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山谷的野风之中,眼前已是模糊的一片,也许这是最后一次了吧?她只觉得悲伤铺天盖地地席卷,放慢了速度,淡色的唇微微开启,一点点吐出心底隐藏了数十年的问题,“沈墨,你告诉我,如果不是因为我妹妹,你会这么多年都在我身边吗?”
“会。”沈墨没有半点迟疑,他已经感觉到她的哭腔,并不去看她,而是淡淡地望着远处的层峦叠翠,崇山峻岭,在夜色中大气磅礴。“你这么些年帮了我很多,没有你,我真不知如何走到今天。”他顿了顿,似乎在酝酿如何来描述那种感觉,“红棂,你很优秀,不要小看自己,沈墨配不上你,是沈墨没有这个福气。我耽误了你很多年,你其实应该有更好的人生。”
“不,沈墨,”红棂猛然打断他,觉得胸口热热地翻腾起来——要说出来吗?要说出当年的真相吗?也许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真正的释怀……“沈墨,当初我妹妹的死……”
“我都知道。”沈墨从容地打断她,眼里一瞬间波澜壮阔,又是一瞬间平静如水,时间的沉淀,很多的感觉都已经释然,“你知道的我都知道。但是,不可否认我曾经的错,我对你们两姐妹确实有所偏颇,我应该一视同仁。也不可否认,她确实是死在我的剑下。”
“沈……”
“其实我不爱她。”沈墨微微垂下眼帘,“……只是,一种年少的感情罢了。斯人已逝,我也无须说什么,但是我很肯定,倾城才是我最爱的人。这样说来,我还需要感谢过去,若不是过去一切,我又如何能遇见倾城,和她相爱至今。万事因果皆有缘由,今日的悲伤也许正是因为即将到来的幸福。”
红棂完全愣住了,她没有想到这样的话出自沈墨之口!沈墨却忽然地转过了脸,直直地望着她,眼里的光柔和而平淡,“……所以,希望你幸福。”
她惊讶地望着他,觉得心中某处阴暗的伤口正在一丝丝愈合,原来他都知道,可是自己却为了这个真相折磨了那么多年!原来、原来他不曾责怪自己……她的唇角慢慢荡漾起一抹极浅极浅的笑,可是却浅得那么真实,美得令人眩目,“……沈墨,我很爱你,你应该知道吧。”
沈墨回过脸,专注于前方的路,声音冷静沉着,“我一直都知道。”
她终于笑了起来。够了够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倾我一生一世恋。
你是懂的。
尽管,无法接受。
可是,我满足了。
沈墨不再说话,红棂也保持沉默,两人都在刹那间感觉到卸下了心头的一块大石,那一个几乎折磨了彼此十年的心结,悄无声息的自行解开。有什么放不下的?你我都是铁血肝胆的江湖儿女,若是爱,为了爱人的幸福,有什么放不下?看着他的幸福,就已经觉得此生无憾了啊!自己得不到,自私地想要去毁灭的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悲哀最可怜的人儿。因为这样的人永远无法释怀,作茧自缚,用所谓的痴恋,锁住自己的心扉,也捆住所爱之人的幸福。结果,所有人只能在遗憾中苦渡终生。
倾城回到王府就躺下了。本来她每次回来都还会去慕容颜那小坐一会,今天却出奇的疲倦,只想沉睡、沉睡,在沉睡中忘记心中的伤痛。沈墨、锦华,这两个人在她的生命中占据了多么重要的位置,也许只有她自己才能懂,可是他们却一起背叛了她!他们……他们还羞辱了她的尊严。
不可原谅!她气鼓鼓地想着,闭上眼,却又会想起临走之时,沈墨欲言又止的表情。为什么,为什么心口惴惴不安,是因为他今天没有告诉我“明天见”吗?可是,他明天应该还是会来吧?白天在云中山时,他还还说明天要带我去仙山看仙子呢。明天……明天我要好好地气气他,我要亲口跟他说,我要寸步不离地守着他,再也不许他多看别的女人一眼,再也不许!
她就在这样模模糊糊反反复复的纠缠中,时而甜蜜,时而心痛,时而对明日充满憧憬,时而又计划着明日故意躲起来不见他,让他干着急,想着他着急的模样,……不知不觉,不久前的愤怒烟消云散。
我是不是太容易就原谅他了?
忽然觉得很沮丧很沮丧,她对他,竟然已经到这个地步了么?半个月,这半个月,真是前所未有的幸福……那种无微不至的,宛若平常夫妻一般的快乐,几乎充满她小小的心。她甚至好几次觉得,就这样下去,不要停下来,她实在是太眷恋有他在身边,眷恋握着他纤薄的掌心,抱着他消瘦的身子,吻着他柔软炙热的嘴唇,揉捏他细腻柔软的发丝,偎依在他温暖的怀抱里,伏在他不算宽阔的背脊上,听他难得的甜言蜜语,听他真诚地说我爱你,由他背着走遍天涯海角。
沈墨是一剂毒药,她已经越陷越深,无法自拔。她已经能包容他的一切过错。她无法想象有一天他不再出现那会是怎样?她一定会死吧?
她想着,想着,慢慢睡了过去。
“沈墨……唔,我爱你,明天见。”
马已经行了七日。
马背上的两个人几乎都要到了极限——这一路虽是官道,人烟却出奇地少,他们最多也只能买了一些干粮,连落脚休息的地方也没有。风餐露宿,又快马赶路,两人都累得够呛。所以,当他们远远地望见一行青烟直冲天空之时,险些高兴地摔下来。到了,到了。愈近,就能听见模模糊糊操练的口号声,士兵们脚步踏在黄土地上整齐的声音,沈墨不由喜上眉梢,他们的军队……沈家的军队。
第三卷 第六十一章 兄弟
马已经行了七日。
马背上的两个人几乎都要到极限了——这一路虽是官道,人烟却出奇的少,他们最多也只能买了一些干粮,连落脚休息的地方也没有。风餐露宿,又快马赶路,两个人都累得够呛。所以,当他们远远的望见一行青烟直冲天空之时,险些高兴的掉下来。到了。到了。愈近,就能模模糊糊听见操练的口号声,士兵们脚步踏在黄土地上整齐的声音,沈墨不由喜上眉梢,他们的军队…沈家的军队。
“那是二少爷来了吗?!”
门口有人惊喜的叫了起来。一行正在守卫的士兵纷纷把视线转过来,看见了沈墨,纷纷高兴的喊了起来:“…二少爷!”
可是沈墨靠近,他们又立马恢复了严肃的模样,毕恭毕敬的垂首帖耳,“二少爷!”
“我大哥在军帐吧。”
沈墨和红棂把马交到一个人手上,足不停歇往里走。侍卫赶紧跑上前为两人领路,一边与沈墨说着近段时间军中的一切。沈墨在这是很有威信的,一来,这都是沈家的军队二来…沈书身边的副将沈烙正是他偷偷安插的亲信。沈烙很年幼时就随父参军,在军中的时间比沈书还要长,深得沈笑欣赏,天下定后就封了将军。沈墨能与他达成合作,当年也曾了却沈墨一桩心事。只要有沈烙在军中,他就不怕沈书有什么么轻举妄动。
走了没多久,就看见沈烙笑呵呵的迎了出来。沈烙并不是一般武将,他读过许多书,平时也很少穿硬邦邦的将军服,羽扇纶巾,白衣飘飘,显得有几分书生气。年岁也不过四十来,正值旺年。沈墨见着他,自然而然的换上一张笑脸,掩去疲惫之色,“副将,好久不见。”
“二少爷看起来有些累,”沈烙笑容满面,伸出一只手,“将军有请,这边去。”
沈墨跟着他走去,边问道,“大哥换地方住了?”
沈烙摇摇头,笑着解释道:“不,将军正在练射术,一早就接到你们正赶过来的消息,特嘱咐我一旦二少爷过来,立即带去见他。还有,将军说,旁边这位姑娘就不用去了,姑娘长途跋涉过来,女人家身子不比男人,长途劳累对身子损害很大,难免支撑不住,就随那位小弟先去休息吧。”
“也好。红棂,你先去休息。”
红棂确实也很累,就顺从的点了点头,跟着另一个人离去。直到她走远,沈墨和沈烙才谈笑着继续前行,穿过人群密集的帐区,又经过训练区,周围的人渐渐稀少,沈墨忽然沉下了声音,“信笺可有收到?”
“是。”沈烙颔首,神情十分复杂,“虽然,对于上级的命令我只需要服从,但是我还是要斗胆问一句,为什么要在最关键的时候放弃?”
“我觉得乏了。”沈墨微微低首,“一来,他是我大哥。血脉之情,终于还是无法割舍。我娘现在奄奄一息,她定然也不希望看到我们手足相残。二来,也是一些私人原因。沈烙,这么些年,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今后,请尽心尽力辅佐我大哥罢。”
沈烙沉默了许久,才道,“二少爷的命令我素来只有服从。此次,虽然觉得遗憾,但仍然会体谅,二少爷一定有自己的原因。沈烙从命。”
心中落下一块大石——沈烙这人极有本事,在军中他的威望远远胜过自己,自己还怕他有什么意见,会让自己也束手无策。现在看来,担心是多余了。他微微松口气,沈烙笑道,“看,将军再和您招手。”
沈墨抬脸,看见沈书正骑在一匹马上,伸出一只手来向他打招呼。距离感忽然被拉近,毕竟是血脉相连。他也浮上一抹笑,冲自己的兄长颔首,这时,沈烙也牵过一匹马,殷勤道,“二少爷和将军赛马比比谁的箭术更准。”
沈墨也不推脱,接过弓箭一跃上马,又把箭袋挂到腰间。小时候兄弟两还经常赛马呢…每年王府举行春狩的时候,他们总是很出众,皇上那时老夸沈家出了两个神射手。小时候他们的射术不相上下,现在也是一样吗?或者,沈书多年驻守边疆,在这方面的才能已经比他强很多?
“二弟,开始了,看谁先射到那匹白豹!”
白豹?
他这才发觉硕大的训练场居然有一只白豹在快速的跳跃逃跑,似雪的皮毛在黄沙层层的训练场尤为打眼,这种白豹极为少见,显然是沈书捉来特地放在这的。豹子的跳跃性极好,速度快的惊人攻击力也很强,想要捕捉到,并不容易。怎么把这么危险的动物放这?沈墨还在想,沈书已经调转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