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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我看您这一天呆在家里也没有什么意思,艾文泰那边,在市场边上新开了一个酒馆,叫船长的女儿。据说不错,不如我们晚上乔装一下,打扮成平民老百姓去坐一坐。”
“”哦?卢修斯,这倒是个不错的点子哦。”
说实话,碍于自己的身份,穿来罗马这么多年,刘一品还真没好好去老百姓的酒馆坐一次。罗马的平民百姓,在工作之余事,都有什么娱乐?贵族家无非就那么几套,看看身材爆表的小奴隶跳跳舞,喝喝酒,抽抽乱七八糟的东西,当然啦,这一点刘一品是很反感的。
刘一品兴奋的不行,将狄丝送他的那把罗马之光神剑别在腰中,就打算出发。剑虽然不长,也就比人的是小臂略长一点,但是还是硌得老刘疵牙咧嘴。你真让他一把武器都不拿,直接跑出去酒馆那么乱的地方,刘一品自己心里边儿也是会打鼓的。
阿提娅听说他们晚上要出去浪,一开始是极不赞成的,非要让刘一品带上几个亲兵,可后来仔细想了想,如果连卢修斯和甘尼克斯都保护不了刘一品,那带上十几二十个士兵也不会有什么其他用处。再说了,去那种酒馆的平头老百姓,一看你带着卫队来了,谁还敢玩,那气氛不就一下全毁了吗?无奈之下,虽然答应,却逼着刘一品穿上了她定制的那件锁子甲,才勉强同意。
太阳快落山了,卢修斯和甘尼克斯两人分别穿着一身墨绿色和灰黄色的亚麻布衣服出现在阿提娅的家门口,这是最常见的罗马百姓的日常着装,刘一品一开始打算直接穿着军队里穿的那种军绿色内衣。
后来阿提娅说,你怎么不扛着13军团的军旗去喝酒呢,你这样是交不到新的小伙伴的。
在阿提娅的建议下,刘一品终于换上了家中奴隶平常穿的那种衣服。
你可千万别小看贵族家的奴隶,他们的着装往往比一些平头老百姓要好的多。刘一品穿上衣服后,阿提娅左看看右看看说,“哎,像马尔斯战神本人亲临罗马一样啊,穿上奴隶的衣服也是这么的有气质。”说着又是一副花痴脸。刘一品赶紧控制住了局面,要不然这腻腻歪歪晚上就走不出去了。
这时候刘一品的感觉,就像是小时候自己妈妈送自己上学一样,在学校门口看着自己走进校园,和别的小朋友一起玩儿。自己竟然也产生了一种伤感的感觉,是不是在内心深处阿提娅对刘一品而言更像是一个姐姐,而不像是一个情人?更别提是个老婆了。
临出门阿提娅塞给刘一品一袋子金币,“你去酒馆玩可不比在咱自己家,不拿点金币,你去了喝酒还能赊账呢,还是你指望卢修斯和甘尼克斯两条老狗给你付款付钱?”刘一品真的就像小时候妈给零花钱一样,把钱袋别在腰上。但他来到罗马到现在,确实没太亲自用过钱,别说这沉甸甸的感觉让人特别踏实。
刘一品觉得这一袋沉甸甸的金币,和平时看见人们用的第纳尔还不太一样,应该是贵族使用的规格更高一点的定制钱币。不过管他呢,只要能换来乐子,都是一样的。
换好了衣服,三个小伙伴儿一起朝着酒吧走去。
刘一品活着那会儿在天朝的时候就特别喜欢去酒吧,倒不是为了一夜情这些。他更喜欢那种热闹的感觉,人们聚在一起,喝了点儿酒,人类最原始的本性就暴露了出来,就是吹牛逼。几杯黄汤下肚,再平凡的人都有一段伟大的故事,起初刘一品以为毕竟国度不同,时代不同会有点儿区别。
但到了地方一看,要没人说,谁能知道这是个酒吧呀,破破烂烂的茅草屋,坐落在市场的一角,占地不是很大,也就百十平的样子。屋子旁边,一个大大的猪圈里有五六头肥壮的大猪。可凑近了一听,里边人声嘈杂,屋子的烟筒又不停的冒出香气四溢的炊烟,刘一品心里琢磨着,这回要好好体验一下,和平中的罗马。可瞅了一眼酒吧门上,尽是些刀砍斧凿的痕迹,这喝多了斗斗殴其实能理解,可千万别沾着血身上就好。
抬头看了一眼青铜打造的大牌子上画了一个海浪的符号,下边刻着一个贼抽象的美女的样子,用拉丁文在最下边写着一排字“船长的女儿”。
第93章 酒桶提格()
推开门一进酒吧,那种熟悉的感觉瞬间回到了身旁。大家三五成群,各自喝着酒,聊着故事。看着相对比较平和,这时候的酒吧,完全是一副现代慢摇吧的感觉。大概太阳刚下山,一个个的都还没上听吧。
刘一品感觉气氛有点无趣,看向了卢修斯和甘尼克斯。卢修斯直接跑去吧台拿了满满两大罐酒回来,倒出之后,竟然有一点淡淡的绿色,吓得刘一品一个踉跄,难道这孙子要下毒?
甘尼克斯看刘一品迟迟不敢喝酒,笑着跟他说,“大人,别害怕,这是西西里传来的秘方,这个叫苦艾酒,我曾经有一次喝这种东西,高了,和一只猫聊了一晚上人生观和哲学,第二天才发现这方圆十里根本就没有猫…这是海盗们的最爱,他能帮你抵御尼普顿亲自掀起的风浪,让你在狂风暴雨中不至于晕船吐得像个孙子。”
说着甘尼克斯给刘一品倒了满满一大杯苦艾酒,刘一品端详着杯中萦绕着仙气般的苦艾酒,开始以为啥玩意儿这么神奇,后来发现是因为刚从酒窖拿出来,所以温度很低。
初闻之下,这种酒辛辣非常,刺鼻的气味儿顺着刘一品的鼻腔直冲大脑。看了一眼满怀期待的干尼克斯,老刘捏着鼻子灌了一大口。口中满是苦涩,在咽下去之后,喉咙竟竟竟然回味出缓缓的香甜。第二口再喝的时候,刘一品已经可以打开鼻腔,张开大嘴,嘻嘻哈哈的和周围的人笑成一片了。
刘一品生平也是尝过不少种类的酒,但感觉这酒的度数要么在50度往上,要么是因为口感太过浓烈,而导致自己对酒精度数产生的误解。不过第一罐酒被三人分割喝完后,刘一品已经可以看到各种幻觉了,他仿佛又回到了英灵殿,周遭身材曼妙的瓦尔基里,为他呈上这一杯杯的苦艾酒,而那个洛基,就被一群大汉踩在脚下,不停的蹂躏。
三十好几的刘一品在这乐得像个十七八的孩子。可这不是重头戏,刘一品他们逐渐high起来的时候,整个酒吧里的其他人其实也已经喝high了。男男女女,即使不认识,也开始手挽手,跳起了欢快的舞蹈。
几个身材非常劲爆的金发美女直接跳上了桌子,撕去了自己的上衣,疯狂的跳着一些,诠释人类原始冲动的毫无章法的舞蹈。
一时间酒吧内酒水横飞,四处都是飞溅的美酒和碰杯的声音。大家不分彼此乐成一团,甘尼克斯跑去和邻桌的人比赛掰手腕一把赌两个第纳尔,他已经连续输了三把,可还是不服气。卢修斯一把拽开了他,亲自上阵。
和对手两人僵持不下已经呆了足足有半个小时,周围都是加油呐喊的声音,刘一品跑去吧台,扔下一个金币,直接拎走了两瓶不知是麦酒还是苦艾酒的东西,因为这时他的视觉已完全分辨不出颜色,而他的嗅觉也完全在苦艾酒的刺激下丧失了,就连味觉也显得十分麻木,仅仅能感觉到液体穿过喉咙,流进肠胃的那种灼烧感。
刘一品快速的把两瓶酒中的一瓶塞进了卢修斯的手中,让他补充体力好赢得这一场大战,卢修斯一口喝下半罐子酒,刘一品感觉她浑身都在冒着热气,不一会儿卢修斯从嗓中发出呜呜的低吼声,进而演变成高声的咆哮,在这种近乎呐喊的战吼下,卢修斯终于一点点的取得了优势,可对面那个看起来干瘦的男人,似乎耐力非常的好,一直坚持着始终不肯被掰倒。
刘一品也是兴奋过劲,急不可待的拍着桌子大喊,然后他又轻轻的一推帮助了帮助卢修斯取得了这场掰腕子的比赛的胜利。但对面突然站起七八个大汉,他们可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人在比赛中失败,更别提桌子上当做赌注的金币看起来就跟利比亚国债一样多。
刘一品从小就停怕事儿的,这时一紧张,出了些汗,已经有点醒酒。环顾对面凶神恶煞的七八个人,脸上有不少的刀疤,这都是剑伤,所以刘一品认为对面要么是军队的人,这打起来对自己的名声可是大大的不妙;要么就是强盗,这些人要是上了头,根本就不会在乎你的身份,自己和卢修斯还有甘尼克斯喝了这么多酒,身手上肯定要差很多,动起手来这明摆着吃亏的。
吃亏的事儿,刘一品是绝对不会做的,“兄弟们,兄弟们不要着急,钱都是你们的,我们只是开个玩笑。”
对面这时走出一个超级大胖子,他身高能有两米,体重得有接近300斤,肚子几乎都要拖到地拖拖到膝盖了,满脸被浓密的毛发所包围着,这些姜黄色夹杂着灰白色的毛发,让人完全看不出他的长相。
“我叫提格,大家都叫我酒桶,我刚才看到了事情的全部经过,你们这样是坏了酒吧的规矩。”
说着“酒桶”提格就从自己的腰间掏出一把足有半米长的大镰刀扔在了桌子上,“你这个穿着干净的小白脸儿,”刘一品甚至一度把这句话当做一种赞美,因为常年泡在军队的他似乎晒得像煤蛋儿一样,“听着小白脸,你今天坏了规矩,你必须切下自己的一只手,不管是左手还是右手,留下一只手就可以走。”
甘尼克斯这时候睡眼惺忪的冲上来,抓住提格的手腕,“你知道他是谁吗?你竟然敢这么说话?”
提格哈哈大笑,“就是哈迪斯本人进了咱们的酒吧,也得遵守咱们的规矩,要不然就不要玩了。”
这时候刘一品的酒劲儿又醒了些,他盯着提格那张已经不能用油腻来形容的脸,胡子上挂满了食物残渣,被酒水浸泡的星星点点的水珠挂满脸庞。刘一品感觉到形势不妙,这个醉汉身形如此魁梧,就算是把他绑在十字架上,找俩角斗士来一时片刻砍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