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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个兰陵王当老公-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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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这篇文的稿子其实在几年前就写好了,只是一直没发,现在当新文在JJ上来发~
文章第一卷邙山大战篇是以前的稿子直发的,到后面第二卷开始会在以前的稿子基础上做一些扩充~
我原稿大概有10W多字,现在计划写20W左右,反正存稿很足了,保证不会坑掉~毕竟是有稿子的~~~
日更2000+是绝对有保证的,欢迎亲们跳~~
偶的宣传口号是:你不想看绝对世美男兰陵王的爱恨情仇吗吗吗吗吗吗(以下重复无数个吗)????????????
群众的口号:压倒他!北齐,建立于公元550年,灭亡于公元577年;是中国北朝时的王朝之一。

公元550年(庚午年五月戊午日),由文宣帝高洋取代东魏建立,国号齐,建元天保,建王都于邺郡,史称北齐。由于皇室姓高,又称高齐。历经文宣帝高洋,废帝高殷,孝昭帝高澄,武成帝高湛,后主高纬,幼主高恒六帝,577年被北周消灭,共享国二十八年。

北齐皇室,堪称野兽世家,他们乱轮□,噬血狂乱,杀人如麻,但在这样的家族中却诞生出一位历史上最富传奇色彩之人,那个人就是——兰陵王高长恭。

兰陵王高长恭,出生时间不明,死于公元573年,是孝昭帝高澄的第四个儿子。因邙山一战获得大捷而闻名!兰陵王长恭上战场时总要带着一个面目狰狞的面具,据说是因为像貌太过柔弱美丽像个美妇人,没有震摄敌人的威严感,故而只要一上战场,定要带上面具!

公元前564年,突厥联合北周再次来犯,目标直指洛阳城。当时长恭为了解救洛阳之危,独率五百骑兵,冲入周军重重包围,遂至金墉城下。城上的守兵因不知来人是敌是友,不敢开门。兰陵王长恭取下面具以示其真面目,城上的守兵见是兰陵王,当下大受鼓舞,百箭齐发,于是大捷。将士们为了歌颂兰陵王的功勋,创作了一首舞曲,这首舞曲便是后来闻名世界的《兰陵王入阵曲》。

高家帝级一族,没有一个长命的,其余的皇室手足也多不得善终。兰陵王的下场当然也不好!

北齐后祖高纬,丧师失地,却毫不知愁,反而阴忌兰陵王高长恭,有意加害。于公元573年,遣使赐鸩,逼令兰陵王自杀。

以此,兰陵王传奇的一生也拉下了帏幕。

兰陵王短暂却精彩的一生在漫漫的历史洪流中,尤如昙花一现般就这样逝去。但是,那在狰狞面具后的风华绝貌,那战场上的飒爽英姿,还有那‘虽一瓜数果必与将士共之’的伟大情操,以及原本在军中是极具威望到后来却以广收贿赂著称的幕后真相,还有他在死前将所有的欠条全部烧毁的大度,这些种种,到了最后留给后人的只有无尽的暇想……


   

第一章 医学天才沈清

  偌大而豪华的办公室内,一位金发中夹杂着丝许白发,慈眉善目,样貌极为绅士,年约50左右的中年外国男子,双手交握于颌下,双眼眯成两轮弯月地对着眼前身材娇小,像貌平凡,有着一头及腰足以媲美洗发水广告模特那般直顺乌发的东方少女说:“MIS沈,学院这次准备派你去中国进行学术演讲。”

少女惊讶地指着自己,一双黑白分明的灵眸闪烁着疑虑的光芒:“诶?威尔森教授,您说我?”

威尔森点点头,十分确定的说:“Yes,就是你。”

少女‘哼’的一声捌过脑袋,嘟起红润朱唇,不相信地说:“少来了,您唬过我多少次了,上次还骗我说要带我去澳洲捉只袋鼠回来练拳击呢。”

威尔森扯起嘴角抽笑,上次只不过因为和她喝酒聊天时聊地尽兴,结果贪杯喝多了,又正巧当时聊到澳洲袋鼠的基因构成问题,于是说着说着就说了这么一句玩笑话,结果就被这个小姑娘一直拿来调侃自己。威尔森苦笑,自己这个养女外加得意门生,什么都好,就是性格有点问题……

威尔森总结沈清的性格就是:毫无耐性可是救治病人时却异常细心;喜欢乱发脾气可是有时又非常温柔;胆大妄为却不知为何极怕老鼠;非常爱记仇可是有恩必报。集这些矛盾的个性于一身的养女,将这些个性发挥的淋漓尽致,可是却一点也不显得突兀,反倒自然的很。

一想到这个养女,威尔森就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没白活。十年前的一个冬天在一次去中国的北京作学术演讲的途中看到这个流浪在街头,无依无靠,穿着单薄的衣裳,还发着高烧,俨然一副要挂掉模样的她,在那样寒冬的日子里,明明快要倒下,却死死的抓着路边的灯杆怎么也不愿倒下时,他内心就像被什么东西压着似的,视线怎么也无法从她身上离开。

当时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现在想想,或许当时正好遇上上帝闲着无聊没事做,所以让他神经发作,治好她的病不说还将她带回美国,以养女的身份跟在他的身边学习。

不过,让威尔森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无意中捡到的女孩在医学上的天分高得简直让人咋舌,说她是天才一点也不过分!无论是中医,西医,兽医,内科,外科,妇产科,临床学,病理学,哪怕是心理学,只要跟医学有一点关联的学科她只要一学就能完美的掌握。她的外科手术技术更是达到登峰造极的水平!尤其是在内脏移植方面的造就更是无人能及已经远远超越了他这个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外科教授。

但是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她最最擅长的竟然是制毒!

想到这个威尔森就一身冷汗。威尔森根本记不起自己是什么时候有教育过这个孩子关于毒理方面的知识,也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毒产生兴趣,只知道她特别喜欢捉一些看起来很可怕的小动物,或是采回一些奇怪的花花草草,然后躲在实验室里几天不出来。当他发现事情不对劲,有所意识的时候,这个小姑娘已经是一个制毒的高手了。

这还不算最可怕,最可怕的是,她居然拿自己来试毒!威尔森已经记不清,她因为拿自己试毒而在天堂的边缘徘徊过多少次,也记不清自己的心脏因为她而吓得差点休克过多少次,到是她自己不觉得那有什么可怕的,还每次安慰他说,‘没关系,没关系,死不了的。’浑然不知他这个养父因为她这个不知死活的举动要减少多少年的寿命。

面对这个来自东方的养女,威尔森是又爱又怕。她的医学才能比他任何一位学生还要优秀,不,或许一百年也难出现一个像她这样的医学天才,可是她调皮和胆大的程度更是让他头疼的要命!

以往,因为担心养女的某些‘天份’被外界所知,从而给养女带来危险,也为了防止女儿的某些‘天份’被某些居心叵测之人利用,他一直将养女紧紧的锁在自己身边,从不在外界媒体面前透露自己这个宝贝养女的半点信息。可如今,这个让他私藏了十年的东方养女,他决定让她回到自己的国家去开拓属于自己的一份天地!

“咳咳,你不愿意去吗?还是说在爹地身边呆的时间长了,舍不得离开爹地?”

“爹地,您是在说我吗?去年我可是独自一人去埃及陪那些躺在金字塔里的木乃伊们度过了一个万圣节,还顺便捉回几只毒蝎子;还有三个月前,我一个人去了澳大利亚西北部的阿什莫尔群岛采集到世界上最毒的蛇贝尔彻海蛇的毒液;还有上个月我去了迈阿密传说中的那座鬼屋哦,非常幸运的,我居然在那里找到几只非常少见的毒蜘蛛;对了,还有三天前……”沈清竖起手指喜哉喜哉的说着自己那足以吓死人的‘丰功伟绩’。

威尔森每听一句,就觉得自己的生命又少了一年。其实他决定让女儿回自己的国家做点事也是想让她不要再去做那些危险的事了。威尔森常常自省,难道是自己的教育方式有问题吗?或者说是女儿的心理有问题?可偏偏女儿自己就是心理学方面的专家。

唉……

除了叹气,威尔森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清清,你爹地我还想多活几年,拜托你不要再说下去了……”

清清是沈清的小名,威尔森非常喜欢沈清的名字。

沈清双手环着胸,黑眼珠咕噜一滚,道:“爹地,我很好奇哪。”

威尔森身形一顿,问:“你好奇啥?”猛然看到女儿眼里精光一闪,威尔森就冷汗直流。女儿每次只要怀疑什么的时候就是这副模样,她的感觉比一般人都灵敏了好几倍,所以自己在她面前根本不敢玩什么花样,可是这一次……

“从前,我去什么国家旅游,您都不反对,可唯独中国不可以。而现在,您似乎急于将我推去中国,您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呢?”

果然!

威尔森呵呵一笑,“以前爹地是舍不得你,怕你去了中国触景生情,可现在不同了,你长大了,也该去自己的国家好好了解一下自己国家的文明了。而且中国是中医的起源,你若想在中医上有更加的突破,去中国不是正好?”

“说的到是很有道理,不过……”沈清突然双手重重的拍打在桌上,一声巨响随即回荡在办公室内,沈清双眸精明的对上威尔森,她咧着嘴,露出两颗小虎牙大声说道:“你以为我会相信你吗?坦白从宽!说,你到底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阴谋!”

威尔森被沈清的阵势吓的直往背椅上靠,他脑门黑线无数,嘴角抽搐,“见不得人的阴谋,这……”他是有点‘阴谋’,可绝对不是见不得人的!

威尔森见宝贝女儿根本不相信自己的说词,心一横,使出最后的杀手简。他蓦的握住沈清的手,双眼闪烁着晶莹的泪光,声泪惧下,充满亲情的说:“你看爹地的眼睛,爹地的眼睛像是在说慌吗?”

‘切!’又来这一套!

沈清什么都受得了,唯独不能忍受养父的眼泪,虽然明知他是在作戏!

“好好,我相信您了还不行么。”在养父的眼泪面前,沈清只能举起小白旗喊投降。

“太好了!给……”威尔森的表情如同180度的大转弯似的,马上由泪人变成了笑人。他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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