂着肚子叫疼,又不是吃了砒霜,能有如此显著的效果,而且他们不急着找大夫,只一个劲地要银子,不是敲诈是什么。
就算要破财消灾,也不能任他们宰割。兰晓见张叔张婶都没了主意,便上前一步正色说道:“我们面馆向来注意卫生,绝对不会有虫子,大家尽请放心,至于这碗里的虫子?”她说到这里故意停顿了一下,正要再说。
“什么?”那汉子却将汤碗狠力一摔,“哐当”一声,在地上砸得粉碎,汤水溅了一地,骂道:“你这样说,不就是说这汤里的虫子是老子故意放的?我日你个奶奶,老子这不是吃饭没事干,跑到你的店里放虫子。”
“我可没这么说,你这么激动,莫非被我说中了?”兰晓一边说着,一边望向角落里坐着的一位一身素雅的淡青色长衫的男子。
先前她刚一进店堂,便环顾四周,却惊喜地发现萧世楚竟然也在店里,所以瞧着眼下的事无法善了,不由得把希冀和祁求的目光投向萧世楚,他身家不薄,应该不会怕这几个地痞吧,或许能为自己说上几句话。
这时萧世楚果然不负兰晓的期望,淡淡地开口说道:“我见到他自己把虫子放进碗里的,我还以为他是属鸟的,口味与人不同,喜欢吃虫子呢。”话里嘲讽味十足,声音不高,足够让店里的人听到。
不知道哪个促狭的人喊道:“那就是鸟人。”
兰晓眼中也有掩不住的笑意,这萧世楚平时冷如冰山,没想到还有如斯幽默感。
店里立时响起几声轻笑,那汉子横眉怒目地朝众人瞪去,那附合打趣的人早缩了回去,他扫视一圈,也没发现究竟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在取笑自己,便有些恼羞成怒地朝萧世楚走去,这小子胆敢管闲事,而且话里带刺,老子一定要给点颜色让他尝尝。
他一边挽着袖子,一边嘴里骂骂咧咧地说道:“你眼睛瞎了不成,哪只眼睛看到我把虫子放进去的?爷爷我今天要好好教教你,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兰晓有些紧张又有些担心,怎么萧世楚又一个人独自出来了,他那两个家仆呢?关键时刻,怎能不在!万一那汉子真的动起粗来,就萧世楚那病弱的身体能吃得消那汉子的一拳吗?
兰晓抢先几步,义无反顾地挡在萧世楚桌前,强作镇定地说道:“我们面馆只是小本生意勉强混口饭吃罢了,对各位招呼不到之处,还请海涵,小七哥,你快拿五百文钱过来,让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