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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风流-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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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慕白笑道,“好,别耍性子了,说吧,有什么正事?”

“我想经商!”武媚娘总算说正事了。

“经商?怎么无缘无故说起这个?”秦慕白疑惑的问道,“现在你们武家好歹是一品国公府,你这个堂堂的二娘子,当什么商人?”

原本,在秦慕白的意识里,经商可是大好的事情,以他的才识在这个时代经商,那也必然是一本万利。但眼下这个环境,可就给他经商布下了一个大大的桎梏。

在唐人的意识中,商人是很低贱的。“士农工商”四大阶级,商人排在最末。唐律甚至明文规定了,商子之子不得参加科考,不得当官参军。在世人的眼中,商人也是狡猾的、唯利是图的卑贱小人。哪怕你富可敌国,那也一样被人看不起,还不如一个种田的农民有社会地位。

武家,其实本来也是商人起家。武媚娘的父亲武士彠,在隋末的时候就是个木材商人。当初他把家产都投资给了在太原起兵的唐国公李渊,后来李渊夺得天下,武家才有了从龙之功,从此麻雀变凤凰。

但是尽管如此,武家在大唐的朝廷上、仕人官员的眼中,仍是洗不去这商人出身的门第阴影——不管武士彠曾经当过多大的官儿,同僚们仍是看不起他。这其实也是武家现在家道渐衰的一个原因。

皇帝虽然顾着先皇的面子追谥了武士彠一个三品尚书,也保留了一品应国公的爵位待遇,按理说也该把武士彠身前担任的“荆州都督”这个职位,让长子武元庆来顶替,至少也该平级调动给他个职事官来做。但武家的两个儿子武元庆和武元爽,却连个九品的一官半职也没捞着,只能空守着豪宅田产混吃等死。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出身不好——商人子弟,不得为官。

“当商人有什么不好的?我父亲就曾经是商人。”武媚娘大有一点破罐子破摔的脾气来了,哼哼的道,“反正现在我们武家都成这样儿了,就算是不经商,人家一样把我们当作是商人子弟。再者说了,因为和你的事情这么一闹,皇帝那里更讨厌我们武家了。要想在仕途官场上有所建树,已是绝不可能。那我何不认了命,女承父业乖乖的去经商,赚点实惠的钱财让自己过得好一点?我就是爱钱,怎么了?你不能给我,还不让我自己去赚吗?”

秦慕白一时无语。这个武媚娘,性子虽然有点刚烈和偏激,但却是一个挺有进取精神、敢于突破陈规旧俗的人,处处流露出商人肯于实干的特质。不过想来也是,要不是她从小就有这样的精神,又怎么可能在历史上轰轰烈烈导演一出女权运动,在男权的世界里巅覆一切陈规,破天荒的当上女皇帝呢?

“你倒是说话呀!”武媚娘有点心急,跺着脚逼问了。

“你要经商,那便经商吧。其实我倒是认为没什么,要不是父亲那里说不过去,我自己都想要经商。不过,你经商,找我来干什么,我有什么能帮到你的么?”秦慕白说道。

“咦,你可不是花言巧语的在哄我开心,真的也想经商?哼,堂堂的秦家三公子会想沦落成商人?就会骗人!不过算啦,本姑娘不跟你计较!”武媚娘拍了拍巴掌,神秘的一笑,“我叫你来,当然是因为你有能帮到我的地方了,要不然你以为我还会思念你么?我只说三个字,你就明白了。”

“说。”

“秦仙酒!”

“嗯?”秦慕白心头一亮,“你怎么知道的?”

“原本我当然也是不知道的,因为我们武家没人能参加朝廷庆功宴那种盛会。”武媚娘笑得有点古灵精怪,嘻嘻的道,“不过,商人便是这世上最勤奋、消息也最灵通的一类人。他们想要知道什么,总是能第一时间打听到消息。皇宫那里嘛,往往是最大商机涌现的地方。一但某天皇帝喜欢什么、夸奖什么,天下必然风行什么。这个你总该能明白?”

“诚然如此。”秦慕白说道,“秦仙酒,是我酿的。整个大唐天下,恐怕也的确只有我会酿。皇帝御驾亲临过我秦家,亲口赐封的‘秦仙酒’之名。当时,我也有一股很强的冲动要经商卖酒。不过,我父亲是一个固执规矩又恪守礼法的人,他身体不好,我不想惹他生气,因此一直隐而不提。”

“那好,现在机会来啦!”武媚娘的巴掌一拍,咯咯的笑道,“昨天,有个大商人来到我们武家,指名道姓的找到我,说要跟我合作,经卖这种‘秦仙酒’。”

“哪个商人?”

“长安第一富商——郑凤炽!”武媚娘说道,“就是那个,曾经对高祖皇帝夸口吹牛的大商人。他曾经说,不管终南山上有多少颗树,就算把每颗树上缠上一匹绢,他家里的绢也用不完。虽然有点言过其实,但这个人的确是非常富有,简直比国库还有钱。贞观初年皇帝对突厥用兵时,就向他开口征过钱粮。郑凤炽一人单独资助起十万大军的一切开销,因此皇帝御笔亲封他为‘大唐义商’,将大唐的盐铁专卖权,都交给了他。”

“郑凤炽,鼎鼎大名,我也的确是听说过。”秦慕白说道,“这个人和普通的商人不同。他非但不被人歧视,还尽是结交一些权贵。他做的生意,多半是与朝廷有关,比喻你刚才说的盐铁专卖,因此这个人在皇帝的心目中都应该有点地位。”

“说得不错。”武媚娘站起身来,像个成年长者一样背剪着手,踱着步子,说道,“这个郑凤炽,的确是手眼通天哪!皇帝那边刚刚用秦仙酒宴请了功臣,他就知道了消息。不仅如此,他还征得了皇帝的同意,让皇帝允许他经营特卖这种贡品‘秦仙酒’。现在唯一缺的,就是你秦慕白公子的酿造之法了。他知道你秦家门风甚严,直接去找你很有可能被令尊大人一脚踢出来。于是,他居然辗转迂回找到了我,先是说动了我,然后让我出面找你——嘿嘿,你说,这个人是不是极度聪明,注定了是天下首富、第一巨商?”

“的确是个聪明的商人。”秦慕白说道,“他跟你说了怎么合作吗?”

“说了。”武媚娘说道,“他说,不牵扯到你,只跟我合作,这样总不会辱没了你秦家的名声吧?而且,我只需要提供酿酒的方法,并保证不把这方法告诉其他的人。这样,我就能分得卖酒的四成利润。其他的,我一概不用管。”

“呵,这个郑凤炽,的确是会做生意。”秦慕白不由得摇头笑了,心想:武媚娘从小在商人的家庭环境中长大,骨子深处都是‘利益为先’的思想,有商业头脑。她提出的这个办法,看来是可行。反正我也没损失什么,一个极为简单的酿酒蒸馏法而已,就让她去做吧!

正要答应下来,武媚娘又说了:“我经商呢,最明显的好处是能赚到许多许多的钱。商人是为人所不耻,但却没几个人真正讨厌钱,钱可是个好东西。再者,皇帝知道了我武媚娘经商,一定打从心底里更加瞧不起我这个商人之女了,那岂非是大好的事情?不过,令尊秦叔宝大人要是知道了也看不起我,命你休妻,嘿嘿,那可也就怨不得我喽!”

“放心,我父亲虽然固执,但并不十分古板,为人还是比较开明的,尤其是信任我这个儿子。”秦慕白不以为意的笑了笑说道,“我跟他解释清楚,保准没事。你要经商这件事情,本夫君准了。什么时候有空,你教你蒸酒。至于怎么和郑凤炽合作,我一概不管。”

“是是是,你是名门之后官宦子弟嘛,怎么能管经商的事儿呢?就交给卑贱的武照来做吧!”武媚娘白了秦慕白一眼,低声的嘟嚷道,“哼,我倒希望你家老爷子厌弃我,命你休了我!”

“你当真舍得?”

“……吃饭、吃饭去!”

 第27章 择木而栖

年三十的前一天,天降瑞雪。关内千里雪飘银妆素裹,茫茫一片。

吴王府的大校场上,却是吼声如雷热血沸腾的景象。数百名军士在雪地里围成一圈,激情四射的大声叫好。

圈中,秦慕白光着个帮子骑在马上,在力战宇文洪泰与殷扬两人!

这段时间以来,只要有时间,秦慕白就经常拉着他们二人在一起练武比拼,渐渐的王府里的军士们都知道了,便凑来看个热闹。时间一长,看热闹的人越聚越多,渐渐形成了一点规模,仿佛他们每天的比武竞技,还成了一场必看的盛会。

宇文洪泰是个天生武者,平常憨憨傻傻,只要上了马战斗起来,立刻杀气腾腾精神抖擞,宛如脱胎换骨。他使的兵器,是一门比较生僻的重兵器——凤翅镏金铛!

就是演义传说中,宇文成都使的那种兵器。如果不是确定宇文成都是历史小说家虚构的人物,秦慕白都要以为宇文洪泰这家伙是宇文成都的后代了——实在是太巧合了!

这柄兵器,重逾百斤,非力大无穷之人根本无法使用。中间一枚凤嘴曲长矛,两旁如同凤翅般的大刃,可斩、切、挑、刺、劈、扫、合,如刀如剑如枪如棒如斧,使起来威风八面杀伤力极强。隋唐之交时铠甲的铸造技术日新月异非常发达,因此许多破甲的重型兵器开始走俏,凤翅镏金铛就是其中的翘楚一类。

宇文洪泰的武艺,也的确是非凡。起初,秦慕白跟他对战尚且十分的吃力。宇文洪泰这人也非常之憨直,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放水”,哪怕秦慕白是他的顶头上司,但只要是上了马比武一律拼尽全力。好几次,秦慕白都差点被他重伤。

不过在一段时间的苦练、尤其经过了秦叔宝与程知节的特训后,秦慕白的武艺突飞猛进,已经完全胜过了宇文洪泰!

殷扬,使的兵器是一柄开山大斩刀。这种兵器也不是军队的常规武器,而是他自己特制的,有点类似于青龙偃月,一般只有习武有成的军中大将,才会使。殷扬出身于军武世家,从小练得一手好刀法。上了马,也依旧只惯使刀。便他嫌步战横刀太短,用枪又不习惯,于是自己设计打造了一把长柄双刃大刀。他的武艺在吴王府诸多军校当中,也从来都是出类拔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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