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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来了,美女,什么事?”
老板出来一看是一个女孩,一身清凉之极的吊带露肩装,露出圆润滑腻的珍珠肩,把她的衣架子身材衬托的玲珑浮凸;穿着透明玻璃吊带的钢丝胸罩,完美重要的部位轮廓若隐若现;
裸露着两条修长白皙的嫩藕一样的手臂,自然而然的垂在细若水蛇一样的小腰上;不堪一握的腰肢上扎着一条宽得夸张的黑色蛇皮腰带,上面镶满了银晃晃的亮片;最惊人的是她的两条白得反光、漂亮到眩目的大长腿,由于穿着一条短到不能再短的超短裙,整个的露在外面,让人一见而口中干渴;
脚底穿着一双透明彩丝鞋带的玻璃凉鞋,足踝浑圆线条优美,十个脚指头上丹蔻朱红,搽着鲜艳的指甲油。看到老板盯着自己,立刻下意识的伸手往下拉了拉自己的裙子,企图把自己的美腿多遮住一点,没想到向下一拉,反倒把上半身的肚脐露了出来,那一段白皙粉嫩的小腰和平坦的没有一丝脂肪的小腹,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露出。
“我有一份资料让朋友放在你们家了,你看看有没有?”
清脆的声音从女孩嘴里发出,李志忍不住去看,一转头就愣住了,果然是她。
宋蕊,果然是她,李志看到这个女孩后心中一痛,宋蕊,李志的大学同学,也是李志喜欢的了四年的人,刚上大学的第一天起李志就被宋蕊迷住了,宋蕊长的非常漂亮,带着点明星的气质。
那时候李志对宋蕊的感情一直埋藏在心里,但是李志知道自己的条件什么样,和宋蕊在一起根本不现实。
第159章 伐毛洗髓()
第一百五十九章伐毛洗髓
四年里,李志看着宋蕊恋爱了一次一次又一次,李志清楚的记得四年间,宋蕊恋爱的二十一次,每次宋蕊分手的原因都是把对方的生活费花光
就算是富二代也一样,最长时间的那个坚持了半年,那个男生家里是做房地产的,生活费不少,可是和宋蕊恋爱半年,四张百万的信用卡全部透支完了。
最后那个富二代一怒之下和宋蕊分手,宋蕊苦苦哀求,在大操场上给那个男生跪下,也没能挽回,可见宋蕊是多么虚荣的一个女孩。
可是不到三天宋蕊又恋爱了
就算宋蕊是个这样的人,李志依然喜欢她,
直到有一天宋蕊再次分手了,李志鼓起勇气表白。
凑巧那天班级里就剩下宋蕊和李志,李志手心冒汗,心跳加速,牙齿不自觉的打颤,终于鼓起全身的力量走到宋蕊面前,
“宋宋蕊,我”
李志结结巴巴的说道。
宋蕊正在拆包裹,是前任男友也就是昨天的男友,前男友在网上买的一个包包,一抬头,看到李志,眉头一皱,没有好气的说道。
“干嘛!”
“我,我喜欢你,你能不能做我女朋友?”
李志说完这话,脸已经涨红,直红到了脖子根。
“什么?我没听错吧!哈哈哈,我们班的李氏孤儿竟然像我表白了?”
宋蕊仿佛听到了什么最好笑的笑话,笑的都快直不起来腰了。
“傻x,你还是好好看看你的德行吧!找我表白,做梦去吧!你怎么想的?我采访采访你,是什么样的勇气让你跟我表白的?我真好奇,你说说我哪得罪你了,你要和我表白,或者说我哪点让你看好了?说说!我改还不行吗!你是不是觉得我分手了你就有机会了?李志,我告诉你,你做梦都不可能成为我男朋友。”
宋蕊对李志一阵奚落,李志也不敢吭声,脸上由红变白。
宋蕊拿着自己的东西就走了,临走不忘鄙视的看一眼李志。
李志脸色苍白的停在原地,握紧的双拳如同没有知觉一般,指尖都捏的发白了,就算这样李志也没有感觉,指甲深陷到肉里,鲜红的血顺着手心流出,说不出的感觉萦绕心间。
李志也感觉到一丝庆幸,庆幸表白的时候屋子里就宋蕊和自己两个人。后来宋蕊每次看到李志都会用眼白和李志打招呼。
而今天又遇到了宋蕊,年少时的梦中情人出现在眼前,一种不之名的感觉出现在心里。
李志想了想,决定还是不打招呼了。
低下头继续吃饭。
可是宋蕊却看到李志了。
“哟!这不是李氏孤儿吗?啧啧,穿的不错啊,哪租的衣服啊!”
宋蕊看到李志后迈着猫步走了过来,高跟鞋踩在地上发出“哒哒”的声音,配上一副趾高气昂的语气说道。
李志面对宋蕊还真不知道说什么好,此时的李志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自己现在是什么身份?修真者,终有一日会成为仙人,两个不同的生命层次,试问人类会和蝼蚁一般见识吗?
“宋蕊,你他、妈嘴干净点,叫谁孤儿呢?哦对,你不是孤儿,可惜啊,有娘生的,没娘养啊,悲哀,还不如没有娘呢!生下来居然没人教养,真可怜!”
李志还没说话,曹恒军就看到宋蕊了,宋蕊曹恒军也认识,作为最好的朋友,李志和曹恒军说过宋蕊。
如今看宋蕊的语气,曹恒军气炸了,欺负自己的兄弟和欺负自己没什么区别!
“你他。妈谁啊,这哪有你说话的地方,和李氏孤儿在一起的?哦?又算一个屌、丝!”
宋蕊一看曹恒军开骂,也回了一句。
这时候老板却忙拉住双方。
“行了,行了,都少说两句,给老哥一个面子,坐下吃饭,姑娘,这个是你的东西,快走吧,年轻人置什么气啊,你们应该都是同学,快都消消气。”
老板连拉带拽的拉开人,宋蕊不屑的看了一眼两人后扭着屁股离开了。
“这个婊子!”
曹恒军喝一口酒恨恨说道。
李志到没当回事,毕竟如今自己的心态是修真者,如同古井无波,怎么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动了杂念。
“没事,没事,她不积口德,咱们不能和她一样。”
李志给曹恒军倒一杯酒后说到。
宋蕊的话没刺激到李志,却也让李志勾起了回忆。
宋蕊的事情一过,两人又再次喝酒聊天,虽然发生了一点小插曲,但是也没有影响两个人喝酒的心情。
最后曹恒军果然被李志灌醉了,足足喝了十瓶,李志也喝了十七八瓶,只是对于李志来说这点酒还不算什么。
曹恒军此时已经趴在桌子上了,两个胳膊叠起来,头枕在上面,呼呼大睡。
李志看到这样,只能去结账了。
结账后把曹恒军放到副驾驶,自己也坐上车。
曹恒军醉的不省人事了,李志无奈一笑,抓住曹恒军的肩膀,时空之力输入到曹恒军体内,瞬间把他体内的酒气都蒸发出来,就见曹恒军身上升腾起一阵白色的气团,浑身毛孔都往外排着酒气。
顿时车里一阵啤酒的味道,李志打开车窗,让酒气都散发出去。
“要不给他直接洗髓算了!”
突然李志冒出了这个想法,虽然自己没有实践过,但是武林中所传的“伐毛洗髓”不过就是让普通人通过一些手段剔除体内的杂质,让经脉通透,从此修炼起来事倍功半。
而自己如今有了能力,自己的兄弟也要沾沾光,金钱都是身外之物,生带不来,死带不去,不如直接给自己的好兄弟一份机缘,一份能接触到仙道的机缘!
李志再次把掌心贴到曹恒军的后背,体内的时空之力涌进曹恒军体内,从内脏开始强化,时空之力是李志特有的真元,时空之力最大的特性就是包容,包容人体的一切。
李志的神念深入曹恒军的身体内,仔细的观察曹恒军体内的情况,此时曹恒军的内脏被时空之力包裹着,正在一点一点的融入到每一个细胞,这个进程十分的缓慢,其实速度可以更快,只是李志想做的细致一点,直接把曹恒军的身体打造成一块最完美的璞玉。
第160章 豪格天都()
第一百六十章豪格天都
一个小时过去了,曹恒军五脏六腑里所有的细胞里都有时空之力穿梭。
“给我炼!”
李志控制时空之力在细胞内炼化杂质,顿时曹恒军体内的细胞像着火一般,一股股黑色的浓液从细胞内被挤出来,最后被时空之力炼化成虚无。
做完这这一切李志还没完,内脏洗伐完后还有筋骨。
筋骨相对内脏就好多了,毕竟内脏都比较脆弱,稍有不少就会受伤,这一次就快多了,时空之力在曹恒军的体内扫荡一圈,先是打通了曹恒军的经脉,周身所有经脉在时空之力的洗刷下全部通畅,尤其是比较闭塞的经脉都被李志打通了,比如最为难打通的任督二脉,也被李志直接冲击开,让曹恒军直接迈入先天境界。
顿时曹恒军皮肤上冒出黑乎乎黏糊糊的液体,这些黑乎乎的粘液就是体内的杂质,顺着毛孔都流出来了,而他本人在李志的可以影响下还在沉沉的睡着。
“靠,真臭啊!到哪去洗洗啊!”
李志捏着鼻子自言自语道。
曹恒军身上流出来的杂质味道非常的大,毕竟那是一个人一辈子的杂质,味道能好才怪了呢!
李志心念沟通超级电脑,帮忙查找洗澡的地方。
“去本市最大的洗浴中心!”
“正在搜索,最大的洗浴中心。”
超级电脑瞬间找到了本市最大的洗浴中心,地图出现在李志脑海。
李志看到地图马上点火启动,飞速的开走了,毕竟这个味道实在受不了,一个五系宝马车硬生生被李志开出了兰博基尼的感觉,巨大的声浪从排气管发出,一阵阵发动机的咆哮声刺激着喧嚣的夜色。
李志开着车穿梭在马路上,极限的操作早就超越了人类的反应能力,而且就算车开的再快,也不会碰到任何一个人,因为李志强大的神识早就笼罩在周围几公里的范围内了,一切尽收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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