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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这嗓音才是上天给他的礼物吗?可是上天既然把这么好的礼物给他,却没有让他出生在前世的世界里,仅仅是让它自救这么一回吗?
他呆呆地看向这三个女人。
实话实说,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刘五还从来没有对这世上的任何女人真正有过好感,就连亲妹妹,他也一直看不惯她们的那种傲气和蛮横。如果不是最近家庭状况如何,剩下的两个妹妹罕见地对他有了点依赖感,他恐怕除了那一点仅存的责任感,再没别的感情。
这三个女人的举动,第一次让他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好女人的。
她们每个人拿出大概一百刀币塞给了刘五,说道:“刘五,我们只能帮你到这里,这也算是我们对老县长的一点心意了。”
刘五谢过她们,正要离开时,一个女子突然叫道:“且慢。”
刘五吓得一个哆嗦,害怕她们变卦,没想到,那个女子走过来,轻声叮嘱道:“听说曹公主正在招纳歌者,组成一支歌者队。虽然说要招的是女子,可是我觉得,你也可以去试试。你的声音跟那些男声不一样,说不定会让她感兴趣。”
刘五问道:“是哪个曹公主?”
“曹操公主,她虽然年纪轻,还在上学,可已经是我们大汉朝的名人,将来是要当大官的。”
另一个女子见刘五默然不语,提醒道:“你忘了吗,她几年前曾经来过我们县帮忙守卫县城,抵抗黄巾军的。就算你不想去当歌者,你都应该去找她,她们母女跟老县长关系很好,曹公主跟刘歆当时象姐妹一样要好的,你要是找到她把遭遇告诉她,她们母女会替你伸冤的。”
“她在哪里?”
“她当然就在东都洛阳城。只是路途略远,这些钱,你一路省着用也未必够用。你出了我们县境后,可以一路卖唱,你的歌跟别人不一样,会唱歌的男人很少,能唱得这么好的绝无仅有,所以这些歌应该能够帮你挣到盘缠的。”
刘五逃出了王恩的魔爪后,急忙去找约定的集合地点找两个妹妹,但是刘五没找到她们。他从店家那里打听到,刘重确实安全地来到了这里,但小妹妹刘烽却一直没在这里出现。刘重在这里等了三天,便绝望地哭着离开了。
如果她能再多等一天,刘五也应该到达了。然而现实里没有如果这两个字。
刘五既担心又后悔,担心的是不知道刘烽为何不能来到,虽然她只有十岁,但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外出,而且她也没被王恩抓住,而在大汉朝里,也暂时没听说有人贩子这种职业,那她究竟去了哪里,是不是碰到了剪道的土匪?他后悔的是没有多制定一个一旦没能及时汇合的预案,以至于现在没办法去找到刘重。不知道她接下来会去哪里,是不是听他的话去找修灵馆修灵。她找官方的修灵馆很不安全,好在他对此已经有所警惕,所以提醒过她最好是找私人修灵馆,现在他担心的是私人修灵馆需要花掉她大部分的钱,不知她舍不舍得下这个大血本。
稍为值得庆幸的是,虽然王恩口口声声说会让他们变成贱民,但是他的妹妹们走得及时,并没来得及打上贱民的印记也许是批文还没到的缘故吧。毕竟,把一家三等公民直接降为六等贱民,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中间要经过多层审批的。如果真的有了贱民的印记,那她们就真的是举步维艰了。
归根到底,还是刘五的决策足够英明果决。
刘五当时并没有把那几个放走他的女人临走前的叮嘱太放在心上,她们让他去找曹公主,他觉得意义不大,坦率地说,在前世时,唱歌就只是一种爱好,因为他并不喜欢娱乐圈。他觉得娱乐圈里的男人,一个个阴阳怪气的,靠取悦别人赚钱,绝不是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行径。现在让他去当歌者,跟娱乐圈有什么分别?他可不情愿。他希望可以找到更合适的途径,成就一番人生。更何况,他现在对军歌有抵触情绪,去曹操的队伍里唱军歌更是想也别想。至于说让曹操帮他家伸冤,他感到不现实。他记忆中的那个曹操,可不是那么够朋友的人。当然不排除这个女曹操完全是另外的人设,但是书上的影响还是不那么容易消除的。
第13章 十三、流浪()
刘五决定把自己的名字改为刘武。在大汉朝,父母轻易是不愿意自己的孩子改名的,特别是男孩,因为都要嫁人,改名会让某些父母觉得这是抛弃原来家庭的印记,会不开心。可是一则刘五对于这个说法本来就嗤之以鼻,二则感觉改了名会更有利于活动,刘五这名,他自我感觉很恶心,于是就改了。虽说刘武这名也不好听,可是这是个不讲究名字华丽的时代,他也不能过于标新立异。
刘武的计划是继续寻找妹妹,帮助她们完成修灵任务,能够成为一名将领,然后他再利用自己所掌握的一切可以利用的信息,帮助她们建功立业,再一步步从幕后走到台前这样,刘武就开始漫长的寻妹生涯,他决心寻遍每一个地方的修灵馆,找不到誓不罢休。
当时刘武真的低估了这个行动的难度。他以为他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只是个十四岁的男孩,但他有三十多年的人生阅历,而且他还是武警出身,吃苦历练过的,做到这个应该不难。
然而刘武错了。
首先钱是一个问题。尽管刘武已经够省吃俭用了,可是三百块钱还是没能支撑多久,不到四个月就花光了。这四个月来,他就穿着唯的一套衣服,连交通工具也不敢用,因为大汉朝的交通费本来就偏贵,在这基础上,男人还要另收加收一笔附加费,叫排浊费,基本上接近交通费,这样他只能一路步行。一开始还是夏天,倒也还好,尽管每天满身是汗,没衣服可换,只能在野外露宿,但至少晚上可以洗干净衣服,白天再穿上,四个月过去之后,已经进入了深秋时节,天气渐渐变凉,到了晚上,寒气尤重,就算穿上衣服仍然很难睡得着,哪里还敢脱下来洗?那种气味,已经远远超过了一般“臭男人”的级别了。
其次,就是等级差别和性别歧视远比他想象中严重。如果刘武是平民级别以上的女孩,处境还会好些,因为地方政府都有收容院,会给无家可归的平民级女人提供帮助,免费提供食宿,并由朝廷安排工作,如果是贱民级女人,也会被安排去做一些重活,虽然没有工钱,至少可以饱餐一顿,在战争年代,甚至可以直接拉上战场服役,而男人呢,走失的官宦公子当然可以求助于官衙,不至于需要流浪,可是刘武现在已经成了平民阶级,男人的工作机会本来就少得可怜,他前后好不容易挣到了三次机会,分别给几个老板干活,结果活干完了,只发了两块干面包,工钱根本不给,想申辩几句,被打了个鼻青眼肿。
所以,他就只能一路向东,成为一名流浪者。
但是流浪者在大汉朝很不受欢迎。因为这个世界以美为主,女皇恨不得让整个世界整洁干净一尘不染,流浪者却无疑会破坏这样的美,除了给朝廷添堵,几乎没有任何积极的意义。政府非常讨厌他们,有一批公务员叫城市清洁者,都是女人,听名称以为她们是扫大街的,实际上不是,大汉朝扫大街的都是男人,连贱民级的女人也不屑于扫大街。清洁者们的工作就是保证市容市貌,清除流浪者。所以在大汉朝,打骂流浪者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行为。要是有人看不惯你,跑过来打你一顿,你也只能忍气吞声。就算是乞丐,也只能到政府指定的区域位行乞。但政府划定的行乞区域,往往又是普通人很讨厌去的地方,很多人甚至称之为垃圾堆。
所以,一个男人走在大汉朝的大街上,如果让人认为你是流浪汉是一件很惨的事情。
然而,刘武现在的这身装扮,想要让人不认为是流浪汉都不可能,眼看着从他身边走过的人,不论男女,捂鼻子的比例越来越高,作为一个帅气的,爱干净、讲卫生的人,那种羞辱感,真的让他挺难受的,有时甚至简直觉得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但是,一想起这一切都是拜两个人所赐,想起父母和哥哥们,以及刘歆的枉死,心中的一股火就无法熄灭,他不可能这样便宜她们,他一定会活着,并且报仇。更何况还有两个下落不明的妹妹需要找到呢?
我忍,我再忍,可是我必须先想办法活下去。
在连续多次找工作无果,饿了将近两天之后,经过十分剧烈的思想斗争后,刘武终于还是决定到乞讨区卖唱筹钱。因为纯粹的乞讨是不劳而获,刘武不屑那样做。
这个决定,最终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其实他卖唱时发挥得其实相当糟糕,一是肚子实在太饿了,二是屈辱感让他有些放不下面子,三是在做这个决定前他挣扎了一个晚上,所以整个声带是受到了影响的,加上在嘈杂的大街上,没有音响没有麦,环境那么糟糕,种种综合因素,导致那天他的发挥绝对达不到正常水准的一成,再加上那一身破衣服,蒙头垢面的形象,让人望而生厌,所以就算人们在经过他身前时会因为好奇多看他一眼,但都是直接离开,没有任何表示,这让他越唱越没有信心。
幸好,刘武的歌声居然还是吸引到了一个老乞丐,老乞丐义务坐到他旁边,替他鼓掌,帮他讨钱,他的乞讨功底显然远比刘武专业熟练,在他的帮忙下,刘武第一次卖唱,终于还是没有白忙,刘武收获了两刀币。以这边的物价,有这钱他可以吃上两顿了。
这个老乞丐名叫白通。
鉴于白通在旁边帮了刘武的忙,刘武毫不犹豫地拿出其中一个刀币给白通,因为他不想欠别人的人情债,没想到白通拒绝了,这让刘武有些吃惊,一个乞丐居然还拒绝打赏,总觉得有点不真实。
但是刘武没有时间多想,他匆匆忙忙的找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