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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红颜-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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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五之尊,有无数人逢迎,有无数人争宠,却没有一个人可以真正地走进他的心里嘘寒问暖。真正是相识满天下,知己无一人,生性忧郁空有柔情的天子,他的寂寞疯狂滋长。十九岁那年,这个叫董鄂氏乌云珠的女子出现了。那一天,天空像一匹蔚蓝的缎子,微风拂拂,细柳摇曳。那一次他和她的目光交织,是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惊喜,是原来你在灯火阑珊处的恍惚若梦的心跳。

    美丽女子董鄂氏进宫了,少年天子福临终于等到了他想要的女人。他和她可以彻夜不眠只为写诗作画,他可以为她细致地画眉一天又一天……寻常夫妻的幸福与甜蜜也就是这样吧?她是他的妻,他是她的夫,知足,喜悦,爱情,终归是一样没少地来到顺治的身边。

    然而,以上的幸福大概只是顺治满足,他想要的女人就是这样的,温婉贤惠,知书达理,诗情画意。可是上面说过董鄂妃性情是安静的,像林黛玉。是的,她仿佛能给皇帝无限的爱与理解,她也是最懂皇帝的那一个红颜。可是,像她那样一个心思细腻柔情万种的女子必然也有着百转愁肠,那个叫顺治的皇帝喜爱她却可能从来也没懂过她。

    所以,作为女人,我从未羡慕过董鄂妃。细读历史,在被皇帝宠幸的表面下,其实她的个人生活很不幸。顺治是个疯狂痴情但并不懂得爱情和尊重人的小男人。他的高高在上,他的喜怒无常,他的任性随性,注定他绝对不是董鄂妃可以信赖依靠的男人。

    什么叫快乐?对于董鄂妃来说快乐就是掩饰自己的悲伤对每个人微笑。可以说董鄂妃是偌大后宫中最可悲最劳累的女人,她谨慎谦卑的性格导致她对所有人疲于奔命去应酬,终于压垮了自己。

    对皇上,她扮演好妻子和好姐姐的双重角色,尽心尽力地服侍,竭尽所能地关爱,还动不动就“脱簪谢罪”。对皇太后,她扮演好媳妇,贤嫔妃,乖下人的三重身份,不光膝下承欢,还替奴才们当值伺候。对众妃,她更是体现了墨家的“兼爱”思想,皇上赏赐的东西她分文不要,全都分给后宫的嫔妃,谁生病了她都去问候甚至服侍,她还经常劝皇上后宫雨露均施——谁让那个皇帝视她为知己为良友,她便一直牢记在心,努力去做个好知己好红颜并因此而心力交瘁。一个女人活得那么操心操肺胆战心惊,她不短命谁短命?

    如果董鄂妃不是看清了自己的处境和顺治的性情,不会那么年轻就去了。所以我固执地认为,她是死于心力交瘁加上对未来深宫生活的深深绝望,身体素质差或悲伤儿子的死只不过是所有原因的之一或之二罢了。

第100章 沈宛——要有多勇敢,才敢念念不忘() 
沈宛,吴兴才女,是烟雨江南里如水般玲珑剔透的女子。才华,美艳,温婉一个都不少。她不仅留下了自己的名字,还为后世留下了才情惊艳的《选梦词》,留下了对那个清朝才子纳兰容若的柔情与怀想,她的才华最终没有淹没于数百年前那场风花雪月的往事里。

    让沈宛百转千回的男人纳兰容若想必大家都熟悉。纳兰容若,是一个上天宠爱的男人。父亲是宰相,锦衣玉食,鲜衣怒马,众星捧月,是真正的贵族。尽管他不屑于这样的世家身份。他有满腹才华,他是清朝第一词人,这样的浊世佳公子多情,才高,俊朗,也清高。

    沈宛的身世不得而知,流落于烟花地的女子多半有伤心的过往。不过以她的斐然才情,气质定当不俗,应该是家道中落后流落风尘的吧。因为流落风尘却洁身自好,满腹才情,喜欢以文会友与江南才子结交,所以,应该是沈宛先对纳兰容若动了心吧?

    那时的纳兰容若处于丧妻的哀痛里,写了很多悼念亡妻的佳作。沈宛对纳兰容若的才华倾慕已久,熟读纳兰容若的悼妻词后,她更是被这个才子的一往情深所打动。

    一个年轻英俊的贵族男子已经很吸引人了,倘若他还才华横溢,温文侠义,痴情不渝,风度翩翩,那他简直就是天下所有女人的梦中情人了。沈宛喜欢他是顺理成章,一点都不奇怪。

    为了能认识纳兰容若,沈宛很努力地结交纳兰容若的朋友,几经周折终于有个友人把江南的沈宛带到了京城和纳兰公子见面了。

    沈宛和纳兰容若就这样相识于秋风迷人的京华。那时的纳兰容若刚过三十岁,才子佳人相会,数不尽的缠绵,说不尽的耳语。

    江南的沈宛因为爱留在了北方的京城,一段缠绵悱恻的故事就这样不期然地发生了。这是必然的结局,毫无悬念。

    因为沈宛的出身,即使她的确是个才女,但永远只是“江南艺妓女词人沈宛”。以纳兰家的显赫地位怎么能接受这样一个身份卑微地位低下的汉族女子呢?

    于是,风云名利场,家族恩仇录,矛盾、反抗、愤怒、力争,纳兰容若像所有为爱痴狂的男女一样为自己的爱情战斗着争取着。

    捱到最后,终于捱出了一点点的希望,但容若和沈宛的爱情早已遍体鳞伤。两个人静静地对坐着,连互相拉一拉手的气力都没有了。容若就这样和沈宛在一起了,但他仍然有了一个续弦的妻子官氏,所以沈宛的身份很尴尬,名不正言不顺,她甚至不能住在相府之内。

    纳兰容若为沈宛在外面购得一小屋,美其名曰“鸳鸯社”。沈宛没有有怨言,她是甘心的,甘心做他的一个没有名分的女人或者是情人,红颜知己,甚至连小妾都不算。

    无论如何,他们毕竟没有分开就是天大的幸福了,从不相识到热恋,徘徊在似苦又甜之间,千言万语都不如彼此渴望的眼。如果时间允许,沈宛一定可以让纳兰容若少些忧伤多些快乐;如果时间允许,纳兰容若也会觉得这个女人是能懂自己的知己。这样的如果终究也只是如果,快乐的日子总是留不住,在沈宛与纳兰容若刚体会到什么是惺惺相惜,相濡以沫不到一年时,纳兰容若于康熙二十四年暮春一病不起,于七日后的五月三十日抱憾而逝。

    从沈宛的“雁书蝶梦皆成杳”和容若的“明月多情应笑我”可以体会出两人的爱与伤痛有多深。

    容若对沈宛肯定有爱的成分,不过更多的是怜惜,是欣赏。我想,自从原配卢氏逝世,纳兰容若就陷入了极度的悲痛。世人都没法理解他失去心爱妻子的悲苦,这时候他需要的是一个有才华有耐心,能沟通心灵的女人。这时候,沈宛出现了,至少她是一个能读懂他寂寞与悲苦的人,这样一个红颜知己和知音比一个妻子的名分是不是更难得?

    纳兰容若走后,沈宛伤心欲绝,带着自己和纳兰容若的遗腹子离开了愁绪万千的京城,返回属于自己的江南。从此她把万千柔情都化在后来的词作中。归根结底,沈宛和纳兰容若的这场爱恋如烟花般绚烂也如烟花般短暂。这样的爱情很凄婉,沈宛的后半生很孤单。

    但凡女人,无关美丑,都希望这一生能被某个男人好好收藏妥善安放,免她受惊,免她颠沛流离,免她无枝可依。可甜美生活本来就是少数人才有的,这样幸运的女人通常都是别人,所以大多的女人唯有自救。知道爱与等待的反面是什么吗?是舍弃或回忆,多数女人都是靠这两种掩耳盗铃的本事活下来的,并且会慢慢地越活越像样。

第101章 小凤仙——当你错过了某个村,下一个店要好好去珍惜() 
她原名朱筱凤,浙江的清朝旗人,她的母亲据说是偏房。所以小凤仙很小就受到所谓正房老婆的百般刁难,后来小凤仙的妈妈因不愿受大老婆的歧视和侮辱,就带着年幼的小凤仙离开了朱家自己过日子。不久母亲病逝,一位姓张的奶妈收留抚养了小凤仙,所以她就随奶妈改姓张了。

    1911年(清宣统三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那时张奶妈带着小凤仙正在浙江巡抚增韫家帮佣。11月间,杭州革命党人响应武昌起义,在杭州起事,炮轰巡抚衙门。张奶妈就带着她仓促逃往上海。因衣食无着,张奶妈就将她暂时押给一位姓胡的艺人学戏,到南京卖唱为生,取艺名“小凤仙”。

    1913年(民国二年),革命党人在南京发动反对袁世凯的“二次革命”,北洋军阀冯国璋、张勋等部攻打南京,战火延及近两月。小凤仙跟着胡老板逃回上海。这年小凤仙已是13岁,成一亭亭玉立的美人。不久,她又跟着胡老板辗转到达当时的京师北京,在著名的八大胡同之一的陕西巷云吉班卖唱卖笑维持生计。八大胡同里姿色好的女子数不胜数,小凤仙并没有多么地出挑,甚至以当时的审美眼光来看,小凤仙连大美女都算不上。我在史料上看过小凤仙的照片,她的容貌的确算不上很明丽动人,也就属于五官周正之类的中等姿色,但自有一种温婉隐忍的气质。如果不是碰到了蔡锷,小凤仙也许不会有这些多值得后人又是编电影又是改电视剧津津乐道的故事。蔡锷曾赠小凤仙两联:不信美人终薄命;由来侠女出风尘。其地之凤毛麟角;其人如仙露名珠。从言语赞誉间我们也可以看出两人确实是属于惺惺相惜。

    1915年,袁世凯妄图称帝,蔡锷当时被世人视为军界新锐,当对蔡锷百般拉拢无效后,袁世凯就派人严密监视蔡锷的一举一动。也就是在此期间,蔡锷某天因为心内烦闷,随便出来走走,这一走就走到了陕西巷,于是顺带喝点小酒听个小曲什么的,因为他那天打扮普通,也没有一扔千金给老鸨的豪气,所以老鸨就把不怎么有名的小凤仙叫了出来作陪。

    小凤仙见蔡锷气度不凡就问他以何为生,蔡锷谎称商人。小凤仙从小吃过各种的苦也见过各色不一样的人,练就了看人很准的眼力,于是笑道:“你气度不凡,外欢内郁,绝不是商人。”蔡锷见眼前的风尘女子并无卖弄风情的俗气,却有一种让人安心的坚定和温婉。

    其实有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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