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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声音却被埋没到了容安的吻中,他的吻带着明显的侵略性,好像是想把常欢吞裹进腹,常欢的嘴中还有着一丝锈味。
“吾……”常欢表示呼吸不过来。他停了下来。将手抵在常欢的头的上方。
“欢欢,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很喜欢你。”没有多的问题与质问。
“嗯……好像没有说过。但是我记得我有跟你说过我喜欢你吧。当时你没信。那我再说一遍,容安,我很爱你。”常欢偏着头说。
“滴…容安好感加5,现好感度100。任务完成。”
第54章 竹马之容安番外()
第一次见到常欢的时候,我才5岁,常欢4岁。
妈妈对我说:“安安,以后常欢就是我们的邻居了,你是哥哥,要带着她一起玩哦。”
而常欢就躲在她妈妈的背后,怯怯的看着我。
我那时是不想与常欢来往的,一个小丫头片子,有什么好玩的?但母亲的话常欢是不敢忤逆的,于是便向常欢伸出了手,喊到“常欢妹妹,我们一起去玩吧!”
很多年后我告诉常欢,他对常欢的喜欢,大抵就是从这一刻开始了,常欢笑他真早熟。
后来那么些年,常欢也是一直同他一起玩的,毕竟我们附近小孩不多,与我们差不多年龄的人更少。
我一直玩的好的邻居,也就只有常欢了,后来来了个宋悠悠,人也是挺不错的一个姑娘,再后来我跟常欢在一起,欢欢不太喜欢她,对她有莫名的仇视,我也就与宋悠悠淡了来往。
刚上小学那会,我本是同常欢一道上一年级的,后来因为年龄太小,便留了一级。
我与欢欢关系好,这是全班人都知道的,于是他们便总爱开我们的玩笑。小孩子懂什么?不过是胡闹罢了。
但我那时的自尊心是那么强,不喜欢听到别人一点一叮的玩笑话。于是,在学校里,我当着所有同学的面,在欢欢来找我时,把她推到了地上,我俯视着她,说:“常欢,你好烦呢,以后能不能别老是来找常欢!”
原本说的什么话我是已经记得不太清了,但后来问了问我是否记得,她便一字不差的说了出来,让我十分内疚,我的一句话对我心爱的姑娘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啊………
我说这句话后,我是难过极了的,但放学回家的路那么长一段,大人们都让我们俩一起回家就不用接,常欢胆子小,又不想让大人们知道我与她吵了架。其实也不算吵架,只是常欢一个人在胡闹罢了
于是在每天放学后,便悄悄的跟在常欢后面,这样一直持续到常欢三年级,她二年级。
我也实在不想看到她那个委屈极了的表情,便在过马路时拉住她的手。就算和好了。
我还记得她当时一副又惊恐又欣喜的表情,然后我微笑着对她说:“以前是哥哥不对,常欢不要生气,好不好?”
我的态度是多么诚恳,仔细想想,我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微笑脸的习惯,竟从这时就有了。
再后来我真的一直把常欢当成妹妹疼爱,一直到那天,常欢哭着说裤子上有血,我才惊觉眼前的常欢已经不是以前总委屈的跟着我回家的小女孩了,她成了一个真正的少女,有男孩追随。
我感慨,常欢真的是长大了,毕竟不是亲兄妹,以后还是应该有些距离了。
但常欢却仍跟没事人似的,该怎么跟我疯就怎么跟我疯,甚至我感觉她比以前更粘常欢了!我是十分害羞的,也是拒绝的,但看着常欢纯净的眼神,我便又没理由拒绝啊。
真正意识到自己对常欢的感情,是在我快高考时,看到一个男生跟常欢表白的时候,那个男生挺优秀的,如果1对常欢真的只是对妹妹的情感,我或许会同意,但奇怪的是我很愤怒,因为常欢居然是一副“我考虑考虑”的表情。
我当时就忍不住冲上去,拉走了常欢,然后常欢一脸懵的望着我,我觉得我应该把她绑在我身边,但觉得常欢还小,她什么都不懂,于是决定等她上大学再表白。
谁知,谁知这个一直很听我话的姑娘,居然在选大学时毅然决然选择了一个离我远,离家远的大学,且几年不见常欢。
宋悠悠也是同我选同一所大学的,我也渐渐知道了她的心思,如果我不喜欢常欢的话,她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我喜欢常欢,喜欢到了骨子里。
在知道常欢终于肯回家后,我开心的要死,心里想着怎么收拾她,但在真正见到她的那一刻,我就无法克制自己的情绪,收拾什么?她回来就好了啊!我吻了她,然后我听见她说,“容安,常欢爱你。”
再然后我就觉得,这辈子我就只要常欢了。
第55章 学什么不好……()
“滴——准备传送——传送中,滴滴,传送完成。”
“哼!常欢你看,林诗诗那个小婊砸又在作妖了。”尖酸的语气中充满了嫌弃与不屑。
常欢用手支持着额头,轻轻甩了甩头,微微睁开眼,想看看周围的环境。看到的是一张课桌,上面杂乱的摆放着许多学习资料,偏过头,去看刚刚在她耳旁说话的人。
身旁的女生穿着衬衫西服与小短裙,典型学生装。这个教室里的女生全都是这样的穿着,显得俏皮又可爱。校园啊……满满都是阳光与朝气。
但是身旁的女孩与远处被推到在地上的人,告诉常欢这个校园的孩子,远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和谐与可爱。
“你别说话,让我一个人安静会儿。”常欢推开她,向门外走去。
“诶,常欢……”她显然是很意外常欢的动作,但又没有阻止常欢。
“你们能不能靠边站,别挡路!”常欢皱眉,看着围在被推倒的女孩旁边的一圈人,不悦地说。
然后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常欢,看着常欢十分不悦且隐隐发怒的神情,她们都不自觉往旁边退了退。留下一个女孩还在地上坐着,正在强忍着泪,膝盖也被磕破了。
啊,这人谁阿,真是不喜欢这种不知道剧情的感觉啊,这里这么多人,她怎么查看剧情啊!
不耐烦地走过去,将地上的人拉了起来。旁边的人全都倒吸一口气,霎时整个原本十分闹腾的班瞬间安静下来。
连被常欢拉起的女孩也不哭了,只是楞楞看着常欢,似乎是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原主做这种事很让人意外?看着眼前的人,她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圈红红的,让常欢想起了季明静,也总会露出这种让人心软的神情,唉,对这种萌系的女生真的是没有抵抗力。
“回去坐着吧,还愣着等人欺负啊!”常欢拽了她一把,她才回过神来。把被丢在地上的书捡了起来,坐回了自己座位。
“常欢你疯了吧!”一个画着大浓妆,裙子比别人都短一些的女生站了出来,用食指指着常欢,眼里带着不可置信。
通过这些人看常欢的眼神,常欢估计原主在这个班还是有一些势力的,于是常欢便懒得再跟她多话。常欢轻轻抓住她的手指,再轻轻一掰,说:“我现在没时间跟你折腾,是好狗,就别挡路。”然后大步走出了教室门。
“啊啊!!我的手指!!……常欢!我跟你势不两立!!”身后传来咆哮。
“闹什么闹!闹什么闹!整个年级就你们班最闹!”一个浑厚的男声吼道。于是声称要跟常欢“势不两立”的女生立即噤声。
“噗。”老师好样的,给你点赞!顺着楼道,直走上天台。
天台上居然还有一个男生。长得颇为高大帅气,稀碎的留海微微遮住了眼睛,眼睫毛像是蝴蝶翅膀,轻轻扇动。
看见常欢,他先是一愣,然后眼里露出厌恶。说道:“常欢,我说过多少次了,别跟着我!你这样老缠着我根本没用!”然后推开常欢,走了。
常欢一个踉跄,幸好靠着墙,才没有摔倒。
“莫名其妙啊……”常欢嘟哝,“神经病吧这人!”但转念一想剧情的尿性……一个冷噤,千万别是他啊,一见面就知道这俩人有仇,要攻略肯定不容易啊……
“剧情传送吧。”常欢还是快点搞清楚剧情比较好,虽然这种随自己感觉做事的滋味也挺不错的。
“滴滴……剧情准备……剧情传送……”
“我不想和你安度余生,我只想与你大梦一场。”
——常欢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她爷爷奶奶带着她,常欢从小就笨,而且还调皮。他们家人都不期望常欢能有多大出息,只希望她能安稳高中毕业,然后找个好工作罢了。
常欢虽然皮,但也没犯过什么大事。要真得说遇过什么大事,那么便是常欢在高中的时候遇上了一个男生,一个影响她一生的男生——司元。
司元,就是这个世界校园里的男主了,其实也没做过什么大事,也并不是常欢遇到过的最帅的男生,只不过他曾经在常欢打架受伤时,帮她贴过一次创口贴。他半跪在地上,轻轻将常欢膝盖上的灰尘拂去,然后小心地贴上创口贴。就因为这一贴,让常欢感动地不行。
她也不是没谈过恋爱,但是被这么温柔对待,还是第一次。看着男生的半垂着的眉眼,她觉得自己恋爱了。
但是,司元,是有喜欢的人的。这个人,与司元从小学到高中都一直是同班同学,这个人叫做林诗诗。
司元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喜欢上的林诗诗,这种感觉来的莫名其妙的,但又十分自然。但林诗诗是一个特别胆小的女孩。你对她说话重了一点,她的眼睛就得红了。
所以司元一直喜欢的很小心,尽量不吓到她,也不让别人知道。
班上的同学很喜欢欺负林诗诗这种软柿子,所以司元一次次的袒护她,帮助她,林诗诗也自然而然地喜欢上了司元,但俩人谁也没有先坦白,但是,司元喜欢林诗诗这件事被他的追求者,常欢发现了。
常欢一向看不惯林诗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