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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五大公知-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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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除了创造人类,实在是没有什么追求。所以一个人生五个儿子不算多,每个儿子再各生五个。做爷爷的还健在,二十五个孙子就已经出世了。这样的繁殖速度,生活资料的生产怎么跟得上?所以大家就暴露出本来面目,疯狂地你争我抢了。
在大家都当强盗耍流氓的时代,你还要玩风格讲道德,这就危险了。所以,推行道德而取得成功的,即使古代确实有,但已经完全不能面对当下的现实了。韩非非常形象地把自己身处的时代称为“急世”,即高节奏的时代,所以绝没有余暇停下来等一等灵魂。他说:
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駻马,此不知之患也。(《五蠹》)
大意是:如今谈仁政,就好像没有缰绳马鞭却想驾驭狂奔的烈马。换成今天的概念,就是在高速上踩到两百码可是方向盘突然没有了。
至于古代流行过禅让制,那就更和道德无关了。韩非用非常文学化的笔调形容了尧舜的处境——那时当天子纯属当义工,吃得比猪差,干得比牛多,辛苦得要死却连五毛都没得拿,所以尧舜把天子之位让给别人,纯属想偷懒,恰恰是人趋利避害的表现。如果那时的天子有今天县长的待遇,尧舜就不禅让了。
第三,如果现在还有谁显得比较有道德,那就把他除掉,以保证上述判断的正确性。
不管韩非所说的种种人性阴暗面有多么普遍,也必须看到好人从来都没绝种。哪怕是像孟子所鼓吹的那种大丈夫,相当之道德高标了,可也仍然是存在的。
对此,韩非当然也不能否认,他的应对是:
若此臣者,不畏重诛,不利重赏,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此谓之无益之臣也,吾所少而去也。(《奸劫弑臣》)
威武不能屈的人,贫贱不能移的人,富贵不能淫的人,也是不会任由君主摆布的人。这种臣下,存在没有好处。我鄙视他们,而且要把他们除掉。又说:
赏之誉之不劝,罚之毁之不畏,四者加焉不变,则除之。(《外储说右上》)
赏他、夸他,他不来劲;罚他、骂他,他没所谓;这种对威逼利诱一概免疫的人就应该让他消失。
所以,按照韩非的逻辑来治理,即使人类暂时还没有坏透,也总是会逐渐走向坏透的。
那么,怎样才能让无限坏的人类,接受无限尊王的事实呢?答案是:
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奸劫弑臣》)
这个“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说穿了倒也简单,就是抓牢权柄(势),推行法治(法),耍弄阴谋(术)。
【段子为证】
韩非曾这样讲述商纣和周文王的故事。
费仲对商纣说:“西伯侯姬昌很贤能,老百姓喜欢他,诸侯归附他,这种人一定要杀掉,不杀,将来就会成为祸患。”
纣王不明白这么也可以成为杀人的理由。费仲说:
“冠虽穿弊,必戴于头;履虽五采,必践之于地。”
破帽子是要戴在头上的,水晶鞋是要踩在地下的,这就是上下尊卑的分别。西伯侯这只破鞋现在却做着帽子的事;做臣下的,不把自己的能力用于为主子出力,这是不可以不杀的。再说,“主而诛臣,焉有过?”君主杀臣子,还不是怎么杀怎么有理,您有什么顾忌的呢?
但韩非版的商纣很傻很天真,坚持说:“夫仁义者,上所以劝下也,今昌好仁义,诛之不可。”我们的舆论导向就是提倡仁义。现在姬昌喜欢仁义,杀他是不对的。
费仲三次劝说无效,商朝就灭亡了。(参见《外储说左下》)

权势高于一切
评价韩非,有一句套话叫“法家集大成者”。
具体说是,韩非之前的法家人物,提出了三个核心观念:商鞅讲究“法”,申不害醉心于“术”,慎到强调“势”,韩非把三者给融会贯通了。
因为这一派被后世叫作“法家”,所以很容易误导大众,让大家以为韩非最重视的是法。郭沫若曾辨析说,其实叫韩非“法术家”更合适些。因为在他的体系里,术的地位无论如何是不低于法的。
但综合起来看,恐怕“势”才是韩非思想的核心。法和术再重要,也都是围绕势展开的。法也好,术也好,都是取得和运用势的手段而已。
而势,就是权力。
要理解势,必须牢记以下几条。
第一,权势大于一切。
因为人是坏透的,所以不要企图用知识去开化他,用思想去启蒙他,用道德去激励他,用情感去打动他,唯一可行的就是用权力去压迫他。韩非说,“势者,胜众之资也。”
贤人而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难势》)
谁听谁的,不取决于能力而取决于地位。尧,是传说中圣明的君主,可若他不是天子,三人行,必能扁之。桀,就是一混蛋,可是他做了天子,他就能把你折腾个死去活来,你除了骂骂太阳,还真就不能把他怎么着。我由此知道,权力地位才是安身立命之本,美德和智慧都是浮云。
且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内,海内说其仁、美其义而为服役者七十人。……鲁哀公,下主也,南面君国,境内之民莫敢不臣。民者固服于势,诚易以服人,故仲尼反为臣而哀公顾为君。仲尼非怀其义,服其势也。故以义则仲尼不服于哀公,乘势则哀公臣仲尼。(《五蠹》)
百姓本来就受治于君主,少有能被道德感化的。孔子是最伟大的圣人,可是追随他的不过七十个人,真的能实践其理想的,就他自个儿。鲁哀公,属于国君里的窝囊废,可是身为鲁国的子民,你能不听他的么?你孔子在鲁君面前,不也是低三下四?鲁定公送给你一条鲤鱼,你不是马上兴兴头头地给儿子起名叫孔鲤了么?
凡夫俗子由于没有势,所以需要一些道德行为来赢得别人的好感换取帮助。但君主不同,国家是君主的,就好比君主的车;权势是君主的,就好比君主的马。用权势支配国家,君主可以无往而不利。君主放弃权势讲道德,等于放弃车马去和俗人拼脚力,纯属犯贱。
第二,权力之所以如此有效,在于可以用它对所有人威逼利诱。
既然人只知道趋利避害,那威逼利诱自然就是最好的办法。
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二柄》)
韩非把杀戮和奖赏称之为君主的“二柄”。就是说,要抡起权势的刀斧,这是两个抓手。他之所以强调碰到“不畏重诛,不利重赏”的少数人一定要除掉,就是因为有这样的人存在,会使刑、赏二柄失效,对行政安全来说,是增加了不确定性。
儒家不大讲“赏”,因为赏是利诱,他觉得未免显得不够光明磊落。要引导人民做什么,更提倡用爱心感化。当然,仁政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普遍性的赏,不过对所有百姓一视同仁,类似于吃大锅饭,显然是无法产生激励和竞争机制的。
刑罚的作用,儒家不否认;不过总体来说偏于宽缓。孔子提倡“赦小过”,孟子鼓吹“省刑罚”,荀子算是最重视用刑的。比如会导致人终身残废的肉刑,他就认为很有存在的必要,而且他坚决不信历史上存在过不用刑罚的时代。不过仍然坚持“刑不过罚,赏不逾德”,即量刑要适当。
韩非照例和儒家相反,首先,他强调惩罚当然比爱心管用。
母之爱子也倍父,父令之行于子者十母;吏之于民无爱,令之行于民也万父母。父母积爱而令穷,吏用威严而民听从,严爱之策亦可决矣。(《六反》)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夫以父母之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美加焉,而终不动,其胫毛不改。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五蠹》)
母爱是父爱的双倍(今天的人未必同意这个判断,但母爱至少比父爱表现得更明显、更直接吧),可是老妈苦口婆心地在那里说:“孩子,你听我的,做完作业再出去玩。”你可以一扭脸:“烦死人了!”老爸一板脸:“小子反了你,写作业去,不然我抽你!”好,乖乖认错。长大一点了,爸爸的话也不听了,但是来一城管:“暂住证给我看一下!”不想被打,你就别跟他横。可见溺爱无孝子,暴政有顺民。
事实是,韩非是把仁义惠爱看作统治者的弱点的。
夫施与贫困者,此世之所谓仁义;哀怜百姓,不忍诛罚者,此世之所谓惠爱也。夫有施与贫困,则无功者得赏;不忍诛罚,则暴乱者不止。(《奸劫弑臣》)
他说,给穷人发福利,这是世俗所谓的仁义,结果是无功者受赏;不对坏人下狠手,这是世俗所谓的惠爱,结果是纵容犯罪。
其次,刑、赏抓手中,也是以刑为主导。
这也是商鞅那里传下来的老观点。赏的成本高,赏得越多,君主能留给自己的越少,而受赏者的胃口也会越来越大,总有赏到君主破产的时候。
刑则只要抡起屠刀就可以了,看起来几乎是零成本的。而臣民对刑越畏惧,对赏的心理预期也就越少——问一个时刻担忧受刑的人:“你幸福吗?”只要他今天没挨打,就可以得到肯定的答复了——所以最终甚至可以达到只刑不赏的境界。
有意思的是,韩非的这个主张是借孔子之口讲的。鲁国失火,眼看火势要蔓延到国都。鲁哀公亲自率众督责救火,但鲁国人民非常不给国家领导人面子,竟然都趁机去追逐野兽,却没人来管火往哪儿烧。于是鲁哀公只得向孔子问计,孔子说:“追到野兽有肉吃啊,又不受惩罚;救火多辛苦啊,又没有奖赏。这便是没人救火的原因。”
哀公叹服高见。孔子又说:“现在情况紧急,来不及行赏,再说救火的人都打赏的话,财政储备也不够,请只用刑罚吧。”
于是孔子下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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