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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祸,3年自然灾害的前后历史真相-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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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的残废军人甚至告诉彭,再这样下去,「老百姓可会造反了」。会快结束时,黄递给彭一张条子,彭回到住处展开一看,只见几行工整漂亮、书法甚佳的毛笔字,是一首步汉代民歌《小麦谣》韵的小诗:「谷撒地,薯叶枯。青壮炼铁去,收禾童与姑。来年日子怎么过?请为人民鼓咙胡。」

老红军黄杜芳文化不高,不可能写这手好字,也不可能读过古文,因此这大概是乡间一位秀才写了托黄呈彭大将军的。《小麦谣》的原文是:「大麦青青小麦枯,谁当获者妇与姑。丈夫何在西击胡。吏买马,君具车,请为诸君鼓咙胡。」

两千年前,汉王朝频受游牧民族侵扰,不得不派大军长驻西土,致使妇女稼禾,人民苦甚。而今历史重演,却不是为了抵御外敌,而是要在一年内钢铁翻番,这实在是史无前例。第二天,一位公社负责人向彭汇报,大讲其炼铁炼钢,彭忍不住打断了他:「你们炼钢又没得煤,全靠木炭,一下子把山上的树都砍光了。农民怎么生存哟!我劝你们不要搞了。」

可惜的是,指挥过千军万马的「彭大将军」无力改变这个局面,无法阻遏行将到来的灾难尽管后来他真的应老战士之请,为人民「鼓咙胡」了。
 
 
 
 
 
 

第三章:办公社共产风起


一九五八年如果仅仅闹个「大跃进」,加上一个「大炼钢铁」,虽然弄得民不聊生,还不至于弄出一年多以后「无数农民饿死」的惨事来。可是,就在毛泽东大发钢铁烧的同时,他将中国引上了另一条灾难之路在五亿人口的农村推行了「人民公社」制度。

「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这是一九五八年八月之后响彻中国大地的口号。要弄清它的来龙去脉,还得回顾一下历史。

早在一九五五年九月间,即毛泽东和邓子恢就一年内合作社的数目应当翻一番还是翻半番争得不亦乐乎时,毛就已经著眼于下一步,准备将数十户一社的初级社改造成「大社」了:「不但平原地区可以办大社,山区也可以办大社。」何谓之「大」?他后来有个说明:「一九五五年我就提倡办大社...每社五千到六千户,二、三万人人一社」。(注1:一九五八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北戴河会议。)但邓子恢认为大社难以管理,主张一村一社,以百把户为宜。他曾尖刻地抨击主张办几千户一社的高级社的人是「社会主义狂」。这样,毛泽东的「办大社」的主张没能马上实现。

当时,毛的理论助手陈伯达曾提出搞「乡社合一」,即将农村的基本政权机构乡政府归并到合作社里去,但立即受到了抵制。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邓小平表示反对,他说,一个社办成那么大,乡社合一,合作社势必分散力量,怎能办得好?农民打官司要到合作社,合作社要解决司法问题,这样的社长怎么当?」(注2:参见《党史研究》一九八六年二月号。)这样,这件事就不了了之,再没有下文了。
 
邓小平以为这只是陈伯达的主张,其实陈不过是代毛泽东发言而已。当时毛没有坚持,只是因为时机未到。而到了一九五八年三月,大跃进的形势已经被鼓动起来,他便再度将「乡社合一」搬了出来,说:「乡社合一,将来就是共产主义的雏形,工农商学兵什么都管。」(注3:同注2。)由此可见,对社会主义农村的结构,毛和邓的主张是截然不同的。

有毛泽东撑腰,此时已升为政治局候补委员的陈伯达就不卖邓小平的账了。他跑到北京大学去做报告:「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秩序地把工、农、商、学、兵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我们社会主义的基本单位。」这位马列主义权威还写了一篇叫做《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的文章,将那个「社会主义的基本单位」,即毛所称的「共产主义的雏形」,命名为「人民公社」,可见「人民公社」这个名词的发明权虽归陈伯达,将未来社会的基本单位统括成工农商学兵的军事细胞这个概念却属于毛泽东。这是毛从政治需要出发,凭观念创造出来的,同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风马牛不相及。

基层的中共干部自然有脑子灵的人。河南有个「卫星集体农庄」,本是根据一九五八年三月间中共的成都会议的「小社并大社」的意见由二十多个小社并成的,因为苏联老大哥不用合作社这个名称而用「集体农庄」,便也称自己是集体农庄,至于名为「卫星」则是赶五七年苏联发射卫星的时髦。农庄领导人听到「人民公社」这个新名词即灵机一动,将洋货改为土产,在五八年七月宣布成立「卫星人民公社」,拔了办公社的头筹。(其地名为嵖岈山,故又名「嵖岈山人民公社」,一般文献均用此名。)

陈伯达只是纸上谈兵,河南的干部却首创了「共产主义新生事物」,毛泽东大为赞赏,主即指示陈伯达控制的中共中央机关物《红旗》杂志刊登该公社的章程,并下令各省「要好好吹一下」。在各省书记们各自去「吹」的时候,毛又亲自往南跑了不少地方(一有大事,他总是往南跑)。八月九日,他在山东发出了指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这样,全国农村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就几乎在一夜之间统统升级、变质,成了囊括乡村一切权力的「人民公社」。

这里,毛泽东透露了他决心彻底改变中国的社会细胞的根本原因:「便于领导」。

本来,被怀疑为对党有二心的人,已在一九五七年的「反右派斗争」中被收拾掉了,凡对「党领导一切」有异议或并无异议但被认为碍手碍眼、不便于领导的人,不是就地监督劳动就是进了劳改场。说党的领导坚如磐石、不可动摇,决不是吹牛。但「反右」运动没有波及农村,而党的领导成问题的恰恰就是在农村。试想那古老的农村社会,虽然每个乡都有党员在主事,但它只有行政权,对乡里的一个或几个合作社并不能全盘控制。社长们不是拿工资的所谓「国家干部」,如果他们不听党的话,乡党支部书记和乡长是很难控制的。人民公社就不一样了,「乡社合一」,一个县就是那么七八个、十几个公社,社长、书记都是领薪水的,都明白「不举手就不给饭吃」(毛泽东语)这个原则,只要党发号召,决无不积极响应之理。过去的高级合作社大致成为公社的一个生产大队,初级社大致是一个生产队,从行政到生产,连该种多少粮、多少棉,乃至如何种都由公社控制,这样的乡村当然「便于领导」了。
 
毛泽东在一九五八年八月召开的北戴河会议上将这个设想发挥得十分清楚:「人民公社一曰大,二曰公。」「政社是合一的。」何谓大?「搞成万人、万户的大合作社最好。」何谓公?「我们将废除私人房屋。」「把资本主义的残余逐步去掉,如:自留地和私养牲畜取消。」(注4:一九五八年八月三十日上午,北戴河。)

毛泽东并不是一个健忘的人,自然会记得五个月前他说过的话:「三年内不减少自留地和私人养猪....应该让农民发展一些副业,增加一些收入。」(注5:一九五八年三月中共中央成都会议上林铁发言时的插话。」他只是觉得此一时彼一时,说话不必算数罢了。他这么出尔反尔,自己不觉得有何难堪,但周恩来的总理却难当了。因为仅仅一年前(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周刚刚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他的增加农业合作社社员自留地和缩小高级社规模的提议(留地增加到总耕地的百分之十,高级社的户数由平均二百户降至一百六十户左右),现在说作废就作废了,政府如何取信于民?中共副主席、政府副总理陈云一九六一年在自己的家乡上海青浦县调查后写的报告中表示:「我们过去三年中有一些政策变化太多」,以至农民说「共产党的政策条条好,十条有十一条办不到」。明白透灵了中共朝令夕改的情况以及农民的愤懑。

毛泽东执政二十多年,这种说话不算数的劣习感染了全党,以至每当下达前后矛盾的指令时,各级干部都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计划赶不上变化嘛!」老百姓则在这官腔后面加上一句:「变化赶不上电话。」意即共产党的政策一个电话说改就改,形象地说明了人们对官方的不信任。毛去世后中共改变农村政策,但自从中共将山林分给农民起,农民便一直在大规模地伐林换钱,不肯投资栽树,原因就是怕哪天上面一个电话打来,政策又变了,辛辛苦苦栽树又归了公。「十年不变」也好,「二十年不变」也好,人们就是不信。这是执政者长期失信于民的必然结果。

在北戴河,毛泽东还将中共进城执政后改供给制(按人头分配衣、鞋、食物等实物)为薪水制的做法大大抨击了一番。他说:「要考虑取消薪水制,恢复供给制问题。」「供给制比较平等。」「为什么要搞工资制?这是向资产阶级让步。」「过去革命打死了许多人,是不要代价的,现在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干呢?」「有人说,平均主义出懒汉,过去二十二年(按:指一九二七至一九四九年中共装夺权的二十二年)出了多少懒汉?」「现在发明一个东西,要给一百块钱,倒是会出懒汉。....我不相信,实行供给制,人就懒了,创造发明就少了,积极性就低了。」他甚至把话点明:「空想社会主义的一些理想,我们要实行。」(注6:一九五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及三十日上午,北戴河。)

毛泽东的「空想社会主义」究竟有哪些内容,他当时没有细说。但四十年前,即一九一九年春,他在《湖南教育月刊》第一卷第二号上对他「梦想」的「新社会生活」是这样描绘的:「新社会之种类不可尽举,举其著者:公共育儿院,公共蒙养院,公共学校,公共图书馆,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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