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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袁刚也恢复了平静,与伏羲一起走到她的面前,“恭喜道友!贺喜道友!造化法则圆满,离成圣只有半步之遥了。”
“袁道友客气了,道友实力非凡,却是更胜我一筹,离证道之日也不远了吧。”修为突破,女娲春风满面的谦虚道。
“呵呵,”指着那些道体生灵,袁刚压下心头的激动,似是不经意地问道:“这生灵不愧是完美生灵,个个都是先天道体,潜力非凡,就是不知他们叫什么名字?”
“是呀妹妹,我看这些生灵得天独厚,将来必定潜力无限,你想好给他们起个什么名字了吗?这可是事关他们未来的发展啊,可不能随便取。”一旁伏羲看着围绕这女娲的道体生灵们,眸中奇光闪烁,似有深意的说道。
女娲有些苦恼的笑了笑,道:“这?我还没有想好,他们主体是以九天息壤所造,不但秉承我的造化之道和还有一分盘古气运,将来必定有大成就,确实不能草率的取名字,要不,哥哥你们帮我想想?”
一个好的名字,能够得到天地气运的加持,对于种族以后的发展有很大的好处,同样若是名字起得不好,便会受到天地压制,多灾多难,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身死族灭了。
袁刚刚要说话,却看到女娲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伏羲,而伏羲正在全力推算一个好名字,便苦笑着将要说的话咽了回去,静等着伏羲演算的结果。
怪不得前世,伏羲在妖族天庭败亡之后,还能够成为人皇,这人族的名字都是他起的,自然有他有着一份因果牵连,他成为第一人皇自是水到渠成。
“有了!”伏羲为了不让妹妹失望,可真是把命都豁上了,以他混元真仙的修为,居然也累得满头大汗。
只见他顾不上擦汗,兴奋异常的道:“人!就叫人族如何?!”
“人族,伏羲道友大才!”袁刚在伏羲起名字的时候还真怕他起一个别的名字,他一说‘人’,袁刚立刻松了一口气,连忙附和道。
“人?”这个名字确实不错,自动占据了一份三才气运,还有人道气运,女娲点点头道:“那么他们以后就叫人吧。”
“那这人族,道友准备怎么办?”心有思量的袁刚问道,“这不周山处于巫妖交锋的中心,可不是什么种族发展的好地方。”
现在女娲所造的这第一批人,不但潜力无穷,而且个个都有传承自盘古大神的天生神通,力大无穷,担山赶月不在话下。
但是别说与巫妖两族相比,任意一个洪荒小族都拥有碾压他们的实力,能够在洪荒发展的种族,族中最少也要有一名金仙,才能站得住脚,人族,别说金仙了,就是散仙也没有一个。
这个问题女娲还真没想过,有些头疼的想了想道:“那把他们带会栖凤山如何?”
“也行,他们秉承妹妹的造化之道而生,也算是妹妹的孩子,我们先把他们带回去吧。”伏羲想了想,栖凤山广阔亿万里,不过十几万人而已,随便找个角落就能安置了。
袁刚虽然想亲自照顾人族,但他也知道自己没什么发言权,只能静静的看着,相信以人族的繁衍能力,很快就能走出栖凤山了,到时自己自有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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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族带回栖凤山后,女娲因为刚刚突破混元金仙,需要闭关稳固境界,同时适应刚刚提升的修为,一回栖凤山便去闭关了,伏羲也是事务繁忙,被鲲鹏拉着去天庭完善周天星斗大阵了,不在山中。
索性栖凤山中生存的万灵都是之前女娲所造,都潜力有限,修为不高,普遍都在散仙以下,突破散仙的没有几个。
女娲也曾令谕山中万灵不得骚扰人族,因此也不去招惹他们,而第一批人族因为先天道体的缘故,可以食气而生,再加上山中灵果丰富,因此相处的都还可以。
但随着时间飞逝,人族不断繁衍,血脉逐渐深藏,道体逐渐退化,食气而生的能力也逐渐失去,光是采摘灵果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的生存需求了。
而栖凤山中的万灵虽然也是女娲所造,但毕竟有着各种各样的缺陷,许多甚至连灵智也没有,如同野兽。
女娲、伏羲虽然不知为何没有传下修行之法,但第一批人族根据自身的各种天生神通,食气而生的能力等等,也研究出了一些基础的练气之术,再加上第一批人族的天生神通,战力不在散仙之下,自是轻而易举的成为了栖凤山一霸。
随着第一个人族因为饥饿开了荤之后,山中的万灵们算是开始了他们的苦难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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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斩念!()
等到一个元会之后,女娲将境界稳固,出关一看,霍!整个凤栖山已经都是人族的天下了,山中万灵都已经成为了人族的盘中餐。
这山中万灵虽然只是自己造化的一些失败品,但人族也不能给全吃了呀,而且好好地清修之地,让人族弄的一片乌烟瘴气,还随地大小便,这让女娲有些不高兴了,她决定将人族迁出栖凤山。
对于离开栖凤山,人族到是没什么意见,当然,他们有意见也没用,经过女娲的多番考察,最后决定将人族迁到东荒南部,与南荒大陆交界的地方,让他们自行繁衍,自生自灭。
这一片区域相对来说,强大的种族要少一些,各种资源也比较丰富,能够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满足人族的需求。
最后女娲虽然有些恼怒人族在栖凤山的所作所为,但这毕竟是自己的孩子,还是不大放心,又强行把这一片广大的区域内的所有有大罗修士的强大的种族都迁走了,留下的那些虽然对于人族来说还是很危险,但玉不琢不成器,一个种族不经历磨难,怎么能够成长。
女娲还向整个洪荒宣告,一百个元会之内,禁止任何修为在大罗散仙以上的修士进入这片区域,为此还展示了一下她那混元金仙的修为,震慑了整个洪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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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源山,清心悟道茶树之下,自从十数万年前见证人族出世回来之后,袁刚便一直在树下端坐,借助它的力量来平复因为人族出世而引起的心境波动。
穿越之前的那段短暂经历,一直都是自己心中的一个执念,因为它的存在,自己的心境一直得不到圆满,始终无法将元神修为提升到混元金仙之境。
而这个执念在人族出世的时候,更是爆发了出来,化作魔念,将心境彻底扰乱。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端坐,袁刚终于找到了将这个问题解决的方法,他决定以斩三尸的方法将前世的那一段记忆斩出去,融入到人族之中。
只是这样一来,若是前世所化之人被人毁灭,自己就会彻底失去这段记忆,真灵也会出现缺憾,可能就再也不能冲击更高的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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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又一天到来了。”
当第一缕阳光印入房间的时候,袁刚一声叹息,从床上坐了起来,他看着四周,灰白色的石墙,灰白色的石桌,黝黑的陶罐,还有墙上挂着的不知名的风干的肉,他的身下是一张石床,上面铺着一床不知是什么动物的皮毛,带着腥臊的兽气,不过却很暖和,他抬头看不远处的石窗,金色的阳光透过,耀花了眼,自己再也回不去了。
推开木门,看着部落里忙忙碌碌的人们,这是部落中的狩猎队,一个个英武的壮汉,手中或持战矛,或持铁枪、战刀,向着大门外聚集,准备出去狩猎。
不由得又是一声暗叹,来到这里已经有半年了,每次醒来,自己多么希望自己这只是在做一个梦啊。
“元一,你醒了,我们要去采果子,你一起去吧?”一道略显稚嫩却非常热情的声音响起。
袁刚定睛望去,只见一群身材高大,穿着不知名的兽皮衣的少年,站在远处,其中一名少年面带笑容的向自己喊道。
“你们先去吧,我有点事去找首领,过会再去找你们。”袁刚摆摆手道。
“那我们先走了,你要记得来呀。”一群少年略显失望的向着部落外面的果林而去。
目送他们离去,袁刚转过身向位于部落中心的族长家走去。
“元一,去找首领啊。”
“是呀,石婶,你这是去洗衣服啊。”
“元一,过会儿来我家吃饭吧。”
“不了唐婶,我去首领家吃。”
“元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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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不时有人向他打着招呼,他也一一回应,这个时代的人民真是淳朴啊,想想自己的那个时代,道德底线一降再降,老太太都出去碰瓷儿了,唉!差距啊!
来到这里半个月了,根据自己的前任,一个十六岁少年的记忆,和自己这段时间的打听,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来到了什么地方之后,当时真是把自己惊呆了。
人族是圣母女娲娘娘创造出来的。。。。。。部落外面很危险,有妖怪,。。。。。。天上还有一个叫做天庭的东东。。。。。。大地上还有一个叫做巫族的种族。。。。。。人族现在的族长是叫做遂,就是那个钻木取火的人。。。。。。
而且别看这里的人外貌什么的与二十一世纪没什么区别,但你能告诉我,为什么随随便便一个人都能够举起一块上千斤的石头,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随便一跳都有五六米高,跑个一百米都用不了三秒,比刘翔可快多了。。。。。。我只能说这真不愧是神话时代,就是牛!
幸好自己身为穿越者,虽然没有随身老爷爷、系统之类的东西,但金手指还是有一个的,在自己的识海之中,嗯?应该是识海吧,反正就是自己的脑袋里,有一件在后世大大有名的先天灵宝——乾坤鼎。
自己虽然�